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
深圳市排水条例.
深圳市排水条例(2007年1月24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安全、畅通,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向排水设施排水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排水应当遵循雨水、污水分流,污水集中处理和保障防洪排涝的原则。
向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
排水实行许可证制度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第四条市、区政府应当将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污水处理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鼓励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支持污水、中水以及雨水等的综合利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设施的义务,对违法排水和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对促进排水事业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区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有关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市、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区排水管理专业机构进行排水管理。
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排水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规划、国土、建设、工商、城管、公安、卫生、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排水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排水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配套建设。
市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全市排水规划,经市规划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排水设施土地利用和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排水规划。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现有的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应当按照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逐步进行改造。
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深圳市,这座充满活力与创新的现代化城市,在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排水管网就如同城市的“血管”,担负着雨水和污水的排放任务,其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环境、交通以及居民的生活质量。
排水管网的正常运行是保障城市水安全的关键。
在深圳这样一个多雨的城市,每逢雨季,排水管网的负荷会急剧增加。
如果排水管网存在堵塞、破损等问题,就可能导致城市内涝,道路积水,影响交通出行,甚至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
因此,确保排水管网的畅通无阻,是维护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为了保证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质量,深圳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在规划设计方面,充分考虑了城市的发展需求和地形地貌特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排水管网布局方案。
在新城区的建设中,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排水管网的建设质量。
对于老城区的排水管网,则进行了逐步的改造和升级,以提高其排水能力。
在日常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深圳市建立了专业的维护队伍。
这些维护人员定期对排水管网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他们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如 CCTV 管道检测机器人,对管道内部的情况进行详细检查,能够准确地定位管道的破损、变形、淤积等问题。
一旦发现问题,迅速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如清淤、疏通、修复破损部位等,确保排水管网的正常运行。
同时,深圳市还加强了对排水管网的信息化管理。
通过建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将排水管网的位置、管径、材质等信息进行数字化管理。
这样一来,不仅方便了对排水管网的查询和统计,还能为维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制定应急方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深圳市还注重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排水管网保护的意识。
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市民宣传随意倾倒垃圾、私接排水管道等行为的危害,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城市的排水管网。
然而,尽管深圳市在排水管网维护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发展迅速。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性领域,对城市环境卫生、居民生活、建筑和设备的维护保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以期提升排水管网维护管理水平,为城市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背景介绍排水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起着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卫生、保证安全和便利交通等多重作用。
为了保持排水系统的稳定运行、优化排水效率、提高排水质量和环境卫生状况,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维护管理工作。
然而,目前我国的排水设施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设备老化、管理落后、技术不断更新等。
这些问题给排水维护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挑战。
2.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1)设施维护标准排水管网维护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条件和规定实行,以保障灌溉、农村生活用水、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为目标。
