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拳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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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一、总则太极拳协会章程旨在规范太极拳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管理、活动安排等方面的事项,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与传承。

二、组织结构1. 太极拳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各分支机构。

2.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章程修订等重要决策。

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会员注册及管理、活动策划与组织等工作。

4. 分支机构根据地域划分,负责协会在各地的活动开展和会员服务。

三、会员管理1.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会员资格由秘书处审核批准。

2. 普通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3. 高级会员是在普通会员的基础上,经过秘书处评定成绩合格的会员,享有更多的培训和参预机会。

4. 荣誉会员是对太极拳事业有杰出贡献的人士,由理事会授予,享有协会特殊待遇。

5.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四、活动安排1. 协会定期举办太极拳培训班,提供专业的教练指导。

2. 协会组织各类太极拳比赛和表演,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3. 协会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促进太极拳理论研究和传承。

4. 协会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太极拳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水平。

5. 协会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传播太极拳文化,服务社会。

五、财务管理1. 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2. 协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会员费、赞助和活动收入。

3. 协会的财务收支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合规操作,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六、章程修订1. 对章程的修订需由理事会提出,并经全体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2. 修订后的章程须在协会内部公示,并向会员进行通知。

3. 修订后的章程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七、附则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进行修订。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太极拳协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是太极拳协会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管理、活动安排等方面的事项。

协会将积极开展太极拳培训、比赛、表演等活动,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和传承。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推广太极拳文化,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提高会员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第三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民主、公正、开放。

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太极拳推广、培训、比赛、研究、交流等相关活动。

第五条协会的财务收支以会员费、赞助款、捐赠款等合法收入为主,用于开展协会的各项活动和维持正常运转。

第六条协会的名称、标志、章程等均受法律保护,未经协会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协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八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重大决策。

第九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等组成,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运作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条协会设立各个专业委员会,如教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科研委员会等,负责协会相关领域的专业工作。

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普通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荣誉会员是对太极拳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士。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二条协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培训、比赛、交流等。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协会的工作运行。

第十四条协会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损害协会的声誉。

第十五条协会会员应当按时交纳会费,并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发挥个人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有权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如教学指导、培训资料、比赛机会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协会设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八条协会的财务管理由财务长负责,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财务报表,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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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加强太极拳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太极拳运动的水平和影响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发扬太极拳文化,宏扬太极精神,推广太极拳运动,提高太极拳爱好者的技术水平和身体素质。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1. 组织太极拳爱好者进行交流和学习,开展太极拳技术培训和比赛活动;2. 宣传太极拳文化,举办太极拳展览、讲座和演出等活动;3. 组织太极拳爱好者参加国内外太极拳比赛和交流活动;4. 开展太极拳推广活动,普及太极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太极拳的认知度;5. 维护太极拳爱好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六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专业委员会是协会的分支机构,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开展太极拳技术培训、比赛和推广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协会设立会员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

1. 普通会员是指对太极拳感兴趣并愿意参预协会活动的个人或者单位,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权益;2. 理事会会员是指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的会员,负责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协会的会员权益包括: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专业培训、比赛和交流的机会;2.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行使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3. 接受协会提供的相关资讯和服务;4. 参预协会组织的优惠活动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1. 会员的会费和捐款;2. 赞助商的赞助款项;3.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助。

第十二条协会的经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活动组织、培训和比赛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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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加强太极拳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太极拳运动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的名称为“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推广太极拳文化,提倡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太极拳运动的普及和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太极拳技术培训、比赛组织、学术研究、文化交流等。

第五条:协会的行为准则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规范,维护太极拳运动的清纯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协会的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联系电话为XXXX-XXXXXXX。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

第八条: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领导和决策。

第九条:理事会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理事组成,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第十一条:协会成立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太极拳技术培训、比赛组织、学术研究、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二条:协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解散由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太极拳运动感兴趣并自愿加入协会的个人。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员是指协会理事会成员。

第十六条:荣誉会员是指对太极拳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单位,由理事会授予。

第十七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培训和研讨会的权利,并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

第十八条: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

第十九条: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利参预协会的选举和决策。

第二十条: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会费的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决定。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二十一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项、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按照国家财务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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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 太极拳协会、、八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__________________ 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_________________ 民政局领导下的,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愿组织成立的群众团体。

