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兴县道路照明节能改造方案的通知
《环境照明工程设计规范》(发布稿)
环境照明工程设ronment
2018-11 -12 发布
2019-03 -01 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环境照明工程设计规范
1
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 332 号,中豪-望江国际 2 号楼 4 层 设备所 邮编:310016),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 编 单 位:浙江省照明学会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参 编 单 位:浙江省建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 要 起 草 人:朱时光 韩明清 刘 莹 施云琼 张 越 范 鸣 叶 炜 王瑞霞 陆丹雨 主要审查人:邱 陵 程 澍 郭 丽 朱剑修 岑孟荣 王建民 陈英飞
3.1 一般规定 ........................................................................................5 3.2 环境照明规划 ................................................................................5 3.3 环境照明分级 ................................................................................5 3.4 环境照明质量控制 ........................................................................6 3.5 环境照明光污染限制 ....................................................................7 4 环境照明设计.....................................................................................8 4.1 一般规定 ........................................................................................8 4.2 居住区环境照明设计 ....................................................................8 4.3 公共活动区环境照明设计...........................................................11 4.4 商业中心区环境照明设计...........................................................12 4.5 植物、水体和小品的环境照明设计...........................................14 4.6 建筑物立面照明设计 .................................................................17 4.7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 ......................................................................20 5 环境照明节能...................................................................................22 5.1 一般规定 ....................................................................................22 5.2 节能控制措施 ............................................................................22 5.3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23 6 环境照明配电.....................................................................................26 6.1 供电电压和负荷计算 ................................................................26
路灯节能改造规范文件
路灯节能改造规范文件
一、范围与适用对象
本规范文件适用于本市区内所有的公路路灯设施的节能改造工作。
二、技术标准
1. 现有高压钠灯更换为灯具。
灯具光输出不低于原灯光输出的70%。
2. 开启灯控系统。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不同时间段开关灯光强度或开关时间,实现灯光智能调节。
3. 新建和改造路灯时,应采用节能材质和结构的路灯支架。
4. 整体更换后路灯总耗电不高于改造前的70%。
三、施工要求
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从业人员能力。
2. 施工过程中保证路灯照度和公共安全。
3. 施工单位应自行处理改造后的废灯具和设备。
4. 改造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交底本市管理部门备案。
四、管理要求
1. 本市管理部门负责改造资金使用监督和验收验收管理。
2. 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保修期内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 用户可通过网站或者等方式监督和检测灯光参数和使用情况。
五、附则
本规范文件实施后如有任何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市规划局。
小区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计划通知
小区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计划通知尊敬的小区业主:您好!为了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降低小区公共能耗,提升小区整体品质和居住环境,同时也为了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的号召,我们计划对小区的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造背景随着小区使用年限的增长,现有的照明系统在能耗和照明效果方面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
部分灯具老化、亮度不足,不仅影响了小区的美观和安全性,也造成了能源的浪费。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照明质量,降低能源消耗,我们决定实施此次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计划。
二、改造目标1、显著降低照明系统的能耗,预计节能率达到X%以上。
2、提升照明亮度和均匀度,改善小区夜间照明效果,提高居民出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3、延长照明灯具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和更换成本。
三、改造内容1、更换节能灯具将小区内现有的传统灯具(如白炽灯、荧光灯等)更换为高效节能的 LED 灯具。
LED 灯具具有能耗低、寿命长、亮度高、显色性好等优点,能够在提供良好照明效果的同时,大幅降低能源消耗。
2、优化照明布局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对部分照明区域的灯具布局进行优化,避免照明死角和过度照明,提高照明效率。
3、安装智能控制系统引入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实现根据环境光照和人员活动情况自动调节照明亮度和开关时间。
例如,在夜间人员活动较少的区域,自动降低照明亮度或关闭部分灯具,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四、改造时间安排本次改造工程预计将于具体开始日期开始,工期约为X天。
具体施工时间将根据工程进度和天气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并提前通知业主。
在施工期间,可能会给您的生活带来一些不便,敬请谅解。
