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化工分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天合创化司制〔2016〕8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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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吉林石化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吉林石化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脚手架,是指一种临时搭建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设备和物料的平台。

小型脚手架高度不大于6米,中型脚手架高度为6-12米(不含12米),大型脚手架高度不小于12米。

第四条脚手架作业,包括脚手架的架设、拆除、改装作业。

第五条斜道,是指附着在脚手架或建筑物上的、供人员和运送材料用的通道,分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脚手架作业管理。

第七条公司机动设备处负责检维修项目脚手架作业管理。

第八条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施工现场脚手架作业安全监督检查。

第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脚手架作业许可证审批。

第三章作业人员资质第十条脚手架作业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技术负责人”),是指作业单位指派的脚手架作业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该人员须经过脚手架作业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标准,识别脚手架作业潜在危险。

第十一条脚手架作业人员,是指经过脚手架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的从事脚手架作业的人员。

第十二条脚手架作业人员健康条件应符合国家高处作业相关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建修公司、检测中心负责审核本单位脚手架作业员工的相关资质。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负责审核外委作业单位脚手架作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单位主管部门留存复印件。

第四章脚手架作业准备第十五条脚手架高度超过24米,作业单位应编制脚手架作业技术方案,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作业。

技术方案应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脚手架高度超过50米,作业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计算(参照GB50484-6.1.1),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业。

化工部关于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化工部关于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化工部关于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87]化生字第671号【失效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化学工业部(已变更)【发布日期】1987.08.15【实施日期】1987.08.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化工部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1987年8月15日〔87〕化生字第671号)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减少和杜绝化工系统高处坠落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划清事故责任,根据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83)、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化工部《关于转发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内一切高处作业(包括外包工程项目)。

第三条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为高处作业。

根据化工企业的特点,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亦视为高处作业。

二、化工高处作业分级第四条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83)执行。

第五条在化工企业里虽在2米以下。

但属下列情况时,视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第六条凡是符合国家标准局发布的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83)及本规定第五条所指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化工企业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表)。

第七条《高处作业许可证》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审批人员应赴现场认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第八条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经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或停止作业。

第九条凡属二级以上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应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制定登高作业的施工方案及周密的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必须详细写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

第十条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5)。

石化公司脚手架拆搭、使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脚手架拆搭、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1:克拉玛依石化公司脚手架拆搭、使用管理规定1.范围1.1为了规范脚手架的管理,防止高处坠落及脚手架垮塌等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者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工程建设、技措改造、检维修项目建筑、安装施工范围内所有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管理。

2.引用文件SH3505—1 99 9《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30—2 0 0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 2 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3.脚手架的定义及形式3.1 本规定所指脚手架为钢管建筑安装用脚手架。

3.2 在克拉玛依石化公司所有项目施工不得使用木、竹脚手架(包括架杆、架板等)。

4.脚手架的搭设与管理4.1脚手架搭设的一般规定4.1.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 3 7 9 3)或《低压实用文档流体输送焊接钢管》(GB/T 3 9 0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 0 0)中Q2 3 5一A级钢的规定。

扣件式钢管脚手应采用可锻铸特制的扣件。

4.1.2脚手架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使用中不得超载,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4.1.3脚手架所用的钢管、扣件和连接件等,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并确认合格。

如有下列情况禁止使用:钢管严重腐蚀、弯曲、压扁、孔和裂缝;扣件和连接件有脆裂、变形和滑丝等缺陷:4.1.4钢脚手板不得有严重锈蚀、油污和裂纹;捆绑脚手板用的镀锌铁丝宜为8号。

4.1.5搭设脚手架前,应做好准备工作,明确作业点要求,确认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和工具安全可靠;大型和特殊脚手架;应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向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严格执行。

4.1.6从事脚手架搭设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并持有效证件上岗;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

