杨家香 重修老龙堤碑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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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龙堤新貌。
老龙堤新貌。
汉江传媒网消息(襄樊日报)杨家香/文李俊勇/图
老龙庙门前西侧,一通石碑静静立于堤旁,没有碑额碑座,没有花纹装饰,没有耀眼的文字,比邻硕大的焚香炉与威武的双狮,这通石碑实在难以引人注目。
全程走过老龙堤后,发现堤上石碑仅有四通,而另三通只是标明堤段,碑身也是细长细长,全然没有常见石碑的宽大,唯有老龙庙门前的这通是个例外。
风风雨雨啃噬掉碑刻上的大部分文字,然而,石碑依旧守护在老龙堤身旁,陪老龙堤一起经历岁月沧桑,任容颜一点点老去。
于是,我仔细打量,石碑坐西朝东,历经岁月无情洗礼,上半部分沟壑纵横凸凹不平,平整的下半部分呈现出9列蝇头小楷,仔细辨认,读出首列“起自万山至长门延袤十里许,显然与老龙堤有关,我有些兴奋,继续辨认,“皆垒石为之由来旧矣雍正五年七月余奉……为未雨之防赴会城初谒观察赵公亦嘱兹堤为急务适余署篆荆南未暇修理明……中工龙窝二工嘴等处堤石尽付波臣幸赖神庥未至冲决耳八……报数深虑□费浩繁度支无措遂详请先动岁修银抢修救王嘴等……则府属工捐计兴工于去冬十月告成于本年三月其
前……虽不能如苏子之坐卧堤上躬亲荷鍤然戴星出入…不堪屡劳念切民瘼亟保障哉修筑宜豫立根宜深植脚……公帑滥用民力此不肖之为不足道也敢以告之…祐暨仓大使金廷鉽也夙夜惟勤共□□事余幸有同心焉是为记……襄阳县知县徐宗奭”(□为虚缺号,一□一字)。
仅存的文字告诉我们,刻录的是大水毁堤后的修堤之事。
背面无字,亦无雕饰。
偶然间读到乾隆《襄阳府志》卷三十三《艺文》“本朝”条收录的时任襄阳知府尹会一撰写的《重修老龙堤记》:
襄郡凭临汉水,护城有老龙堤。
起自万山至长门,延袤十里许,皆垒石为之,由来旧矣。
雍正五年秋,余由铨曹出守兹土,见堤石间有倾圮,即思为未雨之防。
赴会城,初谒观察赵公,亦嘱兹堤为急务。
适余署篆荆南,未暇修理。
明年夏五月,汉水暴溢,凡救王嘴、普陀庵、头工嘴、上湾、中工、龙窝,二工嘴等处,堤石尽付波臣。
幸赖神庥,未至冲决耳。
八月,余自荆回襄,亲诣堤所,查验应修之处,倍于报数。
深虑工费浩繁,度支无措,遂详请先动岁修银,抢修救王嘴等七处险工。
脚深丈余,阔逾八尺,依往例照粮,役夫、工料不敷,则府属工捐按工给直,毫厘必晰。
奖劳所及,踊跃倍切。
兴工于去冬十月,告成于本年三月。
其前报缓修之所,亦皆次第缮补。
独是余以簿书之烦兼慑戎厅,虽不能如苏子之坐卧堤上,躬亲荷插,然戴星出入,不敢言劳。
迄今事竣,或亦可告无罪于守土之责也。
夫襄郡褊小,不堪屡劳,念切民莫亟保障哉!修筑宜豫,立根宜深,植脚宜宽,砌石宜密,知斯数者,可以有备而无患矣。
至于冒销公帑,滥用民力,此不肖之为,不足道也,敢以告后之从事者。
是役也,承修者襄阳县令徐宗奭也,协修者襄阳县典史王嘉祐暨府仓大使金廷鉽也。
夙夜维勤,共勷厥事,余幸于同心焉。
是为《记》。
