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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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向乙方购买项目内物业(以下简称项目)号房屋(位置及装修、设备标准详见甲乙双方所订立的号《商品房购销合同》之《交房标准附件》),(以下简称“托管标的物”)。甲方本着自愿的原则拟将该房屋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房屋托管合同条款。
一、委托目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甲方购买的该房屋所在的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主支付租金和收益,现甲方自愿将其购买的房屋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自主经营酒店式公寓或租赁)。
二、托管期限
托管期为甲方将托管标的物实际交付给乙方开始经营后之日起算10年,本合同期限为托管期。
三、托管标的物及交付
1、托管标的物
托管标的物自然状态见本合同第一段落“鉴于”部分。
2、托管标的物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乙方将托管标的物交付给甲方(此处之乙方交付义务是指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约定的乙方交付义务)当日将托管标的物交付乙方。
3、托管标的物之附属设施
托管标的物托管期开始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托管房屋,其装饰、设备标准应该与乙方将托管标的物销售并交付给甲方时的一致,具体内容见双方所签《商品房购销合同》之《交房标准附件》。托管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可将托管期内添置的装饰、设备拆除。
4、交付之备忘约定
对于上述前两款之房屋交付,在交付时双方应签署接交书,以证明双方接交付义务之全面履行。
四、双方收益
1、甲方收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金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
月日,租期确定为交房之日起之后的十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期,每期租金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2、乙方收益
乙方将托管标的物租赁给第三方所得实际租金与本条第1款甲方收益之差为乙方收益,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托管期限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相关房屋租赁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该税费由乙方在甲方的收益(租金)中扣减,由乙方代缴。综合税率为甲方收益(租金)的7.5%。
2、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交房之日起,该物业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在租赁期间的该
笔费用由酒店运营方代替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租赁期界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则该笔费用由甲方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
3、托管标的物在租赁期内,运营过程所产生的日常损耗、更换、养护部分的费用做为运营成本由酒店运营方进行承担。
4、托管标的物所在的物业在租赁期内,公共设备及设施部分维护、修缮及更换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提取甲方购房所缴纳的维修基金进行使用)。
5、在购买托管标的物时采取按揭付款方式的,甲方保证托管经营期内,按时偿还房屋银行按揭贷款。如甲方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该物业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产生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酒店运营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约定的托管期限内,若甲方将房屋转让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合同的甲方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若甲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在行使抵押权时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7、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限度的保护甲方投资回报和物业的升值潜力,甲方承诺在托管期限内不得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房屋、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房屋、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享有的权益。
8、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主的目标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房屋承租人联系、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9、在托管期内,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托管服务费,该托管服务费即为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收益。
10、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对托管标的物所在项目内的公共空间、场地、广告位、物业外墙、屋顶等公共部分的统一经营、管理、使用,乙方承担公共区域经营管理的盈亏。
1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产权手续不完善,影响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1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的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损失由甲方承担。
13、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及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收费。另外由于装修延误交房时间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以乙方的名义自主经营,对外签订该房屋租赁协议以及与该房屋出租的有关文件、代收租金、代为缴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2、乙方有权决定该房屋的实际租赁价格、期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系协议的条款。
3、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房屋、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房屋、催讨有关费用等。
5、办理自主经营有关的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手续。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或因其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10万元,同时乙方直接将托管标的物按原价从甲方处购回。
2、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且延付时间长达3个月,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10万元。
3、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后15天内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10万元赔偿金。如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它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托管期限届满及续约约定
1、在托管期限届满后,若原来承租人的租赁期限到期的,甲方保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房屋的优先承租权;未到期的,除非原承租人同意,甲方不得解除原租赁协议,原租赁合同对甲方和继续经营管理的公司继续有效。
2、本合同托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由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力。
3、托管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乙方应在期满后2个月内将该房屋交付甲方。
九、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