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8.13” 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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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监理公司对现场监理处管理不力。派 驻现场监理处技术人员不足;一半监理人 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对驻场监理人员频繁 更换,不能保证大桥监理工作的连续性。
三是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未能认真 督促金衢监理公司贯彻落实有关工程质量 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金 衢监理公司在堤溪大桥工程监理中存在的 问题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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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吴志华,凤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 程师。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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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游兴富,湘西自治州公路局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 理。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9.胡东升,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凤大公 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涉嫌玩忽 职守罪、受贿罪。 10.余阳,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驻凤大 公路现场监理处副处长兼现场监理。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 故罪。 11.李宏广,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驻凤 大公路现场监理处处长。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2.蒋建良,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05队湘西工程 勘察院第四项目经理部经理。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3.张仕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自治州分站站 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 (四)事故处理:
1)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共处理56人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滥用 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24人。 其中,政府公职人员8人,包括县处级3人,科级及以下 5人;企业人员16人,包括包工头4人,建设、施工单 位7人,监理单位5人。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共 33人(11人被撤职)。其中,政府公职人员17人, 包括厅局级6人、县处级9人、科级以下2人;企业人员 16人,包括施工单位9人、设计单位2人、监理单位5 人。
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垮塌事故分析
事故原因
1、为了州庆缩短大桥养护期 沱江大桥施工工期过紧,施工中变更了主拱券砌筑的程序,拱架 拆卸过早。据了解,因为湘西自治州要进行50年州庆,所以沱 江大桥施工采取了项目倒计时。6月20日主拱券的砌筑完成, 第19天开始卸架,养护期不够,比规定少了9天。按规定,大 桥养护期是28天。因为养护期减短,大桥拱券承载能力减弱。
Fra Baidu bibliotek故现场
事故现场
消防官兵将一名遇难者尸体抬走
遇难者家属悲痛欲绝
救援者抬走遇难者遗体
事故分析
从安全质量的角度看,在立项审批上,是否合法合规, 有没有做过安全评估论证;在选址上,对桥墩平台的 地质条件是否经过了科学勘测,地质资料是否准确, 是否安全可靠;在设计上,设计原则是否合理,是否 对拱桥桥型的质量、安全有保障性措施;在施工中, 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在工程监理上,是否监管到位,尤其对工程质量、安 全问题,是否严格把关;在项目管理上,是否落实了 业主负责、招投标等项制度,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违 法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4、工程层层分包质量管理混乱 四是质量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施工中施工单位有变更, 却没有及时告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也 没有及时向上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而且中 层分包单位多,层层分包。
在事故调查中如何去做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四不放过” 原则,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 事故责任。对大桥施工建设中的每一个环节, 都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在查清原因的基础 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肃 追究事故责任者。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 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依据有关的法律 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要严肃 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 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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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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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Contents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1.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对堤溪沱江大桥进行了原设计和坍塌阶段 结构平行检算,结果表明,原设计的主拱圈和桥墩强度和 刚度能满足规范要求,原设计的结构布置、结构尺寸、选 用材料较为合理,设计的施工工序基本可行,但营运期间 拱圈安全储备偏低。 多种综合地质勘察表明,堤溪沱江大桥桥墩、桥台未 见位移发生,导致大桥坍塌的直接原因是主拱圈砌筑材料 未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 圈砌筑质量差,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降低。随着拱上 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最薄弱部位强度 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 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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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三.从工程伦理角度对事故的分析
建设单位应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杜绝赶工期抢进度的行为。加 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市场准入。选择施工队伍时,不仅认真审查 施工企业的资质,更要考察施工企业的施工经历和实际能力。建设单 位不得违规指挥,不得超越职权代行监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任意变更。 要加强施工技术管理,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安 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理职责,加强对原材料 质量、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应积 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执行勘察设计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加强设 计后续服务,提高设计对施工的指导性。施工图设计深度必须满足施 工要求,对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应作出详细说明,并进行技术交底。
凤凰桥坍塌安全事故分析剖析
• 二是省质监站对州质监分站业务工作 监督指导不力。 • 对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这一“统 贷统还”项目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 掌握凤大公路真实质量动态,对凤大 公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管理混乱、施 工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失察。