82号:关于印发《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82号:关于印发《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3.2.21 移动式脚手架应按设计方案组装,作业时应与建 (构)筑物连接牢固,并将滚轮锁住。
3.2.22 悬吊式脚手架吊架挑梁应固定在建(构)筑物的牢 固部位,悬挂点的间距不得超过2米,悬吊架立杆两端伸出横杆 的长度不得小于200毫米,立杆上下两端还应加设一道扣件,横 杆与剪刀撑同时安装,且所有悬吊架设置供人员进出的通道。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脚手架材料选用和检查 3.1.1 脚手架钢管应选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为3~4毫 米的直缝焊接钢管,规格不同不得混用。 3.1.2 脚手架钢管、钢脚手板应选用有资质的生产厂加工 的成品,其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中Q235级钢的规 定。钢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不得有严重锈蚀、油污及裂纹。脚 手板应用镀锌铁丝双股绑扎,铁丝型号不应低于10号。脚手架扣 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以上 脚手架材料及部件进场时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3.1.3 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 范》中IIa级材质的规定,厚度不小于50毫米、宽度为200~300 毫米、长度不大于6米;木脚手板在距板两端80毫米处,应各用8 号镀锌铁丝缠绕2~3圈或用宽3毫米、厚1毫米的铁皮箍绕一圈后 再用钉子钉牢。
3.3.1.1 分段搭设的脚手架,在每段搭设完成后; 3.3.1.2 每搭设完6-8米高度后; 3.3.1.3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 3.3.1.4 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 冻后; 3.3.1.5 停用超过一个月。 3.3.2 脚手架搭设完毕,经确认验收结果合格,悬挂绿色 《脚手架安全检查确认牌》(见附件4.1),表示脚手架搭设合 格,适合系挂安全带人员使用。如果不合格,则悬挂红色《脚手 架安全检查确认牌》(见附件4.2),禁止非搭设人员使用,脚 手架搭设人员应根据不合格条款逐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3.3.3 已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拆除 或改动。由于施工需要需作局部修改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安全确认,在保证结构安全和采取相应措施的情况下由脚手架搭 设人员进行修改。 3.3.4 对于使用周期较长的脚手架,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管理目的为了保障脚手架作业的安全性,提高作业质量,防备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脚手架作业环节,包含脚手架搭建、使用、拆除等全过程。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管理第三条设立脚手架作业管理岗位企业应设立脚手架作业管理岗位,负责脚手架作业的组织、引导和监督工作。

脚手架作业管理岗位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担负。

第四条脚手架作业方案脚手架作业前,必需编制认真的脚手架作业方案,包含搭建、使用和拆除等环节的实在操作步骤,订立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

脚手架作业方案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正确使用脚手架料子脚手架料子必需符合国家标准,经过质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脚手架料子在作业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更换维护和修理。

第六条作业现场管理1.在脚手架搭建、使用和拆除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指派专人负责值班管理。

2.作业现场应保持乾净,禁止放置杂物,确保通道畅通,防止滑倒、绊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使用。

4.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网,避开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高空作业人员必需系好安全带。

第三章脚手架作业考核第七条考核标准1.脚手架搭建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且依照规定合理安装脚手架。

2.脚手架使用人员应了解脚手架的使用原理,依照脚手架作业方案有序进行作业。

3.脚手架拆除人员应具备合理拆除脚手架的技能,确保拆除过程安全。

4.对违反脚手架作业规范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含警告、罚款、停工等。

第八条考核方法1.定期抽查脚手架作业现场,检查作业环境和作业质量。

2.对脚手架搭建、使用和拆除环节进行记录和评估,形成考核报告。

3.考核报告应由脚手架作业管理岗位审核并上报企业领导层。

第九条奖惩机制对于脚手架作业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违规人员将依照违规程度进行相应的惩罚,并进行记录和通报。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确保脚手架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特订立本《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涉及搭设和使用脚手架的工作。

第二章脚手架搭设管理第一节设计与构造1.脚手架设计和构造必需符合相关建筑安全规范,并有专业合格单位或人员供应设计方案。

2.脚手架施工前应进行必需的测量、评估和试验,确保其稳固性、承载本领和结构安全。

3.施工前,相关人员必需进行脚手架搭设操作培训,并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4.脚手架搭设前应开展安全会议并记录,明确责任人和安全掌控措施。

第二节搭设与拆除1.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工作由经过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

2.在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应当依照设计方案严格操作,确保脚手架的稳定性,防止倾斜、脱扣、塌陷等问题。

