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机构的设置

合集下载

2010年中大 初级师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规讲义课件

2010年中大 初级师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规讲义课件

第一章统计法基础知识一、统计法的含义与特点:狭义的统计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广义的统计法,是指包含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见第二章统计法的特点:1、统计法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2、统计规范的内容具有专业性。

二、统计法的作用:1、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第二章基本统计法律规范(重点理解)一、统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法律制度中最高级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统计工作的基本大法。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二、统计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

法律效力低于统计法,高于地方性法规和统计规章。

由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

三、地方性统计法规:法律效力低于统计法、统计行政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四、统计行政规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涉外调查管理办法》、《部门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等。

法律效力低于统计法、统计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统计法的基本原则(重点记忆)一、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1、在统计体制方面,国家应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

2、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

3、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

二、保障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原则:1、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独立单设。

三、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1、统计机构的职责是法定的;2、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其职权,既不能放弃职权,更不能超越职权、滥用职权;3、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把握的一项基本原则。

四、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1、明确了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2、建立了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的制度;3、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布的权限;4、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开的方式;5、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乡镇统计管理制度

乡镇统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和有关法规,健全乡镇统计工作机构,规范统计工作程序,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信息化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乡镇统计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乡镇统计办公室、统计调查中心等,统计工作机构的职责是负责统计业务工作和管理。

乡镇统计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成,乡镇统计办公室主任由乡镇政府委派,统计调查中心主任由乡镇统计办公室任免。

乡镇统计办公室作为统计工作的牵头单位,是乡镇统计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统计政策的研究、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以及统计监督检查等统计工作。

统计调查中心主要负责乡镇统计调查任务的组织实施,编制和发布统计报表、出具统计调查结论、宣传统计制度和统计法规等。

三、统计工作程序1.统计工作计划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每年制定统计工作计划,包括任务分配、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2.统计资料的收集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收集制度,确保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主管要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

3.统计资料的整理和汇总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整理和汇总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统计资料的上报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向上级主管统计机构上报统计资料,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统计监督检查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对每个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乡镇统计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统计调查计划的制定、调查对象的确定、调查程序的实施、数据分析处理和成果报告等。

1.统计调查计划的制定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根据上级主管统计机构的要求和乡镇实际情况编制统计调查计划,包括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方法和调查时间等内容,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2.调查对象的确定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根据统计调查计划确定调查对象,包括各部门、单位和个人等。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范文最新推荐------------------------------------------------------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根据《中共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号),设立区统计局,正处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统计行政执法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区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全区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局的各专业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1 / 6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七)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关于统计工作机构及人员设置的通知

关于统计工作机构及人员设置的通知

关于统计工作机构及人员设置的通知
我公司根据《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要求,以及申报统计星级企业的要求,特设立以下统计机构和人员。

1、公司级领导:柳波(公司副总经理)。

负责分管本公司统计工作。

2、统计机构:企管质量部作为统计机构,负责统计工作的日常管理。

3、统计负责人:迟安杰(企管质量部部长)。

主管统计工作并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4、统计人员设置:
综合统计:马志丹、王英华(持证上岗)。

生产统计:孙淑霞、徐建美、徐阿丽、孙迎先
班组记录员:各车间班组长。

各级统计人员要根据统计法的要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为上级统计部门报送准确真实的统计原始数据。

组织结构图如下:。

统计部门设置情况汇报材料

统计部门设置情况汇报材料

统计部门设置情况汇报材料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统计部门在公司组织架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统计部门的设置情况直接关系到公司数据分析、决策制定等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因此,统计部门的设置情况对公司整体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全面了解统计部门的设置情况,特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如下:一、统计部门的设置情况。

目前,公司统计部门共设立了三个分支机构,分别是数据采集组、数据分析组和数据报告组。

数据采集组负责收集公司各项业务数据,包括销售数据、财务数据、市场数据等;数据分析组负责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挖掘数据背后的价值和规律;数据报告组则负责将分析结果进行汇总整理,编制成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二、各分支机构的工作职责。