通过发展太极拳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推广优秀的传统文化。

第三条协会职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推广太极拳运动,并与其他地区或部门太极拳协会或太极拳组织进行交流,组织和安排本协会会员参与各种太极拳学习交流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东胜区居民或长期居住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面试考核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缴纳会费即可入会。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与本会的建设,对本协会理事会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对协会的活动内容、方式提出建议。

4.对协会在开展活动中有不正当行为,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

5.监督协会经费使用。

6.自愿参加和退出本协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1.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2.按时交纳会费;3.积极参加协会活动;4.配合做好协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协会负责人由本协会三名会员组成,其中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一名,教练二人,由会长、副会长兼任。

任期为二年,任期届满可竞选连任。

第九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产生的方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必须在协会会员中产生,并采用由全体会员推举和本人竞选相结合的方式,当候选人多于一人时进行全体无记名投票,得票数最多者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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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极拳运动的组织管理,促进太极拳事业的发展,推广太极拳文化,提高太极拳运动员的素质和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极拳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自愿组织的全国性太极拳运动组织。

第三条太极拳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太极拳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宏扬太极拳文化,促进太极拳运动员的健康成长。

第四条太极拳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太极拳技术培训、比赛、交流与合作,制定太极拳运动规则和竞赛制度,推动太极拳运动的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

第五条太极拳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公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太极拳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太极拳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会员单位派代表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理事会是太极拳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

第九条秘书处是太极拳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组织和协调。

秘书处设立办公室、培训部、竞赛部等职能部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太极拳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是指对太极拳事业有贡献或者对太极拳运动感兴趣的个人,需缴纳会费并遵守协会章程。

第十二条团体味员是指太极拳培训机构、太极拳协会分支机构等组织,需缴纳会费并遵守协会章程。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的权利,有权参预协会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赛事管理第十五条太极拳协会组织各级别的太极拳比赛,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

第十六条太极拳比赛按照协会制定的比赛规则进行,分为套路赛和对练赛两个项目。

第十七条太极拳比赛的评分标准由协会制定,并根据比赛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八条太极拳比赛的组织工作由协会的竞赛部门负责,包括场地租赁、裁判组织、参赛报名等。

第十九条太极拳比赛的获奖者将获得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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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极拳运动的组织管理,推动太极拳事业的发展,促进太极拳文化的传承与推广,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推广太极拳运动,传承太极拳文化,提高太极拳爱好者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太极拳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太极拳活动,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内部管理,保障会员权益。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1. 组织开展太极拳培训和比赛活动,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和竞技水平;2. 开展太极拳文化传承与推广活动,举办太极拳展览、讲座、研讨会等;3. 组织太极拳爱好者参加国内外比赛和交流活动,提升太极拳在国际上的影响力;4. 建立太极拳教练员培训体系,提高教练员的专业素质;5. 组织开展太极拳健身活动,促进会员身心健康;6. 加强与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太极拳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八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工作运行情况。

第九条协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包括技术委员会、教练员委员会、竞赛委员会等,负责相关领域的专业事务。

第十条协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二条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的个人或组织,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太极拳运动,认同协会宗旨和工作原则;2. 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3. 提交会员申请书,并经协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太极拳活动;2. 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3. 接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4.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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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1.2 目的:协会旨在推广太极拳文化,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和身体素质,培养太极拳人材,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3 性质: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并在法律和政策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1.4 地址:协会的地址为XXXXX。

二、会员管理2.1 会员类型2.1.1 普通会员:对太极拳感兴趣的个人可以申请成为普通会员,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活动。

2.1.2 高级会员:在太极拳领域有一定造诣的个人可以申请成为高级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更多专业培训和指导。

2.2 会员权益2.2.1 普通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比赛等活动的权益。

2.2.2 高级会员享有普通会员权益的基础上,还可以参预协会组织的更高级别的培训和指导。

2.3 会员义务2.3.1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尊重协会的决策和组织安排。

2.3.2 会员应积极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2.3.3 会员应保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利用协会从事违法活动。

2.4 会员申请与退出2.4.1 个人如欲加入协会,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经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协会会员。

2.4.2 会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协会有权取销其会员资格:(1) 违反协会章程或者规章制度;(2) 未经批准擅自代表协会进行活动;(3) 有损协会声誉的行为;(4) 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预协会活动。

三、组织架构3.1 理事会3.1.1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3.1.2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监督协会的运营和活动。

