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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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包括:
主屋面米高主体结构;裙楼;4层地下室。
该工程一期是土方开挖及基坑围护,包括:
B’BC区段采用人工挖孔桩+预应力锚索+土钉墙的支护方式;CF’FDA 区段采用内支撑+人工挖孔桩+预应锚索的支护形式;E’、B、C区段:土钉墙+人工挖孔排桩+预应力锚索+土钉墙。
基坑底标高为,基坑顶面标高为,开挖深度为,局部区域为,±。
二、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目标
安全施工监控目标:实现工程施工全过程“六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倒塌;无中毒;无爆炸;无重大机械、交通事故。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争创“广东省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三、监理工作依据
1、委托监理合同;
2、施工合同;
3、设计图纸文件;
4、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安全生产法》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现行的行业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3)107号
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四、安全文明监理工作内容
1.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4.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吊车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6.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7.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承包单位限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8.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安全员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例会及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参与检查评分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9.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保养记录、相关维修资料及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10.对危险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1.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12.项目监理机构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定期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13.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事故采取的抢险、处理工作。
在认定非监理方责任后参与事故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
14.每周定期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各专业安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施工总结会,并进行施工现场联合大检查。
五、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人员架构
六、安全文明施工具体监理措施
监理原则
1)“预防为主、综合考虑”的原则。
从工程开始就将承包商的人力、物力进行考虑,防患于未然,着眼于事前控制,派设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工作,并要求承包商设立专门机构和派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求承包商相应地设置安全设备和必要的安全设施.
2)“安全施工监理贯穿工程全过程”的原则。
事前要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针对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不安全因素加以认真分析,制定安全监控措施。
3)“安全第一、人人参与”的原则。
在整个施工监理过程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求全体监理人员参与安全监理,在日常的监理过程中,处处注意施工安全问题,督促承包商做好安全预防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对
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方案,坚决不予以批准。
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施工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督促承包商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其中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设备管理部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和专职安全员。
并报送项目监理处审核备案。
2)制定目标管理制度
督促承包商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并进行考核。
3)认真审核承包商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督促承包商编写全面而有针对性的、包含有安全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例如本工程中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冲孔钻孔、人工挖孔桩、管桩、地下室、钢结构吊装、模板工程、玻璃幕墙施工、外脚手架、电梯、施工井架、施工电梯、塔吊等,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有关资料须汇总报送项目监理处审核备案。
4)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承包商建立起完善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都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全面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详细记录,以备监理检查。
5)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监理工程师须按照安全检查记录以及监理工作流程的要求以整改通知书及有关规范为依据以最大力度对承包商进行监督整改。
6)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督促承包商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对现场施工人员要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事故案例。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机动车辆驾驶工、焊工、切割工、机械操作员、搭棚工等)必须通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上岗,以免出现意外。
7)特别要加强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意识、防护技能、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等。
8)安全事故处理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公司及业主。
监理工程师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建立安全事故档案。
9)悬挂安全标志
督促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必须悬挂“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照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按规定在施工现场的坑、洞、危险处设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3.安全施工监理控制内容:
4.安全监理工作程序(见下图):
5.针对性安全监控措施
1)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施工方案
督促承包商在施工方案特别是基础施工方案中编写有关支护方案。
该
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对于深度超过5m的基坑应编写专项支护设计方案并报送监理公司审批。
(2)临边防护
对于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应督促承包商按有关规范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3)基坑支护
基坑开挖时设置的安全边坡及支护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对于已经产生局部变形的支护设施应督促承包商及时采取措施调整。
(4)坑边荷载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将积土、材料、机具等按照设计要求堆放在距坑槽边安全距离以外的地方,以免坑槽边坡所受荷载过大,造成塌方。
(5)土方开挖
监理工程师须认真审核承包商的土方开挖方案并于现场监督,坚决避免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
(6)基坑变形监测
督促承包商定出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方案,报送监理公司审批,并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布置监测点.监理工程师须定期监督承包商对基坑支护以及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进行变形和沉降观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马上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并报请设计方一同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2)模板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1)施工方案
督促承包商针对模板工程制定有效可行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2)支撑系统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应通过设计计算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3)支拆模板
模板拆除前承包商必须向监理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拆除模板时,2m 以上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并设监护人。
禁止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3)、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理要点
