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新生上网查对个人学籍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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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信息核查通知

学生学籍信息核查通知

学生学籍信息核查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家长们:大家好!为了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同学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我校将开展学生学籍信息核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的重要性学籍信息是记录学生在校学习经历和成长过程的重要依据,它关系到学生的升学、考试、毕业等诸多方面。

准确、完整的学籍信息对于学校管理、教育部门决策以及学生个人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如果学籍信息存在错误或不完整,可能会给您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影响。

因此,请各位同学和家长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学籍信息核查工作。

二、核查的范围本次学籍信息核查涵盖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年级。

三、核查的内容1、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民族等。

2、家庭信息:包括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监护人联系方式等。

3、入学信息:如入学时间、入学方式等。

4、学籍变动信息:如转学、休学、复学等情况。

四、核查的方式1、学校将发放《学生学籍信息核查表》给每位同学,请同学们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给班主任。

2、对于填写过程中有疑问的地方,同学们可以向班主任老师咨询。

3、家长们应协助孩子完成核查表的填写,并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五、时间安排1、发放核查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回收核查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3、学校审核与修正: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六、注意事项1、请同学们和家长们务必如实填写学籍信息,不得虚报、瞒报。

如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填写时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清晰、工整,避免涂改。

3、如发现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在核查表上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4、请按时交回核查表,逾期未交的将影响学籍信息的更新和管理。

学籍信息录入通知范文

学籍信息录入通知范文

学籍信息录入通知范文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学校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学籍信息,提高教务工作的效率,现决定进行学籍信息录入工作。

特此通知,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按要求准确录入个人学籍信息。

一、录入时间和地点学籍信息录入工作将于XX年XX月XX日开始,持续至XX 年XX月XX日。

具体的录入地点为学校图书馆XX楼XX室,请同学们按时前往。

二、录入要求1. 确保准确性:请同学们仔细核对个人学籍信息,确保录入的信息准确无误。

如有错误或不完整的地方,请立即向工作人员反馈。

2. 携带相关材料:请同学们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以便核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注意秩序:请同学们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有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推搡,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4. 配合工作人员:请同学们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注意事项1. 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对于个人学籍和后续的教务工作至关重要,请同学们务必认真对待。

2.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与录入工作的同学,请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原因和具体时间。

3. 请同学们妥善保管个人学籍信息,不要将学生证和相关材料遗失或交给他人使用。

4.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他们将竭诚为大家解答疑惑。

学籍信息是每个同学的重要身份凭证,也是学校管理和教务工作的基础。

希望大家能够充分认识到学籍信息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

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学籍信息录入工作一定能够顺利完成。

最后,祝愿大家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为自己的未来铺就坚实的基础!特此通知。

学校教务处日期:XX年XX月XX日。

关于2010年小学一年级学籍录入工作通知

关于2010年小学一年级学籍录入工作通知

关于2010年小学一年级学籍录入工作通知教导处、各小学:现对2010年我镇小学新招一年级学生电子学籍进行建档,请各校负责学籍管理的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内容认真核对本校新生信息,并录入电子档案,此电子档案一经录入不得修改,请各校负责人认真对待此项工作。

录入上报时间截止到2010年9月13日,届时以移动存储器报送镇教研室。

操作指南:1、下载:到公共邮箱:thxx8866011@(密码8866011)下载本校录入系统,下载后解压,一定在解压后的文件夹中操作录入;公共邮箱另有“录入视频”供大家学习操作方法。

2、班级信息打开系统(系统密码65118),在“系统设臵”将“班级信息”中学制——“6”,班级类型——“普通小学班”,班主任及联系电话填写完整。

退出,系统自动保存。

3、新生建籍数据录入(1)、点击“新生建籍”,打开“数据录入”,进入“新生建籍数据录入”,点击“确定”,进入录入页面。

(2)、点击“批量添加”根据实际班级人数自动生成全部学籍号。

(3)、逐一录入。

各校只录入“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

(“入学信息”、“其他信息”等)教研室集中处理。

其数据输入要求如下:学生姓名必填与户口本一致,学生姓名前后和中间不能留空格。

班级不用填,点击选定。

学生类别不用填,点击选定。

正常为“普通学生”,体质有问题的学生请另选相应项。

身份证号必填是派出所注册的18位身份证号码,如果有误请家长到派出所核实。

性别不用填,系统自动生成。

民族注意用复选框选择,不允许复制、粘贴。

出生日期不用填,系统自动生成。

出生地不用填,系统自动生成。

籍贯不用填,系统自动生成。

现住址不用填,系统自动生成。

户口所在地不用填,系统自动生成。

联系电话监护人主要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系统自动生成至县区,接输入“**乡镇街道**村”邮政编码如汤河为“276026”监护人1 一般为父亲。

