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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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归纳总结

五法归纳总结

五法归纳总结法律法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正常运行的基石,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了解并遵守。

在中国,有许多重要的法律法规被广泛运用于社会各个领域。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记忆这些法律法规,我们可以通过归纳总结来帮助自己更好地掌握。

本文将通过归纳总结的方式介绍五个重要的法律法规,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定了犯罪行为的定义、刑事责任的追究、刑罚的种类和适用等内容。

该法分为总则、犯罪与刑罚、罪与刑、特种犯罪和附则等五个部分。

在学习该法时,我们可以将其内容归纳为犯罪与刑罚的概念、各类罪名的界定和刑罚的适用原则等。

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法律,包含了民事主体、民事权益、民事法律行为和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通过对该法的归纳总结,我们可以了解到民事主体的界定、民事权益的保护、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等各类规定。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道路交通行为的法律依据。

该法对机动车驾驶、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规范、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归纳总结该法时,我们可以分析不同驾驶证的许可车型、违规行为的处罚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等内容。

四、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关注雇佣关系的基本权益和义务。

通过对该法的归纳总结,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等规定。

此外,劳动法还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争议的解决等方面。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

通过对该法的归纳总结,我们可以了解到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保证、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和消费者组织的作用等具体内容。

卫生院医院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10篇

卫生院医院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10篇

卫生院医院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10篇卫生院医院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 1一年来,医院办公室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增强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协调服务、监督把关、后勤保障的作用,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按时完成协调工作,当好院领导的行政助手发扬“案无积卷”、“事不过夜”的办公室工作作风,从传达指示到反馈情况,从起草材料到处理应急问题,都时刻保持快节奏、高效率;认真对待办公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力求办文准确到位,办会周到缜密,办事细致快捷。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按照院领导的指示,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认真做好各类文件、通知的起草和收转工作,确保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各类信息及时传递沟通。

同时协调安排医院内部的各种大、小会议,为会议的召开做好保障服务,确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1、办文:做好文件的上传和下达。

全年接收县政务网文件470份,卫生主管部门文件105份,做好文件的收集、登记、传阅工作,认真填写阅办单,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并按领导批示要求传达到各科室,督办落实办文情况,即时反馈办理进度。

严把文字材料质量关。

全年起草医院文件48件、医院信息24期、起草各类工作方案、实施意见、报告、会议讲话稿、总结计划、先进事迹材料等120余份;完成不同档案的分类和组卷,收集整理档案永久98卷,30年25卷,提供档案信息资料48次。

全年做到了文件收发及时,登记细致,传阅规范,保存完整,在繁杂中理清头绪,在紧张里寻求秩序,在忙乱中把握准确,较好的掌握了事务的主动权。

2、办会:认真做好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力争做到全面、精简、细致,确保每一次会议都不出纰漏。

全年组织大小会议38次。

严密程序,做好会议中的事务性工作。

组织签到,分发材料,随时掌握到会人员情况,做好会议的记录工作。

法律法规(三法两规定)

法律法规(三法两规定)

第四十五条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 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 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 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 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 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一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为公平竞争
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 为进行监督 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 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 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 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 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 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 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损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 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 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 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 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 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 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 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 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责任督学管理五法

责任督学管理五法

责任督学管理五法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教育督导室卜向阳傅永曙[内容摘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国教督办〔2014〕3号)文件精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完善督学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加强责任督学管理,采取聘任流程法、培训提高法、规范管理法、建章立制法、考核奖励法等五法实施有效管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提高教育督导工作实效。

[关键词]责任督学管理方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国教督办〔2014〕3号)文件精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完善督学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落实国务院颁发的《教育督导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的指派实施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对督学实施教育督导活动的管理,对其履行督学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提高教育督导工作实效。

笔者在近几年的督学管理工作实践中,进行了探索研究,总结出责任督学管理五法,供同行参考,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聘任流程法责任督学聘任是责任督学管理的前提,抓好责任督学管理,首先要抓好聘任工作。