具体维护标准包括:a. 设施维护规范设施维护规范是指对排水设施的维护内容、维护时间、维护方法、维护程序、服务职责等方面的详细要求。
其中,维护重点应放在设施老化及损坏的区域,以免影响排水系统的稳定;设施维护需加强日常巡视和保养,确保排水设施工作状态安全及正常。
b. 维护保养方案维护保养方案是指在设施维护规范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设施建立可操作性的维护保养方案。
在维护保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每条排水管线的特点,制定专门针对每条管线的维护保养方案。
c. 职责清晰维护保养职责,包括排水维护部门和设施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排水管道的维护和设施管理。
他们应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并按照一定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工作标准。
(2)设备维护标准设备的维护需要遵循以下标准:a. 设备维护验证设施维护时,需要进行设备的维护验证,通过对设备的检测,判断设备是否已经达到要求状态。
如果设备没有满足要求,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调整并消除故障。
b. 设备故障排除针对设备故障,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故障情况,对排水设备的维护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恢复其正常工作状态。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其城市建设和发展日新月异。
在这座繁华的城市中,排水管网系统犹如城市的“地下血管”,承担着雨水排放、污水收集和处理等重要功能。
然而,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扩张,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质量面临着诸多挑战。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个高效、稳定的排水管网系统能够有效防止城市内涝,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雨季,如果排水管网出现堵塞、破损等问题,雨水无法及时排出,就会导致道路积水,甚至引发洪水,给交通和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同时,良好的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能够减少污水外溢,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避免对河流、湖泊等水体造成污染。
目前,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的投入,逐步完善了管网系统。
同时,采用了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对管网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
首先,部分排水管网建设年代较早,设计标准较低,管材质量参差不齐,导致管网老化、破损严重。
这些老旧管网的维修和改造难度较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其次,城市建设活动对排水管网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在一些建筑工地,由于施工不当,挖断排水管道的情况时有发生。
而且,新建的建筑物和道路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与现有排水管网的衔接,导致管网布局不合理,影响排水效果。
再者,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工作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的问题。
排水管网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如水务部门、市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为了提高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排水管网的规划和建设。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排水管网的布局和容量,提高设计标准,选用优质的管材,确保新建管网的质量。
同时,要加大对老旧管网的改造力度,逐步更新老化、破损的管道。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水管网清源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6]207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水管网清源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水管网清源行动方案》的通知(2006年11月24日深府办〔2006〕207号)《深圳市排水管网清源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排水管网清源行动方案为推进城市管理年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排水管理,完善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改善城市水环境,根据我市排水治污工作的实际,市政府决定在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四区开展排水管网清源行动(简称清源行动)。
宝安、龙岗两区在有条件的城区参照执行。
一、行动目标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城市管理八字方针为指导,以建设排水达标小区为手段,发扬攻坚克难精神,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深圳市排水管网的正本清源,实现源头排水用户、小区排水、市政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有效解决排水系统现状存在的雨污混流、雨污合流、错接乱排问题,截断直接排放河流海域的城市污水,改善城市水环境。
二、工作要求清源行动由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排水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彻底排查从排水户到雨污水排放口的排水管网,精梳细理,不留盲点,排查一片,公布一批污染源整改名单;通过执法整改和工程措施双管齐下,彻底纠正雨污水错接乱排和促使雨污分流,全面建设排水达标小区;通过严格实行排水许可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有条件的小区在开展清源行动时要和中水回用、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清源行动要与建设数字化城管结合起来,利用城管网格化管理资源加强排水管理;清源行动要和治理水土流失结合起来。
深圳市排水条例
深圳市排水条例(2007年1月24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安全、畅通,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向排水设施排水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排水应当遵循雨水、污水分流,污水集中处理和保障防洪排涝的原则。