• (六)湘西州、凤凰县两级政府和有 关部门及省级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 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 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对下属单位要 求不严,管理不到位。
• 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33人。其中: • 1.刘玉兰,湖南省路桥公司总工办主任。对 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 内严重警告处分。 • 2.徐晓明,湖南路桥公司安全生产部副部长。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3.陆尚武,湖南路桥公司总工程师。对事故 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 4.刘晓东,湖南路桥公司董事、总经理。对 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 内严重警告处分。 • 5.陈志兵,湖南路桥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 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 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 二是监理公司对现场监理处管理不力。 派驻现场监理处技术人员不足;一半 监理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对驻场监 理人员频繁更换,不能保证大桥监理 工作的连续性。 • 三是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未能 认真督促金衢监理公司贯彻落实有关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对金衢监理公司在堤溪大桥 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失察。
凤凰桥坍塌安全事故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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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印象中,总觉得石拱桥缺乏技术 含量,远不如那些钢架结构的桥梁更为结 实耐用,这其实是一个天大的误解。举世 闻名的赵州桥不用说了,被称为世界跨径 最大的石拱桥的山西丹河特大桥(桥长413.7 米,主孔净跨径146米,宽24.8米、桥梁高 度80.6米,建成于2000年),就足以让世人 对石拱桥科技内涵的延伸极限刮目相看。 相比之下,全长约268米、宽13米、高42米 的沱江大桥,其技术难度完全应该在现有 石拱桥技术的可控范围内。
• 三是湘西自治州政府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 审批过程中,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 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州计委、州交通局弄 虚作假,补办、倒签有关上报文件;对因 征地政策导致凤大公路项目工程多次严重 阻工、拖延工期以及保障施工环境督促解 决不力;要求盲目赶工期,向“州庆”献 礼,而对50周年州庆项目倒计时目标管理 的后期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勘察设计单位方面的原因。 • 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不到位。违规将 地质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前期地 质勘察工作不细,设计深度不够, 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不到位、设计交 底不够。
(五)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工程的质量 监管严重失职。
• 一是湘西州质监分站作为凤大公路的监理单位, 工作严重失职。
• 未制定月度、季度质量监督计划,未落实重点工 程质量监督责任人; • 对施工方、监理方从业人员培训和上岗资质情况 监督不力,大部分仅以口头形式向建设、施工、 监理方通报质量监督结果和提出要求; • 发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后,未依法责令工程停 工整改,也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湖南省凤凰县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湘西自治州副洲长、州安全委员会主任秦湘赛行政记 大过、党内警告。湖南省路桥集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陈志 兵撤销行政职务和党内职务。总经理刘晓东撤销行政职务、 党内严重警告,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方联名党内严重警告。 湘西自治州原州长、州委副书记杜崇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 领导责任,因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将连 同此案一并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给予经济等其它方面的严厉处罚。对事故背后的腐败 问题,湖南省正按照国务院要求深入开展调查,一经查实, 依法严肃处理。国务院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 刻检查。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隶属 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国有独资公司。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 华罡设计院,全民所有制,隶属长沙理工大学。该院具有公路行 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 《工程勘察证书》。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是国有独 资大型企业,下辖28个分公司,参股公司。具有建设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 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 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建筑企业资质证书》,2006年7月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路桥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二级机构道 路七公司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具体施工任务。
四、事故处理结果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事故调查组对事 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 位的处理意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 已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 局长兼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 兴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湘西自 治州政府相关负责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桥集团公司,以及 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的32名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党纪处 分。其中给予湖南省交通厅厅长欧阳斌行政记过。原厅长李安 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副厅长、党组成员詹新华行政记大过、 党内警告,厅党组成员、省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李德旗撤销 行政职务和党内职务。
从凤凰堤溪江大桥事故看建设安全问题
05
未来建设安全展望
科技创新助力建设安全
智能化施工监控
01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时监测施工过程,
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新型材料研发
02
研发更耐久、更轻便、更环保的建筑材料,降低建设过程中的
安全风险。
施工机器人应用
03
利用机器人代替人工进行高风险作业,提高施工效率和安全性
。
政策法规的完善与执行
从凤凰堤溪江大桥事故 看建设安全问题
目录 CONTENT
• 凤凰堤溪江大桥事故概述 • 建设安全问题分析 • 建设安全应对措施 • 案例反思与教训吸取 • 未来建设安全展望
01
凤凰堤溪江大桥事故概述
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
事故发生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事故发生地点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江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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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建设行业安全标准的完善与提升
建设行业应不断完善安全标准体系, 制定更加严格、科学的安全标准和规 范。同时,应加强对安全标准的宣传 和执行力度,确保各项标准得到有效 落实。
VS