1.数据采集组,主要负责建立和维护数据采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负责对数据进行初步处理和分类,为后续的数据分析提供基础支持。

2.数据分析组,主要负责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发现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和规律性,为公司决策提供客观的数据支持和参考。

3.数据报告组,主要负责将数据分析的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总,编制成报告,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

同时,负责建立数据报告库,为公司未来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提供参考。

三、各分支机构的人员配置情况。

1.数据采集组,目前共有5名员工,其中包括2名数据采集工程师、2名数据处理员和1名数据质量检验员。

2.数据分析组,目前共有8名员工,其中包括3名数据分析师、2名统计学家和3名数据挖掘工程师。

3.数据报告组,目前共有6名员工,其中包括2名报告编辑、2名数据可视化设计师和2名报告分析员。

四、各分支机构的工作成果。

1.数据采集组,在过去一年中,数据采集组成功建立了全新的数据采集系统,提高了数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成功完成了公司各项业务数据的采集工作,为数据分析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基础。

2.数据分析组,在过去一年中,数据分析组成功完成了多个重要项目的数据分析工作,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教育统计工作机构设置规定

教育统计工作机构设置规定

教育统计工作机构设置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二、机构设置1. 教育统计局教育统计局是教育统计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教育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2. 统计办公室学校、教育机构等单位应设立统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相关教育统计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3. 统计人员各级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办公室应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具备相关统计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教育统计工作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三、职责分工1. 教育统计局的职责教育统计局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全国范围内的教育统计数据;- 整理和分析教育统计数据,并制作相应报告;- 提供教育统计数据的相关咨询和支持服务;- 审核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统计办公室的职责统计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协调本单位的教育统计工作;- 收集和整理本单位的教育统计数据;- 提供统计数据的相关报告和分析;- 协助教育统计局审核本单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统计人员的职责统计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整理和分析教育统计数据;- 编制和提交教育统计报告;- 参与教育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提供教育统计数据的相关咨询和支持服务。

四、监督与评估教育统计工作应定期接受监督和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督和评估机构应定期对教育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已设立的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办公室,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调整和改进,以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 编制部门:教育部统计局**- 发布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国办发[2008]92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八年七月十日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 [2008]11号),设立国家统计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二)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制定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全国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

单位统计管理制度

单位统计管理制度

单位统计管理制度一、背景简介在现代社会中,各种单位的统计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单位的决策和规划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单位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制定并执行单位统计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单位统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单位的统计工作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单位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 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工作效率;3. 保护统计数据的机密性和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4. 提高单位研究统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制度内容1. 统计机构设置与职责为保证统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单位应当设立统计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责。

统计机构应当负责编制统计方案、组织统计调查和数据处理、发布统计数据、保护统计数据的安全等工作。

2. 统计工作流程单位应当明确统计工作的流程,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录入、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等各个环节,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和标准。

同时,应当确定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时限,确保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统计数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统一的统计数据管理系统,包括数据的存储和备份、数据的使用权限和访问控制、数据的更新和维护等。

同时,应当制定相关的数据保护措施,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和机密性。

4. 统计数据发布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统计数据。

发布统计数据时,应当明确统计数据的来源和计算方法,并注明统计时间和发布单位等相关信息。

5. 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为确保单位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统计人员的培训和进修,并通过考核评估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同时,应当加强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6. 统计事故处理和纠正措施在统计工作中,可能发生统计数据错误或者其他统计事故。

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处理和纠正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整改。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1.10.20•【文号】国统字[2011]96号•【施行日期】2011.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为统一和规范各项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调查中对统计单位的划分,避免统计单位的重复和遗漏,我局制定了《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调查,统一和规范统计单位,避免统计单位的重复和遗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参考联合国有关统计单位的标准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项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调查。