向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
排水实行许可证制度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第四条市、区政府应当将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污水处理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鼓励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支持污水、中水以及雨水等的综合利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设施的义务,对违法排水和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对促进排水事业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区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有关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市、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区排水管理专业机构进行排水管理。
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排水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规划、国土、建设、工商、城管、公安、卫生、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排水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排水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配套建设。
市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全市排水规划,经市规划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排水设施土地利用和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排水规划。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现有的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应当按照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逐步进行改造。
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
录目
9002—52 Z/BDZS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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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21 T/JC 988 CJ 2103 T/JC 号编准标 盖井查检料材合复脂树生再 盖井土凝混维纤钢 盖井查检铁铸 称名准标 盖井类脂树料塑 盖井土凝混 盖井铁铸 类种盖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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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渣浮、标超质水 畅不流水 泥积底井 损破槽流 洞孔口管 落脱面抹 漏渗壁井 缝裂壁井 垢泥壁井 损缺或蚀锈、动松梯爬 具锁或条链 查检部内 它其 误错识标盖井 损破面路边周 响声和动跳 陷凹或出突框盖 差高框、盖 隙间框、盖 损破框井 损破盖井 失丢盖井 没埋盖井 视巡部外 位部 容内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oc深圳市排水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我市雨、污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目标,量化维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及居住小区、厂区的雨、污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深圳市水务局是城市及居住小区、厂区的排水管网维护、管理及考核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第四条深圳市水务局(或其委托机构)每个经营年度不定期对管网维护、管理单位的管网维护质量和运营管理工作进行抽查考核。
详细考核办法详见《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抽查考核办法》。
第二章名词解释排水管网又称排水管道系统,是收集和输送雨、污废水的设施,它包括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排水泵站等。
在本标准中,包括居住小区、厂区等的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提升泵站等。
主管沿道路纵向敷设,接纳道路两侧支管及输送上游路段来水的排水管道。
支管连管和接户管的总称。
连管连接雨水口与主管的管道。
排水户向水体或公共排水管渠排放雨水、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接户管连接排水户与主管或支管的管道(见附图一)。
接户井排水户管道接入公共排水管道前的最后一座检查井(见附图一)。
合流管用同一段排水管道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管渠。
截污管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或虽然采用了分流制排水体制但由于错接乱排而造成雨、污混流的情况下,为了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湖泊等自然水体,在合流或混流污水进入水体之前铺设的收集管渠。
检查井排水管中连接上下游管道并供养护人员检查、维护或进入管内的构筑物。
雨水口用于收集地面雨水的构筑物。
雨水箅安装在雨水口上部用于拦截杂物的格栅。
沉泥槽雨水口或检查井底部加深的部分,用于沉积管道中的泥沙。
流槽为保持流态稳定,避免水流因断面变化产生涡流现象而在检查井底部设置的弧形水槽。
爬梯固定在检查井壁上供维护人员上下的装置。
溢流井合流制排水系统中,用来控制雨水溢流的构筑物;当雨天水量超过设定的截流倍数时,超出的合流污水越过堰顶直接排入水体。
深圳市排水条例
深圳市排水条例(2007年1月24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安全、畅通,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向排水设施排水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排水应当遵循雨水、污水分流,污水集中处理和保障防洪排涝的原则。
向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
排水实行许可证制度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第四条市、区政府应当将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污水处理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鼓励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支持污水、中水以及雨水等的综合利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设施的义务,对违法排水和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对促进排水事业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区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有关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市、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区排水管理专业机构进行排水管理。
