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电生〔2010〕1059号(关于转发《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容改需政策文件

企业根据厂用变压器的实际负荷(变压器负载率),到供电局办理基本电价计费方式的变更,将按变压器容量计费更改为按合同需量或实际需量计费。
我是河南电力“容改需”项目客服,专业为大工业用电企业降低基本电费,凡是自有变压器且变压器容量为315kVA以上的企业均可联系德乐电力能源158-3773-2745V信同。
企业也可以自行到当地电业局进行“容改需”申请,但是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企业通常没有进行“最大需量”测算所需的数据和精算模型,需要投入资金和人力进行前期投入;2、由于企业没有相应的配套技术和人员,因此通常不具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按月调整*大需量的能力;3、最重要的是:假如企业实际用电量超过申请的“最大需量”的话,超过的部分,基本电费要加一倍缴交,这就很容易造成申请以后与企业的降费初衷背道而驰。
要解决这些问题的话必须找专业领域公司,我们可以为企业提供以下便利:一、前期不需投入一分钱,零投入、零干预二、采用后端收费的方式,真正节省下来才收费三、超额罚款的风险由我们承担,企业完全无需考虑超支问题电力用户选择按*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与电网企业签订合同,并按合同*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
合同*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为按月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个月(抄表周期)的合同*大需量核定值。
电力用户实际*大需量超过合同确定值105%时,超过10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按合同确定值收取;申请*大需量核定值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合同*大需量;对按*大需量计费的两路及以上进线用户,各路进线分别计算*大需量,累加计收基本电费。
“不行了不行了,这东西简直太臭了,比张小伟上次弄的液态屁还要臭。
”吕子乔捂住鼻子。
“我被臭到想生孩子,我的宝宝会不会变成早产儿……”陈美嘉。
咖喱酱愣了愣。
“可是,可是明明一点味道都没有啊。
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监督规定(试行)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环保监督的常态机制,由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监督规定(试行)》于7月6日以国家电网安监[2005]450号文予以印发,其全文如下: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监督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下同,以下简称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环保监督的常态机制,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环保监督是指公司系统在电网和电源(含水电、火电等,下同)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生产运行等过程中,对执行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环保规章、制度等情况的监督。
环保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环保设施运行、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环保统计、环保事故及纠纷处理等的监督。
第三条公司环保监督管理实行国家电网公司统一领导,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司直属单位;本规定也适用于承包或参与公司系统的项目建设或提供技术服务的非公司系统单位。
第二章机构、职责及权限第五条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单位应设立环保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设置环保监督管理专职岗位。
第六条环保监督管理主要职责:(一)监督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二)监督公司环保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三)指导、检查和考核所辖企业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四)监督建设项目环保文件报批和竣工验收程序的履行;(五)监督环保事故和纠纷的处理;(六)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与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七)监督环保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环保监督人员在监督职责范围内执行监督,具有以下职权:(一)有权参与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二)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三)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环保情况,查阅、提取有关环保资料;(四)有权制止违法违规排污、违法违规施工等的行为;(五)有权要求保护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对污染事故进行取证;(六)有权纠正隐瞒污染事故或阻碍污染事故调查的行为。
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指南1. 引言高压输变电工程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电力的可靠传输和分配起着关键作用。
高压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和运营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的必要步骤之一。
本指南旨在提供一套标准的评价方法和指南,以确保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对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以确保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2.2 原则全面性:评价应全面考虑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包括生态环境、水资源、大气环境、土壤污染、噪声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科学性:评价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可靠。
参与性:评价应广泛征求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公众、政府、专家和环保组织等。
可行性:评价应考虑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技术手段,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合理的环境保障措施。
3. 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步骤3.1 确定评价范围和目标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之前,需要明确评价的范围和目标。
确定评价范围时,应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运营期限等因素,确保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参考价值。
确定评价目标时,应明确评价的重点和关注的环境问题,以便重点监测和控制。
3.2 数据收集和调研在评价过程中,需要收集和调研相关的环境数据和资料,包括地质地貌、气象气候、水资源、生态环境、环保法规等方面的信息。
数据收集和调研的结果将为后续的分析和评估提供基础。
3.3 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估根据收集的数据和调研结果,对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
预测和评估的对象包括生态环境、水资源、大气环境、土壤污染、噪声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提供给决策者参考,以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
3.4 环境管理措施和监测计划基于预测和评估的结果,制定高压输变电工程的环境管理措施和监测计划。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豫发改办价管〔2018〕72号•【施行日期】201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价管〔2018〕72号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省电力公司: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精神,决定在我省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省电力公司在提供输配电及相关服务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电力用户变相收取费用。
取消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
电网企业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校验、复电服务超过三次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
确需保留的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按照省定价目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没有列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二、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一)在各类电网以外供电及房屋出租用电环节中,经营者或出租者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
(二)清理规范以总表形式向电力企业申请报装、向用户供电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公司、农村村委会等用电单位的收费行为。
对于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区内所有用户按各分表抄见电量公平分摊电费,经营者须按抄表周期公示电费缴纳凭证复印件、用户同期电费分摊清单。
执行标准清单报审表