3.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必需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装置,并遵从相关安全规范,如使用安全带、防坠器等。

4.参加搭设和拆除工作的人员应当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和防滑鞋,严禁在高处吸烟、追赶游戏等行为。

第三节巡察与检查1.对已搭设的脚手架,必需进行巡察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2.巡察和检查应当依照预定的频次进行,每日至少一次,紧要时段需加添巡察频次。

3.巡察和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能够正确推断脚手架的安全情形。

4.对于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脚手架,必需立刻采取措施进行隔离、修复或拆除。

第四节脚手架使用和管理1.使用脚手架前,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脚手架的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已经搭设完毕的脚手架,必需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确保用户依照规定使用。

3.使用脚手架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严禁无证上岗,并保证本身具备相关操作本领。

4.在脚手架上工作人员必需戴好安全帽,佩戴可见标识,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

5.在使用脚手架期间,禁止在脚手架上做无关工作,如吃饭、喝水等,以免分散注意力。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16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docx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16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docx

一、目的为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化泉州项目所有参建单位。

二、定义1、项目:中化泉州项目2、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3、HSE:健康、安全和环境三、职责:1、公司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HSE部对各部门的HSE工作开展进行监督。

2、监理机构按公司要求对施工现场和承包商的HSE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承包商对工作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应严格执行项目HSE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并接受公司和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管理要求1、凡有脚手架作业,承包商应建立脚手架管理程序,提交监理机构和公司审批,并组织实施。

2、承包商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施工方案,经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审核,并获监理机构或公司审查批准。

大型和承重脚手架的搭设方案中必须要有稳定性验算和风险评估;大型脚手架、高度超过30m的脚手架应设置逃生通道;高度超过20米,且预计使用时间涉及雷雨季节的脚手架应考虑避雷设施。

3、承包商应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若使用其他类型的脚手架(如门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等)必须事先获得监理机构和公司批准。

4、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属于高处作业,承包商需要遵守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申办《高处作业许可证》。

5、资质(1)承包商应任命一名有资质的、足够经验的脚手架施工负责人,报监理机构和公司批准,并将资质证明存档。

(2)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作业。

6、培训和安全交底(1)承包商须为脚手架搭设、拆除和使用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坠落保护、脚手架使用、电气危险等。

(2)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作业前,承包商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搭设和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环境、安全要求及应急措施。

7、承包商和监理机构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对脚手架材料进行检查、验收,脚手架材料均应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

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2023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CATALOGUE 目录•引言•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安全检查与维护•脚手架安全培训与教育•脚手架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附录与参考文献01引言确保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和标准提高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声誉目的和背景公司内部所有施工项目外部项目中的公司员工和分包商员工适用范围用于支撑和固定施工材料的金属或木制框架结构,通常分为落地式、悬挑式、附着式等类型。

脚手架一套针对脚手架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设计、制作、安装、检查、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定义与术语02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1脚手架搭建规定23脚手架搭建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以确保安全和稳定。

搭建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搭建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影响行人、车辆及周围设施的安全。

脚手架使用规定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改变脚手架的结构和部件。

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的荷载。

脚手架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拆除前应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拆除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警戒区域,并由专业人员指挥。

拆除后,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使用。

脚手架拆除规定03脚手架安全检查与维护公司应制定脚手架定期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周期和责任人。

定期检查在脚手架投入使用前、使用中及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脚手架日常使用过程中,应由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日常巡查安全检查制度检查与维护要求脚手架材料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脚手架材料基础处理连接件防护措施脚手架基础应平整、稳固,满足承载要求。

脚手架连接件应完好无损,紧固件应拧紧。

脚手架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坠落、防滑等。

检查记录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等。

维护记录脚手架维护保养应做好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现就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1. 脚手架设计、搭设、使用、拆除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

2. 脚手架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设计文件应包括脚手架的平面布置图、立面图、构造图、计算书等。

3. 脚手架搭设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搭设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 脚手架搭设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5.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搭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熟悉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 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脚手架的安全性能,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7. 脚手架拆除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进行,确保拆除过程安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脚手架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1. 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掌握脚手架安全技术知识。