必填与户口本一致,姓名前后和中间不能留空格。

没有视为去逝。

关系选择确认项工作单位系统自动生成联系地址系统自动生成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可不填写监护人2 监护人2的各项信息同“监护人1”方法4、附件上报:(1)特别体质学生证明材料(2)无身份证号码学生出生证明材料汤河中心小学教研室2010年9月2日。

关于组织2009201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09201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09——201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0]43号各教学单位和及相关部门:根据我校本学期教学工作进程安排,我校所有课程的教学环节应在本学期第十七周内(2010年6月28日前)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第十八周和第十九周(2010年7月5日——2010年7月16日)期间进行。

现将有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一、考试的组织与领导:为保证我校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潍坊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校院两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考试工作进行协调处理,组织校级巡视小组,对全校考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与监督。

主考:冯滨鲁副主考:澹凡忠、李学军考务办公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学院(部)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考务办公室,负责本院部考试的具体安排及院部巡视活动。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各院部应成立试卷保密工作小组,负责试卷的领取、发放和保管等环节。

4、各学院要在考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潍坊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潍坊学院考场规则》、《潍坊学院监考守则》等系列考试管理规定,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使大家能够提高认识、思想重视,并严格执行。

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核形式:1、考试科目:(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本学期的教学执行任务书生成的《潍坊学院2009——201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科目表》(见附件一)执行。

科目表中用黄色标注的部分不允许修改,确需修改者需报教务处批准,禁止私自增加或减少考试科目。

(2)各学院要以考试科目表的数据为基础,形成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格式见表1),考试科目表中的所有课程均要有对应的考试日程安排。

2、考核形式:(1)根据课程的性质(以各专业教学计划为准),考试课程(除实践环节)原则上统一安排闭卷考试,对于某些实践性较强的课程,经学院院长批准,可采取其它的考试形式,但应严格把关。

29904_关于重庆邮电大学在籍在校学生学籍信息核对的通知

29904_关于重庆邮电大学在籍在校学生学籍信息核对的通知

关于重庆邮电大学在籍在校学生学籍信息核对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4号)文件要求,为保证我校本科生学籍信息准确,要求所有在籍在校本科生核对个人信息,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内容及目的1.数据信息核对的内容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学院、专业、当前所在班级、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2.核对无误后的学籍信息将作为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的终审数据;3. 本次核对中发现的问题,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在本次学籍信息核对中,由于本人核对不认真导致毕业时学籍信息有误而影响毕业,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信息修改1、在校生学籍信息修改在校生修改学籍信息,应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修改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应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户口簿复印件;修改民族身份,应由生源所在地县(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和民族身份管理部门共同提供证明材料;修改学籍状况,应由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证明、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并报送教务处审核。

2、2010级新生学籍信息修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中关键信息(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不一致的学生一律退回招生系统。

待招生系统核实学生情况属实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才予修正和注册。

三、时间安排1、学生核对信息,学生本人在“本科生学籍信息核对登记表”上签字,如有错误,在“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信息修改审核表”中填写错误信息和正确信息;各学院汇总“本科生学籍信息核对登记表”、以及“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学籍信息核对责任承诺报告书”,于2010年9月30日11:30前送报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

2、涉及学籍信息修改的同学请将需要准备的材料备齐,由各学院汇总“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信息修改审核表”、“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学籍信息修改责任承诺报告书”以及证明材料,于2010年11月20日11:30前送报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

