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00兆瓦多晶硅片项目”的投资意向补充公告 201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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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公告编号:2010-02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00兆瓦多晶硅片项目”的

投资意向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投资尚处于意向性阶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意向项目正处于前期调研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尚待起草,项目投资规模、金额等情况尚待最终确定;

3、本次投资尚需按照公司决策程序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4、本次意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克股份”)于2010年9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00兆瓦多晶硅片项目’的投资意向公告》。2010年9月21日,奥克股份与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锦州阳光”)在辽宁省锦州市签署了《500MW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片合作框架协议》,达成初步的合作投资意向。奥克股份的监事会主席谭文华先生系锦州阳光的董事长,本次奥克股份与锦州阳光达成的投资意向涉及关联交易。

一、投资主体简介

1、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102号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3)注册地:辽宁省锦州市

(4)法定代表人:谭文华

(5)注册资本:捌亿壹仟叁佰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生产硅材料及其制品、硅太阳能电池、硅太阳能电池产品及应用、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及辅助产品。

(7)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锦州阳光系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其唯一股东为香港上市公司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阳光能源”,代码00757)的全资子公司日晟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日晟投资”),谭文华先生持有阳光能源26.3%的股权,为阳光能源的实际控制人,谭文华先生为锦州阳光的实际控制人。

2、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东环路29号

(2)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

(3)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500兆瓦多晶硅片项目

2、项目简介:计划总投资6.75亿元人民币,用地300亩,拟分成两期建设完成,总建设期为5年。一期建设200MW,建设期为2年;二期建设300MW,建设期为3年。

3、注资方式及持股比例:

奥克股份与锦州阳光合作设立新的合资公司(名称待定)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奥克股份持有拟建合资公司63%的股份,锦州阳光持有拟建合资公司37%的股份。

一期计划共投资27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奥克股份与锦州阳光按各自所持股权比例以现金投入注册资本金,其余170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

二期计划投资40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奥克股份与锦州阳光按各自所持股权比例以现金投入注册资本金,其余305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

4、权责分配情况

奥克股份:按时、按股比以现金投入注册资本金;负责落实协调项目总投资70%的银行贷款;为项目贷款提供总投资额等比例担保。

锦州阳光:按时、按股比以现金投入注册资本金;负责项目建厂和生产期间的生产和技术;负责项目投产后产品的销售;负责申请项目贴息贷款;为项目贷款提供总投资额等比例担保。

三、交易标的简介

奥克股份拟与锦州阳光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名称待定),合资公司为“年产500兆瓦多晶硅片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分两期投入,一期投入10000万元,二期投入10000万元,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合资公司的名称、住所等未尽事项待正式合资合同签署之后一并确立。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锦州阳光及其控股公司长期从事硅材料及硅太阳能电池系列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本次投资拟借力于锦州阳光对晶硅切片技术和行业的深刻理解和研究,与锦州阳光达成初步合资意向,并且凭借奥克股份自身对晶硅切片及其上游行业、技术的研究和认识,与锦州阳光共同开拓硅材料产品市场,充分整合利用有效的资源,向下游行业延伸,增强上下游的协同效应,完善奥克股份的产业链布局,为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效益和回报。

五、意向关联交易状态

意向投资项目尚处于前期调研阶段,奥克股份将在拟定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的投资方案,项目具体的投资情况均以最终拟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奥克股份与锦州阳光将以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形成正式合资合同,正式合资合同签订之后,待双方有权机构履行审批手续后生效。

关于本次投资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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