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JD-12接触网工程线施工安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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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徐客专四电系统集成工程安全交底记录
说明:本表由安全交底负责人填写,接受交底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本表一式两份,交底人、接受交底方负责人各一份。

郑徐客专工程线施工管理办法及安全措施
中国中铁
中铁电气化局郑徐客专四电系统集成指挥部
接触网三工区安质部
2015年9月
中铁电气化局郑徐客专四电系统集成指挥部三工区
工程线施工管理办法及安全措施为规范三工区工程线运输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施工、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根据郑西公司及局指挥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一、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王华
副组长:郭永良
成员:李林安何军张维学张红建刘鹏马万贵
张浩李红卫匡然韩红刚贾亚强轨行车辆负责人领导小组在安全管理中发挥监督、指导、协调的作用,并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沟通信息、发现和解决安全中的问题。

二、工程线行车与计划管理
1.左右线的规定:面向徐州方向,左侧为下行线(左线),右侧为上行线(右线)。

2.工程列车运行或进入未开通区间的线路必须按下达的调度命令执行。

3.车站道岔及股道编号均按设计图纸上的编号管理,临时线路、道岔按临时设计图纸上的编号进行管理。

各作业队应准确掌握相应车站的股道及道岔编号。

4.如调度同意,线路行车条件允许时,我单位轨行车辆与铺架单位的车辆进入同一区间施工时,应保持2km的间隔距离,且必须在现场施工交界点设专人实施封锁防护。

5.工程线轨行车辆运行速度要求
1)工程线的轨行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郑西公司及十二局调度命令规定速度。

进、出车站的速度不得超过5km/h。

2)各种轨行设备在较大外轨超高区段运行时要控制车辆速度,缓速通过超高较
大区段。

3)轨行车辆通过作业地点时,速度不得超过5km/h。

4)遇有浓雾等不良天气时,应再降低速度,并派助理人员进行引路,确保行车
安全。

6.凡影响工程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人身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施工计划。

7.日作业计划:各作业队在12点前将次日施工计划报工区调度,各作业队报计划人员必须专人负责。

8.司助人员严格按调度命令、施工作业票运行、作业,严禁无计划、超批准里程范围、超时间、超作业项目施工。

施工结束,必须仔细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负责人确认无影响行车的情况,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撤除现场防护,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施工销记手续。

三、轨行车辆安全保障措施
1.司助人员要认真执行“四勤三检”制度并做好记录,连挂、装载加固情况也要有记录。

车辆起复设备、锁具保养完好,灭火器材、制动铁鞋完备,驾驶操作台保留铁鞋提示牌,并按规定设置。

2.轨行车辆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乘坐轨行车辆的人员,服从司助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操作人员瞭望,不得将头、手伸出车外。

3.车辆运行中,施工人员不得在平板车上站立,作业平台上不得有人,车辆未停稳,任何人不得上下车辆。

4.接触网作业车要保证作业平台升降、旋转灵活、制动可靠。

在较大外轨超高区段作业时要适时使用抓轨器,以确保作业安全。

5.安装列车在外轨超高区段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和使用要求打好支腿。

6.接触网作业车的作业平台不得超过5人,作业平台的操纵由专人负责,平台升降时严禁人员上下。

7.轨行车辆在通过道岔前,司助人员要一度停车,对道岔状况进行检查,确认符合通过条件后方可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km/h,严禁冒进,严禁擅自拨动道岔,防止挤伤、损坏道岔。

8.运行中,司机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并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注意作业人员的安全。

轨道车运行期间(包括临时停车作业),司助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9.轨道车连挂时,其中一车停止时方可进行,必须由坡下车辆连挂坡上车辆,且必须有专人引导,认真执行“十、五、三车”限制速度,距被挂车2m前要一度停车,连挂速度不得超过3km/h。