3.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请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确保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XXXX脚手架使用及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厂脚手架的管理,防止使用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厂现主要采用门式脚手架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主要器材包括杆件、扣件和脚手扳等。

第三条后勤科负责脚手架的采购和保管;质检科负责脚手架使用前及搭设的检查监督;安全科负责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第二章采购第四条在采购脚手架的过程中必须确认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材质检验报告。

钢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有关规定;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螺栓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88)中Q235A级钢的有关规定;螺纹应符合《普通螺纹》(GB196-81)的规定。

第三章脚手架的使用与管理第五条脚手架的使用要求(1)使用前应对脚手架进行检验,对不符合标准的脚手架严禁使用;(2)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85)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4)未搭设完的脚手架,非架子工一律不准上架;(5)作业层上的施工载荷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6)不得在脚手架上存放钢管、钢板等物料;(7)严禁在脚手架上拉揽风绳;(8)严禁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9)严禁在脚手架上进行气割、焊接作业;(10)严禁焊接脚手架、脚手板作为固定(11)严禁用气割切割脚手架、脚手板;(12)严禁使用脚手架作焊接接地线;(13)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14)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15)脚手架的拆除必须经工程负责人检验验证,确认脚手架不再需要后,方可拆除.(16)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脚手架搭拆作业;(17)在钢管脚手架上安装照明灯时,电线不得接触脚手架,并要做绝缘处理;(18)禁止从高处向下仍脚手架;(19)脚手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雨、防潮的地方;(20)对于使用过的脚手架应及时检验、整修和保养,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报废;第六条脚手架的检验应有进厂前和脚手架搭设检验(1)钢管质量检验①表面质量: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划道;②外径、璧厚:钢管的外径、璧厚仅限定允许偏差,均不得超过允许偏差—0.50mm;③端面:端面应平整,端面的切斜偏差⊿≦1.70mm;④防腐处理:必须进行防腐处理,镀锌或涂防锈漆;⑤钢管锈蚀程度:钢管锈蚀深度⊿1+⊿2≦0.50mm;⑥钢管的端部弯曲变形:各类钢管的端部弯曲在1.5m长范围内允许偏差⊿≦5mm;⑦钢管的初始弯曲变形:钢管的初始弯曲不能过大,对立杆的钢管,允许偏差⊿≦12mm(3m<l≤4m)或⊿≦20mm(4m<l≤6.5m);水平杆、斜杆钢管,允许偏差⊿≦30mm;(2)扣件质量检验①表面质量: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疏松、沙眼或其他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铸件表面无粘砂、毛刺、氧化皮;②防锈处理:表面应涂防锈漆和面漆;③扣件性能: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与钢管扣紧时接触好;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其开口处的最大距离应小于5mm;扣件活动部位应转动灵活,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0mm; (3)冲压脚手板质量检验①板面弯曲:板面弯曲最大挠度⊿≦12mm(l≤4mm)或⊿≦16mm(l>4mm)②板面扭曲:任一板角翘起⊿≦12mm:③缺陷: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④防锈处理:镀锌或防锈处理;(4)脚手架搭设质量检验脚手架的质量检验、验收,由质检科组织脚手架搭设负责人、工程主管、安全部门进行,检验项目按照《烟台打捞局钢管脚手架验收表》执行。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要求1. 脚手架作业必须由持有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负责,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的搭建、拆除和使用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当进行脚手架施工计划的编制,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3. 脚手架搭建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4.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脚手架作业区域,并配备必要的标识和警示牌,确保施工区域清晰可见。

5. 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脚手架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 严禁擅自改变或拆除脚手架的任何组件或局部,且脚手架的承载能力不得超过设计要求。

7. 脚手架作业必须在天气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进行,遇到恶劣天气应立即停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8.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通道和出入口,方便作业人员进出,同时要确保通道和出入口的安全性。

三、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脚手架管理机构,负责脚手架作业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2. 脚手架管理机构应配备专门的监管人员,负责脚手架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3.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警示牌和警示标识,告知作业人员有关安全事项和禁止行为。