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排水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规划、国土、建设、工商、城管、公安、卫生、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排水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排水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配套建设。
市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全市排水规划,经市规划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排水设施土地利用和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排水规划。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现有的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应当按照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逐步进行改造。
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SZDB∕Z25-2009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
SZDB⁄Z25-2009排⽔管⽹维护管理质量标准SZDB/Z25—2009
9社会服务要求
9.1排⽔管⽹维护管理单位应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和电⼦信箱,投诉渠道应保持24h
畅通。
9.2审批、审核⽤户排⼊申请时,应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和服务要求办结,审批审核⽆差错,办结率为100%。
9.3每年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服务质量满意率达90%以上。
9.4每年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义务咨询和特⾊服务不少于2次。
9.5排⽔管⽹维护管理单位服务区域内每年被政府部门⾏政处罚、被社会有效⾏政投诉或公众媒
体有效负⾯报道次数不应多于3次。
10环境保护
10.1排⽔管⽹维护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管⽹及附属设施进⾏检查维护,积极采取措施减噪除臭,
保
证周边环境符合现⾏国家标准GB14554和GB3096-2008的要求。
批注[gzy1]:将原来细的、与10.2严格执⾏⾬污分流规定,针对⾬污混流管⽹及时改造,避免混流污⽔流⼊⽔源,造成⽔环
境前⾯重复的描述删除。
污染。
10.3排⽔管⽹维护管理过程中,应积极采⽤减量技术、替代技术、再⽣利⽤技术,节能减排,
推
进清洁⽣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发展循环经济。
28。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在繁华的深圳市,排水管网如同城市的“地下血脉”,默默承担着雨水和污水的排放任务。
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质量,不仅关系到城市的正常运转,更与市民的生活品质和环境质量息息相关。
排水管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就像是城市的消化系统,负责将各类废水排出,避免积水和污染。
一旦排水管网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比如,在暴雨天气,如果排水不畅,道路可能会迅速积水,导致交通瘫痪,甚至威胁到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长期的维护管理不善,还可能导致污水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深圳市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其排水管网系统庞大而复杂。
涵盖了各种类型和规格的管道,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
这就给维护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在维护管理方面,深圳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建立了完善的监测系统。
通过安装传感器和监控设备,实时掌握排水管网的运行状况。
一旦发现异常,能够及时发出警报,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定期的巡检也是必不可少的。
专业的维护人员会按照一定的路线和周期,对排水管网进行巡查。
检查管道是否有破损、堵塞、渗漏等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会及时记录并安排维修。
同时,深圳市还注重预防性维护。
定期对管道进行清理和疏通,防止杂物堆积和污垢沉淀。
对于老化和损坏的管道,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以确保排水管网的正常运行。
然而,尽管深圳市在排水管网维护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维护管理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
排水管网的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工程维修等。
但由于资金有限,一些必要的维护工作可能无法及时开展,影响了维护管理的质量。
技术手段还有待提高。
虽然已经引入了一些先进的监测和检测技术,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一些技术难题需要攻克。
例如,对于一些深埋地下的管道,检测和维修难度较大。
另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如水务、市政、环保等。
在工作中,有时会出现职责不清、沟通不畅的情况,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影响了维护管理的效果。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其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至关重要。
排水管网作为城市的“地下血脉”,承担着雨水、污水的收集和排放任务,其维护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正常运行、居民的生活质量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
排水管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就像是城市的“肠胃”,如果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消化不良”。
例如,排水管网堵塞可能引发城市内涝,污水泄漏则会污染土壤和水体,影响生态平衡和居民健康。
因此,确保排水管网的畅通和正常运行是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然而,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得排水管网的规模不断扩大,新建区域与老旧区域的管网衔接不畅,增加了管理的复杂性。
