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二十个医疗核心制度
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十九、患者病情告知制度二十、医护同查房制度二十项医疗核心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计委组织制定了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分8章48条,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点进行了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设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体系。
总结提炼了二十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医院-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2024年最新修订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24年,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并推出了最新修订的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这些核心制度的出台,对于提升我国的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对这十八项核心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项核心制度是医院质量安全同等对待制度。
这项制度强调了医疗质量安全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性,规定了医院要将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确保质量安全责任的分配和履行。
第二项核心制度是医院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状况,通过考核结果来促进医院的持续改进。
第三项核心制度是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健全的病案管理制度,确保病案记录的真实准确,为医疗质量评价和病例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项核心制度是医联体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疗机构依托医联体,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和协作,提高医疗质量水平和患者服务能力。
第五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质量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性,便于监控医疗质量和及时发现问题。
第六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化建设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疗机构推动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规范统一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一致性。
第七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风险评估与控制机制,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事件的报告与处置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与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护和赔偿。
第九项核心制度是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制,依法处理医患纠纷,保证患者权益得到合理解决和维护。
第十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最新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最新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案及参加全科会诊。
医院-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十三项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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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开具护理等级医嘱。级别分为特别护理及一、 二、三级护理,并做出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蓝 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1、特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的病人;需绝对卧 床休息的病人。 2)、护理内容: ①安排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疴睛及生命体征变化。 ②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 确逐项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③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 ④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2、一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重或危重,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 能自理者。 2)、护理内容: ①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般每1 5~30 min巡视病人一次, 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观察用药 后的反应及效果。 ②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 ③加强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3、二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人疴隋较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2)护理内容: ①1—2 h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 ②按相应护理常规护理。 ③给予必要的生活照顾和心理支持,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4、三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轻,生活能基本自理。 2)护理内容: ①每班巡视病人,观察病情。 ②按相应护理常规护理。 ③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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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 “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 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 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 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 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 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 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 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 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 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 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 理规定》(卫医药 [2005]438号文件)。护士 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 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 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 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 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 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十三项核心制度
4、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须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5、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3、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
用。
4、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
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5、查对制度包括有:临床科室、手术科室、药房、血库、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供应室、特殊检查科室等各类别的查对制度。
1、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
务熟练。
2、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
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
4、讨论情况应专页记录。
八、手术分级制度:
1、一类手术由高龄住院医师审批;二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三类手术由高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审批;四类手术及特殊病人手术由主任医师或高龄副主任医师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审批;
2、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守本人手术范围。节假日、夜间急诊手术,超出本人手术范围的应请示上级医师审批或帮助进行。
院长指定负责人指挥抢救。
6、在抢救工作中,记录要及时、详细,时间要准确,抢救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
7、凡重大伤亡事故及大批来院抢救的病人,应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并要逐级上报医院领导及省、市卫生部门。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
十一、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十三、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十三项核心制度内容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医院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2.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合理治疗,并按要求书写门(急)诊病历,做到不推不拖。
