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
三力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是
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 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
是
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
的十二个月内。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 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 是 告。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 是 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 是 工作计划。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是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一次。
是
4、放与使用
是
(2)对外担保
是
(3)关联交易
是
(4)证券投资
是
(5)风险投资
是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购买和出售资产
是
(8)对外投资
是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是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 是 情况
1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 易日内,是否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 不适用 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 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
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 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东网: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20202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一、《鉴证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1、信息披露不规范未按照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2019年4月发生未及时披露公司诉讼的情况。
2、对外投资内控缺失。
公司对投资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网安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控管理缺失,未能及时发现安杰投资募集的资金违规使用情况,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资产损失。
对子公司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未能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在没有评估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况下就对该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提供投资损失差额补足承诺,致使公司面临重大诉讼风险。
3、公司的财务核算存在缺陷,导致前期会计错更正对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错误,未能及时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
未按照权责发生原则将应支付给自然人匡某的借款利息661万元准确记录在2018年度。
4、重大资金支出缺陷公司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2019年1月支付装修进度款1030.00万元,凭证附件无工程进度确认单。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已关注到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的影响,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三、关于上述重大缺陷的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培训,强调各部门与信息披露负责部门沟通衔接的及时性、充分性,同时强化对信息披露负责部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确保公司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对外披露。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披露分析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披露分析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是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可以说相当于中国的《SOX法案》。
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1.2006-2009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整体状况。
深沪交易所从2006年开始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但可虑到实施的衔接性,深沪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也可在全文的”重要事项”部分披露内部控制信息。
由于不是强制要求披露,而且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披露的第一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披露的情况不多。
如2006年,沪市只有7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占当年披露年报公司的9.1%,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只有35家披露,占当年披露年报公司的4.1%。
从2007年开始,由于证监会和深沪交易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要求越来越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披露的情况逐年向好。
以上海市场为例: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从2006年77家上升到2009的354家,披露率上升了34.2个百分点;而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上市公司从2006年35家上升到217家,披露率上升了20.7个百分点。
2.上市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披露状况。
2009年底正常在深沪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有1297家(深圳452家,上海845家)其中深市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09年对深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作了强制性规定,因此深市上市公司全部452家都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而沪市仍属于自愿披露,有37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率为43.1%。
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企业内部控制有效运作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包括整体控制环境的评估、内部控制目标的评估、内部控制活动的评估、内部信息系统的评估和内部监督的评估。
然而,我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持否定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问题。
有时,审计人员仅仅通过评估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合理性,而未对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忽视了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例如,虽然企业可能有一套完善的授权程序,但实际上,相关人员可能会在执行过程中违反授权规定,导致控制失效,这种情况在审计报告中很难被发现。
因此,单纯依靠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合理性评估,无法全面评估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其次,内部控制审计的局限性。
内部控制审计一般只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无法全面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长期运行情况。
审计人员只能通过抽样方式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这无法完全代表企业整体内部控制的情况。
因此,由于审计人员无法全面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导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再次,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局限性。
内部控制审计人员可能受到企业的约束和压力,难以全面客观地评估企业的内部控制情况。
企业可能会对审计人员施加压力,要求他们按照企业的意愿编写审计报告,这会导致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此外,由于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开展,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这也会对审计报告的客观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最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效果有限。
尽管企业会将审计报告作为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证明,但事实上,一份审计报告很难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效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即使审计报告存在一定的问题,企业仍然可以选择忽略或修改报告中的不利信息,从而减轻对内部控制改进的压力。
因此,即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存在问题,它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改进和完善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总结起来,尽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检验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我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持否定意见。
同济堂: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对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29-0015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情况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识别出贵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一)贵公司存在内控系统性失效缺陷如大信审字[2020]第29-00016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之(一)”所述事项,贵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新沂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南京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等单位在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系统性内部控制失效情形,并影响了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及相关报表项目的认定。
(二)贵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异常资金往来1. 2019年度贵公司未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外支付大额资金,其中,通过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与武汉日月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团风县鑫旺药业有限公司、五福同创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河源腾胜科技有限公司、中金信达(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昶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德元贸易有限公司、襄阳朗安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大量资金往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等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9,516.77万元、24,786.70万元、25,850.51万元、10,891.07万元。
会稽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069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会稽山2019年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会稽山子公司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累计向杭州永仁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0.95 亿元,杭州永仁实业有限公司将上述借款资金拆借给会稽山的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上述拆借款虽已全部收回并收取资金占用利息,但由于会稽山在资金拆借的过程中未履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批程序,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说明会稽山在资金支付审批、关联交易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会稽山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具有可行性。
