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具体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的)生产(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气瓶充装)、监管等单位,以及承揽同煤集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梯维护保养等施工单位。
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含具有“煤安”标志和矿山专用防爆要求在地面厂房安装属井下系统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等不适用本规定,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定执行。
第二章特种设备选购、生产、监检第四条特种设备选型、设计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确保所选设备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及节能环保性能。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并将告知书以及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资料报备到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第六条施工单位履行告知程序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在施工前应组织做以下检查:(一)特种设备安装、移装: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施工材料、元件配件、与特种设备相关建筑物、附属设施和安全距离、施工工艺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要符合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等活动,并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安全管理。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职责。
第二章特种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安全管理第五条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特种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安全管理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并定期进行检查、验收。
第七条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向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第九条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和升级,及时修订产品说明书和安装维修手册。
第十条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可追溯。
第三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安全管理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和施工,确保安装、改造和维修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并进行严格的操作和安全技能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特种设备的范围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叉车、起重机械等。
第二条设备科对特种设备的台账、实物、分布、安装、拆卸、取证及使用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设备科必须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单独建立台账,并有专人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验收由设备科牵头,生产部、安环部和技术部参与,共同办理验收手续。
特种设备验收时需具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设计图纸、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改造、维修,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方可进行相应的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试验,验收合格并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运行许可证后方可运行。
第六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后30日内,施工单位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设备管理部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申请检验,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九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第十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监管。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规则,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者应当依法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规程使用特种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使用特种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分类和安全管理第八条特种设备按照其使用特性、危险性、专业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分类,分为高压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起重运输车辆、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几类。
第九条高压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应当申请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并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条起重机械、起重运输车辆、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应当经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装验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规程操作特种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违规使用特种设备。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故障、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1. 设备安全检验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和定期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安全检验。
安全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内容包括设备的结构和性能、安全附件的配置、安全装置的功能等。
检验结果应当记录并保存,以备查阅。
2. 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等。
同时,操作人员还需了解设备的结构和性能,掌握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的判断方法,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的基本知识。
3.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设备的启动和停止程序、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操作人员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 设备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是确保设备安全的重要环节。
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维护和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执行。
维护和保养内容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更换磨损部件等。
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以备查阅。
5. 事故应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保护。
应急处理包括报警、紧急停机、疏散人员等。
同时,使用单位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以上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的几个重要方面,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和指导,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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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公司现有压力容器、各类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升降机等都列入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购买、安装及维修第三条购买特种设备必须核实设备生产厂家是否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实行的生产许可证。
对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产品一律不准购买。
(起重机械购买必须取得制造企业对该产品或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使用维护说明书,合格证上应标有主要参数、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第四条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且核实承担施工的单位持有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资格证。
第五条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部门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
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检验、使用、管理与登记第六条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为坞修班组、车间、及其他使用特种设备的部门,归设备科统一管理。
第七条凡是未报废或停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挂牌并报安环科登记。
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及时申请相应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定检周期:起重机械为二年。
第八条新增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持监督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于特种设备上。
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再次使用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
第九条制定技术档案、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验和应急措施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单位和个人。
二、特种设备的管理1.特种设备的注册特种设备必须在注册机构进行注册,并且定期进行检验和年检,以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运行状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性能和运行状态。
每次保养前必须完成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在设备上标识出保养后下次保养的时间。
3.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种设备必须在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指导下使用,并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方式操作设备。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禁止超额载重、禁止使用磨损过度的部件等。
4.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特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年度报验,并在设备上标识出下次报验时间。
设备必须保持整洁,并做好防潮、防爆、防火等措施。
设备使用期限到达后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步骤1.设备检查在启动设备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各个部分正常运转、无异常声响和异常状态。
2.设备启动启动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的要求操作,并经过责任人确认可以正常启动后才能进行操作。
3.设备停止设备停止时,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的要求操作,并经过责任人确认可以停止后才能进行操作。
4.紧急情况处理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处理,并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四、责任制度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责任制度,区分各个管理层级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一个完整的追责机制。
对于处理不当或违规行为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不能纵容不法行为。
五、结语特种设备是高度危险的设备,其运行安全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因此,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和管理,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特种设备的选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环节。
1.3 管理原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2 职责分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大决策,组织制定和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 特种设备的选购与安装3.1 选购选购特种设备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并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3.2 安装特种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
安装过程中,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4. 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管理4.1 使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2 检验与维护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设备维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3 培训与教育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5. 特种设备的改造与报废5.1 改造特种设备的改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
5.2 报废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报废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等)使用、安装、维护、检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和程序。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通常由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布,具体内容根据不同类型的特种设备而有所差异。
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规定:
1. 特种设备的申请、设计、制造、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
2. 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管理的规定;
3. 特种设备的维护、检修、保养、更新等管理要求;
4. 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程序;
5.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制度;
6.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检验和鉴定等要求;
7. 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等事项。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发布,有助于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来说,遵守这些规定是保证安全和合法经营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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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科学、规范、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当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依法规范实施安全检验、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等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制造第七条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保证其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设计、制造,保证其设计定型文件的真实、准确。
第九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安全要求纳入设计和制造中。
第十一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有关部位、系统进行技术评审和试验研究,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进行标识,提供技术资料,使使用单位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等要求。
第十三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等环节进行记录,并保存一定时间。
第三章安装改造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安装、改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事项。
二、特种设备的管理范围特种设备管理范围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大型游艺设施等。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1.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2. 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验收和登记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责任与义务,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信息报送。
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7.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危机处理能力。
四、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1. 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改。
3. 执法部门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特种设备的安全。