4.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滑鞋、工作手套等。

5. 脚手架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带,且防护带必须与稳固的固定物连接。

6. 脚手架的搭建、拆除和使用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7. 脚手架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 施工现场应当设立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四、日常检查和维护1. 每天开工前,应由专人检查脚手架的布置和使用情况,确保脚手架的稳固性和可靠性。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现予以发布,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工程及临时设施中的脚手架施工、安装、拆除、使用和维护等环节。

二、安全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为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脚手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脚手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脚手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脚手架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要求1. 脚手架设计应符合《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脚手架结构安全可靠。

2. 脚手架材料应选用合格产品,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过期材料。

3. 脚手架搭设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4.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搭设质量。

5.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项检查,确保脚手架安全可靠。

6. 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7. 脚手架拆除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拆除过程安全有序。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脚手架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入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脚手架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 脚手架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脚手架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 对在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关于印发《化工分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天合创化司制〔2016〕86号)[1]

关于印发《化工分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天合创化司制〔2016〕86号)[1]

关于印发《化⼯分公司脚⼿架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天合创化司制〔2016〕86号)[1]— 1 —201686关于印发《化⼯分公司脚⼿架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单位:为加强对脚⼿架搭设、使⽤、拆除作业的控制与管理,减少⾼处作业风险,避免或减少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保障⼈⾝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化⼯分公司脚⼿架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分公司2016年8⽉27⽇— 2 —2016827执⾏类制度— 3 —化⼯分公司脚⼿架安全管理规定1 ⽬的为加强对脚⼿架搭设、使⽤、拆除作业的控制与管理,减少⾼处作业风险,避免或减少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保障⼈⾝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范围本规定适⽤于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范围内脚⼿架搭设、使⽤和拆除作业安全管理。

3 术语与定义3.1 本规定所称脚⼿架是指为检维修、⼯程施⼯等需要⽽搭设的堆置材料与施⼯作业⽤的结构架。

它也可以是⼀个专门⽤作模板⽀撑架或斜撑的临时承载结构。

3.2 本规定所称架⼦⼯是指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架⼦⼯特种作业培训,并已取得脚⼿架搭设特种作业许可证的⼈员。

3.3 本规定所称项⽬主管部门是指按照分公司项⽬管理职责分⼯单位(机动⼯程处、机电仪中⼼、运⾏部等)。

4 职责4.1 安全环保处4.1.1 负责制定、修订脚⼿架安全管理规定。

4.1.2 负责脚⼿架搭设、使⽤和拆除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与考核。

4.1.3 参与⼤型脚⼿架搭设⽅案审查。

- 4 -4.2 项⽬主管部门4.2.1 负责脚⼿架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协调。

4.2.2 负责审批脚⼿架搭设⽅案(含JSA分析、HSE措施及应急预案)。

4.2.3 负责组织主管项⽬脚⼿架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单位提出具体技术要求。

4.2.4 负责脚⼿架搭设检查验收。

4.3 机动⼯程处4.3.1 负责脚⼿架搭设、使⽤和拆除的监督管理。

4.3.2 负责⼤型脚⼿架搭设⽅案审批。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华润脱硫项目部所属生产及非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我部新建、扩建、改建及设备检修、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外来单位和个人。

3.脚手架委托与搭设3.1设脚手架的单位、班组,必须填写《脚手架委托单》一式三份进行委托。

委托单见附件。

3.2 委托搭设脚手架的单位或班组必须严格按照委托单上的项目内容认真进行填写,凡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委托单,搭设单位有权拒绝接受。

3.3机组计划大、小修工作所需的脚手架委托,一般应在停机、停炉七天前进行,以便于搭设单位安排工作。

日常维护消缺,事故抢修可随时进行委托搭设。

3.4搭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规定,搭设工作完后,必须认真对照委托单上规格、负荷等要求,进行自检和验收工作。

3.5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3.5.1木杆和脚手架应用剥皮杉木或其各种坚韧的硬木。

立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横杆有效部分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脚手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厘米。

3.5.2竹竿应采用四年以上坚固无伤的毛竹,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蛀以及受机械损伤的毛竹严禁使用。