建设行业应积极引进先进的安全管理 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 鉴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成 果,推动建设行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创 新和发展。
凤凰桥坍塌安全事故分析
吸取沉痛教训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凤凰桥质量事故案例及教训
2007年“8.13”
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7年“8.13” 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经调查认定:特大责任事故。
国内外桥梁垮塌的新闻时有耳闻,但如凤凰县沱江大桥这般刚刚竣工,尚未验收就塌掉的应该是第一例。这个竣工即垮塌的“第一桥”同时成为了几十位殒命于此的施工人员魂魄永远的归宿。这座石拱四孔桥的夭折,也让在中国造桥史上历史悠久、有光荣传统的石拱桥蒙羞,抛开各种人为因素的揣测不说,在桥梁坍塌原因的追问中,特别要警惕有人把桥塌人亡的罪魁嫁祸于石拱桥。
•一般人印象中,总觉得石拱桥缺乏技术含量,远不如那些钢架结构的桥梁更为结实耐用,这其实是一个天大的误解。举世闻名的赵州桥不用说了,被称为世界跨径最大的石拱桥的山西丹河特大桥(桥长413.7米,主孔净跨径146米,宽24.8米、桥梁高度80.6米,建成于2000年),就足以让世人对石拱桥科技内涵的延伸极限刮目相看。相比之下,全长约268米、宽13米、高42米的沱江大桥,其技术难度完全应该在现有石拱桥技术的可控范围内。
•从“现场5个桥墩发生倒塌,4个桥墩断成了五六截”的破坏程度看,这座桥是如此脆弱不堪,完全体会不到丝毫的科技内涵。更加不可思议之处是,脚手架居然成了大桥的“拐杖”———这座大桥在摔开拐杖的一瞬间,就暴露了其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的事实,轰然倒地,桥毁人亡!大桥的“先天性”在哪个环节就埋了“病根”,又在哪个环节绕过了例行的检查,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加重了“病情”,最终酿成惨剧呢?在这座大桥建设的每个环节,都需要自证清白。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塌桥事故案例分析
工
程
案
例
分
析
专业:建筑与土木工程学号:
姓名: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塌桥事故案例分析
一、案例基本情况
1. 事故基本情况
2007年8月13日下午4时40分左右,湖南省湘西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桥梁将凤凰至山江公路阻断,当时现场正在施工,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竣工前出现整体倒塌,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2.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堤溪沱江大桥是湖南凤凰县至贵州铜仁地区大兴机场二级公路的公路桥梁。2003年11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15日开始拆架,原计划8月底竣工。
堤溪沱江大桥属于圬工拱桥,是一种没有钢筋,由石头、水泥、沙子等构成的桥梁。这种石拱桥是一种传统桥型,也是一种风险桥型,对施工工艺有很高的要求。
桥身设计长328.45米,宽13米,墩台高33米,桥高42米,设3%纵坡。
桥型为4孔65米等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连拱石拱桥。
基础设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未设制动墩。
3. 工程项目参与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是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其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是华罡设计院,其具有公路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施工单位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其为国有独资大型企业,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813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分析
8.13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分析
一、工程介绍
堤溪沱江大桥工程是湖南省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个二级路的公路大型桥梁。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度13m,设3%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高度为42米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大桥桥墩高33m,且为联拱石拱桥。2003年6月,湖南省交通厅批准了凤大公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并于同年12月批准了凤大公路项目开工报告。堤溪沱江大桥于2004年3月12日开工,计划工期16个月。事故发生时,大桥腹拱圈、侧墙的砌筑及拱上填料已基本完工,拆架工作接近尾声,计划于2007年8月底完成大桥建设所有工程,9月20日竣工通车。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凤大公司"),隶属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国有独资公司。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全民所有制,隶属长沙理工大学。该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路桥公司")。是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下辖28个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单位)。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建筑企业资质证书》,2006年7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路桥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二级机构道路七公司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具体施工任务。
湖南凤凰桥垮塌分析解析
湖南凤凰县沱江大桥在竣工前出现了整体倒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桥史上第一次。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权威专家也凤凰桥倒塌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综合专家的意见观念,我们认为沱江大桥突然坍塌可能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一)拱架拆卸过早。为了州庆缩短大桥养护期,沱江大桥施工工期过紧,施工中变更了主拱券砌筑的程序,拱架拆卸过早。据了解,因为湘西自治州要进行50年州庆,所以沱江大桥施工采取了项目倒计时。6月20日主拱券的砌筑完成,第19天开始卸架,养护期不够,比规定少了9天。按规定,大桥养护期是28天。因为养护期减短,大桥拱券承载能力减弱。
(二)桥下地质复杂桥墩严重裂缝。施工中,就已经发现桥墩的地质构造比较复杂,而且还发现0号桥墩下面有严重裂隙。施工中虽然对此处进行了一些处理,但现在看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桥垮塌的方向从0号桥墩开始,像积木一样顺一个方向垮塌。
(三)所用沙石含土量过高。主拱券砌筑质量有问题,砌筑要使用料石,才能够相互咬合。但事故后发现,塌下来的主拱券中还有片石。而且砌筑的Biblioteka Baidu浆混凝土不饱和,未填实,有空隙、空洞。另外,沙石含土量比较高。沙石应该用水洗过的沙,一含土就影响混凝土的凝结力。
堤溪沱江大桥上部构造主拱券为等截面悬链空腹式无铰拱,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垮塌特大事故分析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垮塌特大事故分析
第一、工程概述
凤凰至贵州铜仁大兴机场的二级公路,属省、州重点工程,是连接我省与贵州省的重要干线公路,更是一条旅游黄金通道。公路主线全长29.4公里,设计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设计行车速度每小时80公里,途径凤凰县齐良桥乡、沱江镇、廖家桥镇、都里乡、阿拉营镇、黄合乡、落潮井乡7个乡镇,工程总投资2.3941亿元。
堤溪沱江大桥是凤凰县至大兴机场二级路的公路桥梁,桥身设计长328米,跨度为4孔,每孔65米,高度42米。按照交通部的标准,此桥属于大型桥。相关技术资料显示,堤溪沱江大桥上部构造主拱券为等截面悬链空腹式无铰拱,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
第二、事故发生
8月13日下午4点40分,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大坍塌事故。从凤凰县及现场事故抢救部门采访时了解到,这座桥从开工到坍塌,期间经过近4年时间,没来得及正式命名、也没有投入使用。
第三、设计单位
湖南华罡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法人代表:武和平
通讯地址:长沙市赤岭路45号长沙交通学院内
企业等级:乙级
湖南华罡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前身为交通部长沙交通学院设计研究所,拥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资质。自1985年我院(所)成立以来,业务取得了良好的发展,为公路、桥梁设计、工程咨询等技术服务做出了重大贡献。我院现为湖南省公路学会规划委员会常任理事单位,院长武和平教授、总工李清波教授均为知名路桥技术专家。我院在公路项目的规划研究和路面结构研究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技术优势。上述项目的成功运行,使我院积累了丰富的咨询设计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得到了业主的信赖和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湖南凤凰桥垮塌分析解析
