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政发[2004]26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
定
正文:
----------------------------------------------------------------------------------------------------------------------------------------------------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政发〔2004〕2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属有关单位和企业:
为加大我州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力度,切实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我州环境质量,2002年,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批转州环保局对“一河两片区51个点” 213个污染源整治意见的通知》(文政发〔2002〕290号),于2002年5月15日在全州开展了“一河两片51个点”213个污染源综合整治活动(即5·15行动)。
通过各县、各级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至2003年底,213个污染源已验收181个,责令停产32个,建成治理设施118台;共治理废气22亿标立方米、废水324万余吨、固体废物38万吨,削减废水46万吨、悬浮物102078.69吨、COD28736.18吨、镉897.68公斤、砷807408.77公斤、铅13777.69公斤、锌364840.26公斤、固废35.88万吨。
通过此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我州部分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促进了地方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为鼓励先进,发扬成绩,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在此次行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2个先进集体、9户先进企业和3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附:“5·15”行动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四年三月十九日
“5·15”行动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名,各奖励5000元
文山县环境保护局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
二、先进企业9名,各奖励2000元
文山州化工厂
文山县万达冶炼厂
砚山县阿舍冶炼厂
西畴县新马街恒发选矿厂
麻栗坡县大坪综合采选厂
马关县福丰选矿厂
丘北县天星茶花金矿
广南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旧莫老寨湾金矿富宁县达木那包金矿
三、优秀组织奖1名,奖励10000元
文山州环境保护局
四、先进个人31名,各奖励200元
吴亚斌文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文庆文山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袁皓文山县环境保护局综合股股长
王朝廷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安霄砚山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股股长
叶冬艳砚山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股工作员
杨恩良西畴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陆昌翠西畴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吴贵云西畴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股股长
陈仕健麻栗坡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明光麻栗坡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王拥军麻栗坡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股工作员
杨波马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韦超伟马关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胜光马关县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王玉明丘北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树超丘北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周云长丘北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股股长蒙德春广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颜虎平广南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孟厚祥广南县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隆国强富宁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陆树清富宁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农国海富宁县环境监测站工作员
梁顺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晋永升州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科科长
沈云甫州环境保护局驾驶员
孟波州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
喻树清州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
李卫东州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李应飞州环境监测站助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