关于在校生学籍清查及核对学籍信息的通知

关于在校生学籍清查及核对学籍信息的通知

关于在校生学籍清查及核对学籍信息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文件中的有关精神,教育部从2010年起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施在线即时电子注册,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联着学生顺利就业和稳定离校。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对全院学生学籍情况进行清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学籍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学生学籍信息是信息化时代高校最重要的基础数据,保证学籍信息的准确性是高校师生学籍管理和建立电子学籍档案最重要的一个目标,同时也牵涉到毕业环节的学历电子注册,在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院稳定、打击假文凭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清查对象所有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清查方式1、学生自查学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点击左侧上方“学籍查询”按钮,进入查询页面:◆2010级新生:请点击页面中间“全国普通高校2010级新生学籍查询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依次核对个人的学籍信息。

◆其他在校生:请点击页面中间“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查询”进入> > 进入页面后,请按照页面提示内容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查询并核对自己的学籍信息。

2、各系核查在校学生各系按照学院教务系统或学生名单打印系统核实在校学生信息,将不在校学生情况摸查清楚后,汇总上报教务科技处和学生工作处,然后依据学院规定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及时处理,保证在校学生信息准确及学院各项工作的稳定。

四、学籍信息有误的对应处理办法1、如发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上不一致,或者属于后来变更相关信息所致,请同学说明详细情况并按学校相关修改学籍信息的通知进行修改。

2、如发现专业信息有误,请说明情况并报到各系汇总,等待教务科技处核实情况并下一步处理。

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0级(春季)校本部新生报到须知欢迎各位新同学来西安交大学习!现将有关报到注意事项及程序告知如下:1、新生报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撕去纪念卡后的。

录取通知书由学院收回,作为学生报到凭证及档案材料之一)及2张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相片;2、报到时间:2010年5月8日8:30-17:00;3、报到地点:校本部东二楼(从中间门洞上)4楼东头办公室;4、报到程序:(1)按专业查本人学号;(2)缴纳学费;(3)报到注册;(4)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学生暂预缴作业集费150元整,高起本300元(学习结束前,按实际发生额多退少补结算);(5)缴纳教材费,领取教材(本学期教材费约150元左右);5、缴费标准:(由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科制定)高起专各专业学费为3200元/年;高起本各专业学费为3000元/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高起专、专升本按二学年缴纳学费,第二学年按实际发生的总学分数最后结算,高起本按五学年缴纳学费,第五学年按实际发生的总学分数最后结算);6、上课时间:5月12日,具体时间见课表(报到时索取);7、新生须按时报到,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须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开学两周后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8、新生报到咨询电话:029- 82663902 82667910西安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二○一○年四月二十日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专升本)学籍管理(试行)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人民大学等十五所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批复》(教高厅[2000]8号)和《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0号)的文件精神,顺利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推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进展,稳定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特制定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专升本)学籍管理办法。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8.13•【字号】苏教基函[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10〕9号)各市教育局:为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报中考招生录取信息库请各市教育局于8月30日前将本地2010年中考招生录取信息库报送至省教育厅。

中考招生录取信息库必须包含考生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具体规范见附件1)。

8月30日之后,中考招生录取信息库上报截止,转入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2010级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学生(含散插生)信息,根据实际招生进度,按既定程序录入。

民办学校招录外省学生按既定程序自主招录,民办学校跨市招录本省学生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经生源地教育局审核同意。

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信息、中考招生录取信息、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的衔接工作,请各地完整上报中考招生录取信息库。

各地上报的中考招生录取信息库需包括所有考生的信息,即包含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信息、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信息、被其他各类学校录取的学生信息和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信息。

二、普通高中新生电子注册各市中考招生录取信息库一经上报即可进行电子学籍注册工作,请各市教育局于9月30日前完成本市2010级普通高中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凡未进入本市中考招生录取信息库的学生,将不能获得本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录的本省学生,经生源地教育局审核同意可获得学籍。

普通高中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完毕即可进行学籍异动管理相关工作。

三、高二年级学生学籍确认从今年起,普通高中学籍电子管理系统将与学业水平测试报名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关于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补录个人信息的通知

关于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补录个人信息的通知

关于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补录个人信息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学生:
为了收录到更为完整、准确的学生信息,需要学生登校园网补录部分个人信息,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校园网补充填写个人信息。

一、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系统网址→在“会员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单击应用系统里的“教务管理系统”菜单→单击“我的学籍”
1.在“基本信息”模块里补充:姓名全拼、入党(团)时间、籍贯、出生地
2.在“联系方式”模块里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
3.在“家庭成员”模块里填写主要的家庭成员信息
网址:校内用户:
/。