五、施工期间注意事项1、施工期间,部分区域可能会暂时停电或照明亮度受到影响,请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注意出行安全。
2、施工人员将在小区内进行作业,请您提醒家中老人和小孩,远离施工区域,以免发生意外。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进入您的房屋周边进行施工,请您给予配合和支持。
六、改造后的效果和收益1、节能效果通过更换节能灯具和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预计小区照明系统的能耗将大幅降低,每年可节约电费X元以上,为小区节约公共开支。
长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119页word文档
长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长兴县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长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小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长兴县环境保护局项目负责:于海燕(高工)田平(工程师)编制人员:马勇胡尊英周斌韩明春刘亚修王宇峰蒋丽娜长兴县环境保护局:邢加相俞雪辉审核:邵卫伟俞洁陈富强审定:吴斌前言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作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
“十五”期间,长兴县围绕“实施五大战略、实现四个提升”的方针政策,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019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5.38亿元,财政总收入17.51亿元,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和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排名分别从2019年的107位、97位上升到2019年的56位和62位。
“十一五”时期是长兴县加速发展的黄金期,面临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提速、环杭州湾产业带建设日益加快、杭湖宁发展带加速发展已成共识的重要机遇。
同时也是各种矛盾的凸现期,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生态保护等问题日益凸现,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
因此,及时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促进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长兴县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响应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绿色浙江建设的重大举措”,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深入开展生态县建设,长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编制《长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根据长兴县社会经济活动类型、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规律,将全县划分成不同生态环境功能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明确各功能小区的环境保护与产业准入基本要求的过程,将为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以及资源合理利用与工农业生产布局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环境管理部门和决策部门提供管理信息与管理手段。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15•【字号】湖政发[2007]19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意见(湖政发〔2007〕1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缓解我市能源瓶颈制约,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20%以上(以2005年可比价计算),年均下降4.50%以上;全市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3%以上,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3%以上;重点耗能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培育50家节能示范单位。
(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
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科技创新、依法监管为保障,坚持节能降耗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相结合,坚持控制源头与存量挖潜相结合,坚持依法监管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努力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公众主动参与的节能工作格局,积极营造有利于推动节能工作的良好环境,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的节能(一)强化工业节能。
推广一批先进成熟实用技术、工艺、装备,提升发展一批节能型企业,淘汰一批落后工艺装备,关停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
突出抓好建材、印染、电力、金属压延加工、化工、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引导鼓励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严格控制高能耗项目引进。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对标亮灯机制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19〕18号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对标亮灯机制的通知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对标亮灯机制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19〕18号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省级有关单位:为加快省重点项目管理数字化建设,依托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深化项目精准管理,经研究,2019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试行对标亮灯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为配合省重点建设项目月度形势分析工作,及时掌握项目投资和重要建设节点的完成情况,精准聚焦问题项目,在明确年度重要建设节点计划安排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分解年度目标,按月度明确建设计划,并通过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设置,将月度信息、节点信息的报审结果与计划进行对标,根据结果对项目分级亮灯。
二、亮灯设定对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数据和节点信息报审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实时与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进行对标,并以此为依据,将项目实施状态分为正常推进、相对滞后、严重滞后三种,分别以不亮灯、亮黄灯、亮红灯进行标识。
