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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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奖惩制度
(一)治安、综合治理奖惩细则
一、每月对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人进行考核,采取自评与考核相结合。
二、每年7月学校对上学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并签订新学年
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三、学校每年拨治安综合治理专款,对以下情况给予奖励:
1、对维护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做出贡献的岗位责任者、部门治安分管者及教
职工,根据贡献大小和年终考评给予适当的奖励。
2、抓获现行违法分子,检举揭发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侦破或协助侦破重
大案件者。
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主动排除险情,避免事故发生者。
4、根据组室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在创建文明组室评比中给予加分(1~
5分)
5、重大贡献另行讨论奖励。
四、对于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1、玩忽职守,不按制度办事造成事故的负责人。
2、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部门负责人。
3、部门、组室发生事故,创建文明组室评比扣分(1~5分)
五、审批权限:综治小组提出奖惩方案,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二)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消防兼职人员的积极性,表彰先进,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消防兼职人员应增强责任性,做到责任到位,各司其职。
二、对热心于学校义务消防队、认真参加消防训练的人员,学期结束时给予适当
的奖励。
三、为更好地执行《消防法》,学校每年组织1~2次消防知识竞赛,对成绩优
秀的人员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
四、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并负
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安全工作专项经费奖惩办法
一、考核时间:
一季度考核一次,奖金半年发放一次。
二、奖励办法:
1、校治安责任人季度考核奖:100元
2、二级治安责任人季度考核奖:80元
3、三级治安责任人考核奖:50元
4、消防人员季度考核奖:50元
三、对综合治理,安全消防不重视、制度不严,整改措施不力而造成治安、消防
事故的处室扣发每人次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作行政处理直至离开原岗位;对于保卫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