3.对疑难重症应祥细检查,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遇有多处复合性创伤时,应由首诊医师和有关科室共同给予急救处理.需住院者应和有关科室、部门联系协商,尽快收治。
4.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医师负责诊治。
5.对于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应以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首诊医师负责护送患者转科.6.危重患者首诊医师负责转送急诊科进行抢救,情况危急者,首诊医师负责组织就地抢救。
7.凡应收治的特殊抢救病人,如收人科室确有困难,首诊医师应报告医务科和总值班,该部门人员有权临时吩咐有关科室先行治疗,该科不得拒绝.8.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所负责的患者交予其它医师负责。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上下午各一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械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的住院医师汇报病情要简明扼要,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副)任医师、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
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最新推出了有关医疗核心制度的政策,共计十八项。
这些制度涵盖了医疗体制的各个方面,旨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本文将逐一介绍这些最新的医疗核心制度。
一、医疗资源统筹制度医疗资源统筹制度旨在统筹安排医疗资源的配置,优化医疗机构的布局,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通过建立医疗资源统筹管理机构,实现医疗资源的动态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医疗费用控制制度旨在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降低医疗负担。
这一制度通过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推动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化,提高医疗费用的监管与管理。
三、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旨在评价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提供可靠的医疗服务质量信息给患者和社会公众。
通过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四、医疗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责任追究制度旨在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确保他们依法执业,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
通过建立医疗纠纷调处机构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运营,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这一制度通过建立医疗安全管理标准和实施医疗安全监测,提高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
六、医师实名管理制度医师实名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医师的管理,提高医师的职业素质和医疗水平。
通过建立医师注册与管理制度,实施医师职业道德考核和职业资格认定,确保医师的执业合规。
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旨在推动医疗服务的基础化和人性化,提供全面、连续、协调的医疗服务。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实现患者和家庭医生的长期合作关系,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
八、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旨在推动医疗信息化的发展,提高医疗信息管理和交流的效率。
通过建立医疗信息化系统和推广电子病历,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护理七项核心制度
医疗护理核心制度二〇一二年元月六日目录一、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13项)1、首诊负责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7、会诊制度8、手术分级管理制度9、术前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2、医师交接班制度1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二、护理七项核心制度(7项)1、查对制度2、交接班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护理缺陷、纠纷登记报告制度5、护理查房制度6、护理会诊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一、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13个)(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病人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制定医院的相关规定,望各科室、部门遵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1、凡来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和抢救。
2、属于两科以上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
3、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
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4、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5、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医务处、总值班、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
转院途中,需有我院医务人员全程护送。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医院-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二)基本要求1。
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2024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2024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在2024年,医疗服务的发展迎来了一系列的变革和创新。
为了提高人民的医疗体验和健康水平,政府制定了最新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本文将向您介绍这些制度,并解释它们对于医疗领域的重大意义。
一、医疗资源整合在过去,医疗资源的分散导致了医疗服务的不均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提出了医疗资源整合的制度,通过合并和重组医疗机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
二、电子病历共享传统的纸质病历不仅浪费资源,还容易丢失和损坏。
为了提高医疗信息的利用率,政府规定了电子病历共享制度,使医生可以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之间共享和查询患者的病历信息,提高诊疗效率和准确性。
三、药品流通监管为了加强药品的质量监管和遏制非法药品流通,政府建立了药品流通监管制度。
通过对药品流向的追踪和控制,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和合法性。
四、医疗垃圾处置医疗垃圾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解决医疗垃圾处理难题,政府制定了医疗垃圾处置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
五、医患纠纷调解医患纠纷是医疗领域的一大痛点。
为了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公正性,政府建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制度,通过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促进医患之间的和谐与理解。
六、预防性健康筛查预防胜于治疗,早期发现疾病可以更好地治疗和控制。
为了促进人民的健康,政府实施了预防性健康筛查制度,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和筛查服务,帮助人们及早发现并预防潜在的健康问题。
七、基层医疗服务补贴基层医疗服务是健康体系的基础,但由于薪酬和资源的限制,基层医生普遍存在人才流失问题。
为了鼓励医生扎根基层,政府推出了基层医疗服务补贴制度,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支持机制,吸引更多医生到基层从事医疗服务。
八、药品价格监管药品价格高低直接影响到人民就医的成本和负担。
为了保障人民的用药权益,政府加强了药品价格监管,规定药品价格必须合理、公正,并对操纵药价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九、医疗技术评估医疗技术的不断创新给医疗领域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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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职工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培训地点:会议室培训人:张霞光参加人员:全体医护人员(集中或以科室为单位学习)时间:2016.06.16--2016.06.251首诊负责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5会诊制度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2医师交接班制度1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13个)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病人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制定医院的相关规定,望各科室、部门遵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一、凡来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和抢救。
二、属于两科以上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
三、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
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四、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五、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医务科、总值班、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