其次,部分管网建设年代久远,材质老化、损坏严重,维修和更新的难度较大。
再者,城市建设中的施工不当、地下管线交叉干扰等问题,也容易对排水管网造成破坏。
为了提高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在管理体制方面,建立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
明确了市、区、街道各级部门在排水管网管理中的职责,加强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了工作合力。
同时,建立了严格的监督考核制度,对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技术手段方面,积极引入先进的检测和监测技术。
例如,采用CCTV(管道内窥摄像检测系统)、声纳检测等技术,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体检”,及时发现管道的破损、变形、淤积等问题。
利用物联网技术,安装传感器对管网的流量、水位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智能化管理。
在资金投入方面,加大了对排水管网维护管理的财政支持。
不仅用于管网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还用于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和新技术的研发应用。
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排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
在人员培训方面,加强了对维护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通过定期组织培训课程、技术交流活动等,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深圳市作为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其排水管网系统如同城市的“血管”,担负着雨水排放、污水收集与处理等重要任务。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的优劣,不仅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对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良好的排水管网能够有效地排除雨水,减少城市内涝的发生。
在雨季,倘若排水不畅,道路积水严重,不仅会影响交通出行,还可能对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造成威胁。
其次,有效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够防止污水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保护水资源和生态平衡。
再者,稳定运行的排水管网有助于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延长其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然而,当前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城市的快速发展导致排水管网的建设跟不上城市扩张的步伐,部分区域的管网覆盖不足或设计不合理。
另一方面,排水管网的老化和损坏问题日益凸显。
由于长期使用和自然侵蚀,一些管道出现破裂、渗漏等情况,影响排水效率。
此外,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
地下管网的分布错综复杂,检测和维修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为了提高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要加强规划和建设。
在城市规划阶段,充分考虑排水管网的布局和容量,确保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同时,加大对新建管网的投入,采用先进的材料和技术,提高管网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其次,加强对现有管网的检测和维护。
定期开展管网的巡检工作,运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如 CCTV 管道检测机器人等,及时发现和修复管道的破损和堵塞问题。
再者,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通过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对排水管网进行数字化管理,实现管网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在排水管网维护管理中,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需要加强对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排水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排水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同时,由于排水管网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的卫生和生态,因此,制定符合现实情况的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显得尤为必要。
一、排水管网的现状首先,需要了解现代城市排水管网的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面积日益扩大,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城市排水问题逐渐凸显。
城市排水管网广泛分布于城市内部的各个地区,包括城市各类建筑物、道路以及其他水利工程设施,其规模庞大、覆盖范围广泛,都需要定期维护保养,以确保排水系统的顺畅运行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目前,排水管网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如管道老化、井盖缺失、反渗漏、设计不合理等,这些问题导致排水管道频繁破裂、积水、下水道胡塞、污染等诸多不利影响,给城市环境和人民生活带来很大的危害。
二、排水管网维护管理的必要性和意义排水管网维护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排水系统畅通无阻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城市宜居环境的基本要求,是居民健康和城市形象的基础。
因此,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对于城市生态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具体而言,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的实行将对以下三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1.保证排水系统的畅通无阻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可根据管道规格、长度、使用年限等要素制定保养和养护计划,及时发现和修补管道老化、疏通管道等问题,并加强清洗、消毒及除气等措施,从根本上维护排水系统的顺畅运行,避免城市积水、下水道胡塞等问题的发生。
