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作业区对外开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开放口岸建设
【发文字号】沪口岸管[2014]6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10.29
【实施日期】2014.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2018)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验收工作规
程》的通知
(沪口岸管〔2014〕6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未对外开放作业区的对外开通启用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精神和《上海口岸服务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验收工作规程(试行)》发布两年来的实施情况,在与口岸查验机构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验收工作规
程》,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验收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码头、航站楼、车站等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口岸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口岸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的码头、航站楼、车站等作业区(以下简称“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验收适用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