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讲超高费及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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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管井井点:每一管井为一套。 如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井管间距时,轻型井点管距可 按0.8~1.6m。 • 使用天应以每昼夜24h为一天,井点降水总根数不足一 套时,可按一套计算使用费。 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工程量计算应符合批准的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实 际发生经签证的数量和次数计算。 • 2.固定式带配重的塔吊基础铺设按座计算;轨道式基础 铺设按长度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及预制构件模板 • 本分部现浇混凝土构件及预制构件模板所采用的工程 量是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构件混凝土的工程量,其计算规则 和A.4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分部相同。但以下情况,可按本 条规定计算:
五、垂直运输费 • 1.建筑物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 的垂直距离,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 入檐口高度之内。构筑物的高度,是指从设计室外地坪至 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 2.垂直运输费依据建筑物的不同檐高划分为基础及地下室、 檐高20m以内工程、檐高20m以上工程。 • 3.垂直运输费子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 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 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装拆除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 等的费用。 • 4.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套用相 应子目。 • 5.檐高4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 6.混凝土采用泵送浇筑者,相应子目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 数量乘以0.5。所减少的台班数量可计算停滞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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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仅施工主体不做装饰的,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 95%。 六、单独承包装饰工程的超高费执行(YB7)装饰工程超 高费子目。 七、本分部子目的划分是以建筑物檐高或层数两种指标 界定的,两种指标其一达到即可执行相应子目。 八、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分别按不同高度对应的 建筑面积分别套用相应子目。(按不同檐高或层数的竖向切 面) YA11.2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超高费用以超高部分自然层(包括技术层) 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二、超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塔楼、主 望台可计算超高面积,但不计算檐高和层数。 三、屋顶平台以上装饰用棚架、葡萄架、花台等特殊构 筑物不得计算超高面积。 四、老建筑加层工程的超高费,按加高后的檐高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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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塔吊基础铺拆费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 钢板的轨道、自升式塔吊行走的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式 塔吊的固定式基础,发生时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 4.拖式铲运机的场外运输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费 用乘以系数1.1。 5.推土机、除荆机、湿地推土机场外运输费按相应规格的 履带式推土机费用执行。 6.本分部未设施工电梯和混凝土搅拌站基础,发生时另按 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7.机械的一次安拆费中均包括安装后的试运转费用;所列 场外运输费为25km以内的进出场费用,超过25km时,另 行计算。 8.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9.自升式塔吊安拆费是以塔高(檐高)45m确定的,如塔 高 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费增加10%(超过不足 5m者不计)。
YA11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 YA11.1有关说明 • 一、本分部适用于建筑物层数超过6层或檐高超过20m的 工程。计算层数时,地下室不计入层数;半地下室的地上 部分,从设计室外地坪算起向上超过1m时,可按1层计入 层数内。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 距离。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高度 之内。 • 二、单层工业厂房檐高超过20m时可计算超高费。突出 屋面的天窗等不计入高度之内。 • 三、超高费用包含的内容 • 1.超高施工的人工及机械降效。 • 2.自来水加压及附属设施。 • 3.其他。 • 四.超高费用中的机械费用由多种机械组合取定,施工 时不论采用何种机械,均按本规定费用包干,不作调整。

10.如现场塔吊转移时,因改道需碾压铺垫路基,铺拆轨 道,仍按费用表执行。其他有关费用按塔吊相应安拆费定 额乘以系数0.3计算。 • 11.机械停滞费,按《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08年)》规定执行。 • 12.轮胎式起重机场外运输费,以同吨位型号的机械台班 单价乘以系数1.5计算;汽车式起重机汽车式钻孔机场外运 输费以同吨位型号的机械台班单价乘以系数0.2计算。 • 13.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仅限于本分部列 有子目的机械方能计取。 • • 三、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构件模板使用费 1.本分部中的模板综合考虑了工具式钢模板、定型钢模板、 木(竹)模板和混凝土地(胎)模的使用,实际采用模板 不同时,不得换算。
• 4.单项脚手架 • (1)适用于不能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 筑面积的建筑工程。 • (2)室内高度在3.6m以上时,可增列满堂脚手架,但内墙 装饰不再计算脚手架,也不扣除抹灰子目内的简易脚手架 费用。内墙高度在3.6m以上且无满堂脚手架时,可另计算 装饰用脚手架,执行脚手架相应子目。 • (3)高度在3.6m以上的墙、柱、梁面及板底的单独勾缝, 每100㎡增加设施费15.00元,不得计算满堂脚手架。单独 板底勾缝确需搭设悬空脚手架者,可执行装饰分册中的相 应子目(B8-36)。 • (4)贮水(油)池壁、贮仓壁、大型设备基础立板高出自 然地坪1.2m以上的,地上部分可计算双排外墙脚手架;自 然地坪距底板上表面深度超过1.2m的,地下部分可计算里 脚手架;底板可计算满堂脚手架。
