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知识培训与处方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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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根据国家卫健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知识培训与处方权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临床医生感染诊治水平、强化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
5.5临床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师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的抗菌药物调剂资格非终身制,次年的相应处方权和调剂资格应经过再次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予继续保留,再次培训及考核原则上在下半年完成。
5.6分配进医院工作的新毕业生和未取得当年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外院调入医生原则上需在进院后一月内接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处方权。
5.7在规定时限内未参加相应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暂停其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再次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其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临床医师经抗菌药物管理和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2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5.2.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范围:全院。
3.权责:
3.1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完善和督查。
3.2医务科:负责每年抗菌药物医生处方权和药师调剂资格培训、考核以及处方权动态管理。
3.3医院感染科:负责抗菌药物管理和合理应用知识常态化培训。
3.4药剂科:配合医务科和院感科承担相关培训。
3.5全体医生和药师:必须认真阅读,全面掌握文件内容及要求。
5.9.3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9.4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9.5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5.10医院感染科负责抗菌药物管理和合理应用知识常态化培训,持续提升临床医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和水平。
6.注意事项:无
7.相关文件:
7.1国家卫健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
7.2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3) 37号)
7.3《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
7.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医政[2016] 1号)
8.使用表单:无
9.使用单位:全院
获经批准:日期:
5.8因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等原因被暂停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的,在三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在重新获得相应权限前也应先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5.9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处方权,处方权的恢复取决于医务科对其处理结果:
5.9.1被责令暂停执业的;
5.9.2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
5.2.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各项管理制度;
5.2.3常用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及感染诊治;
5.2.4常见细菌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5.2.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5.3医务科负责组织抗菌药物处方权相关培训、考核和处方权授予。
5.4每年接受相应知识培训的医生和药师人数应达到应培人员的95%以上,有签到记录;未培训人员也有记录。
5.5临床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师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的抗菌药物调剂资格非终身制,次年的相应处方权和调剂资格应经过再次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予继续保留,再次培训及考核原则上在下半年完成。
5.6分配进医院工作的新毕业生和未取得当年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外院调入医生原则上需在进院后一月内接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处方权。
5.7在规定时限内未参加相应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暂停其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再次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其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临床医师经抗菌药物管理和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2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5.2.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范围:全院。
3.权责:
3.1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完善和督查。
3.2医务科:负责每年抗菌药物医生处方权和药师调剂资格培训、考核以及处方权动态管理。
3.3医院感染科:负责抗菌药物管理和合理应用知识常态化培训。
3.4药剂科:配合医务科和院感科承担相关培训。
3.5全体医生和药师:必须认真阅读,全面掌握文件内容及要求。
5.9.3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9.4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9.5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5.10医院感染科负责抗菌药物管理和合理应用知识常态化培训,持续提升临床医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和水平。
6.注意事项:无
7.相关文件:
7.1国家卫健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
7.2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3) 37号)
7.3《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
7.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医政[2016] 1号)
8.使用表单:无
9.使用单位:全院
获经批准:日期:
5.8因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等原因被暂停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的,在三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在重新获得相应权限前也应先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5.9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处方权,处方权的恢复取决于医务科对其处理结果:
5.9.1被责令暂停执业的;
5.9.2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
5.2.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各项管理制度;
5.2.3常用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及感染诊治;
5.2.4常见细菌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5.2.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5.3医务科负责组织抗菌药物处方权相关培训、考核和处方权授予。
5.4每年接受相应知识培训的医生和药师人数应达到应培人员的95%以上,有签到记录;未培训人员也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