2.保障居民的健康安全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可以及时发现和排查排水系统中的问题,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通过对下水道进行消毒、除臭等措施,能防止污水泛滥排出,避免水体污染和疾病的蔓延。
3.促进城市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的实行可以有效地减少排水系统中可能造成的危害物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生态平衡,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发文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公布日期】1999.08.06【实施日期】1999.08.0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8月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二届第1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李子彬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市政排水管理,促进城市排水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市政排水的规划、建设及市政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排水是指直接或间接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水。
本办法所称市政排水设施包括接纳、输送城市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沟渠、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最终处置设施及相关设施。
第四条市政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经净化后排放或回用和市政排水设施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排水设施的发展应当适应特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纳入特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政府鼓励市政排水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市政排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为特区市政排水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政排水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制订市政排水的产业政策及市政排水专业规划,并在职权范围内组织实施;(二)参与市政排水设施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的审查和竣工验收;(三)管理和协调市政排水业务,对市政排水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四)建立健全市政排水档案资料,完善市政排水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市政排水主管部门可委托市政排水专业机构行使市政排水的具体管理职责。
第八条市环境保护部门对直接排入或经市政排水设施处理净化后排入自然水体的水质进行监测,依法进行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市规划国土、建设、水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管理市政排水工作。
深圳市排水条例(2019年修正)
深圳市排水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10.14•【字号】•【施行日期】2019.10.14•【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防汛抗旱正文深圳市排水条例(2007年1月24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17年4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排水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9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等六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四章排水管理第五章排水设施特许经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安全、畅通,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向排水设施排水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排水应当遵循雨水、污水分流,污水集中处理和保障防洪排涝的原则。
向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
排水实行许可证制度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污水处理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鼓励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支持污水、中水以及雨水等的综合利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设施的义务,对违法排水和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对促进排水事业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市水务主管部门是本市排水主管部门;区水务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有关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水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新一轮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新一轮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8•【字号】深府办[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新一轮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0〕4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新一轮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深圳市新一轮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工作方案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排水管理,完善市政和小区排水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建立污水治理长效机制,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市政府决定于2010-2014年期间在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四区开展新一轮排水管网清源行动(简称清源行动)。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城市管理方针和“正本清源、截污限排、资源利用、综合治理、建管并重”的水污染治理方针,以执法整改和工程措施为手段,在规范排水户源头排放、健全小区(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市政排水管网三个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和执法力度,落实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实现整个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