三、运行设置1.计划编制根据“三个一批”项目推进的要求,将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开工、完工节点报审情况作为衡量相应项目建设进度的重要指标。
在年度形象进度计划编制时,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规律和年度实施计划科学分解年度投资计划,细化到每月投资目标,未开工项目须明确开工月份,年度计划建成投产项目须明确完工月份。
2.节点信息亮灯设置由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每月自动比对其明确的开工、完工月份和系统内开工、完工节点报审情况。
对于没有在其明确的当月完成开工、完工节点报审的项目,亮红灯。
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
高能耗灯具。严格执行《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f J5 20) C 4 —06的规定 , J 停止在城区干道上大范 围建
改造项 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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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制
(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 四) 城市照明) 主管部门要
依据 《 市 照 明管 理 规定 》 相关 法 律 法 规 , 合 城 和 结
、
提 高认 识 , 实加 强 城 市照 明 节能 管理 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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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区、 本城市的实际情况, 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 的办法 , 建立和完善城市照明管理体系。加强城市 照明节能管理 , 建立城市照明节电目标责任制 , 制 定并落实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 ,降低能源消
21年 期( 7 总 6期) 0 第8 第2 卷 第1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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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谊计 理 奄
政 策 法 趣
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 严格控制景观 照明的通 知
要制定城市照明设施节能管理规定 ,采取节能计 量考 核措 施 ; 施 城市 照 明集 中管 理 、 中控制 和 实 集
分时控制模式 , 科学合理安排照 明开关时间 ; 在用
电 紧张时要 确 保城 市道 路 、广场 等 功能 照 明 的正 常 运行 , 格控 制景观 照明 。要积极 推广合 同能源 严 管 理 方式 , 择合适 的 区域 、 段对 城市 照 明节 能 选 路
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方案
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可行性报告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方案1.客户零投资、零风险的节能解决方案合同能源管理是指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能源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包括能源诊断、方案设计、技术选择、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节能量跟踪等。
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理的利润;合同结束后,先进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
合同能源管理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并取得最大节能效果的最有效节能解决方案。
具有如下特点:节能效率高。
取得良好的节能效果是节能服务公司收回投资的根本保证,采用最先进的节能技术追求最大节能效果是节能服务公司的内在动力.采用LED灯进行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节能效果在60—80%。
●客户零投资.全部设计、审计、融资、采购、施工监测等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不需要客户投资。
●节能有保证.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马上实现能源成本下降。
●节能更专业。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改造方案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造管理、资金与财务计划等全面性服务,全面负责能源管理。
●技术更先进。
节能服务公司背后有国内外最新、最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作支持,并且专门用于节能促进项目.●客户风险低.客户无须投入大笔资金即可引入节能产品及技术,专业化服务,风险极低。
●提升管理能力。
客户借助节能服务公司开展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2.节能照明产品被誉为“第四代照明光源"的LED灯,是照明领域的一次技术革新。
大功率LED光源与传统光源相比,具有超长的使用寿命、协调控制方便、颜色纯正、光效率高、发热量低、抗震、耐冲击、无辐射、安全、可靠、环保等优点,将逐渐取代传统的照明光源:●节能显著:同等亮度下耗电仅为白炽灯的十分之一。
●安全可靠易维护:固态光源,没有传统灯泡的钨丝玻壳等易损部件,经得起震动冲击,维护费用低廉,开关次数百万次以上。
照明工程补贴管理工作方案
照明工程补贴管理工作方案照明工程补贴管理工作方案为了提升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城市景观,优化市民生活质量,我市决定实施照明工程补贴管理工作,鼓励物业建筑、商业街区等的照明设施升级和改造。
本文档将针对此项计划,提出以下管理工作方案。
一、补贴标准根据照明工程改善城市景观、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原则,我市将制定适当的补贴标准,以优秀的照明设施改造项目为重点进行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1. 物业建筑的照明设施升级补贴标准为实际投资总额的10%,最高补贴金额为100万元。
2. 商业街区的照明设施升级补贴标准为实际投资总额的15%,最高补贴金额为150万元。
3. 改造贫困地区道路等公共设施的照明设施补贴标准为实际投资总额的20%,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以上三类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财政预算设定相应的补贴标准,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补贴申请流程1. 申请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1)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主委员会或与业主委员会合作,对物业建筑中原有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或更新。
(2)商业街区的商业租户或经营者,对商业街区中原有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或更新。
(3)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对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更新,以提高城市景观或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
