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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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农田水利关系农民生产生活,关系国家粮食安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
重要基础设施,是一项重要的公共事业。小型农田水利存在投入不足,而暴露出
许多问题。必须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职责,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体的农田
水利投入体系,进而解决农田水利建设的工程老化,技术落后,用水浪费等问题。因此,对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方面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现
实意义。
关键词: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
引言:农田水利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多地少、水资源短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旱灾频发,这些基本国情决定了农
田水利建设在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经过广大农民群众长期不懈的努力,全国农田有
效灌溉面积大幅度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为粮食产
量和农业生产不断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田水利设施薄弱
目前,我国实际灌溉的农田只有0.47亿多hm2,其余都是“望天田”。而小型
农田水利设施都是20世纪建设的,具有标准低、配套不全特点,并进入老化和
效能衰减期。我国灌区工程配套率只有70%,工程完好率只达50%。其中有1/3
的小型农田因为缺水等原因成为中低产田。我国粮食生产连续获得丰收,但仍然
面临人工增大而耕地、农业用水不足、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的严峻局面。虽然相关
部门采取了措施,但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实。相关部门必
须改变水利设施薄弱和设施老化失修的问题[1]。
(二)群众投工投劳不足,严重影响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农村取消“两工”以后,群众出工投劳没有了强制性约束,再加上农业比较效
益逐步下降,农村劳力外出经商务工的较为普遍。多数村外出打工的人数占到劳
力总数的2/3,留守在家的少数青壮劳力也大都有自己的经营项目,真正务农的
微乎其微。很多地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原有工程也因得不到及时
维修,损毁严重。
(三)管理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
首先,现有的水利工程大多都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三边工程,土
沟土渠,渗漏十分严重,渠系水利用系数极低。目前,大部分的水利工程仍保持
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行模式,始终保持着每年的彻底掏沟、除草、蓄水,呈现
的依旧是小沟通大沟,大沟通河流的状况,基本维持着灌溉自流化的现状。可是
现在,市场开放了,经济也发展了,原有的划段管理,分级管理、受益管理模式,都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不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水利设施呈现分割状态,无法发挥水利工程整体配合优势。市场经济条件下,每户人在产业结构上各有不同,造成用水季节和用水量的不同,出现水利设施功
能的发挥不同步现象。靠整体发挥效益的水利设施,在独立系统下就失去原有的
功能和自身的发展,其结果是水库失修,河渠干涸,工程毁坏[2]。
二、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
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建立良好制定,调动农民
力量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吸引农民、社团及企业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
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促进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本着“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受益”的原则,通过建立基金、贷款等多元化的投入体系,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
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第一,明确资金投向。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重点用于补助粮食主产县;第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农
民联合体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第三,完善补助方式。主要用于补助项目建
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及机械作业费,具体方式可采取项目管理或“以奖代补”的办法;第四,制订补助标准。根据工程性质、农民在限额内筹资筹劳情况,制订不
同的补助标准,筹补结合、多筹多补;第五,健全申报程序。由县级有关部门对
项目主体的申请进行审查、公示后联合上报。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项目,应经县
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具体办法,
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全面加强对在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
要做到工程建设规划合理、施工有质、管理有度,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
建设管理制度,同时组建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自上而下,齐抓共管,才能
保证工程建设过程透明,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首先,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建
设程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3]。农村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内容广泛,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建设程序,根据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后验收
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广泛宣传,科学管理,使各地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
断往规范有序方面发展。另外,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规划是水利工
程建设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使工程发挥更大效益的基础依据。景德镇市近两年结合实际情况,正在认真编制《景德镇市水利发展“十一五”
规划》。为此,要求地方,如乡镇、村一级在拟建五万元以上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如打井、建坝、扬水、拦河、修渠、排水、微滴灌等,首先申报,对工程地点、
规模、投工、投资计划等,由乡(镇)水管站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四)严格执行工程监督验收制度
建立严格的工程建设执行和质量监督制度。在水利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工程
监督要切实有效,做到4点工作。第一,每个项目要有法人,为项目负责。第二,水利设施建造之前进行招标,保证施工单位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第三,工程建
设投资方要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对工程规模,责任分配,施工期限等有明
确的行文规定。第四,要建立建设监理制度,有专人对工程进行监理工作。除此
之外还要建立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在工程开始之前,要聘请具有设计资质,从事
相关水利工程设计的设计团队,对工程进行合理的设计,然后委托招标公司进行
公开招标,采用竞争机制,让真正有实力的建筑团队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结束之后,政府应积极组织验收,召集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
全面验收,形成验收报告。针对工程质量过硬,各项标准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
给予一定的奖励,记录在案,类似工程可以优先选择。针对一些劣质工程,偷工
减料,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要追究责任人,如果存在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结论
通过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讨论,可以看出,目前小型农田水利
存在的问题与弊端,需要国家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与管理,不仅要出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