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案例研究

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案例研究作者:田佳来源:《市场周刊·市场版》2020年第07期摘要: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是确保企业各环节正常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合理的评价,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表现。
文章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缺陷披露入手,在总体分析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情况下,以S公司为案例,通过五要素分析方法,探讨内部控制缺陷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及问题出现的不同原因,并从中反思出重视内部控制文化等经验教训。
关键词:内部控制;否定意见;五要素;内控缺陷一、引言随着财务报表审计从账项基础审计到制度基础审计,再到风险导向审计的演变,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与管理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国外,早在1992年COSO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拥有“认同度最高和最有权威的内部控制概念框架”这一评价。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问世,将内部控制置于一个更高的地位,法案要求事务所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意见的同时,也要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意见报告。
随后,2004年,COSO委员会制订发布了《公司风险管理整体框架》,该框架主要增加了有关风险管理的因素,为公司重视风险管理敲响了警钟。
2013年,为应对新的商业和经济环境,COSO发布了新修订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及其配套指南,主要是对1992年旧的框架进行了升级。
2017年9月,委员会再次发布正式文件《企业风险管理——与战略和绩效相整合》,该文件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关系逐渐明晰,其中对内部控制的解释是“内部控制主要聚焦在主体的运营和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遵从性上”。
国内,1985年1月财政部推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首次规范了内部牵制制度。
随后,财务部又于1996年12月颁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其中第9号准则对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进行了明确定义。
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否认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语: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经过审计后,应出具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
下面是收集的否认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欢迎阅读。
1.航天通信(立信事务所审计)。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会计师注意到航天通信具有客户资信等级评估、授信额度管理方面的内控设计程序,但业务部门在与客户交易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航天通信对客户资信等级评估、授信额度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在执行层面存在重大缺陷。
同时,会计师注意到,由于未严格执行该内部控制程序,已经给航天通信造成了重大损失。
近年来,航天通信与上海中澜和艾萨尔一直开展代理进口原毛业务,上海中澜的实际控制人和其控制的艾萨尔公司对航天通信做了9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航天通信未对上海中澜的实际控制人和艾萨尔公司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义务进展详细调查,并超过最高担保额9000万元后仍向上海中澜和艾萨尔发货,后因对方出现严重的资金问题,造成航天通信应收款项1.35亿元人民币不能按期收回。
会计师认为,航天通信未对上海中澜的实际控制人和艾萨尔公司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义务进展详细调查,属于客户资信等级评估执行层面内部控制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超过授信额度超额发货,属于授信额度管理内部控制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2.泰达股份(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审计)。
会计师认为泰达股份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1)部分子公司未定期执行资产减值评估,或在资产减值评估过程中未发现已说明该资产已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上述重大缺陷影响了财务报表中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资产的计价以及资产减值的准确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泰达股份尚未在20XX年底完成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但在编制 20XX 年度财务报表时已对资产减值损失进展了恰当调整,并对前期对应数据相应进展了追溯调整及重述。
(2)部分区域开发板块子公司未执行对于应付未付工程款进展暂估、预提的分析审核的内部控制。
上述重大缺陷影响了财务报表中应付未付的一级土地开发工程款的截止性和义务认定,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海航投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内字[2020]00015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我们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海航投资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一)未履行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于2019年度,海航投资公司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担保责任尚未完全解除。
海航投资公司在对外担保的过程中未履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批程序,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海航投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
(二)未充分履行程序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于2019年度,海航投资公司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金已全部收回。
海航投资公司在办理资金支付时中未履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批程序,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海航投资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海航投资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三力士: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占用性质
绍兴三达新材料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 收款
756.41
1,690.00
2,446.41
暂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
浙江省凤凰军民融合技术 创新研究院
子公司
其他应 收款
1,000.00
500.00
500.00 暂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
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 收款
6,591.59
3,700.00
2,200.00
8,091.59 暂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
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 收款
1,450.00
1,450.00
暂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
小计
20,303.00
15,840.00
26,596.41
9,546.59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 无
法人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 无
业
小计
总计
27,755.56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2019 年度
关于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524 号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 满足监管要求。
占用形 成原因
占用性质
3,204.80
25,748.75
暂借款
非经营性 占用
小计
无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7,452.56
商赢环球: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赢环球”)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一)商赢环球公司2019年度签订营养品采购合同16,161.92万元,设备采购合同11,200万元,未见管理层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要求通过询价、比价和议价或报价记录程序资料及对签订后的合同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的程序资料。
该重大缺陷影响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中预付账款账面价值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二)商赢环球对联营企业--乐清华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9,749.15万元,报告期管理层未取得该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资料,商赢环球公司未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的跟踪管理,该重大缺陷影响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准确性,与对外投资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三)报告期内,重要子公司高管离职,截至目前仍未办理银行预留印鉴的变更手续,该重大缺陷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办理,与之相关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及否定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公司董事会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
在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中,会计师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除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事项外,并未对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相关影响的具体措施1、针对采购环节和合同管理的重大缺陷,公司将:(1)加强公司尤其是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严格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重大合同必须执行必要的审批流程以及后续合同跟踪和合同全流程监控。
三力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522号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三力士”)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我们注意到三力士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三力士及其子公司存在被实际控制人以投资方式实质上占用公司资金、以提前支付工程款方式实质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力士: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5号)核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公司)于2018年6月8号公开发行了6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436.60万元。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6月29日在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三力士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从2018年6月8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现保荐机构根据《关于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30 号)的要求,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问题1、你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主要原因为你公司2018、2019年度存在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中7,254万元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9年12月31日,你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截至年报披露日,上述被占用资金已经全部归还。