竹竿的厚度不应小于5厘米。

3.5.3金属钢管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裂缝的管子。

连接部分的专用卡夹要符合要求。

3.5.4脚手架工作面外侧,应设1米高的栏杆,并在其下部加设18mm高的护板。

4 脚手架的验收4.1一般脚手架的验收,由搭设施工负责人和委托人一起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分别在委托单上签名后,并同时在脚手架验收合格后,在委托单上签名,贴在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明显处。

4.2炉膛专用活动平台和特殊的大型脚手架,在委托搭设前,必须先经设计计算,并且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验收工作由生产部专责会同搭设单位负责人和委托部门负责人及安监部一起进行,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委托单上签字,安监部督促使用和搭建双方在脚手架合格证签字认可,并贴在明显处。

脚手架管理规定

脚手架管理规定

****化工有限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高处作业人身安全,规范脚手架搭建、使用、拆除等方面的工作,制定本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1 要求及划分
1.1需搭建移动脚手架三层(含三层)以下的高处作业,场地平整区域,由检修部门或分厂自行搭设移动门式活动脚手架。

1.2需搭建移动脚手架三层以上的高处作业,不得采用移动门式活动脚手架,由检修部门向安全环保部申请搭设钢管脚手架。

1.3生产现场紧急抢修需搭建三层以上移动脚手架由生技部和安环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搭建移动脚手架并做好支撑固定措施。

2 搭建与验收
2.1各部门和分厂搭建的移动脚手架应按要求搭建牢固,三层移动脚手架四周必须加设钢管进行固定。

脚手架搭建完成后应先自行检查合格后,报部门或分厂负责人会同安全环保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并办理高处作业票证后方可进行等高作业。

2.2外聘专业人员搭设的钢管脚手架,其搭建要求(高度、跨度等)由使用部门或分厂提出。

脚手架搭建人员按照要求完成后由搭建人员先自行检查合格后,使用部门或分厂与安全环保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并办理高处作业票证后方可进行等高作业。

3 使用、管理和拆除
3.1脚手架使用前,必须检查脚手架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和缺陷应及时向搭建人员提出加固或改正。

3.2凡遇脚手架影响工作,必须改变脚手架结构时,一律由搭建方负责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脚手架结构或挪为它用。

3.3工作完成后,必须由部门或分厂负责人确定是否可以拆除后,联系搭建人员或安全环保部进行拆除工作。

以上规定,各部门或分厂严格遵照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 防止事故发生,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6-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金属脚手架搭建、拆卸、移动和使用等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技术负责人:指熟悉脚手架标准, 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取得资格, 能够识别脚手架作业中风险的人。

(二)作业人员:指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 能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的人。

(三)脚手架:指一种临时搭建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物料的平台。

(四)斜道:指附着在脚手架或建筑物上、供人员行走和运送材料的通道, 分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脚手架搭设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 脚手架搭设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石化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化工分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金属脚手架搭建、拆卸、移动和使用等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条名词解释(一)技术负责人:指熟悉脚手架标准,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能够识别脚手架作业中风险的人。

(二)作业人员:指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能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的人。

(三)脚手架:指一种临时搭建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物料的平台。

(四)斜道:指附着在脚手架或建筑物上、供人员行走和运送材料的通道,分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各服务单位。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营期间的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机动设备处是设备检维修的脚手架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脚手架作业方案的审核、架子工资质审查,督促作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工程部是新、改、扩建设项目的脚手架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脚手架作业方案的审核、架子工资质审查,督促作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脚手架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与执行情况,负责制定、维护和管理本办法。

第八条属地单位负责对本属地内脚手架作业进行管理,审核脚手架作业方案,审批《脚手架作业许可证》,监督检查作业单位落实与执行安全措施情况。

第九条设备检修部负责检维修脚手架作业人员(架子工)资质的审查、脚手架作业方案的审核。

第十条作业单位负责提供具备资质的脚手架作业人员及符合要求的脚手架材料,编制脚手架作业(包括搭设作业与拆除作业)方案,制定并落实风险削减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与风险交底。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十一条脚手架搭设单位具有相关资质,脚手架搭设人员(架子工)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第十二条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将脚手架作业人员(架子工)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交设备检修部审查,并将其复印件交作业所在属地单位备案。