聘任流程法,就是在责任督学的聘任过程中,严格按聘任流程去做,按程序去聘,实施规范管理,确保聘任的责任督学质量。

国务院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第二章第六条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为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职督学。

教育督导机构可以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聘任兼职督学。

”《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督学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任(聘)用的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行使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职权的人员。

我县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由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责任督学,其日常管理工作则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教育督导室)管理,县教育督导室则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责任督学聘任方法,实施聘任流程管理。

行政执法知识

行政执法知识

第三,自始至终,履行程序 询问笔录允许当事人提出修改、补充,经核对无误后,
由当事人逐页签名、捺印或盖章,同时应签署日期。 (网吧案件:询问网管但签的是法定代表人的名)当事 人拒绝签名、捺印或者盖章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上 注明情况。根据以上要求和规定做好了询问笔录,有补 充和修改的部分也让被询问人签字或盖章、捺印认可, 再将首页格式文书中“至__时__分”填实,调查人 员亲自在笔录上签名后,才算履行了询问笔录制作的全 部法定程序。星光灿烂休闲中心案件:调查人员篡改笔
②、关于告知拟处罚结果的问题 实践中,行政机关在告知拟处罚结果时,往往有以下几
种情形: a、告知拟处罚的所有种类。 b、告知拟处罚的单一处罚种类。 c、告知拟处罚的上限、下限。
出现上述三种情形,行政机关的理由是法律未对告知处罚 结果详加规定,考虑到在正式作出处罚前留有余地,仅原 则地告知拟处罚内容与法不悖。 我们认为,上述几种告知情形均不符合法定要求,应视 为未履行告知义务。理由是:其一,虽然从形式上看,行 政机关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当事人无从知晓其将要承担的 行政法律责任,致使其无法申辩和不敢申辩,实质上未能 让当事人充分行使申辩权,剥夺了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
行政执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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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知识
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7月
一、关于表明执法身份 二、关于调查取证 三、关于行政处罚事先的告知 四、关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五、关于集体讨论决定
六、关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七、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 书的送达。
一、关于表明执法身份
表明执法身份,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行为的先决条 件。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可以体现行为人 有合法的执法身份,同时也便于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执法行 为的监督。《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 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 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有的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处 理案件时,实际已经向当事人表明了身份,并且也已出示 了执法证件,但在案件笔录材料上却没有出示证件、表明 身份的记录。

走进宪法之宪法全文

走进宪法之宪法全文

PART 2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至第三十二条/共32条/主要内容
总纲部分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政治制度、 国家机构实行的基本原则、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治国 纲领、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国家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国家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等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公德建 设、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行政区划等内容。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 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 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
,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 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 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 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 、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 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 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
第一章 总 纲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 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一章 总 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 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 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 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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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判断题】: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有
条件的可实行十二年教育制度。(X)
❖ 【真题】根据《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 )。 ❖ A.国家教育考试必须由经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 B.国家教育考试可以以公民个人名义承办 ❖ C.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 D.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 ❖ E.国家教育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 ❖ 【真题】经国家批准设定或者认可的(D )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
❖ 第40条
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可以按
❖ 第43条
照有关规定( B)。
❖ 第46条 ❖ 第47条 ❖ 第51条
❖ A.将其开除 B.将其送专门学校继 续接受教育 C.将其交给家长 D.勒 令转学
❖ 第52条
❖ 第54条
❖ 第57条
法律责任
❖ 第61—69条 ❖ 学校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
❖ 第46条 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
B
法律综合题目
❖ 【真题】明确规定了体罚学生的法律责任的 法律有(BCD )。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D.《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E.《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 中等教育——地方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国务院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17-24)
❖ 第十七条 四个学校教育制度(多选)
【真题】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 高等教育的( D )。
A.教育研究体系 B.教育司法体系 C.教育行政体系 D.学校教育体系

行政法基本五法

行政法基本五法

行政法基本五法
行政法基本五法是指管理國家機關過程中所適用的五項法律基礎。

這五個法律基礎是:
1. 行政程序法:規定了行政機關在執行任務時應遵循的程序與原則,例如公平聽證、適當通知等。

2. 行政訴訟法:確定了對於行政機關行為的爭議可以進行訴訟的程序和原則,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