校外用户:
http://125.90.8.125:8000/portal
二、教务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2011年3月21—27日,请2006级(五年制)、2007级、2008级、2009级年级辅导员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校园网补录个人信息,过期不候,28日系统关
闭。

实习学生和在校外上课的学生,可从校外用户登录系统补录个人信息。

三、2010级新生已在教务系统补录过个人信息,个别学生需要更正、补充信息的,请辅导员通知学生于2011年3月21-27日登录系统补充。

学籍信息补充完整才可以打印学生学籍卡存档,因此,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认真组织学生补充填写信息。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补录信息的,责任自负!
教务处
2011年3月21日。

关于征订普通中小学学籍用品和毕业证书的通知

关于征订普通中小学学籍用品和毕业证书的通知

关于征订普通中小学学籍用品和毕业证书的通知
吴教基函[2010]16号
各中小学:
根据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现将2010秋季学籍用品和2011届毕业证书征订事项通知如下:
1.2010级小学新生《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学生登记表》、《学生证》和高中新生的《苏州市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征订,由苏州市教育局统一监制,委托吴滨文化用品厂印刷,请各中小学校于9月13日前将各校汇总清单报我科,由吴滨文化用品厂直接与有关单位结算费用。

2.2010级初、高中新生《成绩册》、《学生证》以及各学段学籍证明等由苏州市教育局统一监制,委托吴江文教印刷厂印制。

各中小学校将各校汇总清单于9月13日前报我处,由吴江文教印刷厂直接与有关单位结算费用。

3.2011届小学、初中、高中毕业证书由苏州市教育局统一监制,本次征订先进行数字汇总,请中小学校于9月13日前将各校汇总清单报我处。

4.联系人:汤菊春,电子信箱:wzqjjk@,联系电话:65284615
吴中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小学征订单
学校
注:本表由小学填写。

附件二:中学征订单
学校
注:本表由中学填写,毕业证书征订数中已包含105%的内芯。

附件三:征订汇总清单(小学)
市、区
注:本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填写。

附件三:征订汇总清单(中学一)
市、区
注:本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填写。

附件三:征订汇总清单(中学二)
市、区
注:本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填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8.17•【文号】教电[2010]301号•【施行日期】2010.08.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教电〔2010〕3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2010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临近结束,将进入开学报到阶段。

近日,个别地方发现涉嫌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等现象,破坏了招生公平公正原则,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秩序,进一步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二、各高校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要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和院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举报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

对新生报到所须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考生应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须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传送的电子档案、录取照片和寄送的录取考生名册、纸质档案逐一核对,并核查是否经过规定的测试、公示等程序和环节。

三、对个别考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加分资格等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查验,迅速核实。

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要配合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请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省(区、市)区域内所有高校。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考籍整理和新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考籍整理和新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考籍整理和新生学籍注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9.27•【字号】便函[2010]80号•【施行日期】2010.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考籍整理和新生学籍注册的通知(便函〔2010〕80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高中学校:现将普通高中2008-2009级考籍变更、2010级新生学籍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时前来办理。

一、2008-2009级考籍信息整理要求1、考籍变更因户籍迁移的,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各高中学校应严格按照转学条件和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各学校要认真复核考籍变动情况,准确如实填写《考籍变更情况统计表》,严禁漏报、错报,并附有关材料,由各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考籍变更情况统计表》填写要求如下:(1)按照变更类型(增加学生分复学、市内转入、市外转入;减少学生分转出、休学、退学)分类填表,并按照学籍号由大到小顺序填写。

(2)本表一律用电子打印稿,由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上报。

(3)转入学生发展报告(外省转入的应提供学生成长档案)电子信息和纸质信息应一并上报。

2、学生基本信息变更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的,须单独打印表格,按照学籍顺序号排列,注明原信息和变更后信息,且须与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信息一致,经学校、区县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分别审核合格后,方可变更。

市外转入的学生基本信息和调整后的数码照片要一并上报。

3、换发准考证因考籍或姓名变更、丢失等需换发准考证学生,由区县教育局汇总一并到市教育局办理,一般不得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到市教育局办理。

