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宁夏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宁夏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
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财[会]发[2013]660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3.09.04
【实施日期】2013.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宁夏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宁财(会)发【2013】660号)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中央驻宁单位、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式、技术手段等新变化,向会计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继续教育服务,满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多元化的需要,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宁财(会)发[2007]246号)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试点,自2013年9月1日起宁夏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系统开始试运行,与面授继续教育方式双轨运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持有自治区财政厅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