• (1)混凝土圈梁中的过梁模板可单独列项,按门窗洞口的 外围宽度加500mm乘以截面积的体积计算。 • (2)弧形板的计算范围为变形处两点连线一侧的弧状图形。 • (3)设备基础体积大于20者,执行基础的相应子目。 • (4)以投影面积或长度计算的构件,不得因混凝土量增减 而调整其模板子目或增加工程量。 • 四、脚手架 • 1.综合脚手架应区分地下室、单层、多(高)层和不同檐 高,以建筑面积计算,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按不同 檐高分别计算。 • 2.单项脚手架中外脚手架、里脚手架均按墙体的设计图示 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 3.围墙按墙体的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凡自然 地坪至围墙顶面高度在3.6m以下的,执行里脚手架子目; 高度超过3.6m时,执行单排外脚手架子目。
檐口高度77.20 m,每层建筑面积均为300 m2。屋顶楼梯间
建筑面积15 m2,电梯机房面积12 m2。计算超高费。
• 解:确定超高起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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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费=602274.49(元)
• YA12 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
• 措施项目是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 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即实施措施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措施项目费由 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 组织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二次搬运 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分别以规定的 费率计取。具体费率详见表YA12-1~表YA12-4。
• 20m以上的加层部分的面积计算。 • 五、单层工业厂房超高费用区分不同檐高按其建 筑面积计算。 • 六,,熟悉定额子目划分规则(就高不就低原则)
• [例1]某7层砖混住宅,层高3.0 m,檐口高度19.45 m,每层建筑面积均为400 m2。计算本工程超高费。 • 解:仅第7层计算超高费 • 工程量=400 m2 • 综合单价(11-1)=1986.98(元/100 m2 ) • 综合单价费=7947.92(元)
• [例2]某单层厂房,檐口高度30.00 m,建筑 面积500 m2 。计算超高费。 • 解:工程量=500 m2 • 综合单价(11-17)=556.00(元/100 m2 ) • 综合单价费=2780(元)
• [例YA11-3]某25层培训中心大厦,底层及2层层高为4.5 m, 第3层及第15层为服务层,层高2.3 m,其余各层层高3.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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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使用费 1.脚手架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物(构筑 物)所搭设的脚手架,无论钢管、木制、竹制均按本分部 执行。 2.脚手架子目中,已综合了斜道、防护栏杆、上料平台以 及挖土、现场水平运输等的费用。 3.综合脚手架 (1)适用于能够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 筑面积的建筑工程的脚手架。不适用于房屋加层、构筑物 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2)综合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了主体施工、一般装饰和外墙 抹灰脚手架。不包括无地下室的满堂基础架、室内净高超 过3.6m的天棚和内墙装饰架、悬挑脚手架、设备安装脚手 架、人防通道、基础高度超过1.2m的脚手架,该内容可另 执行单项脚手架子目。 (3)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竖向切面分别计 算建筑面积,套用相应子目。
• 7.建筑物中的地下室应单独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 8.建筑工程外墙装饰另单独分包时,垂直运输费扣减8%。 • 9.无地下室且埋置深度在4m以上的基础、地下水池可按相 应项目计算垂直运输费。 • YA12.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施工排水、降水 • 施工排水、降水的工程量计算应符合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 设计的要求。 • 1.排水管道按设计尺寸以长度计算,抽水机抽水按抽水 机械台班数量计算。 • 2.井点降水应区分轻型井点、大口径井点,按不同井管 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水泥管井井点 按井深以长度计算,井点的使用按套· 天计算。 • 井点套组成: • 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 • 大口径井点:45根为一套;
表YA12-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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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豫建设标(2006)82号文的规定制定。本表中 的费率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另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②基本费应足额计取;考评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费率表》进行核算;奖励费根据施工现场文明获奖级别计算,省级为全额,市级 为70%,县(区)级为50%。 ③非单独发包的土方、构件吊装、桩基应并入建筑工程计算。
表YA12-2
材料二次搬运费率表
• 技术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排水、降水费,大型机械设备进 出场、安拆费,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构件模板使用费,脚手 架使用费,垂直运输费,现浇混凝土泵送费,分别按本分 部相应的子目计算。 • YA12.1 有关说明 • 一、施工排水、降水费:本分部子目中的抽水机、泵等 机械设备和台班消耗量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使用不符时不 得换算。 • 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 • 1.塔吊固定基础铺拆费系自升塔吊基础参考价格,允许按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调整。如系非自升塔吊基础时,执行该 子目时,基价乘以系数0.15。 • 2.轨道铺拆费按直线轨道考虑,如铺设弧线轨道时,乘以 系数1.15。
• 2.本分部的现浇混凝土梁(不包括圈梁)、板、柱、墙的模 板是按层高3.6m编制的。层高超过3.6m时可计算模板超高 增加费,执行本分部模板超高增加费子目;每超过1m计算 一次超高增加费,尾数不足0.5m者不计。模板超高层按下 式确定:超高层数=H-3.6(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 3.短肢剪力墙模板、电梯井壁模板执行墙的相应子目,人工 分别乘以系数1.1、1.2,其他不变。 • 4.采用钢滑模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身、圆贮仓壁是按无 井架施工测算的,钢滑模施工的操作平台、费用已计入该 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亦不得另行计算脚手架和竖井架。 • 5.钢滑模子目内所包括的提升支撑杆的消耗量,不得调整和 换算。如设计要求利用支撑杆代替结构钢筋时,应在钢筋 用量中扣除该支撑杆的重量。如支撑杆施工后能拔出者, 应扣除冲减拔杆费用后的回收价值。 • 6.弧形或折线形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执行其相对应的子目时, 模板乘以系数1.3、人工乘以系数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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