(4)请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结合2019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执行的核查程序,说明未能及时发现、报告募集资金被占用情形的原因,是否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并自查是否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回复】一、保荐机构2019年度对三力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程序中天国富证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募集资金各方监管协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工作计划》等制度文件规定,对三力士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了如下核查:1、核查人员及方式中天国富证券三力士持续督导项目组(以下简称“持续督导项目组”)共有5名成员,包括2名保荐代表人。
盈方:监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方微”)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035号),公司监事会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盈方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1、盈方微2019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4号),盈方微尚未对以前年度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更正。
上述事项表明盈方微对上述事项未能按照公司内控手册关于财务报告对外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目标进行处理,与此相关的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2、盈方微控股子公司上海宇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投资设立易宇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2,000万元,出资比例20%,对其无重大影响,2019年起盈方微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盈方微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要求对该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上述事项表明盈方微对上述投资未按照公司内控手册关于财务报告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与此相关的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
在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中,亚太事务所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其在2020年3月18日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ST华铁维权预征集开始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ST华铁维权预征集开始()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
ST华铁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亿,同比下降69.33%,净利润亏损高达12.07亿元,导致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08亿元,其中香港通达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19亿元,山东嘉泰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6亿元,湖南博科瑞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0.29亿元。
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ST华铁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12.64亿元,截至2023年4月20日,累计占用利息9057.27万元,合计13.54亿元。
ST华铁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未有效执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于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相关内控同时出具否定意见。
此外,由于公司最近一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ST华铁股票2023年5月5日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维权索赔预征集已经正式开始: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华铁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用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股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
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600093易见股份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关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圆全”)对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对于天圆全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职业性和独立判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状况,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没有异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对专项说明表示同意。
二、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整改情况,努力降低和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述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时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指出注册会计师已识别出的重大缺陷,并说明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影响程度。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描述该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相关内部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
金正大:董事会关于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 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1、报告期内,金正大以预付购货款的名义与关联方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发生大额资金往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等预付款项余额为28.45亿元,上述预付货款大部分未收到货物,形成了资金占用。
上述事项构成了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中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的列报及认定,金正大在协议签订、款项支付管理、货物采购、利息确认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失效。
2、报告期内,金正大作为出票人向临沂维纶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凡高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等商业承兑汇票尚有10.02亿元未承付,其中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已逾期3.48亿元;另外,金正大仅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5.45亿元,可能存在相应的担保责任。
该等事项构成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中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的完整性列报、担保责任的完整性以及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正大存货余额中发出商品31.97亿元。
发出商品作为公司重要的资产,管理层未定期进行盘点,公司在存货管理方面未能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4、金正大2018年以前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金正大仍未能完成对以前年度相关业务的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及时调整账务。
该事项构成了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金正大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的相关错误的内部控制失效。
圣莱达:董事会关于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亚会A审字[2020]0110号),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一)圣莱达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阳光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与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美国际”)于2019年11月1日签订了《星美影院经营权托管之协议书》。
托管协议中约定:星美国际拟将旗下29家影院的经营权托管给金阳光进行运营的方式,与金阳光进行战略合作,影院股权及资产产权仍归属于星美国际单独所有。
金阳光作为托管方,将负责与影院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事宜,并负责支付影院正常运营的一切费用(含部分历史拖欠运营资金)。
星美国际在各影城移交时,应一并移交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银行账户等。
托管期间,金阳光对所经营的影院享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
圣莱达依据星美国际的《付款通知书》进行了下列资金支付行为:(1)报告期内,圣莱达及部分子公司向星美国际指定的第三方支付资金,合计金额4,041.78万元。
财务报表日后,圣莱达及其相关子公司继续向第三方支付资金,合计金额781.34万元。
截止报告批准报出日,以上款项合计4,823.12万元,其中4,733.12万元未收回。
(2)报告期内,金阳光财务账目记载其他应收款-各影院门店,经核查相关付款银行回单,其摘要为代付各门店的运营费用如房租、物业管理费、网费、电费、人员工资等,收款方为相关运营费用的供应商如物业公司等,合计528.86万元。
财务报表日后,金阳光继续代付门店运营费用,合计1,298.33万元。
截止报告批准报出日,以上款项合计1,827.19万元,其中1,777.82万元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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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
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力士”)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三力士及其子公司存在被实际控制人以投资方式实质上占用公司资金、以提前支付工程款方式实质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力士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实际控制人的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三力士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在三力士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立信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
在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立信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尽快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深刻反思公司的内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性、执行的有效性,以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消除否定意见事项及其影响的整改措施
1、公司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本次违规行为涉及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2、公司将对现有内控相关制度、人员和权限设定等进行重新评估及必要的调整,形成真正的有效制约,防范董事长等管理层权限过于集中风险。
3、实际控制人已认识到上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并主动采取措施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
公司要求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加强学习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
4、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特别是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
5、根据证监会《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尤其是要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合规经营的意识;组织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6、公司将全面梳理并积极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不断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建立践行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特此说明。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