大唐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黄分公司
执行标准清单报审表
大唐内黄田氏50MW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安装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
执行标准清单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编制:;日期:
中州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大唐内黄田氏50MW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安装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工作顺畅有序,更好地规范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促进、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特制定本工程采用的执行标准清单。
二、适用范围
大唐内黄田氏50MW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安装及35KV集电线路施工
三、本工程主要采用的规章制度清单。
供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供电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供电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员工、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及与供电公司相关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实现供电公司环境保护目标。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第四条供电公司环境保护目标:1. 减少污染排放,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3.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4. 加强环保管理,提高环保意识。
第三章环境保护职责第五条供电公司环境保护职责:1. 供电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2. 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直接负责;3. 员工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职责。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六条减少污染排放:1. 加强供电设施建设,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2. 定期对供电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3. 加强废水、废气、废渣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七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1. 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 加强设备运行管理,降低能源消耗;3. 优化供电网络,提高供电质量。
第八条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1. 加强生态保护,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2.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3. 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环保公益活动。
第九条加强环保管理:1. 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保职责;2.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3. 定期开展环保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章环保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建立环保考核制度,将环保工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一条对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环保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供电公司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9、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电网科[2006]2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以下简称环保验收),结合输变电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是指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依据有关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委托具有环保验收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测试、编写验收调查报告,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三条凡履行了环评并得到相应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运行申请。
省内项目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抄报国家电网公司。
跨省项目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带电运行 6 个月内,应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最长不得超过 1 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电网建设项目”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包括直流输电)工程。
适用于 33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
对 110-220kV 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可结合各地方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保审批手续完备,初步设计等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工程已完工并带电运行。
第六条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的要求组织工程设计、工程实施,环保设施满足设计要求,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第七条已委托有竣工环保验收资质的单位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各敏感点实测环境指标(指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合成场强、离子流密度、接地极跨步电压、可听噪声、无线电干扰、废污水等)、水土保持和植被的恢复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的要求,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已完成,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2.11.28
•【字号】豫环办〔2012〕93号
•【施行日期】2012.1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
正文
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主办:辐射环境管理处督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抄送:省电力公司,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2年11月28日印发。
《河南电力调度规程》修订本

《河南电力调度规程》修订本总则1 总则1.1 电网包括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设施和为保证这些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等。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以保障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用电需要。
1.2 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导则,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规程、规定等,结合河南电网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3 电力调度应当符合电力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电力调度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电力调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应非法干预电力调度活动。
1.7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电力系统所有发、供、用电单位,发电、输电、售电、用电、电力行政、电力监管及其他活动中与电力调度有关的行为。
河南电网内各发、供、用电单位的规程与本规程有矛盾时,应按本规程执行。
1.8 河南电网所有发、供、用电单位,设计、基建、试验单位的有关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
1.9 下列人员应参加本规程考试。
1.9.1 省调:全体调度员。
地调:全体调度员。
省调调度的发电厂:值长、电气值班长和全体电气值班员。
省调调度的变电站:站长及全体值班人员。
省网所有发、供电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1.9.6 直接接入省网的大用户单位主管电力的领导。
1.10 本规程所引用的法律、标准、技术规范、上级调度规程及管理文件等,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有关条文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
本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等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使用本规程所引用的法律、标准、技术规范、上级调度规程及管理文件等最新版本。
1.11 本规程与上级调度规程(规范)矛盾或抵触时,以上级调度规程(规范)为准。
1.12 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电力公司。
河南省关于停止执行若干限制用电政策的通知-