3.2 会长3.2.1 会长是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3.2.2 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协会参预相关活动和会议。

3.3 秘书处3.3.1 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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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极拳事业的发展,促进太极拳运动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太极拳爱好者的技能水平,建立一个良好的太极拳交流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宏扬太极文化,传承太极拳精髓,推广太极拳运动,促进太极拳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太极拳技术培训、比赛组织、学术研究、文化交流、社会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分支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方针和政策。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执行。

第八条分支机构是协会在各地设立的地方性组织,负责协助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两类。

第十条普通会员是太极拳爱好者或者相关从业人员,需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并经过申请和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特邀会员是对太极拳事业有重要贡献或者在太极拳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由理事会邀请加入。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款项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活动组织第十七条协会应当定期组织太极拳技术培训和比赛活动,提高会员的技能水平和竞技水平。

第十八条协会可以组织学术研讨会、太极文化交流活动等,促进太极拳理论研究和文化传承。

第十九条协会可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推广太极拳运动,服务社会。

第六章章程修改第二十条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极拳运动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太极拳运动的水平和影响力,促进太极拳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极拳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太极拳协会的宗旨是:传承太极拳文化,弘扬太极拳精神,推广太极拳运动,提高太极拳水平,促进太极拳与健康生活的结合。

第四条太极拳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公正公平,和谐友爱。

第五条太极拳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太极拳的推广、培训、比赛、交流、研究等。

第六条太极拳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

会员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太极拳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八条理事会是太极拳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决策重大事项。

第九条秘书处是太极拳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条监事会是太极拳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协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太极拳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太极拳的教学、培训、比赛等相关事务。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任何对太极拳运动有兴趣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和单位,均可申请加入太极拳协会。

第十三条会员应当遵守太极拳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参加太极拳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益,并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十五条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并参与太极拳协会的义务劳动。

第十六条会员有权利向太极拳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有权利参与协会的决策。

第十七条会员违反本章程和协会规定的,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可以给予警告、暂停会籍、除名等处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太极拳协会的财务收支以会费、赞助款、捐赠款等形式为主。

第十九条太极拳协会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明确、规范、透明。

第二十条太极拳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的安全和合法。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加强太极拳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太极拳技术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极拳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组织,依法注册并合法登记。

第三条太极拳协会的宗旨是:倡导太极拳文化,宏扬太极拳精神,推广太极拳运动,提升太极拳技术水平,服务太极拳爱好者。

第四条太极拳协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太极拳培训、技术交流、比赛组织、学术研究、文化推广等。

第五条太极拳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互利、互助、互信。

第六条太极拳协会的会徽为一个太极图案,象征着太极拳的哲学思想和技术特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太极拳协会设有理事会、秘书处、技术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是太极拳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太极拳协会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秘书处是太极拳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和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技术委员会由太极拳协会会员中的技术骨干组成,负责太极拳技术的研究、培训和评定工作。

第十二条太极拳协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根据需要在各地设立分会、分部,分会、分部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范围由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太极拳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两类。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 爱好太极拳,遵守太极拳协会章程和规定;2.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3. 有一定的太极拳基础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团体味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 是太极拳培训机构、太极拳团队或者太极拳社团;2. 注册成立并合法登记;3. 遵守太极拳协会章程和规定。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预太极拳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参预太极拳技术培训和学术研究;3. 参预太极拳比赛和表演;4.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太极拳协会的决策。

第十七条会员有下列义务:1. 遵守太极拳协会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预太极拳协会的活动;3. 维护太极拳协会的形象和声誉;4. 定期交纳会费。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一、总则太极拳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广和发展太极拳运动,促进太极拳文化的传承和交流。

本章程是太极拳协会的基本法规,为协会成员行为的准则和组织管理的规范。

二、协会名称本协会名称为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Tai Chi Association。

三、协会宗旨1. 推广太极拳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生活质量;2. 传承太极拳文化,弘扬太极拳精神;3. 促进太极拳研究和学术交流;4. 组织太极拳比赛和培训活动;5. 开展公益事业,服务社会。

四、会员资格1. 任何热爱太极拳、认同协会宗旨的个人和组织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2.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3. 申请人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 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发给会员证书。

五、会员权益和义务1. 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益;2.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3.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六、组织架构1. 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2.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主管和其他理事组成;3. 会长是协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4.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5.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协会会员的多数同意。