脚手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脚手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施工现场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脚手架的搭设、使用、拆除及维护保养等全过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项目经理为脚手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脚手架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脚手架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脚手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组织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等环节的安全检查;(3)对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对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进行监督检查;(5)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3. 施工单位负责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严格按照本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2)确保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3)对搭设、使用、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对脚手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四、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要求1. 搭设要求:(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搭设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2)搭设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检验合格;(3)搭设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4)搭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搭设质量。

2. 使用要求:(1)使用前,必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2)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超高使用;(3)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4)严禁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3. 拆除要求:(1)拆除前,必须制定拆除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2)拆除过程中,必须按照拆除方案进行,确保拆除质量;(3)拆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4)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拆除过程安全。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脚手架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脚手架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脚手架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1 一般规定1.1.1 施工单位应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临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1.架体高度50m以上。

2.承载量大于3.0kN/m2。

3.特殊形式脚手架工程1.1.2 脚手架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1.1.3 脚手架作业人员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1.1.4 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雪后上架作业应及时扫除积雪。

1.1.5 搭设脚手回的场地应平整坚实,符合承载要求,并有排水设施。

对于土质疏松、潮湿、地下有空洞、管沟或进设物的地面,应经过地基处理。

1.1.6 脚手架基础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时,不得危及脚手架的安全使用。

1.1.7 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设施等应按规范第4章有关规定执行。

1.1.8 搭、拆脚手架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警示牌并有专人监护,警戒区不得有其他作业或人员通行。

1.2 脚手架用料1.2.1 脚手架架杆宜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直逢焊接钢管,外径宜为48~51mm、壁厚宜为3~3.5mm。

规格不同不得混用。

1.2.2 脚手架架杆应涂有防锈漆,不得有严重腐蚀、结疤、弯曲、压扁和裂缝等缺陷。

1.2.3 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

必须更换出现滑丝的螺栓,严禁使用有裂缝、变形的扣件。

1.2.4 木脚手板应为坚韧木板,其厚度应不小于50mm、宽度宜为200~300mm、长度宜不大天6M。

在距板两端80mm处,应各用8#镀锌铁丝缠绕2~3圈或用宽30mm、厚1mm的铁皮箍绕一圈后再用钉子钉牢。

1.2.5 木脚手板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腐朽、破裂、大横透节的木板不得使用。

1.2.6 冲压钢脚手板应涂有防锈漆,并有防滑措施,不得有严重锈蚀、油污和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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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化工分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作业的控制与管理,减少高处作业风险,避免或减少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化工分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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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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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分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作业的控制与管理,减少高处作业风险,避免或减少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范围内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作业安全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3.1 本规定所称脚手架是指为检维修、工程施工等需要而搭设的堆置材料与施工作业用的结构架。

它也可以是一个专门用作模板支撑架或斜撑的临时承载结构。

3.2 本规定所称架子工是指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架子工特种作业培训,并已取得脚手架搭设特种作业许可证的人员。

3.3 本规定所称项目主管部门是指按照分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单位(机动工程处、机电仪中心、运行部等)。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处
4.1.1 负责制定、修订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4.1.2 负责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与考核。

4.1.3 参与大型脚手架搭设方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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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项目主管部门
4.2.1 负责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协调。

4.2.2 负责审批脚手架搭设方案(含JSA分析、HSE措施及应急预案)。

4.2.3 负责组织主管项目脚手架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单位提出具体技术要求。

4.2.4 负责脚手架搭设检查验收。

4.3 机动工程处
4.3.1 负责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的监督管理。

4.3.2 负责大型脚手架搭设方案审批。

4.4 机电仪中心
4.4.1 负责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的现场安全管理。

4.4.2 负责组织主管项目脚手架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4.3 负责检维修作业危险性较大脚手架搭设方案的审批。

4.5 属地单位
4.5.1 负责脚手架作业的属地安全管理。

4.5.2 会同脚手架搭设单位制定脚手架搭设方案(含JSA分析、HSE措施及应急预案),检查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措施。

4.5.3 负责组织主管项目脚手架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5.4 负责脚手架搭设期间全程视频监控。