2. 申请流程:(1)申请单位或个人需向市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提交《照明工程补贴申请书》,并附上改造或更新方案、投资预算和合法手续等相关材料。
(2)市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将按照审核标准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核、评估。
(3)审核通过后,市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将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发放补贴资金。
三、补贴管理责任所有补贴管理者和受益者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市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补贴管理流程和制度,并定期公开补贴项目、金额等信息。
2. 受益者应当按照补贴管理规定进行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并承诺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县行政村街道亮化更换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实施方案
县行政村街道亮化更换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便是其中之一。
然而,传统的路灯系统存在一定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我们决定将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为高效节能型。
二、项目目标1.提高行政村街道的亮化效果,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2.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3.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助力绿色发展。
三、实施方案1.调研与评估我们需要对现有太阳能路灯蓄电池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研。
了解各个行政村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路灯数量及现状。
同时,评估现有蓄电池的性能、使用寿命和故障率。
2.采购与安装根据调研结果,我们计划采购高效节能型的太阳能路灯蓄电池。
在采购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
安装时,要确保蓄电池与路灯的匹配性,提高亮化效果。
3.技术培训与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太阳能路灯蓄电池的安装、维护和维修技术。
同时,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居民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和利用。
4.监测与维护项目完成后,我们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测体系,对太阳能路灯蓄电池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路灯正常运行。
同时,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5.项目验收与评估四、项目风险与应对措施1.采购风险: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产品质量不过关、价格偏高等问题。
应对措施:严格筛选供应商,多方对比,确保采购到性价比高的产品。
2.技术风险: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蓄电池与路灯不匹配、亮化效果不佳等问题。
应对措施:加强技术培训,确保安装质量。
3.维护风险:蓄电池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故障,影响亮化效果。
应对措施: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4.环境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加强环保意识,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五、项目实施时间表1.调研与评估:2023年1月-2023年2月2.采购与安装:2023年3月-2023年4月3.技术培训与推广:2023年5月-2023年6月4.监测与维护:2023年7月-2023年12月5.项目验收与评估:2024年1月六、项目预期效果1.行政村街道亮化效果明显提升,居民出行更加方便。
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07.05•【字号】建城[2010]120号•【施行日期】2010.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的通知(建城〔2010〕120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发展改革委,宿州城管局、巢湖市容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做好城市照明节能管理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建城〔2010〕92号)予以转发,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近年来,我省城市照明发展迅速,水平也不断提高,满足了人民群众居家生活、安全出行的需求,为城市增添了光彩和活力。
但是,也存在着片面追求大规模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耗费大量电能的情况,低效、落后的照明产品又造成新的浪费和污染。
因此,各市要根据国家有关照明节能的目标和要求,从源头抓起,制定和完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加大监管与督查力度,保证现有节能标准的执行。
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的建设规模和能耗,确保完成“十一.五”城市照明节能减排任务。
二、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各市要立足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把建设优质高效、经济舒适、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城市照明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功能照明,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的实施。
提高照明科技含量,在城市照明系统大力推广绿色节能环保照明新光源、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实现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城市照明系统。
三、做好城市照明节能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771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在全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城市照明节能改造。
长兴104国道上莘桥到刘家渡改造勘测招标