第二章统计单位类型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统计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

第四条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

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三)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第五条法人单位包括五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一)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法规,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统计法简报

统计法简报

统计法简报摘要:一、统计法的概念与意义1.统计法的定义2.统计法在我国的重要性二、统计法的发展历程1.国外统计法的发展2.我国统计法的发展三、统计法的原则1.真实原则2.公开原则3.参与原则四、统计法的主要内容1.统计机构的设置与职责2.统计调查与统计数据的管理3.统计数据的发布与使用4.统计监督与法律责任五、我国统计法的现状与挑战1.我国统计法的现状2.我国统计法面临的挑战六、完善我国统计法的建议1.完善统计法律体系2.加强统计法律实施与监督3.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公信力正文:一、统计法的概念与意义统计法是规范统计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地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为国家决策提供依据的法律规范。

统计法在我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改善。

二、统计法的发展历程统计法起源于欧洲,随着工业革命和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而逐渐发展。

我国统计法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

从1950 年代初期的《统计暂行条例》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我国统计法在不断适应国家发展和改革需要的过程中逐渐完善。

三、统计法的原则统计法遵循以下原则:真实原则,要求统计数据真实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公开原则,要求统计数据向全社会公开,便于公众监督;参与原则,要求统计调查对象积极参与统计调查,保障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统计法的主要内容统计法主要内容包括:统计机构的设置与职责,规定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等统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统计调查与统计数据的管理,包括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备案,统计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等;统计数据的发布与使用,要求统计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形式发布,保障统计数据的安全、保密、合规使用;统计监督与法律责任,明确统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保障统计法的有效实施。

五、我国统计法的现状与挑战当前,我国统计法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2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2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国办发[1994]27号)《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国家统计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能转变国家统计局应建设成为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的中心,成为强有力的国家统计监督机构和重要的咨询机构。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统计工作必须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科学地剖析宏观经济中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并揭示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及时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和咨询,并对国民经济运行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督。

加强的职能主要有:从主要为产品经济、直接管理服务转到为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服务,从偏重反映物质生产活动转变为全面反映包括一、二、三产业在内的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统计设计向国际标准靠拢;强化决府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从根本上改革统计调查方法体系,由过分依赖全面报表、层层汇总、机构求全转到以必要的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同时辅之以重点调查、科学推算和有限的全面报表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上来;进一步加强定量和定性分析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强化决策支持的职能;加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建立和健全国家统计数据库体系,实现统计信息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做好全国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的规划和协调工作;加强立法,完善统计法律体系,严格执法,强化对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全面、及时上报。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南省制定了《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统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规定了海南省统计局及其职责,负责统筹全省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和管理统计工作。

2. 统计数据的采集和报送:规定了统计数据的采集、报送和发布制度,要求各部门、单位按时、准确地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并对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 统计信息的保密和使用:规定了统计信息的保密原则,要求统计机构和工作人员严守统计秘密,不得泄露统计数据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同时,明确了统计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方式。

4. 统计监督和检查:规定了统计机构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制度,要求对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并对严重违法和失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5. 统计工作的质量保证:规定了统计机构加强统计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建立统计质量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6. 统计业务培训和人员管理:规定了统计机构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求,包括提供统计业务培训、加强统计人员素质建设等。

7. 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了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以上是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1. 引言统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时效性,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

2. 统计法律法规体系为了规范和保障统计工作的进行,我国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

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该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并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

《统计法》明确了国家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责任、数据收集与发布机构、数据调查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为我国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除了《统计法》,我国还有一系列配套的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如《全民所有制经济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对于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发布等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确保了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统计机构设置与职责我国统计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是直属于国务院的正部级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国统一的统计工作领导和管理职责。

在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设有统计局,负责本地区的统计工作。

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设有专门的统计机构,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局及其下属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 组织实施全国或地方性重大普查、抽样调查和经济核算等; - 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各类统计数据;- 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支持; - 监督和检查本地区内其他单位的统计工作; - 提供数据服务和咨询等。