4.6 脚手架搭设单位
4.6.1 负责脚手架搭设作业过程现场安全管理,并负直接管理责任。

4.6.2 负责制定并落实脚手架搭设方案(含JSA分析、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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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及应急预案)。

4.6.3 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4.6.4 负责脚手架维护保养与拆除,对脚手架搭设方案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施工作业安全、施工质量负责。

4.6.5 负责对脚手架搭设检查验收表中验收内容进行确认。

4.7 脚手架使用单位
负责脚手架使用前的复检,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使用,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5 管理内容及方法
5.1 管理原则
5.1.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的业务谁申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5.1.2 项目主管部门现场负责人组织脚手架搭设单位进行JSA分析,并指导脚手架搭设单位编制搭设方案(含JSA分析、HSE措施及应急预案)。

5.1.3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且具有脚手架搭设特种资质。

5.1.4 脚手架搭设单位根据运行部(中心)出具的脚手架搭设∕拆除任务单后方可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任务。

5.2 脚手架搭设方案的审批
5.2.1 搭设高度在15m以上24m以下危险性较大脚手架,脚手架搭设方案由搭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机电仪中心审批后方可施工。

- 6 -
5.2.2 24m以上大型脚手架,脚手架搭设方案由搭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机动工程处审批后方可施工。

5.3 脚手架搭设与使用
5.3.1 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及脚手架材料等必须遵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石油化工工程钢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SH/T3555-2014)等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5.3.2 承重和特殊结构的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载荷设计计算,编制搭设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3.3 脚手架搭设前,脚手架搭设专业技术人员要对参与脚手架搭设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参加交底的人员不得参与搭设作业。

5.3.4 项目主管部门协同搭设单位对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脚手架经搭设单位现场负责人、项目主管部门签字验收合格,并挂合格标识牌后方可使用。

5.3.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5.3.6 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工作,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如确需夜间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且夜间搭设脚手架的高度不得超过15m。

5.3.7 凡在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 7 -
5.3.8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5.3.9 严禁超负荷使用脚手架。

搭设单位应安排人员定期检查、维护使用中的脚手架。

大风、大雨、大雪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脚手杆有松动、折裂或倾斜等情况,应及时紧固或更换。

5.3.10 脚手架调整、修改时,不宜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及剪刀撑、斜撑。

5.3.11不应使用脚手架做为起重设备承重点。

5.3.12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

5.3.13 脚手架基础邻近区域不得有影响脚手架结构安全的挖掘作业。

5.3.14 移动式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4.1 使用前应先将脚轮固定。

5.3.14.2 移动脚手架时,平台上不得站人。

5.3.14.3 不得通过平台护栏受力垂直提拉重物。

5.3.15 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脚手架接地和防雷击等应符合GB50484的有关规定。

5.3.16 当有级及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作。

雨、雪后架设作业采取防滑措施后方可作业。

5.3.17 脚手架上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防止架上的物件发生滚落、滑落,防止发生人员坠落、滑倒、物体打击等。

5.4 脚手架拆除
- 8 -
- 9 -
5.4.1 脚手架拆除前必须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安全措施。

5.4.2 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拆除过程中严禁抛掷脚手架材料和配件。

5.4.3 脚手架拆除后,脚手架搭设单位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5
5.5.1 不得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
用途或拆除构件,
5.5.2
6 检查与考核
6.1 安全环保处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6.2 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兑现。

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扣责任单位1-10分。

6.3.1 15米以上脚手架搭设方案未进行审批就实施搭设的,扣项目主管部门5-10分;
6.3.2 脚手架使用前使用单位未进行复检的,扣3-5分; 6.3.3 脚手架搭设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5-10分; 6.3.4 脚手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10分;
6.3.5 脚手架拆除时高处抛物、未按自上而下拆卸、拆卸时未设警戒区域或派警戒人员的,扣5-10分;
6.3.6 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扣1-5分。

7 附则
7.1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7.2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8 附件
8.1 化工分公司脚手架搭设检查验收表
- 10 -
附件8.1
化工分公司脚手架搭设检查验收表
地单位各执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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