经审核增加的学生须提供经学业水平考试程序调整过的数码照片,并按照下发的学籍号命名上报,然后统一打印准考证。

4、材料审核时间安排10月19日周村桓台10月20日高青淄川10月21日张店沂源10月22日博山临淄二、2010级新生学籍注册高一新生学籍注册采取由各学校用山东省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采集所录取学生信息,然后导出信息上报的办法进行。

学籍查询及操作方式

学籍查询及操作方式

关于2014级新生学籍网上查询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上海杉达学院学生学籍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现将“2014级新生学籍网上查询”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学籍查询的对象:2014年入学的本、专科学生
查询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5日上午8:00止
查询方式: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网址:/),注册账号后校对自己的注册状态及个人信息(具体步骤附后)。

核对信息项:学籍状态(是否注册)、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学号(专业名称不核对)。

信息勘误方式:如上述信息项有误,请于11月25日上午8:00前至4-101教务办,填写信息登记表,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注意事项:
1.学信网是国家指定的唯一学籍、学历信息查询网站,请各位务必进行实名注册,以便今后进行个人学籍、学历的查询。

2.如遇到个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可以进入以下网址并按步骤操作即可(https:///account/help/sfzhcf.jsp )。

上海杉达学院
教务处
2014年11月12日
附:
新生学籍网上查询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陆/
第二步:点击“新生学籍”
第三步:点击“注册”按钮,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核对学籍信息。

学籍确认

学籍确认

关于2012年全院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查询的通知
全院同学:
根据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我院已于本学期期初对在校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了在校生学籍注册。

并于2012年10月30日前,对2012级本专科学生和专升本升入我院的2010级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一、学籍查询
即日起,全体学生可以点击我院首页“校内导航”中的“学籍注册查询”,通过本人学号、高考考生号或高考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查询。

同时,2012级本专科学生和专升本升入我院的2010级学生还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学历”板块的“学籍查询——新生查询”中,通过本人高考考生号和高考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查询。

二、学籍确认
如果查询结果和你的实际信息相符合,请在辅导员处核对表上的“签字栏”中签字。

如果查询结果和你的实际信息不符合,请在“签字栏”中备注不相符信息,再到教学综合管理系统的“表格下载”中下载《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填写: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专业不符,请按照变更申请表上的要求认真填写,递交相关部门签字后,在11月15日(星期四)18:00前返还到所在辅导员处。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姓名、生日、身份证号码或其它相关身份信息不符,请按照变更申请表上的要求认真填写,并附上公安局相关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在11月30日(星期五)18:00前递交相关部门签字后,绵阳校区交给二教2308办公室王晶老师,成都校区交给成都校区(东区)服务中心。

教务处。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4.01•【文号】教学司[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的合法权益,发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服务功能,从2010年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施在线即时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即时注册),使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即可上网查询到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信息。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学历证书即时注册的必要性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注册是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毕业生,提升社会服务功能的需要,也是信息化管理的必然要求。

高等教育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的实施,实现了新生入学到学生毕业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具备了学历证书即时注册的客观条件。

因此,从今年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施即时电子注册。

二、学历证书即时注册的工作流程即时注册的工作主体是各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统称各高等学校),进行即时注册的对象是从今年起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即时注册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1.高等学校每年对本校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后,在填写毕业证书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上传本校毕业生学历注册数据(数据项目、内容参见平台中有关要求)。

2.平台对高等学校上传数据的学生身份和数据规范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由各校确认该批数据“报送完毕”;未通过审核的数据,根据平台反馈的原因由各校据情修改、补报处理。

3.上传数据及审核工作应在学校填写的发证日期前完成,从各校填写的发证之日起,毕业生即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关于新生基本信息校对相关要求

关于新生基本信息校对相关要求

关于新生基本信息校对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08-2010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54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建立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将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网络教育统考和毕业电子注册信息同步管理。

为保证我校上报信息的准确,省级电大须对2008、2009、2010春的学生基本信息数据进行校对,学籍相关操作如下(具体要求见正式文件通知):一、各省级电大学籍科收集学生更正材料,进行信息更正,更正材料及数据暂定于6月底上报中央电大。

