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说明-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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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中煤陕西公司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中煤集团在陕西的重要投资窗口,也是中煤集团“两商”战略定位和“六位一体”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支撑企业。

公司于2010年4月在榆林市注册成立,现注册资金88.69亿元。

主要负责中煤集团在陕西的煤炭、煤化工、电力、铁路等项目的投资筹建、生产经营等工作。

目前180万吨/年煤制甲醇、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以及禾草沟煤矿项目已建成投产。

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前身是1982年7月成立的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

主要从事煤炭生产贸易、煤化工、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煤层气开发以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

2006年12月,中煤集团独家发起成立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

中煤集团是中国第二大煤炭生产企业,现有煤矿44座,总产能2.77亿吨,矿区主要分布在山西、陕西等省;拥有洗煤厂33座,洗选能力2.76亿吨。

煤化工产业形成规模,煤制烯烃、甲醇、尿素项目投产见效,煤炭转化规模不断扩大,大型煤焦化工和煤基醇醚、烯烃化工的设计规模和技术水平居行业领先。

截至2015年底,中煤集团共有全资公司、控股和均股子公司52户,境外机构4户,资产总额2953亿元,从业人员10万人。

中煤集团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实施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人才强企、安全发展“四大”战略,优化矿区布局,形成以山西、蒙陕、江苏、黑龙江、新疆五大基地为主的区域布局;依托煤炭资源,坚持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模式,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循环经济,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形成以煤炭、煤化工、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五大产业为支柱的产业格局,形成五大基地并进、五大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建设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00万吨/年煤制甲醇、70万吨/年烯烃,其中35万吨/年聚乙烯、55万吨/年聚丙烯(外购16.6万吨/年丙烯)。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委托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
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期间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的要求,在首次公示阶段,采取网络公示、现场张贴、报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意见稿公示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全本公示阶段采用了网络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2014年1月17日至2月7日,开展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载体为陕西省环保厅网站、榆林日报、现场张贴。

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开展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载体为榆林日报、榆林日报网站。

2020年4月24日,2020年11月2日开展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参说明全本公示工作,公示载体为中煤陕西公司网站。

本项目环境公众参与期间未取得公众意见,公众参与组织形式、公示载体、公示时间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获得了周边群众、单位和有关团体的支持。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公开内容及日期
2014年1月17日至2月7日,建设单位开展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工作。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于2014年1月16日委托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1月17日在《榆林日报》、陕西环境保护厅网站(/)、现场张贴(黄沙七墩村、龙泉墩村、平邑堡村、酸梨海则村、方河村、双河村等)。

开展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因此公示日期符合《办法》的时间要求。

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公示内容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开展,其公示内容包含了部令第4号第九条中的主要内容,因此其公示内容总体符合《办法》(部令第4号)的内容规定。

2014年1月6日至2月7日,建设单位开展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工作。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2.2公开方式
2.2.1网络
本次公示在陕西省环保厅网站进行可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至2月7日。

《办法》规定“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信息。

陕西省环保厅网站是陕西省环保厅唯一官方网站,该网站信息和资讯均具有权威性和真实性,且属于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故选择宁夏环境保护网为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载体。

因此,本项目公示载体选取符合规定。

图 2.2-1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第一次公示情况2.2.2其他
第一次公示同时开展《榆林日报》公示和张贴公示。

图 2.2-2榆林日报第一次公示情况
图 2.2-3张贴公示第一次公示照片2.3公众意见情况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7月完成,因此建设单位于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开展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3.1公示内容及时限
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建设单位在《榆林日报》、榆林日报网站(/html/2019-08/13/content_105373.htm)、开展《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办法》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综上所述,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的公示内容和时限符合《办法》第十条要求。

3.2公示方式
3.2.1网络
2019年8月13日至8月20日,建设单位在榆林日报网站开展征求意见稿公示。

网络公示截图见图 3.2-1。

征求意见稿公示了5个工作日、公示载体选择了榆林日报,同时本工程位于榆横工业区,
根据《办法》“第九条:……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榆林日报网站为榆林市主要公共媒体网站,故符合《办法》相关要求。

图 3.2-1 榆林日报网站公示情况
3.2.2报纸
建设单位分别于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15日在《榆林日报》进行征求意见稿两次公示,报纸公示情况见图 3.2-2。

《榆林日报》是榆林市党委机关报,是榆林市最具权威性的报纸。

信息量大,覆盖面广,发布速度快,全市读者当天可见报纸。

符合《办法》“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二)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 ”要求。

图 3.2-2 榆林日报第二次公示情况
3.3查阅情况
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在榆林市高新区中煤陕西公司安环部设置了查阅场所,并派专人负责纸质版报告查阅事项,群众未提出意见。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自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来,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收到公众的邮件主题是建设单位是否招人、收到的电话询问主要是设计院和供货商咨询项目进展,希望项目能尽快投入建设;现场张贴公示时,项目周围居民表示已知悉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已长达6年,期待项目在达到国家环保要求下能够早日落地,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
提供就业机会。

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期间,同时征求了无定河保护区管委会等单位意见,相关单位均支持项目建设。

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本项目自2014年以来通过媒体公示、张贴报告的形式共进行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二次公众意见收集和调查工作。

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获得了周边群众、单位和有关团体的支持。

调查期间均未收到反馈环保意见。

6报批前公开情况
6.1公开内容及日期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于2020年4月24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开展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内容包括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办法》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综上所述,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的公示内容符合《办法》第十九条、第二
十条要求。

6.2公开方式
6.2.1网络
中煤陕西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和2020年11月2日在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网站(https:///art/2020/4/24/art_1499_208839.html)、(https:///art/2020/11/2/art_1499_220965.html)对《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示。

网页截图见图 6.2-1。

图 6.2-1 中煤陕西公司全本公示情况(1)
图 6.2-2 中煤陕西公司全本公示情况(2)
根据《办法》“第九条:……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中煤陕西公司网站为建设单位官方网站,故符合《办法》相关要求。

6.2.2其他方式
全本公示期间在榆林市高新区中煤陕西公司安环部设置了查阅场所,并派专人负责纸质版报告查阅事项,群众未提出意见。

7其他
公众参与相关资料保存在中煤陕西公司安环部,可供环保部门和公众查阅,查阅联系人:姬虎平,地址:陕西省榆林市中煤陕西公司。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得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榆横工业区管委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等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支持。

政府文件和包含个人隐私的信息没有公开。

8诚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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