到2014年底,特区内、外中心城区的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分别达到95%、90%,部分重点区域要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分工和要求(一)改造完善小区(片区)排水管网。
1.小区(片区)排水管网改造。
继续推进实施已完成前期工作的2009年小区(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同时制定《深圳市(特区内)小区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以相对独立的排水管网系统和道路、河流等现状分界线为边界,以区为单位,将特区内各区划分为若干个排水小区(片区),改造一片,排水达标一片。
深圳市排水管网市场化运营工作探索 JC 120308
3
一、推行市场化运营的背景
背景情况 方案介绍 成果及监管体系
1.排水管理现状 运营监管机构 原特区内排水管网由深圳市水务集团负责运营,市水务局负责监管; 原特区外排水管网的运营主体各不相同,监管机构由市、区、各街道 办三级组成(详见图一)。
人员现状
原特区内官网运维人员充足、专业化程度较高;原特区外编内 人员数量较少只负责管理工作,具体的管养维护基本都由临聘人 员或外包单位负责,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专业技术人员少,难以 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养护。
理顺了管理体制,实现了管养分离; 建立了职责明确的监管机制;
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街道不再直接负责管网养护工作,主要承 担辖区管网运营监管职能,负责对运营单位管网养护进行日常监管,协助区水 务部门进行季度考核,并对每月运营服务费支付审批提出意见;区水务部门直 接负责监督运营单位履约情况,对运营单位定期检查和考核,审批运营服务费; 市水务 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行业监管体系,指导和协调各区水务部门落实好 管网清疏养护工作,定期对管网运营企业进行特许经营评估。
排水管网市场化运营的尝试
深圳市水务局 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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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推行市场化运营的背景 • 市场化运作方案介绍 • 市场化工作成果以及监管体系
1
一、推行市场化运营的背景
背景情况 方案介绍 成果及监管体系
1
排水管理现状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3
市场化运营的基础条件
2
一、推行市场化运营的背景
背景情况 方案介绍 成果及监管体系
街 道 城 管 办
大 工 业 区 水 务 有 限 公 司
5
一、推行市场化运营的背景
背景情况 方案介绍 成果及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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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3备案号:SZDB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水务局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水务局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水务局和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钟伟民曾思远林源邱德鑫刘乾黄琼朱保罗叶永成李宝伟常永弟张德浩蔡敬彭书郁童武刘起香王健秦海生张文茹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首次发布。
引言1 为加强本市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工作,统一技术要求,保证排水管网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管网设施的功能,制定本标准。
2 深圳市水务局是市政及居住小区、厂区排水管网维护管理及考核的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3 本市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的术语与定义、总则、管渠设施检查与维护、泵站检查与维护、事故抢修和制定紧急预案、安全文明作业、社会服务要求、环境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市政及居住小区、厂区的雨、污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以下引用文件以标准号表示,如CJJ 68-2007表示引用文件为《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CJJ 6-2008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8-2007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T 121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CJ/T 130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水箅CJ/T 3012 铸铁检查井盖CJ 3082-1999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JC 889 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3 术语与定义本标准采用CJJ 68-2007中第2章、CJ 3082-1999中第3章中下列术语与定义。
3.1排水管网又称排水管道系统,是收集和输送雨、污废水的设施,它包括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排水泵站等。
在本标准中,包括居住小区、厂区等的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提升泵站等。
3.2合流管用同一种排水管道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管渠。
3.3截污管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或虽然采用了分流制排水体制但由于错接乱排而造成雨、污混流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湖泊等自然水体,在合流或混流污水进入水体之前铺设的收集污水管渠。
3.4鸭嘴阀防止管道或设备中污水倒流之用的设备,采用具有弹性的橡胶制成。
3.5排气阀为排除水泵或压力管内的空气,减轻开泵时给水泵及管道带来冲击压力,而在离心泵体顶部或压力管道局部高处设置的阀门。
安装在压力管道上的排气阀其作用与透气井相似,采用排气阀可以降低透气井的高度。
3.6压力井在压力管道上设置的装有密封盖板的检查井。
井内的管道上装有压力盖板,和底座之间用橡胶密封条和螺栓连接。
3.7透气井为使排水管道内空气流通、压力稳定,而设置的与大气相通的构筑物。
3.8截流井在被截流合流(混流)管渠上截取污水的构筑物。
最简单的截流井是在井中设置截流槽,槽顶与截流管的管顶相平。