2007 年 8 月 13 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 塌事故,造成 64 人死亡 2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974.7 万元。
2.徐晓明,湖南路桥公司安全生产部副部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 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陆尚武,湖南路桥公司总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 处分。
4.刘晓东,湖南路桥公司董事、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 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陈志兵,湖南路桥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 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湖南凤凰桥倒塌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2007 年 8 月 13 日下午4时40分左右,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正 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桥梁将凤凰至山江公路塞断,当时现场正在施工, 造成 64 人死亡,2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974.7 万元。 相关技术资料显示,堤溪沱江大桥是凤凰县至大兴机场二级路的公路桥梁,桥身设 计长328米,跨度为4孔,每孔65米,高度42米。按照交通部的标准,此桥属于 大型桥。堤溪沱江大桥上部构造主拱券为等截面悬链空腹式无铰拱,腹拱采用等截面圆 弧拱。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 墩。 二、事故处理结果 2007 年 8 月 13 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发 生后,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 事故。12 月 7 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讨论 通过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 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 游兴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 24 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湘西自治州政府相关负责人,省、州公路局和省 路桥集团公司以及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的 32 名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政纪、党纪处 分。 另外,湘西自治州原州长、州委原副书记杜崇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
813 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 三是未能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等环节的 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未认真 督促纠正;发现施工单位选用的施工材料不符合 设计要求、施工人员未经培训等问题后未认真督 促整改;发现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后也未采 取任何措施。
• 四是湘西公路局主要领导同时兼凤大公司主要领 导,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放松对工程建设质量和 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没有督促整改工程存在的 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
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 现场管理混乱。 • 具体包括如下六个方面:
• 一是项目经理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业 主商议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设 计要求的主拱圈砌筑方式进行施工。
• 二是未配备专职的质量监督员和安全员,未认 真整改落实监理单位多次指出的严重工程质量 和安全生产隐患;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突出, 如拱石材料未严格控制形状和尺寸,砌体砌缝 宽度极不均匀,部分砌筑不密实,砌体存在空 洞;主拱圈施工各环在不同温度无序合龙,造 成拱圈内产生附加的永存的温度应力,消弱了 拱圈强度。
• 对施工方、监理方从业人员培训和上岗资质情 况监督不力,大部分仅以口头形式向建设、施 工、监理方通报质量监督结果和提出要求;
• 发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后,未依法责令工程 停工整改,也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二是省质监站对州质监分站业务工作监督指导 不力。
• 对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这一“统贷统还” 项目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掌握凤大公路真实 质量动态,对凤大公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管理 混乱、施工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失察。
2007年“8.13”_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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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单位方面的原因。 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 关规定,项目管理混乱。 具体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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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发现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 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未认 真督促整改。 二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 工单位协商议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 工方案,且为确保凤大公路在“州 庆”前交工通车,盲目倒排工期赶 进度,将原计划三个月完成的主拱 圈砌筑时间压缩为一个半月,严重 影响大桥主拱圈砌筑质量。同时, 为赶施工进度,越权指挥施工,甚 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
• 事故发生过程中,有64名作业人员死亡, 88名作业人员生还(其中22人受伤),死亡分 布情况见见下图。
(二)事故原因
• 1.事故的直接原因 • 由于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 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 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 度,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 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至4m宽范围内,即2 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 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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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湖南省交通厅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 产监管工作不力。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尚未批复的情况下,违规委托设计单位编 制勘察设计文件;违规批准凤大公司的项 目开工报告;对下属单位省质监站、公路 局管理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堤溪大 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 失察。
813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分析
8.13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分析
一、工程介绍