3. 行政組織法:規定了行政機關的組織形式和權限範圍,確定了政府行政機關的職能和權力配置。

4. 行政處分法:規定了行政機關對於具體案件做出的處分方式和程序,保障行政機關的合法權勢。

5. 行政監察法:規定了行政監察機關對行政機關的監察職能和權限,確保行政機關的行為合法、公正和透明。

這五個法律基礎綜合規定了行政機關在執行職務時應遵循的程序和原則,確保政府機關的行為合法、公正和透明,同時也保障了公民的權益和合法利益。

五法二条例

五法二条例

五法二条例;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劳动生产法,安全条例,质量条例。

法律体系;合同法属民法。

公司法属商法。

建筑法属经济法。

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

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民法;(一)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内容;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民事法律关系变更;主体变更;包括主体增减和主体转让。

客体变更;包括客体范围(规模和数量)客体性质。

内容变更;包括权利增加和减少。

民事法律关系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行为;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才合法。

不要式法律行为;对形式没有要求,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均可。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和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第一,内心要表示的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

第二,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3)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形式合法;掌握代理制度;1,代理的含义;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意思表示,对被代理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关系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

2,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合同。

法定代理;法律规定。

指定代理;法院指定。

3,无权代理责任;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

不追认时;代理人承担。

4,转代理责任;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

不经被代理人的同意;代理人承担。

(例外;紧急情况下,由被代理人承担)5,代理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1届满-完成。

2取消-辞去。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失能力。

5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1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

2被代理或代理死亡。

3代理人失能力。

4指定取消。

5监护关系消灭。

债权;1,债的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004年卫生工作总结

2004年卫生工作总结

2004年卫生工作总结200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常州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做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认真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积极推进农村“三清”整治工程,努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加大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大力实施“人才兴卫”战略,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内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重点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村“三清”整治工程。

一是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工作。

认真履行区政府赋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职责,组织开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软件,对农村医保实行电脑网络管理,完成70余万参保人员信息的录入和医保卡的打印,组织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农村医保业务知识培训班,确保从4月1日起农村医保补偿工作正式启动。

为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业务管理中心建立了农村医保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并配合省卫生厅、市人大和区政协对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2004年,全区724876人参保,占农业人口的99.1%;全年累计补偿19241人次,补偿金额1976.81万元,平均每人次补偿1027.39元。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三清”整治工程。

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制定“三清”工程实施方案及考核验收细则,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国第16个“爱卫月”中,开展了以“卫生城、镇,需要大家呵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掀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高潮。

年内,163个行政村通过了“三清”工程的考核验收。

12个镇顺利通过省级卫生镇的复查验收,新创建省级卫生村12个,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合格乡镇创建工作。

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培训和现场办公,重点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在每个镇选取2个行政村开展居民健康检查和慢性病跟踪观察,50个行政村的近6万名居民的健康状况信息进入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数据库。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精华资料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精华资料

教育政策法规讲义必须熟悉的法律和规章(※记住颁布施行的日期和内容)《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公布,1994 年 1 月 1日起施行《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颁布施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令第12号公布。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 2006年12月29日公布,2007 年 6 月1日起施行《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颁布,2006年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199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教育法》是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

一、依法治教概述1、依法治教就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规范教育行为。

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具体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依法治教的范围:①国家机关管理教育的有关活动②国家、集体或个人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工作机构活动③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④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实施教育教学活动⑤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接受和参与教育教学活动⑥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和参与教育的活动.即:举办学校、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育经费拨付、捐资助学等教育活动均应纳入依法治教的范围。

3、依法治教的依据依法治教的依据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也包括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偿法》等。

4、依法治教的主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权力机关(人大)、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

医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个人总结

医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个人总结

医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个人总结医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个人总结刚来到医院的时候,我被分到了医院的儿科,这一科算是我们学医的人员里最不喜欢的一个科室了。