3.9护岸坡脚在护坡式堤岸下部,用于保持护坡稳定而设置的纵向钢筋混凝土梁。
坡脚底部通常需要打入短桩。
3.10重点排污单位每年排水量大于15万立方米的排污企业和重要的公共机构、客户。
3.11平均养护率通常指一年内对某一排水设施的平均养护次数,也称年平均养护率。
计算公式:Y=w/s式中:y-平均养护率(%)w-全年完成养护工程量(米、座次等)s-设施量(米、座次等)3.12平均疏通率特指排水管道的平均养护率。
如某区全年疏通长度达400km,而该区的管道长度为200km,则该区的平均疏通率为200%。
3.13污水收集率(%)指通过排水管道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厂或终端污水处理设施的量占全部污水排放量的比例。
3.14设备完好率无故障设备台时占全部设备台时的比例。
3.15机组可运行率无故障机组加上有轻微故障但仍能运行的机组占全部机组的比例。
4 总则4.1 排水管网应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级管理、协调发展的原则。
4.2 鼓励对排水管网的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和支持先进技术设备用于城市排水事业,提高排水管网设施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4.3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单位应切实做好排水管网的运营管理工作,确保管网设施安全运营,并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4.4 深圳市水务局(或其委托机构)每个经营年度不定期对管网维护管理单位的管网维护质量和运营管理工作进行抽查考核。
详细考核办法详见《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考核办法》。
5 管渠设施检查与维护5.1 一般规定5.1.1 排水管网维护管理单位应定时对排水管渠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使排水管渠保持良好的水力功能和结构状况。
5.1.2 在分流制排水地区,严禁雨污水混接。
对现状雨污混流应采取措施查清原因,按照轻重缓急、限期治理的原则,采用行政、管理、工程措施逐步解决,尽量提高污水收集率。
5.1.3 污水管道的正常运行水位不应高于设计充满度所对应的水位。
5.1.4 排水管道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管径划分。
表1 排水管道的管径划分(mm)5.1.5 排水管道应定期巡视和检查,巡视是指一般的日常的表面检查,内容应包括污水冒溢、睛天雨水口积水、井盖和雨水箅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检查是指较正式的检查,使用仪器设备,打开井盖或进入管道检查,进行功能性或机构性检查,内容包括积泥、裂缝、变形、腐蚀、错口、脱节、渗漏等情况。
5.1.6 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内不得留有石块等阻碍排水的杂物。
管道、雨水口和检查井的最大积泥深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7 管渠维护必须执行CJJ6-2007中第二章第二节的规定。
5.1.8 排水管渠维护宜采用机械作业。
5.1.9 在每年4月15日前,应完成对维护管理区域内的排水管(渠)网及附属设施的年度检查、清疏和维修任务。
5.1.10 管渠及附属设施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
5.1.11 主管道(渠)的废除和迁移必须经排水管理部门批准并备案。
5.1.12 废除旧管(渠)道还应符合下列规定:a)除原位翻建的工程外,旧管道(渠)应在所有支管都已接入新管后方可废除;b)被废除的排水管(渠)及附属设施宜予拆除;不能拆除的应作填实处理;c)检查井或雨水口废除后应作填实处理,并应拆除井框等上部结构;d)旧管(渠)废除后应及时更新图纸,调整设施量。
5.2 雨水口与检查井5.2.1 雨水口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应符合表3的规定。
5.2.2 雨水箅更换后的过水断面不得小于原设计标准。
5.2.3 检查井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应符合表4的规定。
5.2.4 井盖和雨水箅的选用应符合表5中的标准规定。
5.2.5 在车辆经过时,井盖不应出现跳动和声响。
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注:路面与井盖间的高低差必须在±15mm内。
5.2.6 铸铁井盖和雨水箅宜加装防丢失的装置,或采用混凝土、塑料树脂等非金属材料的井盖。
5.2.7 井盖的标识必须与管道的属性相一致。
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道的井盖上应分别标注“雨水”、“污水”、“合流”等标识。
5.2.8 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等事故后,排水管网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或接到投诉二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抢修,必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8小时内恢复(养护时间另计)。
5.2.9 检查井、雨水口的清掏宜采用吸泥车、抓泥车等机械设备。
5.3 管道5.3.1 管道检查项目可分为功能状况和结构状况两类,主要检查项目应包括表7中的内容。
表7 管道状况主要检查项目注:表中的积泥包括泥沙、碎砖石、固结的水泥浆及其它异物。
5.3.2 以功能性状况为目的普查周期宜采用1~2年一次;以结构性状况为主要目的的普查周期宜采用5~10年一次。
流沙易发地区的管道、管龄30年以上的管道、施工质量差的管道和重要管道的普查周期可相应缩短。
5.3.3 移交接管检查应包括渗漏、错口、脱节、积水、泥沙、碎砖石、固结的水泥浆、未拆清的残墙、坝根等。
5.3.4 应急事故检查应包括渗漏、裂缝、变形、错口、脱节、积水等。
5.3.5 管道检查可采用人员进入管内检查、反光镜检查、电视检查、声纳检查、潜水检查或水力坡降检查等方法。
各种检查方法的适用范围宜符合表8的要求。
表8 管道检查方法及适用范围注:“√”表示适用。
5.3.6 对人员进入管内检查的管道,其直径不得小于8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水深不得大于0.5m。
5.3.7 人员进入管内检查宜采用摄影或摄像的记录方式。
5.3.8 以结构状况为目的的电视检查,在检查前应采用高压射水将管壁清洗干净。
5.3.9 采用声纳检查时,管内水深不宜小于300mm。
5.3.10 采用潜水检查的管道,其管径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5.3.11 从事管道潜水检查作业的单位和潜水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资质。
5.3.12 潜水员发现情况后,应及时用对讲机向地面报告,并由地面记录员当场记录。
5.3.13 水力坡降的检查5.3.13.1 水力坡降检查前,应查明管道的管径、管底高程、地面高程和检查井之间的距离等基础资料。
5.3.13.2 水力坡降检测应选择在低水位时进行。
泵站抽水范围内的管道,也可从开泵前的静止水位开始,分别测出开泵后不同时间水力坡降线的变化;同一条水力坡降线的各个测点必须在同一个时间测得。
5.3.13.3 测量结果应绘成水力坡降图,坡降图的竖向比例应大于横向比例。
5.3.13.4 水力坡降图中应包括地面坡降线、管底坡降线、管顶坡降线以及一条或数条不同时间的水面坡降线。
5.3.14 倒虹管的养护5.3.14.1 倒虹管养护宜采用水力冲洗的方法,冲洗流速不宜小于1.2m/s。
在建有双排倒虹管的地方,可采用关闭其中一条,集中水量冲洗另一条的方法。
5.3.14.2 过河倒虹管的河床覆土不应小于0.5m。
在河床受冲刷的地方,应每年检查一次倒虹管的覆土状况。
5.3.14.3 在通航河道上设置的倒虹管保护标志应定期检查和油漆,保持结构完好和字迹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