4. 统一的数据标准与分类体系为了确保全国范围内各级统计机构所收集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和一致性,我国建立了统一的数据标准与分类体系。

在国民经济核算方面,我国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作为统计数据的行业分类标准,该标准根据不同产业的经济活动特点进行了细致划分。

计划生育统计的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统计的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统计的工作制度计划生育统计是指对国家人口状况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统计调查和方法研究,以为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达到准确、全面、及时的统计结果,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将从常规统计内容、统计时间点和频率、责任主体、统计机构设置、统计标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常规统计内容1.每年生育的总人口和每年的出生人口数量。

2.每年死亡的总人口和每年的死亡人口数量。

3.每年迁移的总人口和每年的迁移人口数量。

4.每年计划生育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5.每年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情况和效果。

以上是计划生育统计的常规内容,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其他的统计,如计划生育政策的评估、计划生育服务的满意度调查等。

二、统计时间点和频率1.统计时间点:计划生育统计一般以年为统计单位,统计时间点一般为每年的12月31日。

2.统计频率:计划生育统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不定期的统计或调查。

三、责任主体1.国家统计局:作为国家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计划生育统计的工作制度和统计方法,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

2.地方统计局:各级地方统计局作为计划生育统计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属地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包括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等工作。

四、统计机构设置1.国家统计局:设立人口统计工作组,负责统一协调全国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2.地方统计局:各级地方统计局设立人口统计机构,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五、统计标准1.统计对象:计划生育统计的对象是整个国家范围内的人口。

2.统计方法:采用登记制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计。

登记制主要包括户籍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和迁移登记等;抽样调查主要包括人口普查和样本调查等。

3.统计标准:计划生育统计按照现行的国家统计标准进行,包括人口统计年鉴、人口普查统计标准和人口抽样调查统计标准等。

总之,计划生育统计的工作制度是保证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正常运行和产生准确数据的重要保障。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全国统计局是我国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国经济、社会和人口等统计调查工作。

其内设机构涵盖了统计生产、资料档案、信息技术、监测预警、科技转化、社会服务、专题研究和对外联络等多个领域,下面就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作简要介绍:一、统计生产局统计生产局是全国统计局的直属部门,是全国各类经济指标数据的主要生产单位。

其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核算,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与全面性。

2、编制社会物价指数,并为货币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3、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4、提供数据服务,并协助政府实施宏观调控。

二、档案资料局档案资料局是全国统计局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全国各类经济数据的档案建设和管理,包括:1、组织实施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分类。

2、建立经济数据档案,全面保护统计数据源资料安全。

3、整合数据资源,构建一体化数据服务平台。

4、承接经济数据的保密和管理,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保证数据的高效利用。

三、信息技术与保障局信息技术与保障局主要职责是为全国统计局的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保障,为更好的实现数据开放与应用,主要任务包括:1、研究和推广新统计技术手段和方法论,提高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效率。

2、建立信息安全维护体系,保证数据的存储和传输的安全。

3、修复与维护数据处理和传输设备,提高系统可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4、统计大数据的研究和开发,建立数据推送、交流、汇总平台。

四、监测预警局监测预警局是全国统计局直属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监测全国经济运行,及时预警和预测问题,为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参考,其主要任务包括:1、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的统计调查,及时获得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经济运行的预测与分析。

2、分析国内、外部经济政策动向,预测风险,指导政策制定。

3、为政府提供宏观经济信息服务,如通过网站、热线电话等宏观经济咨询服务。

五、科技转化局科技转化局是全国统计局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将统计学科技与行业应用紧密结合,从而促进经济科学的发展,并实现行业与统计学的科技转化,其主要任务包括:1、开展经济调查与分析研究,研究调查方法与理论,推广最新的调查科技手段。