原因无他,累而且不被理解。

但是既然被分到了这一个科室,我也只能尽自己所能去工作了。

作为一名儿科医生,我在前面的三个月里一直跟随着医院的老医生进行学习。

每天要接待一百多号病患,一天下来基本上是没有什么休息时间的。

我们医院的儿科医生很少,整个科室除我之外就只有两位老医生了。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其实全国的儿科医生都不多,而且这个数字正在逐步减少。

因为人员不足的问题,而我们每天的工作量又非常大,有时候写单子写到手发抖。

每天基本上是不能准时吃饭的,早上的时候还能在来医院的路上吃一顿好的,但是中午和晚上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

我们儿科人少,所以在中午的时候,很多科室的医生都去休息了,但是我们不能去,因为一旦去了就会有病患受苦。

小孩子娇气的很,我们大人得了病,感冒发烧还能忍忍,小孩子却不行,要及时的打针吃药。

因为抵抗力差,如果因为感冒发烧引起肺炎,那就是我们的罪过了。

我印象里有一个小男孩,因为得了流感,而一直发烧,昏昏沉沉的一直睡在父亲的背上。

那天的工作量不大,所以两位医生都去吃饭了,我一个人守在科室里。

当时我检查的时候,先是摸了一下孩子的额头,烫的很。

赶忙用体温计量他的体温,孩子的脸红通通的,手也热乎的很,我拿出体温计一看,快四十度了。

又询问了孩子父亲,孩子发烧有什么表现,结果那父亲也是一问三不知,没办法,我通过查看孩子的瞳孔,看了看舌苔以及咽喉,最后根据之前科室里前辈们对于这样的病患的处理方法。

最后我判断孩子是得了流感冒,发烧是因为本身孩子抵抗力比较差,所以情况比较严重点。

在经过我开出的治疗方案的治疗下,孩子很快就好转过来了。

儿科的工作,虽然累,虽然苦。

但是我们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一直在帮助着无辜的孩子们,为他们的健康成长默默的付出。

看着他们的笑脸,我觉得再忙也是值得的。

医院办公室工作总结

医院办公室工作总结

医院办公室工作总结医院办公室工作总结1 20xx年是我院开展史上的关键之年,医院办公室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医改及综合性医院等级复评等中心工作,按照办公室责任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效劳领导、效劳同事、效劳患者〞的原那么,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半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一、加强文书管理,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递、落实等工作。

通过学习我们进一步强化了文件撰写、印发的标准性,加强了文件处理的及时性,并认真落实,严格督办较好地将上级的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等传达下去。

做到收文、发文有记录、传文有痕迹、批文有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办公室上传下达的工作。

二、认真做好会议安排和效劳工作。

包括院领导班子会、院务会、院中层干部例会及各类专题办公会等,电话几网络通知及时、会议记录详细,认真执行会议决议,并及时把落实情况向领导反应。

另外负责总值班排班及协调工作。

较好地完成各级领导和兄弟单位领导来院视察参观的接待工作。

三、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院办和医教科一年来出刊信息稿xx期,每一期均有主题文章,及时医院的工作动态,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及时展示给外界,使医院信息成为了医院的一扇窗口、一张名片,并且经常与《xxxx》等媒体沟通,对医院工作进行宣传,同时与信息科联合积极申报办理医院门户网站,医院网站正式开放,请专业公司设计了院徽。

四、逐步加强行政管理。

根据医院复评及院领导的要求对医院各类行政制度、岗位职责进行修订,平时严格考勤制度及行政督办制度。

积极参与工作纪律检查,对查处的问题按规定坚决执行院领导班子的处理决定。

五、积极配合其它科室,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办公室一贯来秉承是我们的任务坚决完成,需要我们配合的任务,不遗余力积极努力完成的工作作风。

比方积极配合医教科、护理部开展各类相关业务培训;配合卫事中心完成各项台账整理工作;积极配合各相关科室的专业检查迎查准备工作等。

六、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着手等级医院复评的台账资料准备工作。

社会治理五法

社会治理五法

社会治理五法摘要:一、引言二、社会治理五法的定义和含义三、社会治理五法的实施背景和现状四、社会治理五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五、社会治理五法的效果和影响六、结论正文:一、引言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社会治理方面不断创新,提出了许多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其中,社会治理五法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方法,它为我国的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社会治理五法的定义和含义社会治理五法是指民主法治、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精细治理。