转院途中,需有我院医务人员全程护送。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
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
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患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由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
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每日两次。
3、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参加科室值班。
二、查房基本规范1、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故此失彼。
2、下级医师及参加查房的护理人员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
3、查房应严格掌握医师级别,做到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
4、查房时应衣着整洁、佩戴胸卡,站立时应有站姿,不得斜倚乱靠。
查房不得交头接耳,更不允许说不适宜的语言,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5、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应予严格规定。
科主任医师站立于患者右侧;主治医师站立于科主任医师右侧;住院医师站立于患者左侧,与科主任医师相对;护士长站立于床尾;其余相关人员站于周围,但应与主要查房人员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充分的检查空间。
6、带教学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与操作,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方可进行。
三、查房内容要求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并能体现出当前国内外最新医疗水平的进展。
审查对新入院疑难病症或危重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
审查重大手术的适应症及术前准备情况。
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工作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抽查医嘱和护理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生、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陈述,对出、转院标准进行判断并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对下级医师的病历书写和病程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具体帮助和指导。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及手术患者,同时有计划地巡视一般患者。
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意见。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修改医嘱及开特殊检查医嘱。
听取患者对治疗和生活方面的意见并提出建议。
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作。
住院医师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负责书写病历相关内容,要求对危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录。
分级护理制度应根据病情、医嘱执行护理级别,并在病人一览表上作相应标记(特级以红三角、一级兰三角标记、二、三级不作标记)。
一、特级护理(一)适用对象: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病人;2、各种复杂、疑难、新开展的大手术后需要重点观察的病人;3、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的病人等。
(二)护理要求:1、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
2、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随时准备抢救。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危重病人护理常规,保证监护仪使用中的有效性;实施护理操作安全性;呼吸机管路消毒灭菌的可靠性。
4、制定护理计划,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5、准确记录出入量,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书写及时、准确、客观、完整。
二、一级护理(一)适用对象:1、重症、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2、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病人。
(二)护理要求:1、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常规,确保病人安全。
3、制定护理计划,认真细致做好晨、晚间护理、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4、按需准备急救器材、药品及物品,应急措施到位。
5、根据病情做好护理记录。
三、二级护理(一)适用对象: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生活部分自理的病人;2、老年、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的病人。
(二)护理要求:1、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按常规为病人测量生命体征2、按护理常规护理,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指导病人提高自护能力和康复训练。
3、生活上给予必要协助,了解病人病情及心态变化,满足其身心需要。
4、根据病情做好一般护理记录。
四、三级护理(一)适用对象:各疾病康复期、生活能自理等的病人。
(二)护理要求:1、按时巡视,按常规为病人测量生命体征。
2、按护理常规护理,了解病人病情及心态变化,满足其身心需要。
3督促、指导病人进行自我护理,做好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4、做好一般护理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对疑难患者1、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例讨论。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
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科,以组织全院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组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二、对危重患者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下班前,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3、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患者入院24小时后死亡,必须有死亡病例讨论,特殊情况下,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者,也应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应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特殊情况立即讨论)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三、死亡讨论记录中必须注明参加人员姓名和专业技术职称。
四、发言记录应包括主管医师汇报病史及抢救经过,各级医师发言要重点突出,应涉及分析病因、对抢救措施的意见及国内外对本病诊治的经验和方法。
五、应将讨论结果做好记录,结论意见应包括对死亡原因的认定和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
六、死亡病例讨论,各级医师的发言内容记入《死亡讨论记录本》。
死亡讨论综合意见记入病历。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一、临床抢救工作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
由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
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开展抢救。
二、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力求齐全完备,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及时补充。
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常备不懈,做好交接班。
三、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应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包括电除颤)、配血、止血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以便进一步采取有效的诊疗手段。
四、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对病情复杂、抢救效果不佳的患者应向医务科(节假日向总值班)汇报,必要时组织科、院有关人员会诊救治。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24小时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并做好记录。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如确因情况紧急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理人员执行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校对药品后执行,事后医师据实补记医嘱,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六、各种抢救器材、药品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七、及时向患者家属或代理人讲明病情,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以取得家属或代理人的理解配合。
八、抢救结束,医护人员应做好抢救小结,并写出抢救记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会诊制度对于诊断不清、治疗效果不佳、多科属以及病情危重需会诊者,应及时申请会诊。
一、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24小时内完成,并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院内急会诊,会诊医师接通知后必须立即前往,并在10分钟内到位。
二、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并召集科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三、院内多科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人员(科主任或有副高职称人员)参加。
医务科应在向业务副院长汇报后,参加并主持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