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8年上半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市《实施意见》,按照“科学发展、和谐计生”的新思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化优质服务,强化依法行政,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计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出生1098人,其中计划内出生1082人,违法出生16人,计划生育符合率98.5%,出生性别比92,人流率0.39%,三级随访率95%,育龄群众知识知晓率90%,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95%,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率在2‰以内;群众对计划生育满意率95%;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100%,婚检率达到54%,优生检测率达143%;未发生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行政败诉案件;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得到保障,各项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全力。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区人代会期间召开人口计生和生态环保工作会议,区委陈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俞雷区长与各街道、乡镇以

及企业大工程、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单位等24个单位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后,区级各计划生育责任单位与下属单位、村、社区签订责任书650余份,促进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特别是今年企业签订率有了明显突破,全区各类企业签订400余家。二是强化人口计生工作督查力度。区人大常委会专题组织听取了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汇报,对我区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专项整治、“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新进展新经验、免费技术服务以及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的困难与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三是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准确理解文件精神,做到“方向清、任务明”。传达转发了《2008年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工作要点》、《2008年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宁波市在出租房屋服务管理试点工作中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波市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实施方案》、《2008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评估办法》等7个省市文件,出台了《北仑区优生优育优教工程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和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等8个配套文件。四是出台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适应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要求,建立了可衡量、可操作、科学简便的考核制度,出台了《北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专项评估办法》,一年两次实施考核,做到责任落实,奖惩分明。各街道、乡镇也出台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流

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办法,对计生管理员、计生协管员及女性专管员实施考核,工作实绩与奖金挂构,新碶、小港、大碶等街道还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协会常务副会长设立800-1000元不等的计生考核奖。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合格村和基层民主法治村、文明村(单位)、先进党支部等综合先进评选条件之一,纳入村干部实绩考核。五是破解人口计生工作难题,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政府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列入政府“民生行动计划”,并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阵地示范化建设要求》,将区计生指导站建设纳入区政府实事项目,投资800万元扩建区计生指导站,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需求,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旧房拆除阶段。区政府有关领导还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了区计生指导站过渡用房1000平方米及专项经费40余万元。六是坚决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在全区各种会议上重申了先进评选必须进行计划生育一票审查,规范审查程序。切实保障人口计生工作的经费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稳步增长,区、镇两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达到省市考核要求,新碶、大碶、小港均达到100万以上。

(二)立足关注民生,切实解决群众的计划生育现实利益问题。坚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服务群众的落脚点,把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作为推动计生工作发展的着力点。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执法行为。根据新修改的省条例和省、市人口计生委的法律文书制作要求,对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罚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上半年,作

出行政征收决定书9份,征收社会抚养费29.5万元,建立起了严格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审理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程序、文书“五规范”,执法过程中未发生恶性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再生育审批、特殊情况生育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上半年,发放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534份,再生育审批46人,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6人。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根据市政府《关于明确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具本条件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新增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殊扶助制度,提高了享受金额,49-5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夫妻每人每月标准提高到150元,全年新增奖扶对象(含特殊扶助对象)500余人。四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实施人口计生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全区受理群众计划生育来信来访18件,其中来信3件,来访5人,电子访12件,结案率100%。

(三)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坚持以满足群众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重点抓好优生优育优教工程项目、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一是积极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抽调计生、卫生技术服务人员组成技术服务组,集中近3个月时间,深入海岛、山区,进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上门开展查治服务,上半年,已开展B超查环、查孕2.39万例,其中发现脱环14例,环下移402例;常见妇女病检查1.4万人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