(1)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开挖的办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
必须待相邻桩孔洗灌完混凝土之后才能开挖,以保证土壁稳定。
(2)工作人员上下井必须使用电动葫芦之类的合格机械设备和钢丝绳,要有自动卡紧保险。
(3)井口出土如用绞盘时,必须采用直径不小于16的坚韧麻绳或尼龙绳,结扣牢固,有安全的制动和吊钩装置。
(4)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
最上一节混凝土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20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
孔井口边1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以外。
(5)开挖过程应经常检测井内有毒害气体和缺氧现象。
(6)井口应设置围栏井下设半边井的安全钢筋网,井内设特别可靠的
救生软梯。
下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挖孔暂停施工时井口应盖好。
(7)井孔内一律采用12V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24V低压照明。
现场用电均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8)需进行爆破时,应控制炸药用量反爆破深度引爆前要派人警戒保护人员安全。
(9)井下通讯联络妥畅,施工时保证井口有人,井下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注意观察,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作业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4)脚手架、施工电梯、井架施工安全监控措施。
脚手架工程多属高空作业,必须十分重视安全技术问题,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1)脚手架、施工电梯、施工井架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公司审批,后方能进行安装,拆除前必须编制拆除方案报监理公司,审批后方能进行拆除施工。
(2)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网、安全护栏、安全档板以及单盘的安全装置等。
10m以上的脚手架最好在操作层下面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3)操作人员上下架子要乘坐乘人吊笼、扶梯、爬梯或斜道。
(4)吊、挂式脚手架使用的挑架、木行架、吊架、吊篮、钢丝绳和其它绳索,使用前要作荷载检验,均必须满足规定的安全系数。
升降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制动装置。
(5)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避雷装置,钢脚手架、钢井架、塔吊等均应
有可靠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架应设置避雷装置。
(6)架子工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7)在脚手架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加强检查,清除架上垃圾,注意控制架子上的堆物荷载,禁止在架上过多堆放材料或多人挤在一起。
5)钢结构安装的安全监理要点
(1)钢结构安装之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和现场具体情况等,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强化管理;
(2)承包单位应对参与施工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强化安全意识;
(3)钢结构吊装时,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4)钢结构安装时,为防止人员、物料、工具坠落或飞出,应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网;
(5)操作人员在水平钢梁上作业时,安全带必须与结构主体牢固连接;
(6)随着建筑高度的增加,各类消防设施应及时上移;
(7)各类电气设备要有接地装置,电气电缆要经常检查,以免漏电。
6)电梯安装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每台电梯井设置灭火器材,施工动火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动火证,并经批准后才动火,动火有专人监护坑底,经常清理杂物,谨防起火。
(2)焊工进行烧焊工作时,应带齐必须的防护工具及灭火筒,避免发生意外。
(3)梯井施工照明用36V安全电压。
施工用电工作完毕,必须切断电
源。
注意安全用电,坚决杜绝带电作业及乱搭接电线现象。
电源线拖板应配有漏电开关。
(4)施工脚手架(排栅)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牢固可靠后方准进入施工,要勤检查,勤维护,确保安全。
(5)施工中使用的吊具、绳带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校对重量,防止过载吊装,发生安全事故。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携带工具进入梯井施工要用工具袋,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
(7)做好电梯井各层门口安全防护工作,要设层门防护栏杆、网等防护设施,并一定要挂上安全警示牌;在建筑工程的“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等加以保护。
(8)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
(9)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若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施工负责人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等。
7)防雷安全监理要点
(1)督促施工单位对职工进行防雷知识教育,雷雨天气应暂行施工。
(2)根据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架构等高度制定防雷措施。
8)玻璃幕墙安装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1)安装玻璃幕墙用的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验。
手电钻、电动改锥、焊钉枪等电动工具应作绝缘电压试验。
手持玻璃吸盘和玻璃吸
盘安装机应进行吸附重量和吸附持续时间试验。
(2)施工人员应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等。
(3)在高层玻璃幕墙安装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应架设防护网,在离地面3m高处应搭设挑出6m的水平安全网。
(4)现场焊接时,在焊件下方应设接火斗。
9)现场安全作业监理要点
(1)安全帽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帽。
(2)安全网
本工程中的上部结构外侧必须按照有关规范用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3)坑井、通道口防护
每一处坑井、通道口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定型化、工具化防护。
10)施工安全用电监理要点
(1)外电防护
外电使用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对于因作业需要不能满足的应设置封闭防护设施。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采用TN-S系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专用保护零线等,严禁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3)配电箱、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开关箱
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4)现场照明
现场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
潮湿作业、手提灯具等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5)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应暂停高空作业。
6、文明施工监控措施
1)要求承包商的现场办公室、各种临时生活、施工设施,均要统一设计、合理布置,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道路畅通,做到“施工不扰民”;
2)宿舍、办公室要求采用标准活动板房,洗澡间、厕所、厨房全部采用砖砌、内外墙摸灰、内墙要求贴瓷片,严格按照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实施。
3)生活用水要符合饮用水标准;
4)施工现场设置职工厕所,厕所应有简易化粪池,并加盖且定时喷药。
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系统,应经过合理规划和设计,污水净化池中的污泥要定期清除;厕所内不应有难闻气味;
5)生活和固体垃圾应有固定的弃置场,并要设置定期处理的垃级箱;
6)要求承包商在现场配备必要的急救和医药服务设施;
7)督促承包商按有关规定建立消防责任制;施工现场和临设要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防火和消防设施,并要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确定各工区的防火
负责人;
8)工场、料场、配电房、易爆易燃物品要合理布置,要保持现场的整洁;
9)生活废水和工程中的污水不得随意排放,要求承包商在现场配设沉淀池、废水处理池,废水和污水经过处理后,方准排放到场外;
10)要求承包商在施工前做好粉尘的预防措施,防止施工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11)当现场的施工粉尘大时,要求承包商要定期洒水,减低粉尘飞扬,确保粉尘不影响场外环境;
12)要求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范的规定,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封闭式施工,围蔽必须牢固、安全、整齐,高度不小于2米,以免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事故。
1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进出口大门并于门头设置企业标志.承包商必须按规定在现场主门右侧悬挂“五牌一图”等施工标牌。
14)施工现场应设统一的食堂,其位置需远离厕所、垃圾的污染源20米以上。
炊事员上岗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15)施工方应做好工地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措施。
建筑工人的宿舍应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卫生、计生管理责任人。
七、环境保护具体监理措施
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有效监控。
1、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地化处理,土方应
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2、督促施工单位在土方作业施工现场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3、监督施工单位对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4、要求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6、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