(具体时间要求见正式文件)二、信息校对材料要求:1、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更正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②入学文化程度及毕业时间更正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2、省级电大向中央电大学籍科提供的材料:①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的材料,加盖省级电大学籍管理科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教务处、学生处等)。

②学生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A4规格),依据打印材料的顺序排序并装订,加盖省级电大学籍管理科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教务处、学生处等)并有经手人签名。

三、数据要求及系统操作说明:1、老系统操作说明:(1)信息修改操作①进入主工作界面:选择菜单学籍管理/班级和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档案管理,如图1-1所示。

图1-1②选择年级、学生类型、学籍状态、省校、分校、工作站、季节及需要修改学生所在班级,然后单击“确认”按钮,选择需要修改的学生,出现界面,如图1-2所示。

图1-2③选择菜单编辑/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如图1-3所示。

图1-3④在此界面下,单击“修改”按钮后,可分别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和性别,如图1-4所示。

⑤修改学生信息后存盘,单击“存盘”按钮,如图1-5所示。

⑥在此界面下,单击“修改”按钮后,可同时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和性别,如图1-6所示。

图1-6⑦修改学生信息后存盘,单击“存盘”按钮,如图1-7所示。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2010级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2010级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2010级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1.22•【字号】•【施行日期】2012.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2010级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的紧急通知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视频会议精神,11月30日前,全省要完成2010级学生高一高二学年电子档案建设。

11月30日24时电子档案录入功能将关闭,12月1日,系统将根据学生学籍及学业完成情况自动生成普通高考预报名资格库。

全省教育考试机构将根据普通高考预报名资格库来决定是否接受学生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

为确保达到标准学生全部顺利报名参加高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严格标准,认真清理。

从11月20日起,“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档案袋管理平台”已动态显示学生是否取得高考预报名资格。

学生登录该平台可以查询自己是否达到高考预报名资格,没有达标,可以显示出是哪一项没有达标。

班主任和学校登录平台可以看到本校哪些学生达标,哪些学生没有达标。

市州登录平台可以看到全市有多少人达标,多少人没达标。

2.分类指导,按时完成。

各校对实际完成了相关学习任务而缺乏网络记录的在籍学生,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指导学生在规定的时限内上网补齐相关记录。

要特别关注学籍异动学生、外省回乡学生的学籍档案建设。

全部工作须在11月30日24时前完成。

3.明确职责,加强督办。

各市州教育局对于未达标学生要分校督办,要求相关学校建立日报制度,工作进展一日一报;各校校长要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班主任要不厌其烦,对未达标的学生予以指导、帮助,要给予足够的学籍完善时间。

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因工作疏忽而失去高考报名资格。

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11月22日。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787)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787)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同名36787)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2010年8月修订)南字发【2010】112号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趋势,构建个性化、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军人物和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学籍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分入学、报到与注册,学制,课程、学分与免修,课程考试与成绩记载,专业选择和发展路径选择,休学、复学、保留学籍与转学,退学、试读,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结业、肄业,学士学位,出国(境)学习,附则等项。

二、入学、报到与注册第三条凡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核,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均入本校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来校办理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一周写信(或传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院系办公室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报到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本校医院进行体格复查,复查合格的准予办理注册手续。

复查不合格者,经本校医院诊断,认为经过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者,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即离校回家治疗,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自理(自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不离校者,即取消其保留入学的资格)。

第六条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病情确已痊愈者,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保留入学资格的决定,经本校医院复查后,到我校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备案,再随同下一年度的新生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报到入学后,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教务处的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核对相关个人信息并进行电子注册,学校在自报到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将按照相关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全面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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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新生上网查对个人学籍信息的通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 更新时间:2010-12-7 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高[2007]97号)的文件精神,从2007年开始要对新生的学籍信息实行网上电子注册,并提供网站给学生本人查询。

现我院2010级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已顺利完成,请各系(部)通知2010级各班学生务必在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学生学籍信息核查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查询网站:/xscx.do(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

2、查询方法:将本人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三项中其中两项输入(若三项均输入,则都作为查询条件),填写完整“校验码”,再按“确定”,即可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

3、查询说明:若没有查到自己的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请与各系(部)联系,由各系(部)汇总(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2月25日前报学籍考务科。

附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汇总表
城市学院教务处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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