连挂完毕后,必须接通风管,确认制动良好后方可运行。

10.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1.施工作业完成并收车熄火后,司助人员要按规定用止轮器做好防溜,设置防护信号,同时认真检查和保养车辆,消除隐患,对不能处理的故障及时上报,做到故障不过夜,不隔班,使机车车辆保持良好的状态,保证随时出车。

12.轨行车辆“十不准”制度: ①不准超重;②不准超限;③不准超速;
④不准超点;⑤不准带病运行;⑥不准臆测行车;⑦不准未停稳上下车;⑧不准间断了望;⑨不准酒后开车;⑩车辆运行及作业中司助人员不准与他人闲谈说笑。

13.作业车在同一工作点长时间作业时不得息火,同时要采取防溜措施;在曲线内侧超高超过100mm区段作业前必须设置抓轨器,否则禁止向曲线内侧转动作业平台。

14.平板车及作业车上的物料应堆码整齐,加固牢固,不得超高、超限,不得偏载。

15.施工及运行中,作业人员不得影响驾驶员瞭望,保证安全驾驶。

四、工程线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各小组施工负责人在早点名时必须对当日所进行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预想,有轨行车辆施工的项目,必须向作业人员和司助人员讲明施工项目、地点,并重点强调车辆的解体、连挂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司助人员人手一份发放施工作业票。

非专业人员严禁进行车辆解体、连挂操作和指挥车辆。

2.在一个作业区段有两台及以上轨行车辆或有轨行车辆与梯车等影响行车的设备交叉施工时,作业队施工负责人及作业队施工调度须在《施工作业票》中注明各施工小组的施工范围,安排干部盯岗并在早点名中重点强调,防止发生事故。

3.为确保行车安全,作业队对其管段施工所用的物料、设备、工机具等,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路基段田野侧侧堆放的货物,距钢轨外侧的距离不得小于2m,高度不超过1.2米;桥梁段田野侧的货物应在电缆槽上堆放不得超过防撞墙;两线间的货物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轨面;站台上堆放
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小于1m。

4.凡进入工程线范围内施工必须按规定穿着防护服,设置防护人员。

施工现场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现场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

按照批复的计划组织施工,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里程、超时间、无防护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工程线安全培训教育。

严禁在钢轨、轨道板上和车辆下部坐、卧、休息睡觉。

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确认无车通过后,方可跨越线路。

6.严禁与列车抢越、严禁钻车底、穿越两车间隙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车、车辆头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5m以上距离。

7.严禁飞乘飞降,列车开动时,禁止抓车、扒车、跳车。

8.车辆通过时,应注意观察瞭望,防止有超限物品或落物伤人。

在距车辆800米的距离前,所有人员必须下道,避车处距离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小于 2.5米,影响行车的设备、材料、机具必须清理至安全距离处。

9.各作业队每辆梯车必须编号,指定施工负责人,报工区调度、安质备查。

下班后梯车过夜必须放置在电缆槽上,不准侵界,不得放置在两线间。

五、施工防护
施工时必须在行车室和施工现场设置驻站联络员和室外防护员。

1.防护员的条件
(1)防护员必须由正式职工、年满18周岁、思想品德号、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视力和听力良好、说话吐词清楚、能作正确记录的人员担任。

(2)防护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应具备担任防护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铁路行车有关规章制度和施工作业情况。

(3)工程线施工防护人员必须经郑西公司、指挥部、工区组织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作业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禁止指派未经过安全业务培训,未取得上岗合格证的职工担任安全防护工作。

(4)施工安全防护员由作业队领导依照有关基本条件批准职工担任,一经排定后不得任意调换。

2.驻站联络员工作要求
(1)驻站联络员必须由熟悉现场的胜任人员担任,佩戴驻站联络员标志、上岗证,携带无线电对讲机、笔、记录纸。

(2)驻站联络员在作业前必须参加工区的安全预想会,掌握工地防护员所处的位置、作业内容、作业区段等情况,与工地防护员和作业人员统一无线电频道,试验无线电性能良好。

(3)到达行车室时间规定:必须于现场作业人员出发前或室内作业人员进入继电器室前,到达行车室,开始通报行车情况,并办理登记和施工封锁手续,传达调度命令。

(4)防护期间应随时掌握列车和调车作业动态,及时准确地把本线及邻线途经列车车次、邻站开车时间,一接近时间、三接近时间、通过车站时间等信息通知到工地防护员,监督现场作业人员及时停止作业、下道避车。