长兴104国道上莘桥到刘家渡改造勘测招标摘要:一、项目背景1.长兴104国道简介2.莘桥到刘家渡路段现状3.改造项目的必要性二、招标内容1.改造勘测项目概述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3.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三、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基本要求2.资质及业绩要求3.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四、招标文件获取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招标文件售价3.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3.逾期送达的处理六、联系方式1.招标人联系方式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正文:长兴104国道是一条连接我国南北的重要交通干线,莘桥到刘家渡路段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大量的交通任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路段的交通压力不断增大,道路设施陈旧,已无法满足现有交通需求。
为此,有关部门决定对莘桥到刘家渡路段进行改造,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交通安全。
为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我国相关部门已启动长兴104国道莘桥到刘家渡改造勘测招标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涵盖道路、桥梁、隧道、交通、排水、照明等工程的勘测设计。
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投标标段。
本次改造勘测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领域的资质和业绩,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
同时,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需满足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于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XX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地点为XX。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有疑问,可联系招标人:XXX,联系电话:XXX;或招标代理机构:XXX,联系电话:XXX。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产品实施计划(2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产品实施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产品计划【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15]73号【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02【实施日期】2015.07.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产品实施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15〕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产品实施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日湖州市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产品实施计划(2015-2017年)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产品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44号)精神,加快高效节能环保的半导体照明(以下称LED照明)产品应用推广,促进节能降耗,拉动LED照明及相关产业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推广目标自2015年起,通过三年时间,全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30万盏。
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中心完成LED照明改造,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室内LED照明改造率达到80%以上;全市公共照明领域新建照明工程全部采用LED照明产品,并使用LED照明产品对公共照明进行分期分批改造,其中道路、隧道等户外公共领域LED照明改造率达到60%以上;积极推广LED产品在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及工矿企业等社会照明领域广泛使用。
二、推广模式LED推广应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以下模式:(一)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
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节能服务公司、监理机构、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
所选择的节能服务公司应该是专业技术力量雄厚,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能力,售后服务方便快捷,并通过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审核备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在城镇道路照明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22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在城镇道路照明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在城镇道路照明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22号)各市、州、县住建委(局)、城管局(委):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我省城市绿色照明产品应用,节约能源消耗,改善城市照明环境,现就在城镇道路照明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推广内容(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
其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合同能源管理既可加快项目建设,降低运营费用,还可分享项目节能收益,能充分调动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措施的积极性。
当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道路照明作为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建、改造及运营资金需求量大。
在城镇道路照明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可以有效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短缺的难题,加快城市道路照明建设与改造,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二)城市道路绿色照明产品。
城镇道路照明应优先使用半导体照明(LED)产品。
半导体照明(LED)亦称固态照明,是指用固态发光器件作为光源的照明,半导体照明是继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卤灯之后的又一次照明光源革命,是目前最节能的照明产品,具有耗电量少、寿命长、照明效果好、可控性强等特点,是国家大力推广的绿色照明产品。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雉城至吕山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雉城至吕山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雉城至吕山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的通知湖州市交通局:你局《关于要求组织长兴县雉城至吕山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湖交〔2009〕181号)悉。