两下比对后可以推断,碑上所刻之事便是文中所记之事,记录时间均为雍正七年即1729年。
选择一个晴好的清晨,我再次来到碑前,手持打印的《重修老龙堤记》,逐列比对着文字。
位于碑面右上方的标题首字“重”很显眼,“修”也好确认,对着笔画走向反复辨认,后面的四字为“老龙堤记”无误。
落款为“赐进士出身…书…襄阳县知县徐宗奭……典史……大使金廷鉽……”。
碑文依稀多认出了几个字,于理解并无多大益处,不再赘述。
两个《重修老龙堤记》,一个为文记,一个为碑记,载体不同而格式迥异。
正文中,碑记无“按工给直毫厘必晰奖劳所及踊跃倍切”,前8个字是对“工捐”行为的具体解释,后8个字是实施后的效果,并非对修堤一事的记叙,当略。
因为受到石碑空间的限制,碑文往往多记叙,少议论少描述。
古文中的时间大多指的是阴历,阴历七月正值秋季,在时间交待上,碑记选择“七月”要的是准确,文记选择“秋”讲的是韵味,并无出入。
其它个别字虽有不同,或为行文之需,或为点校本的勘误,不必一一罗列。
经此逐字比对,足见推断是可信的。
进一步检索文献,《襄阳县志》卷四“自然灾害”条目记载“雍正六年(1728年)郧襄13县山水漫堤”。
彼时老龙堤的维修由分守安襄郧道兼管,具体事务划归襄阳府负责。
雍正五年秋,进士出身的直隶博野人(今河北)尹会一,以考功员外郎身份出任襄阳知府。
“由铨曹出守兹土”的尹知府深知“古来守兹郡者,莫不以堤为要务”,上任伊始便上堤考察,
“见堤石间有倾圮”,开始思考未雨绸缪的维修之事。
拜访分守安襄郧道赵之均,赵公也殷切嘱托老龙堤是急需处理的政务。
后因代理荆南分身无术而“未暇修理”,谁知次年恰发大水,毁堤多处,所幸没有溃堤,缘于神灵护佑。
尹知府八月返回襄阳后,立即上堤查验应修之处,筹措费用,制定工料民力调集方案,责成时任襄阳县知县的徐宗担纲维修事宜,于十月动工,次年三月完工,仅此便“可告无罪于守土之责”,足见志书所说“宋元以降,守襄者莫不以堤为要务”没有夸张的成分,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老龙堤对于襄阳城的重要,“是堤为襄阳所赖”也。
280年后的今天,抖落历史的烟尘,我们依然能从修堤之事看到一位勤政爱民的父母官。
“查验应修之处,倍于报数”,一个倍字,彰显出尹知府办事认真细致,事必躬亲。
“修筑宜豫,立根宜深,植脚宜宽,砌石宜密”,道出了筑堤修堤之要诀,照此施工维修,定可防患于未然。
“缓修之所,亦皆次第缮补”,尹知府用行动诠释了“修筑宜豫”,可以有备无患,因为防范胜过亡羊补牢。
“毫厘必晰,奖劳所及”,按劳付酬,账目清晰,不贪不占,清廉为官。
虽然不能像苏东坡那样“坐卧堤上”,但运筹谋划这样一件工程浩大繁琐费用巨大的堤防维修之事依然劳心费神,庆幸的是工程承修者以及协助维修者都一样的尽心尽力勤政共事,系百姓安危于心间,终致“工讫而民不扰”。
尹会一知襄阳府五年,因署篆荆南而实际守襄三载,终因纯孝笃学且政绩卓著而跻身名宦之列。
《襄阳府志》卷二十一“名宦”条将永远记载如此赞誉之语:在任五年,两办军需,三摄荆府,督抚咸倚以为重,而民怀之如父母。
调扬州知府,历吏部右侍郎。
襄民至今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