区间作业时还需按规定通知下道时机,督促工地防护员迅速组织下道避车。

(5)防护期间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控制台信号,严格执行“三确认”制度:确认室外防护员姓名、确认室外防护员听清、确认室外作业人员及机具下道。

必须做到“五勤”:勤看控制台(或显示屏)显示,勤于值班员联系,看不清、听不清要勤问,勤向现场防护员传达列车运行情况,勤与现场防护员
复诵、核对通话内容,防止听错。

(6)驻站联络员要坚持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务必通知到现场所有工地防护员并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下道避车后,方可离开。

重新回岗确认已通知到现场所有工地防护员和所有作业人员。

(7)发生工地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通信联络中断时,应立即采取手机等联系方式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下道。

空闲时期每3至5分钟与工地防护员进行一次联络,工地不应答视为联络中断。

(8)驻站联络员要实时掌握现场作业动态,工地多个作业点作业时,需记录工地防护员移动作业地点、时间等的反馈信息。

(9)驻站联络员工作期间不得与车站值班员、兄弟单位防护员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嬉戏、打闹,手机只作为工作联系备用方式,禁止接打与工作无关电话,更不能收发短信。

(10)离开行车室时间规定:确认室外作业人员或室内作业人员已离开线路或到达工区后,办理销记手续,方可离开行车室。

2、工地防护员工作要求
(1)工地防护员必须专职设置,不得兼做与安全防护无关的事。

带“防护员”袖标,穿“反光条”的黄色防护服,携带工具包、红黄防护旗、无线电对讲机、防护喇叭、上岗证、作业标等防护用品、设备,并会设置使用。

(2)工地防护员在作业前必须参加工班安全预想会,掌握防护对象、作业内容、作业区段等情况,与驻站联络员和作业人员统一无线电频道,试验无线电性能良好。

(3)作业人员在赶赴作业地点的途中,工地防护员必须随从防护,督促作
业人员在路基段距钢轨头部外侧3m以外的路肩上或桥梁段两线间依次行走,前后最大距离保持在5m以外,在不足规定距离的路肩上行走,来车时提前在安全处所避车。

(4)工地防护员应根据现场作业实际,选择瞭望条件较好、位置醒目、便于通知的安全处所进行防护工作,与作业人员一般保持3m以上距离,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50m,并随作业人员同步移动或转移地点,并应在距施工地点两端800米至1000米设两端防护员。

当车站站场、区间复杂,有弯道、来车方向较多、作业繁忙时,应增设工地防护员。

长大桥(隧)、长大曲线等瞭望条件不良(小于1400m)地段,也应在来车2500m外适当地点增设中间联络员进行防护。

(5)工地防护员接到来车(含邻线)通知或发现来车,应及时通知、督促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下道避车。

执行防护工作时做到“三看”:一看作业人员是否下道完毕,二看使用的工具是否带到安全处所,三看机具、材料是否超限,并报告驻站联络员。

(6)工地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随时保持联系,每次转移作业地点时必须与驻站联络员联系,报明新的作业地点,每3分钟须与室内防护员进行一次联络,联络时必须执行复诵制度,一旦与驻站联络员防护通讯联系中断,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下道,各作业人员、机具撤离到安全区域。

(7)工地防护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务必通知到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下道避车后,方可离开。

重新回岗需确认已通知到驻站联络员和所有作业人员。

(8)工地防护员工作期间不得与现场作业人员、兄弟单位人员等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嬉戏、打闹,手机只作为工作联系备用方式,禁止接打
与工作无关电话,更不能收发短信。