七、财务管理1. 协会设立财务委员会,由财务主管和其他理事组成;2. 财务委员会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包括会费收缴、财务报表编制等;3. 协会的财务状况应及时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八、活动组织1. 协会定期组织太极拳培训、比赛和演出等活动;2. 协会可以邀请国内外太极拳大师进行讲座和指导;3. 协会可以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太极拳交流活动;4. 协会可以开展与太极拳相关的研究和学术交流。

九、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提议,并由协会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 修改后的章程生效前,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标题:太极拳协会章程引言概述:太极拳是一种优秀的传统武术,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健身效果。

为了规范太极拳的传承和发展,许多太极拳爱好者组建了太极拳协会。

太极拳协会章程是太极拳协会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协会的宗旨、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义务等内容,对于维护太极拳传统、促进太极拳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协会宗旨1.1 确立太极拳协会的宗旨是继承和弘扬太极拳传统文化,促进太极拳事业的发展。

1.2 通过太极拳协会的组织活动,推广太极拳在全社会的普及和推广。

1.3 倡导太极拳爱好者遵守太极拳的道德准则,弘扬太极拳的精神。

二、组织结构2.1 太极拳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2.2 协会设立监事会,监督协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3 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太极拳的教学、比赛和研究等工作。

三、会员权利义务3.1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太极拳的培训、比赛和交流等。

3.2 会员有义务遵守太极拳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太极拳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3.3 会员享有太极拳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包括太极拳的教学指导和培训支持。

四、财务管理4.1 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监督。

4.2 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资金和赞助款项等。

4.3 协会要对外公开财务状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五、章程修订5.1 太极拳协会章程的修订必须经过会员大会的表决通过。

5.2 任何会员都有权提出章程修订的建议,并经过协会审议和讨论。

5.3 章程修订的内容必须符合太极拳协会的宗旨和目的,维护太极拳传统和发展的方向。

结语:太极拳协会章程是太极拳爱好者自律、规范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太极拳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太极拳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

愿太极拳协会在各位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更加繁荣昌盛!。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 太极拳协会、、八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县太极拳协会。

太极拳是中华文化之瑰宝,是中华民族灿烂的国粹之一。

它是集健身、养身、娱身、修身等功能于一体,是老幼皆宜的健身运动。

本会成立后的主要任务是:发扬太极,强身健体。

联络和团结广大太极拳爱好者学习、普及、规范、研讨、弘杨太极拳运动,以拳会友,使太极拳这一中华文化之愧宝在县得到进一步的继承和发扬,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

第二条本会是由热爱太极拳事业的个人或集体而自愿结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县教体局、县体育总会的管理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办公地址是:县。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由业务主管单位授权考评段位、辅导员合格证、上岗证等相关资格的权力,并颁发授权书。

其考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1、指导基层太极拳活动。

2、开展各种形式的太极拳培训、学习和讲座。

3、组织竞赛。

4、评定太极拳爱好者技术等极,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5、审定辅导员资格。

6、组织与异地的太极拳交流、观摩和学习。

7、积极参与其它武术活动的学习、交流。

8、根据需要,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大型社会活动。

9、积极探索协会改革,走产业化道路,为我县太极拳事业的发展走出一条新的路子。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九条申请入会的会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意愿。

3、热爱太极拳事业。

4、对太极拳运动有一定的熟悉和了解。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1、提交入会申请书。

2、参加入会考评。

3、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的活动。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宏扬太极拳文化,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加强太极拳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成立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行业规范,以服务会员为宗旨,开展太极拳相关活动,推动太极拳事业的繁荣。

第三条协会的名称为“太极拳协会”,英文名称为“Tai Chi Association”。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太极拳爱好者,传承太极拳文化,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提高太极拳运动水平,推动太极拳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太极拳培训、比赛等活动;2. 开展太极拳文化推广和宣传;3. 策划和举办太极拳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4. 组织会员参预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5. 开展国内外太极拳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

第七条会员的加入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太极拳事业,愿意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2. 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3. 提交会员申请,并经协会审核通过。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3. 接受协会的培训和指导;4. 获取太极拳相关的资讯和资源。

第九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预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形象;3. 守信用,不伤害协会和太极拳事业的利益;4. 缴纳会费,并按时参加会员大会。