这五种方法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

民主法治是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和法治的原则,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系统治理是指要从整体上把握社会治理的问题,构建一个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

综合治理是指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社会治理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源头治理是指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社会治理问题,避免问题的产生。

精细治理是指要对社会治理问题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社会治理五法的实施背景和现状社会治理五法的提出是在我国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挑战的背景下提出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社会治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如社会矛盾增多、社会治安不稳定、环境污染严重等。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目前,社会治理五法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四、社会治理五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一)民主法治民主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要求我们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和法治的原则,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具体做法包括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

(二)系统治理系统治理要求我们从整体上把握社会治理的问题,构建一个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

具体做法包括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法律法规,加强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等。

医院科室主任个人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

医院科室主任个人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

医院科室主任个人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篇一:升职成为医院科主任已经一年多了,终于等到了试用期转正的这一天,现在我就一年多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俗话说:“肚里有知识,手中方法多”。

自全面负责办公室工作以后,新的工作职能要求我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领域,提高自己办事、处理、协调问题的能力。

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管理理论,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具备一定的学习力。

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理论知识以及医疗等政策、法规和条例等,逐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同时不仅从书本上汲取养分,还谦虚地向周围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努力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通过学习,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进一步提高了政治水平和驾驭实际工作能力。

两年来,代表我院参加卫生局举行“五法二条例”知识竞赛,荣获团体三等奖。

撰写论文2篇,已发表2篇。

二、求真务实,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办公室是一个综合协调部门,工作繁杂、琐碎,很多工作不可预测,也难以量化。

要使办公室工作真正实现规范、有序、高效,就必须要有一整套的工作体系作保障。

两年来,本人始终践行“服务好领导、服务好部门、服务好职工”的工作理念,始终追求更高的工作效率,更优秀的服务质量,更顺畅的运转机制,更高昂的工作激情,在认真总结和继承我院办公室以往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结合不断拓展的工作内容,结合兄弟单位办公室工作的先进理念,以积极、认真、诚恳的工作态度对待自己所从事的工作。

特别是20XX年,在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满意杯”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中、**大学附属医院揭牌典礼仪式中本人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能,得到了医院领导和其他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

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由于办公室其余三位同志都是新进人员,对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工作程序、工作规范不是太熟悉,要履行好办公室服务职能,必须依靠良好的工作机制。

五法普法手册

五法普法手册

“五法”普法手册目录前言 (1)第一部分:相关法律及解读 (3)一、相关法律 (4)二、法律解读 (47)第二部分:知识问答 (58)第三部分:知识测试 (76)一、单项选择 (77)二、参考答案 (114)第四部分:典型案例 (116)前言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工作,《军事设施保护法》、《国防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间谍法》等均对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工作作了相关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军事设施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积极营造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特别是重要军事设施周边居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国防意识、保密意识和敌情观念,自觉维护军事设施周边环境安全,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编写了这本《“五法”普法手册》。

本手册选编相关法律和条文,以问答形式深入浅出地介绍军事设施安全保密法律知识,并根据法律条文编写测试试题,选编部分典型案例,举案说法,以期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增强依法保护军事设施安全保密的责任感,形成全民监督、军地共管、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

目前,《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正在修订中,本手册仍采用现行法律法规中“总参谋部”、“军区”等表述,特此说明。

本手册的编写工作得到了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时间仓促,还有疏漏和不当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本手册编写组2019年4月第一部分:相关法律及解读一、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抵御侵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下列建筑、场地和设备:(一)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四)军用洞库、仓库;(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七)边防、海防管控设施;(八)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

五法普法知识竞赛

五法普法知识竞赛

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普法知识竞赛将普法教育与竞赛相结合,通过测试参赛者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提高公众对法律意识的认知和遵守法律的能力。