堤溪沱江大桥工程是湖南省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个二级路的公路大型桥梁。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度13m,设3%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高度为42米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大桥桥墩高33m,且为联拱石拱桥。2003年6月,湖南省交通厅批准了凤大公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并于同年12月批准了凤大公路项目开工报告。堤溪沱江大桥于2004年3月12日开工,计划工期16个月。事故发生时,大桥腹拱圈、侧墙的砌筑及拱上填料已基本完工,拆架工作接近尾声,计划于2007年8月底完成大桥建设所有工程,9月20日竣工通车。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凤大公司"),隶属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国有独资公司。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全民所有制,隶属长沙理工大学。该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路桥公司")。是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下辖28个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单位)。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建筑企业资质证书》,2006年7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路桥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二级机构道路七公司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具体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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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续莎薇,金衢监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9.汤述,金衢监理公司总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施工单位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项目经理部,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现场管理混乱,违规乱用料石,主拱圈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
二是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凤大公司"),项目管理混乱,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越权指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
10.余阳,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驻凤大公路现场监理处副处长兼现场监理。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1.李宏广,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驻凤大公路现场监理处处长。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2.蒋建良,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05队湘西工程勘察院第四项目经理部经理。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六是湘西自治州、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州政府要求盲目赶工期,向"州庆"50周年献礼。
3.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由司法机关处理24人。其中:
1.谢绍华,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一号拱圈施工队包工头、片石供料包工头。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三是工程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未能制止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强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签字验收合格。
四是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违规将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地质勘察设计深度不够,现场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
五是湖南省、湘西州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
2007年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
2007年8月13日16时45分左右,湖南省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一)基本情况
堤溪沱江大桥工程是湖南省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个重要的控制性工程。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度13m,设3%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大桥桥墩高33m,且为连拱石拱桥。2003年6月,湖南省交通厅批准了凤大公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并于同年12月批复了凤大公路项目开工报告。堤溪沱江大桥于2004年3月12日开工,计划工期16个月。事故发生时,大桥腹拱圈、侧墙的砌筑及拱上填料已基本完工,拆架工作接近尾声,计划于2007年8月底完成大桥建设所有工程,9月20日竣工通车,为湘西自治州50周年庆典献礼。
2.贺杰,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项目经理部材料采购部负责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王政,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4.夏友佳,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项目经理部经理兼安全部负责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5.肖国强,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经理。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6.陈昕,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工务科副科长兼凤大公司工程部部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7.吴志华,凤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8.游兴富,湘西自治州公路局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9.胡东升,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凤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是由45位自然人股东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二)事故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至4m宽范围内,即2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凤大公司"),隶属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国有独资公司。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全民所有制,隶属长沙理工大学。该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路桥公司")。是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下辖28个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单位)。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建筑企业资质证书》,2006年7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路桥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二级机构道路七公司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具体施工任务。
3.陆尚武,湖南路桥公司总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4.刘晓东,湖南路桥公司董事、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陈志兵,湖南路桥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李海梁,湖南省华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长沙交通学院交通设计研究所(现湖南华罡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13.张仕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治州分站站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33人。其中:
1.刘玉兰,湖南省路桥公司总工办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徐晓明,湖南路桥公司安全生产部副部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