7月25日,我厅委托省公路局主持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
现将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印发给你局,请据此继续推进前期工作,抓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附件:1、长兴雉城至吕山公路改建工程概算核定表2、长兴五峰至五庄公路改建工程概算审查对照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代章)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联系人:方龙飞,电话:*************)长兴县雉城至吕山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长兴县洪桥至图影新建工程等两个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通知》(浙交会〔2009〕219号),2009年7月25日,省公路管理局在长兴县主持了雉城至吕山公路改建工程及长兴五峰至五庄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湖州市、长兴县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并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的介绍及中交一公局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咨询意见后,赴实地踏勘了路线重点路段,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现将专家组意见综述如下:一、路线走向和工程规模赞同长兴雉城至吕山段改建工程起于长兴雉城工业功能区与老318国道平交,路线走向基本沿老长吕线布置,上跨长湖申航道,下穿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终点位于吕山乡井头浜附近与新318国道(在建)平交,路线全长约6.035公里,其中大桥1座600米,中小桥3座64米。
照明整治活动方案
照明整治活动方案1. 背景介绍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照明是衡量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良好的照明系统不仅能够提供人们所需的光照亮度,还能够美化城市夜景,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城市中存在着一些照明问题,如路灯失灵、亮度不均匀、能源浪费等。
因此,制定照明整治活动方案,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目标与目的2.1 目标本照明整治活动方案的目标是改善城市照明现状,提高照明质量,降低能源消耗,创造美好的城市夜景。
2.2 目的•增加城市路灯的亮度与均匀度,提升城市夜间照明质量。
•减少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优化城市夜景,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3. 方案实施步骤3.1 调查与分析在制定照明整治方案之前,需要对城市照明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具体步骤如下:1.收集已有的城市照明数据,包括路灯数量、亮度、功率等。
2.进行实地考察,记录现有路灯的摆放位置、亮度分布情况等。
3.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居民对城市照明的需求与期望。
3.2 制定整治方案根据调查与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方案。
具体步骤如下:1.根据现有路灯数据,进行路灯功率优化,合理调整路灯亮度。
2.对亮度不均匀的地区进行调整,确保照明质量的均匀性。
3.完善路灯的维护保养机制,及时修复失灵的路灯,确保公共区域的照明安全。
3.3 实施整治方案在制定好整治方案后,进行实施。
具体步骤如下:1.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2.逐步启动路灯功率优化与亮度均匀调整工作,分阶段实施。
3.加强对路灯维护保养的监督,确保整治效果的持续性。
3.4 监测与评估在整治方案实施后,需要进行监测与评估。
具体步骤如下:1.定期抽查现有路灯,检测路灯功率与亮度是否符合要求。
2.收集居民反馈意见,了解整治效果与满意度。
3.根据监测结果与评估意见,及时调整改进照明整治方案。
4. 预期效果通过照明整治活动方案的实施,我们预期可以取得以下效果:1.提高城市夜间照明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公共区域照明系统升级通知
公共区域照明系统升级通知尊敬的各位居民/用户:大家好!为了提升公共区域的照明质量,提供更安全、舒适的环境,我们将于近期对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此次升级将涉及到小区/大楼的多个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走廊、楼梯间、停车场、花园等。
以下是关于此次照明系统升级的详细信息:一、升级背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有的公共区域照明系统逐渐老化,部分灯具出现损坏、亮度不足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居民/用户的正常出行和使用,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提高公共区域的照明效果,我们决定对照明系统进行全面升级。
二、升级目的1、提高照明亮度和均匀度,确保公共区域在夜间有足够的光线,减少昏暗角落,提高行人的安全性。
2、采用节能灯具和智能控制系统,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为环保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3、延长照明系统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和更换灯具的频率,降低维护成本。
三、升级内容1、更换灯具将现有的老旧灯具更换为新型高效节能灯具,如 LED 灯。
这些灯具具有更高的亮度、更低的能耗和更长的使用寿命,能够为公共区域提供更优质的照明。
2、安装智能控制系统引入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实现根据环境光线和使用时间自动调节照明亮度。
例如,在夜间人流量较少的时间段,照明亮度可以适当降低,以节约能源;而在早晨和傍晚等光线较暗但人流量较大的时段,照明亮度则会自动提高,确保充足的照明。
3、优化线路布局对公共区域的照明线路进行优化,消除线路老化、短路等安全隐患,提高照明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升级时间安排本次照明系统升级工程预计将于_____开始,预计工期为_____天。
具体的施工时间安排如下:区域 1:_____ _____区域 2:_____ _____区域 3:_____ _____(请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列出各个区域的施工时间,以便居民/用户提前做好准备)五、施工期间的注意事项1、施工期间,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噪音和灰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我们将尽量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并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S301(10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占用水域的复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S301(10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占用水域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28•【字号】浙政办函〔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S301(10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占用水域的复函浙政办函〔2018〕9号湖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S301(10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占用合溪水库水域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湖政〔2018〕1号)收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S301(10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10省道改建工程)占用合溪水库库区的方案。