河南省关于停止执行若干限制用电政策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关于停止执行若干限制用电政策的通知各市(地)计委、经贸委、物价局、电业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的电力工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长时间严重缺电局面得到初步缓解。
为使现有电力资源在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电力部电综[1998]204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过去在计划经济和严重缺电情况下所制订的有关限制用电的政策,并对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制订有关优惠政策,具体通知如下:一、立即停止执行的规定如下:1.超计划用电加价、罚款、收费;2.超电耗定额加价收费;3.对空调、电热、制冷设备收取容量费;4.对超计划用电实行强制扣还;5.对重点企业按国家计划产量分配电力;6.卖用电权;7.对居民用电实行最高限量,超限量用电加价收费;8.控制使用空调器、冷热风机和电炊具。
二、停止执行上述限制用电的规定后,电力分配将依据电力市场的供求情况,按各市、地上年实际用电量兼顾需求增长的原则分配电力、电量。
三、为培育、扩大电力市场,从1998年6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生活增容用电,暂停收取贴费,何时恢复,由省电力局另行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可直接到当地供电部门办理增容手续。
2.对生产与生活用电已经分开的机关、企业、事业、学校、部队等单位居民生活增容用电,由住宅管理单位统一到供电部门办理增容手续。
3.房地产开发单位建设的居民小区,在售房时已向居民收取过贴费(或房价中已包括贴费)尚未报装接电的,凭向居民退贴费款的凭证到供电部门报装用电,可享受暂停收取贴费的政策。
(整理)220kV输电线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标准化.

编号:JAQX2-001500千伏信阳东变220千伏送出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河南豫电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00千伏信阳东变220千伏送出工程监理项目部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写:年月日目次1 编制依据 (1)2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3)2.1 安全施工目标 (3)2.2 文明施工和环保目标 (3)3 监理工作流程 (4)3.1 安全管理总体流程(见附件1) (4)3.2 安全管理评价流程(见附件2) (4)3.3 分包安全管理流程(见附件3) (4)3.4 安全检查管理流程(见附件4) (4)3.5 项目安全事故调查流程(见附件5) (4)4 安全监理工作组织机构 (4)5 监理人员安全职责 (5)6 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9)7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5)8.安全旁站监理 (21)9.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21)10 监理项目部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及预控措施 (24)附件1: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流程 (23)附件2:安全管理评价流程: (24)附件3:分包安全管理流程 (25)附件4:安全检查管理流程 (26)附件5:项目安全事故调查流程 (27)附件6: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30)附件7: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 (31)附件8: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 (30)附件9:安全旁站监理工作计划表 (31)附件10: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表 (32)附件11:环境因素辨识及预控措施表 (33)1 编制依据1.1 国家法律、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199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1.2 国家电网公司规程规范、标准、办法(1)《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1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工〔2004〕264号)(15)《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2〕1586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国家电网基建〔2012〕340号)(1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18)《关于印发〈变电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9〕459号)(19)《关于应用〈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艺指导手册〉的通知》(基建安全〔2009〕233号)(20)《关于应用〈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艺指导手册〉的通知》(基建安全〔2009〕233号)(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2)本工程的《监理合同》。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批输变电工程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批输变电工程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批输变电工程环境信息公示(第一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06【2号】)的要求,现将国网河南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批输变电工程环境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序号项目名称电压等级(千伏)环评承担单位项目概况1 驻马店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500中南电力设计院新建驻马店东50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4×1000兆伏安主变压器,500千伏出线8回,220千伏出线16回;本期建设2×750兆伏安主变压器,500千伏出线2回,220千伏出线6回。
新建驻东-嵖岈双回50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61公里。
2 国投内乡电厂2×1000兆瓦机组500千伏送出工程中南电力设计院新建内乡电厂~群英50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28千米。
扩建群英500千伏变电站2 个500千伏出线间隔。
3 开封市区南郊(虹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20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开封市区虹桥22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3×180兆伏安主变压器,220千伏出线6回;本期建设1×180兆伏安主变压器,220千伏出线4 回。
新建祥符-杏花营I、II回线路剖接入虹桥变22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7千米。
4 平顶山郏县220千伏茨芭输变电工程220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平顶山郏县22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3×180兆伏安主变压器,220千伏出线6回;本期建设1×180兆伏安主变压器,220千伏出线2 回。
新建香山-沛阳线路剖接入茨芭22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23.8公里。
5 南阳社旗雾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社旗雾释22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3×180兆伏安主变压器,220千伏出线6回;本期建设1×180兆伏安主变压器,220千伏出线2 回。
(完整版)3C绿色电网建设指南(变电站绿色部分)之附件3: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变电站绿色部分)