其中,“五法”即指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是法律体系的五大支柱。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五法普法知识竞赛的意义、参赛规则以及五法普法知识的相关内容。

一、普法知识竞赛的意义1. 提高普法意识:通过竞赛形式,引导公众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对法律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2. 推动法治进程:普法知识竞赛有助于促进法治进程,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3. 促进司法公正:普法知识竞赛可以增加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了解,培养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二、参赛规则1. 参赛对象:普法知识竞赛面向全体公民,无限制性参赛对象。

2. 参赛形式:可线上或线下举办,可个人或团队报名参赛。

3. 竞赛内容:主要围绕五法普法知识,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及适用范围。

4. 竞赛形式:可采用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等形式,以评估参赛者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

三、五法普法知识概述1. 宪法知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权保障、国家机构和职权划分等内容。

2. 刑法知识:刑法是调整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涉及刑事责任、罪名与刑种等方面。

3. 民法知识:民法是调整公民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涉及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合同法等内容。

4. 行政法知识:行政法是调整行政行为关系的法律,包括行政权力的设定和授权、行政程序等内容。

5. 经济法知识: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包括市场经济秩序、公司法、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

四、如何备战五法普法知识竞赛1. 学习基础知识:系统学习五法的基础知识,掌握各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适用范围。

2. 阅读法律文书:阅读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等方面的法律文书,加深理解和记忆。

3. 解析案例:通过分析实际案例,理解法律在具体情境中的适用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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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二条例;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劳动生产法,安全条例,质量条例。

法律体系;合同法属民法。

公司法属商法。

建筑法属经济法。

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

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民法;(一)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内容;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
民事法律关系变更;主体变更;包括主体增减和主体转让。

客体变更;包括客体范围(规模和数量)客体性质。

内容变更;包括权利增加和减少。

民事法律关系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行为;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才合法。

不要式法律行为;对形式没有要求,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均可。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和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第一,内心要表示的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

第二,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3)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形式合法;
掌握代理制度;1,代理的含义;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意思表示,对被代理人
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关系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

2,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合同。

法定代理;法律规定。

指定代理;法院指定。

3,无权代理责任;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

不追认时;代理人承担。

4,转代理责任;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

不经被代理人的同意;代理人承担。

(例外;紧急情况下,由被代理人承担)
5,代理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1届满-完成。

2取消-辞去。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
人失能力。

5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1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

2被代理或代
理死亡。

3代理人失能力。

4指定取消。

5监护关系消灭。

债权;1,债的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债的发生根据;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其他。

遗赠-扶养等。

3,债的消灭;1履行(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关系消灭了)2抵消(你欠我,我欠你,抵消)。

3提存;逾期不提存,归国家所有。

4混同;如企业合并
5免除; 6 当事人死亡。

(注意;债因当事
人死亡而解除,指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

知识产权;1, 知识产权基本特征;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2,著作权;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等。

3,专利权;1专利权的主体;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

2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只有三种)
3保护期限;发明20年;其他10年。

4,商标权;
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时指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超过时效后果;胜诉权消灭;
实体权利不消灭。

2,诉讼时效的种类;普通诉讼时效;(2年)。

(主观起算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
短期诉讼时效;(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拒付租金的。

3出售不合格商品的。

4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的。

特殊诉讼时效;(4年,涉外合同的)(海上货物运输赔偿的1年)。

最长诉讼时效;(最长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1中止;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客观原因)。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继续计算
2中断;中断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重新计算
物权法;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是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比如土地承包
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
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一),抵押权;1,抵押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

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如某人向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住房作抵押,这是行为抵押权人。

2,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弟弟,妹妹)。

3,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抵押物;就是不动产。


(二),不得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设施为未的。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四),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
承租人;1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优先实现(买卖不破租赁)。

2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优先实现。

(五),抵押权的放弃与顺位的变更;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六)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
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意;只能由法院拍卖和变卖。


撤销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建设用地抵押;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但应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价款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

实现抵押权的时间;主债权诉讼时间内。

质权;1,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不履行时,债权人有权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
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2,质权的分类;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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