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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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12年4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水利部部长陈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措施及成效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和亩均水资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和14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和50%;降水量和河川径流量的60%-80%主要集中在汛期,连续几个丰水年或枯水年的情况时常发生;北方地区土地面积占全国的64%,人口占46%,耕地占60%,地区生产总值占45%,而水资源量仅占全国的19%。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基本国情,以及水旱灾害频发多发、水土流失严重和水生态环境脆弱的特点,决定了我国是世界上水情最为复杂、治水任务最为繁重的国家。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了规模宏大的水利建设,战胜了频繁发生的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建成江河堤防近30万公里、水库8.7万余座,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超过7000亿立方米,
发展有效灌溉面积9.05亿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万平方公里,水电装机容量达2.3亿千瓦,水利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坚持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各项工作力度,推动农田水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国以占世界6%的淡水资源、9%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21%人口的吃饭问题,农田水利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农田水利建设财政投入不断增加。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后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出现的新问题,200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05]50号),设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的新机制。“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口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达465.54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了277%;中央财政其他专项资金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889.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约1600亿元;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约200亿元。国务院每年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地通过项目带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考核等措施,“十一五”期间引导农民累计投劳143亿个工日。
(二)大中型灌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加快实施。目前纳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的434处大型灌区,已安排规划投资总额的43%,有110处灌区完成规划投资任务。对661处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进行配套改造。新建嫩江尼尔基、宁夏沙坡头、海南大广坝、四川武都等一批灌区。在全面完成中部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省139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的基础上,实施全国251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从2009年开始,分3批实施125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国净增灌溉面积5600多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9亿亩,新增节水能力189亿立方米,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400亿斤。
(三)节水灌溉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把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2000-2011年,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由2.46亿亩增加到4.3亿亩,其中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由0.88亿亩增加到1.87亿亩。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在连续30多年灌溉用水总量保持零增长的情况下,有效灌溉面积增加了1.72亿亩,粮食总产量增加了5000多亿斤,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3提高到0.51,亩均灌溉用水量由479立方米下降到367立方米,减少了23.4%。针对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灌区末级渠系不配套问题,除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外,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专门安排了田间
工程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项目中也有部分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目前,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严重滞后于骨干工程建设的状况逐步改善。积极发展节水灌溉饲草料地,为牧区牲畜提供补饲(补充饲养),配合草牧场围栏等生态保护项目,使一些地方天然草场得到有效保护。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速。2006年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拟用10年时间解决全国3.23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截至2011年年底,解决了2.66亿农村居民和1460多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提前6年实现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的到2015年“将无法持续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减半”的目标,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比例由2005年的40%提高到2011年的63%,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明显加强。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要求,2008-2010年3年时间完成了全国7356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消除了637个县级以上城市、1.61亿亩耕地以及大量重要基础设施的水库溃坝威胁。在此基础上,启动了新一轮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正在对5400座小(1)型病险水库和15891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对2000余条中小河流重
要河段进行治理,开展1100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积极推进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启动实施西南五省(区、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战胜了淮河、太湖、长江、松花江等流域发生的严重洪涝灾害,成功抗御了2009年北方冬麦区大范围干旱、2010年西南地区特大干旱和2011年全国三次大范围严重干旱,“十一五”以来累计减免粮食损失7780亿斤,为实现全国粮食产量“八连增”、粮食总产再创历史新高提供了水利支撑和保障。
(六)农田水利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五部委部署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对项目和资金安排的指导作用,全面推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竞争立项、群众参与、绩效考核、奖优罚劣”等新机制。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稳步推进灌区和泵站等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出台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对700多万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共建立乡镇或流域水利站2.6万个,建成各级抗旱服务队14064支,中央财政对其中1222支县级抗旱服务队的能力建设给予了扶持。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7.8万个,协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