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确保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确保完成全年405亿斤目标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1]15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30
【实施日期】2011.03.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确保完成全年405亿斤目
标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11〕15号 2011年3月3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年粮食总产405亿斤目标,进一步巩固我省粮食主产省地位,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确保完成今年405亿斤粮食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分解落实粮食生产目标责任。

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米袋子”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要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目标不动摇,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措施到位,强化考核奖励。

省里已制定2011年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指导性目标(详见附表),各地也要切实把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乡、村和田间地块。

特别是要完善粮食生产协作机制,不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统筹安排加快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粮食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凝聚工作合力,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坚决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植树、挖鱼塘等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千方百计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特别是单季稻面积10万亩以上或单季稻比重超过30%的县(市、区),更要把“单改双”作为发展粮食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

充分挖掘滨湖地区耕地潜力,努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充分利用坡地、荒地等,扩大旱粮生产,特别要挖掘冬闲田潜力,大力发展马铃薯,力争复种指数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扩种粮食50万亩,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650万亩。

三、突出抓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以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吉泰盆地和赣西高产片“三区一片”62个粮食主产县为重点,着力打造年产40个5亿斤以上粮食生产大县核心区,其中20亿斤以上3个、15亿斤以上4个、10亿斤以上13个。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粮食生产。

建立健全粮食生产核心区利益奖补机制,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增粮工程、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农水补助等建设项目的安排重点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倾斜。

切实增强核心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重点抓好产粮大乡、大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