第十条会员有权自愿退出协会,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协会。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理事会主要职责包括:1. 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2. 选举产生协会主席和副主席;3. 监督协会的日常运行;4. 解决协会内部纠纷。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协会主席领导,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项活动;2. 管理会员信息和会费;3. 组织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4. 负责与外界的沟通和协调。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以推广太极拳文化、提高太极拳爱好者的技能水平为宗旨。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为太极拳协会,英文名称为Tai Chi Quan Association。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太极拳爱好者,传承太极拳文化,推广太极拳运动,促进太极拳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太极拳培训、举办太极拳比赛、开展太极拳文化交流活动、推广太极拳理论研究等。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六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太极拳感兴趣并加入协会的个人或者团体,享有参预协会活动、参预培训、享受协会优惠等权益。

第七条荣誉会员是指在太极拳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团体,经协会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享有免缴会费、优先参预协会活动等特殊权益。

第八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声誉,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协会会员有权利参预协会的民主管理、监督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协会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协会的决议,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正常运作。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的普通会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和实施协会的各项活动、管理协会的财务等。

第十六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事务处理。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活动收入等。

第十八条协会的经费应当用于开展太极拳培训、举办太极拳比赛、开展太极拳文化交流活动、推广太极拳理论研究等与协会宗旨相符的活动。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太极拳协会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太极拳协会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运作方式,促进太极拳事业的发展和推广。

1.2 太极拳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组织结构2.1 太极拳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设立专业委员会和分支机构。

2.2 会长是太极拳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调和决策协会的重大事项。

2.3 专业委员会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会员组成,负责制定太极拳技术标准和培训计划。

2.4 分支机构是太极拳协会在各地设立的地方性组织,负责地方太极拳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三、会员管理3.1 太极拳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会员资格由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审议决定。

3.2 会员享有参与太极拳协会活动、培训和竞赛的权利,并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

3.3 会员有义务遵守太极拳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太极拳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四、财务管理4.1 太极拳协会的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账目管理系统。

4.2 太极拳协会的财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政府项目资助等,财务使用应合法合规,用于太极拳事业的推广和发展。

4.3 太极拳协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五、活动组织5.1 太极拳协会应定期组织各种太极拳技术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提升会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5.2 太极拳协会可以组织太极拳比赛和表演活动,展示太极拳的魅力和风采。

5.3 太极拳协会可以与其他相关组织和机构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太极拳事业的发展。

六、章程修改6.1 太极拳协会的章程修改必须经过会员大会的审议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6.2 对于章程的修改,应提前公告,并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6.3 章程修改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001太极拳协会章程

001太极拳协会章程

001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篇:001太极拳协会章程XXXX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东胜区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东胜区民政局领导下的,由东胜区居民或长期居住者自愿组织成立的群众团体。

通过发展太极拳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推广优秀的传统文化。

第三条协会职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推广太极拳运动,并与其他地区或部门太极拳协会或太极拳组织进行交流,组织和安排本协会会员参与各种太极拳学习交流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东胜区居民或长期居住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面试考核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缴纳会费即可入会。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改选:改选时采用由全体会员推举和本人竞选相结合的方式,当候选人多于一人时进行全体无记名投票,得票数最多者当选。

若无候选人时,由全体会员推举担任。

第十一条会长的职责: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2.召集和主持协会会议,制定年度活动计划;3.活动前与相关主要成员共同确定活动方案,重大活动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活动后认真填写活动记录表,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4.组织本协会成员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5.协会人事安排、经费预算与支出的批准;6.年度末对协会工作和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组织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向全部会员通报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副会长的职责: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3.经会长授权,代表会长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4.组织本协会成员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5.监督协会经费开支。

第十三条秘书长的责任:告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协会会员的监督并抄报主管部门一份。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引言:太极拳协会是一个致力于传承、发展和推广太极拳的社团组织。

为了规范协会运作,保障会员权益,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本协会名称为“太极拳协会”,简称“太协”。

本协会宗旨:传承中华太极文化,弘扬太极精神,促进太极拳的普及和提高,增进身心健康。

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履行社会职责。

二、会员会员资格:热爱太极拳,遵守本协会章程,具备基本身体素质和学习能力,年龄、性别、地域不限,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会员权利: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合法权益,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退会:会员可自由退会,但需提前告知协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组织机构会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理事会:执行机构,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管理。