(9)工地防护员在做好现场作业人员防护的同时,必须监督工具材料等是否撤离到安全地段,确保行车安全。

(10)工地防护员撤离防护职责时间规定:本站作业时作业人员回到工区算起;邻站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邻站算起;区间作业时步行回到站内开始或回乘交通工具算起。

(11)在任何情况下,如施工地点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应面向列车,站在车头右侧方向,立即向列车打开红旗显示停车信号,使列车停车。

3、防护员标准用语
(1)驻站联络员
①×××(工地防护员),现在××时××分,上(下)行××次列车××股道通过(进站)信号已开放。

②×××(工地防护员),××时××分,上(下)行××次列车从××站开(已通过),本站××股道通过,作业人员注意避车。

③×××(工地防护员),上(下)行××次列车已接近,作业人员注意避车。

④×××(工地防护员),上(下)行××次列车××股道(通过)停车,注意避让。

⑤×××(工地防护员),××次列车××股道信号已开放,××次列车××股道开,注意避让。

⑥站内调车时要预先掌握车列或列车的运行动态,及时通知工地安全防护
员。

(2)工地防护员
①××时××分,上(下)行××次列车××股道通过(进站)信号已开放,×××已通知(随时通知作业人员)。

②××时××分,××次列车××站开,×××已通知作业人员下道完毕。

③××列车已接近,×××已通知,作业人员已撤离线路,下道避让。

④×××等作业人员在××处作业完毕,准备到××处作业,到后再联系。

⑤×××等现场作业人员已到××处。

六、施工线安全奖罚
1.施工现场未设置防护或防护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对作业负责人罚款1000元。

2.防护员不打招呼擅离岗位、睡觉罚款500元。

3.防护员防护时玩手机、防护用品不齐罚款300元。

4.无计划上道施工作业经核实对作业负责人罚款1000元。

5.施工现场超计划、超范围施工经核实对作业负责人罚款1000元。

6.工程列车接近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及时撤离各类物料机具,对作业负责人一次罚款500元。

7.施工完毕后未及时清理现场造成机具路料侵限,对作业负责人一罚款1000元。

8.作业车辆超速、停放未做防溜及防护,对司机罚款500至1000元。

9.作业车辆在曲内超高超过100mm区段,向曲内转作业平台时未打抓轨器,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0元。

10.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避免事故发生的经核实上报指挥部奖励500至3000元。

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相关条款摘录
第313条凡妨碍行车的施工及故障地点的线路,均应设置防护。

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

线路状态未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禁止撤除防护、放行列车。

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

多个单位在同一区间施工时,原则上应分别按规定进行防护,由施工主体单位负责划分各单位范围及分界。

第314条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

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施工负责人可指派驻站联络员负责在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手续,向施工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向车站值班员传达开通线路请求。

驻站联络员好防护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通讯设备;防护人员还应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防护人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

当线间距小于6.5m的施工地点邻线来车时,防护人员应及时通知停止施工作业,机具、物料或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或停留。

放置路肩的机具设备应与列车保持安全距离,物料应堆码放置牢固。

第315条凡上道使用涉及行车安全的养路机械、机具及防护设备,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满足运用安全的要求。

养路机械、机具及防护设备应专管专用,加
强日常检修和定期检查,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状态不良时,禁止上道使用。

第316条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单线区间施工时,设立位置如第1图。

长度单位:m 第1图
2).双线区间一条线路上施工时,设立位置如第2图。

长度单位:m 第2图
注:A为不同线路允许速度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120km/h<υ≤160km/h为1400m,160km /h<υ≤200km/h为2000m。

对有行包列车运行的线路,A不得小于1100m;有120km/h货物列车运行的线路,A不得小于1400 m。

以下同。

3).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设立位置如第3图。

长度单位:m 第3图
4).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站界标)小于860m时,设立位置如第4图。

长度单位:m 第4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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