五、特种设备的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2. 执法部门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对于严重事故和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特种设备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1. 国家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技术研究和创新,提升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 鼓励特种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水平。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维修、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运输、安装测试特种设备以及其他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务实、高效、公正,坚持风险管理理念,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注重科学技术支撑,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水平,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关口前移、联动高效的协作机制。
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许可和登记第七条依法经许可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许可审查,获得许可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如特种设备更换、迁移、重大改造、重新安装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者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申请许可。
第九条特种设备许可申请流程包括:编制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技术审查、决策、发放许可证书等环节。
第十条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优化审查服务流程、压缩审查周期、增加审查人员等方式,提高许可审查效率。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许可证书管理制度,加强对许可证书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设备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设备信息、检验信息、维护信息等。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经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1. 特种设备的注册与备案
所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
注册和备案的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设备信息,并定期更新设备信息。
2. 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安全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保养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3. 安全检测与评估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测与评估,确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安全检测与评估的结果必须记录并进行整改。
4. 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设备停机等措施。
同时,必须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 安全教育与培训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要加强对设备使用单位其他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整个单位的安全意识。
6. 安全监督与管理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与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使用单位必须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提高安全管理的效能,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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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包括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检验、试验、操作、保养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使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和流程。
第六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检验、试验、操作、保养等情况,并加强档案管理。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第七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由专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应当进行专门的验收,并填写相应的验收报告和记录。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维修与检验第十二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特种设备的维修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由专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过程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专门的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报告和记录。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特殊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特殊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特殊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使用、经营和维修特殊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特殊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
第四条特殊设备在制造、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应当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确保安全可靠。
第五条国家支持对特殊设备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特殊设备的管辖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殊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强组织,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特殊设备的使用人、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
第八条特殊设备的环境条件和周围物质应当符合设备的要求,确保安全运行。
第九条特殊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第十条特殊设备的事故和故障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和排查。
第二章生产第十一条生产特殊设备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生产。
第十二条生产特殊设备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生产特殊设备的单位应当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特殊设备的制造、安装和改造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章使用第十五条使用特殊设备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实力,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第十六条使用特殊设备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使用特殊设备的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第十八条特殊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规程,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特殊设备运行中发现问题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4篇)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维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规章、国家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等手段,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合理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促进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加强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选择和购买第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选择特种设备时,应根据自身需要和工艺要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产品。
第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购买特种设备时,应与供应商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要求,并签订购销合同。
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了解特种设备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和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设备管理人员经过合格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书。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并及时记录和报送相关资料。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管理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安全使用情况和检验维修记录等。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和操作流程,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使用、检验、鉴定、监督管理等环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本规定制定。
特种设备的管理、监督和检验工作应当依法加强,相关管理、建设和检验机构应当履行职责,特种设备管理规范应当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和技术特殊性,以压力、容积、温度、流量、重量等参数的变化为必要特征,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设备。
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运输设备等。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管理、监督和检验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使用、检验、鉴定、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特种设备管理、监督和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技术和管理能力,履行监督、检验和鉴定职责。
相关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申请相应的资质,并定期进行更新。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和保养等单位应当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二章设计、制造、安装和改造第六条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改造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设备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制定并落实设计方案,明确设备的主要参数和性能要求。
设备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严格控制质量,保证设备制造的安全。
第八条设备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
设备改造单位和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备的改造和维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为了保障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装卸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 安全管理原则3.1 安全第一原则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以人的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设备及相关工作环境安全。
3.2 法律法规原则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法、规范操作。
3.3 预防为主原则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风险。
3.4 综合治理原则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需要多方合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4.1 设备注册备案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将设备进行注册备案,确保设备信息准确完整。
4.2 定期检验维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3 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人员操作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4.4 培训教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5 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
4.6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处罚,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
5. 相关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和督促工作,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6. 附则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规定中的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装卸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使用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规范进行,依据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1.2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改造和使用进行具体规定。
1.2释义1.2.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防爆电器设备等,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1.3.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O.I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固定式容器或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0.I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C液体的气瓶、氧仓等。
1.2.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最高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1.2.4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I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载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1.2.5维护保养:是指“维护、修理、保养”的业务。
其中的“修理”主要是一些调试性的修理,是不对特种设备原有的结构形式或性能指标进行更改。
1.2.6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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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是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特殊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本工区特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监督此管理制度的严格实施。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安全人员配备
项目部安全质量部总体负责此制度的实施,各架子队配备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
三、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
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任何人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叫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
工作时。
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
高空作业必须系带安全带,不得穿硬鞋底和拖鞋。
严禁从高空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
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区自有设备、租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以及本工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
五、管理职责
1、工区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工区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凭《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工区设备安全检查。
2、工区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审批设备的需要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凭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修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要用计划进行评定。
执行工区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贯彻实施工区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要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
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六、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
1、机械设备的使用
1)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2)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业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3)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以解体进行检查、洗清的条整。
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件。
同时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三级保养由专业人员完成。
4)设备的各级保养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3、机械设备的维修
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
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3)大修:是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4)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安全质量部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中OXX局集团XX高速公路项目部X分部
二〇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