10省道改建工程占用合溪水库校核洪水位(30.44米)以下水域面积69530平方米,占用水域容积2.71万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1.35万立方米。
二、原则同意10省道改建工程占用的水域容积通过在合溪水库库区范围内开挖土方的方式补偿,占用的水域面积采用缴纳补偿费的方式处理。
你市及长兴县要督促10省道改建工程项目法人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的复函》的规定,及时向省水利厅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
三、返还的占用水域补偿费必须用于长兴县区域内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挖潜提升现有大中型水库防洪能力,切实做到占补平衡。
四、实施水域补偿工程涉及国土资源、林业、交通、风景名胜区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对接,确保补偿工程顺利实施。
五、你市要督促10省道改建工程项目法人按照先补偿、后占用的原则,先行实施占用水域补偿工程,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道路、围堰等临时设施占用水域的,应按规定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在施工期间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不得将废弃土石方、泥浆等倾倒入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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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道路照明节能改造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9浏览次数:5色调调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长兴县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长兴县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节电工作的通知》、《湖州市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湖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以及国家“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LED)应用示范方案的要求,结合长兴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省、市关于城市照明节电、公共机构节能的要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缓解能源紧张、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加快推进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到2015年底,完成全县道路高压钠灯、汞灯的节能改造,节电率达到60%以上,推动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责任,分别实施。
按照统一的技术、管理标准,由各责任主体分头组织实施。
县建设局负责全县道路照明节能改造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制订具体考核办法;县路灯管理处负责中心城区道路照明的节能改造;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属直管道路照明的节能改造;乡镇(街道、园区)负责所属辖区内道路照明的节能改造。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在选择施工企业、采购照明灯具时,要公开招标程序、内容,选定信誉好、实力强、质量高的灯具生产企业进行灯具采购、改造。
(三)完善机制,强化管理。
建立完善设计标准、竣工验收、资金使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检查考核,确保道路照明节能改造设计达标、质量优良、管理到位。
三、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全县道路(包括县内所有交通道路、城镇道路)照明均属节能改造范围。
本次节能改造保留道路原有路灯杆、灯罩,仅对光源进行改造。
(二)责任分工。
1.县路灯管理处负责中心城区新建的道路LED路灯改造及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
的改造、建设和统一管理。
2.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所属辖区内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可自行选择企业进行路灯节能改造、管理,也可委托县路灯管理处统一实施。
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与杭州绿庭照明管理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抓好所属直管道
路照明的节能改造工作,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三)资金使用。
县路灯管理处向县财政暂借1000万元,作为中心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的启动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节省的电费用于工程改造建设后的结余部分按前三年30%、后三年50%的比例上缴县财政。
由县财政负责,将上缴资金作为城市建设维护费划拨给县建设局,余下部分(前三年70%、后三年50%)直接划拨给县路灯管理处,并加强资金监管。
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城市道路路灯、照明的维护、改造、建设、一个周期后LED路灯的更新换代、购置路灯养护管理设施设备、完善提升路灯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等。
(四)招标投标。
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开选定2—3家生产企业进行灯具采购、改造。
生产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工艺先进,节能效果显著,售后服务优良。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节能降耗的规范及地方技术标准、要求,如:节电在60%以上、年光衰5%以下、光照均匀度0.4以上、色温4000K、整灯光效100 Lm/w 以上、显色指数RA≥70等;供货单位承诺四年以上的质保期、竣工后提供备货在我方仓库内等。
(五)加强管理。
县锦绣办、建设局及县路灯管理处要加强行业监管。
1.把好道路照明规划与设计关。
凡新建、改造的道路路灯由规划和县路灯管理处进行审查后方可施工,重点解决不使用LED等节能产品及灯型不统一、线路接法不规范、亮度、平均照度达不到要求等问题。
2.把好道路照明工程验收关。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设计标准,对竣工的道路照明项目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资料。
3.把好道路照明长效管理关。
县锦绣办、县路灯管理处要加强对全县各路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亮灯率,并建立亮灯率考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