统计工作机构和岗位的设置

统计工作机构和岗位的设置

统计工作机构和岗位的设置
统计工作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是一个重要的组织管理工作。

统计机构的设置涉及到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并影响到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在现代社会,统计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和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统计机构的设置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统计机构的设置应该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首先,需要确定统计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以此来确定机构的设置。

例如,如果一个统计机构负责收集和分析国家经济数据,那么这个机构需要设置经济统计部门。

其次,需要考虑机构的规模和人员配备。

机构的规模应该与任务相匹配,同时需要根据预算来确定人员配备。

最后,需要确定机构的领导结构和管理体系,以便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统计工作的岗位设置也非常重要。

统计工作需要不同类型的技能和专业知识,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的任务来设置不同类型的岗位。

例如,统计机构需要采集数据的工作需要有数据收集员,而数据分析的工作需要有统计分析师。

针对不同的工作任务,需要设置不同类型的岗位,并针对不同的岗位设定不同的薪酬和晋升机制,以激励员工工作。

总之,统计工作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通过合理的机构和岗位设置,可以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政府和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 1 -。

统计工作机构和岗位的设置

统计工作机构和岗位的设置

统计工作机构和岗位的设置
统计工作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机构和岗位来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以下是统计工作中常见的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机构设置
1.国家统计局:负责全国统计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对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和分析。

2.地方统计局:负责本地区的统计工作,包括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应用和管理等。

3.专业统计机构:包括经济、社会、科技、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环境和农业等各领域的统计机构。

4.统计调查机构:负责具体的统计调查工作,包括问卷设计、抽样、调查、数据录入、审核和统计分析等。

5.统计信息中心:负责统计数据的储存、加工、管理、发布和应用等工作。

二、岗位设置
1.统计师: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和应用等工作。

2.调查员:负责实地调查、采集数据和填写问卷等工作。

3.数据处理员:负责数据录入、审核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4.信息管理员:负责统计数据的储存、加工、管理、发布和应用等工作。

5.统计分析师:负责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研究,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建议。

以上是统计工作中常见的机构和岗位设置,不同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化。

统计部门设置情况汇报

统计部门设置情况汇报

统计部门设置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要求,我对统计部门的设置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汇报。

经过调查发现,统计部门目前的设置情况如下:一、部门人员构成。

统计部门目前共有10名员工,其中包括1名部门主管、2名高级统计分析师、3名统计分析师和4名数据录入员。

部门主管具有丰富的统计分析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部门工作;高级统计分析师和统计分析师拥有扎实的统计学基础和数据分析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类统计分析任务;数据录入员责任是负责数据的整理和录入工作,为统计分析提供基础支持。

二、部门工作内容。

统计部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部门通过收集各部门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清洗,并利用统计学方法进行分析,为公司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部门还负责编制各类统计报告,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监测和评估。

三、部门工作流程。

统计部门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数据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

首先,各部门将数据提交给统计部门,统计部门进行数据整理和清洗,然后进行统计分析,最后编制统计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四、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统计部门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数据收集不及时、数据质量不高、统计分析方法不够多样化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建议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对数据的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提升统计分析师的专业能力,引进新的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的水平和效率。

综上所述,统计部门目前的设置情况较为合理,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希望领导能够关注并支持统计部门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支持。

谢谢!此致。

敬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统计机构的设置
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由国家统计局及其直属调查队、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三部分组成的统计组织体系。

1、国家统计局及其直属调查队
《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

这为国家统计局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国家统计局的职能、编制和内设机构都做出了规定。

《统计法》第二期七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派出调查机构,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统计调查等任务。

这为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的设立提供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统计局、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这两个文件对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的设立做出规定。

2、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这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3、部门统计机构
《统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在统计业务上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这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机构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部门统计机构,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统计机构或配备的统计人员。

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大多设有统计机构,一些设有司级统计机构,如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大部分在有关司级机构内设立统计机构,没有设立统计机构的也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并制定了统计工作负责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