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变电站绿色部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4月目录前言 ...............................................................................................................................................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依据文件 (1)3 基本规定 (2)3.1基本要求 (2)3.2评价与等级划分 (2)4 变电站绿色评价指标 (3)4.1节地与土地利用 (3)4.2节能与能源利用 (4)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2)4.4节材与材料利用 (13)4.5站内外环境质量与环境保护 (14)前言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智能、绿色电网的任务是: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建设一个覆盖城乡的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电网(简称cccgp,即3C绿色电网,下同)。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2013年基建工作会议精神,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部制定了《南方电网公司2013年基建技术重点工作计划》,要求通过构建“3C绿色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推动电网向更加“智能、高效、可靠、绿色”转变。
为规范开展绿色变电站的建设,统一评价方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提出、归口、组织编写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广西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达明、邓恩宏、陈兵、王俊刚、蔡上、吴晖、黄志秋、廖毅、谭可立、吴琛、徐中亚、池代波、贺艳芝、刘宝英、简翔浩、蔡田田、施世鸿、许晋、黄显波1 范围本标准明确了对绿色变电站工程进行评价的方法和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35kV~500kV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依据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河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河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用电行为,维护供用电秩序,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用电人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供用电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力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供用电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供用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范围。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规划建设、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电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力供用和使用的相关工作。
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安全、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实施监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供用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
供电企业应当制定能源效率评价和电力负荷控制管理措施;推广和采用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优化供电方式。
鼓励用电人使用节能的用电设备和电器,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第六条供电企业与用电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供用电设施、危及电网安全和违法用电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用电人权益保护第八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供电服务水平,依法保障用电人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和价格获得供电服务。
第九条供电企业不得有下列损害用电人权益的行为:(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用电人供电;(二)不按照核准的电价标准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收电费;(三)不按照规定序位限电、停电;(四)为用电人指定电力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五)不按照规定的电能质量供电;(六)其他损害用电人权益的行为。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

**县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规范重要电力客户安全供用电行为,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及其补充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关于加强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豫电营销[2010]7号文、《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及电力线路部分)》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安县电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所有重要电力客户(业扩管理以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重要电力客户范围第三条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在本县区域内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第四条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客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客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
1、特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客户.2、一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4、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为确保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质量,国家能源局下达了《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国能新能[2010]306号)。
结合河南实际,参照国家标准,我们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细化,并制定了《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
现一并印发给你们,原则上按照我省标准执行,我省标准未包含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附件:1、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略)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附件1: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第一章总则1.1为做好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的,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原则。
1.2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变(配)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避免重复建设。
1.3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进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4农网改造升级应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和质量,逐步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运行可靠、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型农网。
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输变电工程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运营和改造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条任何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第四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评估。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减排要求和措施进行建设,确保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第三章施工阶段环境保护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土壤扬尘、噪声和水体污染等不良影响。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经过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第四章运营阶段环境保护
第九条输变电工程的运营单位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
第十条运营单位应定期开展环境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确保环境质量达到要求。
第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建立环境应急预案,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第十四条公众有权对输变电工程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并举报违法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