监事会:监督机构,负责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

各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的开展和执行。

负责人:选举产生,负责统筹协会各项工作。

四、经费来源及使用经费来源: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

经费使用:用于开展协会活动、购买器材、聘请教练等。

经费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五、比赛与交流比赛:定期举办太极拳比赛,提高会员技能水平,选拔优秀选手。

交流:与其他太极拳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培训:定期组织太极拳培训,提高会员太极拳理论和实践水平。

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太极拳活动,如表演、讲座等,增强会员凝聚力。

对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太极拳文化,提高社会认知度。

六、奖励与处罚奖励: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处罚:对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利益的会员进行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会籍等处罚。

评选:定期评选优秀会员、教练员等,树立榜样,激励会员积极参与协会工作。

违规处理:对违反比赛规则的选手进行相应处罚,维护比赛公平公正。

结果公示:比赛结果和奖励情况及时公示,接受会员监督。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一、总则本协会定名为“太极拳协会”,简称“太极协会”。

本协会是由热爱太极拳运动的个人和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协会致力于弘扬太极拳文化,推动太极拳运动的发展,增进人民身心健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宗旨和任务本协会的宗旨是:传承和弘扬太极拳文化,普及和提高太极拳运动水平,增强人民体质,促进身心健康,服务社会发展。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协调太极拳运动的开展,加强太极拳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培养太极拳人才,举办和参加太极拳比赛和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推动太极拳事业的发展。

三、会员管理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凡热爱太极拳运动,遵守本协会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会员享有参加本协会活动、接受本协会服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同时有遵守本协会章程、缴纳会费、参与协会工作等义务。

四、组织机构本协会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理事会为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常务理事会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秘书处负责协会具体工作。

本协会设立技术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等专业机构,负责太极拳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裁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等。

五、活动开展本协会将定期组织各类太极拳培训、比赛、交流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

本协会将积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太极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经费管理本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社会赞助等。

本协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接受有关部门和会员的监督。

七、章程修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宣布,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八、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所有。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太极拳协会将秉持章程宗旨,致力于推动太极拳事业的发展,为广大会员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服务。

欢迎广大热爱太极拳运动的人士加入我们的行列,共同为太极拳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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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 太极拳协会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县太极拳协会。

太极拳是中华文化之瑰宝,是中华民族灿烂的国粹之一。

它是集健身、养身、娱身、修
身等功能于一体,是老幼皆宜的健身运动。

本会成立后的主要任务是:发扬太极,强身健体。

联络和团结广大太极拳爱好者学习、
普及、规范、研讨、弘杨太极拳运动,以拳会友,使太极拳这一中华文化之愧宝在
县得到进一步的继承和发扬,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

第二条本会是由热爱太极拳事业的个人或集体而自愿结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
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县教体局、县体育总会的管理和社团
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办公地址是: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由业务主管单位授权考评段位、辅导员合格证、上岗证等相关资格的权力,并颁发授权书。

其考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1、指导基层太极拳活动。

2、开展各种形式的太极拳培训、学习和讲座。

3、组织竞赛。

4、评定太极拳爱好者技术等极,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5、审定辅导员资格。

6、组织与异地的太极拳交流、观摩和学习。

7、积极参与其它武术活动的学习、交流。

8、根据需要,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大型社会活动。

9、积极探索协会改革,走产业化道路,为我县太极拳事业的发展走出一条新的路子。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九条申请入会的会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意愿。

3、热爱太极拳事业。

4、对太极拳运动有一定的熟悉和了解。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参加入会考评。

3、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的活动。

2、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3、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和建议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拥护本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的声誉。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 年内不交纳会费或常年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

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

3、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届五年,届满应召开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新一届理事,再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是:
1、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每年至少要召开四次常务理事会。

特殊情况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2、筹备召开理事和会员代表大会工作。

3、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6、决定顾问,名誉会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8、决定内部管理制度。

9、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的九项职权,对历史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决议表决须经半数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用通讯心事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热爱太极拳事业。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末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秘书长为专职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报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为本会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须由副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2、检查理事会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对财务及其他重要事宜的审批。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的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其他日常事务处理。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政府补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利息。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会财务独立核算。

并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谁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会分别选用主办会计和出纳会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经社团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本章程经 年 月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常务理事会。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日本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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