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未转移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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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

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

附件1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促进城乡就业,发展绿色就业,帮助本市更多城乡劳动者通过被用人单位招用,提升就业质量,实现稳定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统称“补贴对象” ),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 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公共管理服务项目、村集体组织公益性项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经改制的村集体经济实体不列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第三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条件城乡劳动者的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 1 -基金列支。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负责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研究制订完善和组织贯彻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审批、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等。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接收受理、初步审核、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等。

第二章补贴的标准和年限第五条用人单位可按以下条件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㈠招用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的本市城乡“ 4050 ”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 劳动力、“纯农就业家庭”劳动力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㈡招用未实行就业失业管理的绿化隔离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保护性限制等农村就业困难地区,且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劳务人员花名册(横表)

劳务人员花名册(横表)

劳务人员花名册带工班长: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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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花名册带工班长:王明万工种: 钢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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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花名册带工班长:王明万工种: 钢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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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花名册带工班长:王明万工种: 钢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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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花名册带工班长:米秀火工种: 水电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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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花名册带工班长:陆维庆工种: 混凝土工程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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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花名册带工班长:广成工种:外墙涂料工程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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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花名册带工班长:林工种: 墙面砖工程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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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花名册带工班长:工种:地面、墙面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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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花名册带工班长:工种:入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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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8类情况

属于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8类情况

属于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8类情况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农村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农村劳动力“零就业家庭”中的农村劳动力因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导致无业的农村劳动力因地区资源枯竭导致无业的农村劳动力因矿山关闭或受到保护性限制导致无业的农村劳动力经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农村劳动力■补贴标准岗位补贴3000元社保补贴分三类据了解,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则包括三类。

其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贴20%;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贴9%;失业保险补贴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补贴1%。

如何申请试用期满后60天内提交材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按照“先招用、后补贴”的原则,在被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试用期满后60日内,向注册地或经营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补贴时,需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等材料。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推动城乡统筹就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5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二、三产业工作,签定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岗位补贴;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可同时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

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

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总计:本次新签__人;续签__人;解除__人;终止__人;中止__人;变更__人。

注:用工形式填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人员信息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性别,年龄周岁,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从事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年限年,劳动合同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年月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其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单位:(章)员工签名:(章)年月日劳动合同备案机关:(章)年月说明:1、此证明一式三份。

单位、个人、人事档案各一份。

2、员工流动、待业和重新就业,应凭此证明办理转移、录用、登记待业和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3、办理此证明书,应带《劳动合同书》作为审查依据。

编号:淄博市劳动合同书甲方:乙方: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代理人户籍所在地地址经营地址在淄居住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签订类别为劳动合同。

⑴新订、⑵续订第二条本合同为的劳动合同。

⑴固定期限、⑵无固定期限、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上工作。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小时;⑵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农村劳动力转移总结

农村劳动力转移总结

农村劳动力转移总结(一)201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上半年工作总结2012年,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十九省市对口援疆的第二年,阜康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在区、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增收为核心,积极稳步推进创业型县市建设,认真实施“三大培训工程”,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拓宽转移渠道,较好地完成全年农转工作任务目标。

现将2011年农转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市共有6个农牧业乡镇,农村人口66781人,其中农村劳动力37523人,农村富余劳动力21499万人,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00人左右。

(1)转移人员的文化素质据统计,初中以下毕业的占74%,高中占12%,大中专以上占4%。

总体来说,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整体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较低;(2)转移人员的稳定性长期转移的占41%,季节性转移的占59%,以季节性转移为主;(3)转移人员的年龄结构30岁以下占30%,30-45岁占38%,45岁以上占32%,转移人员多主要集中在园区企业和本市三产。

二、任务完成情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全年上半年共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6210人,完成综合目任务的101% ,实现创收4100万元。

三、采取的措施(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立了由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将农转工作纳入市上综合目标考核,并确定一名市委常委主抓此项工作,并于年初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我市2012年的农转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明确了职能职责;同时各乡镇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制,确定党政一把手亲自转、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农转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摸底调查,夯实基础。

为了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抓好抓细,依托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全市6个农牧业乡镇的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转移区域、文化结构、年龄结构和劳动技能等进行了摸底调查。

劳动力农业人口转移安置方案(2篇)

劳动力农业人口转移安置方案(2篇)

劳动力农业人口转移安置方案背景与挑战:____年,我国正在进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决胜阶段,需要进一步优化农业劳动力结构,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劳动力农业人口转移安置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包括就业岗位匹配不足、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不高、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有效推进劳动力农业人口转移安置,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完善职业培训机制为了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我们将完善职业培训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机构,提供针对不同职业的培训课程。

其次,鼓励企业与职业培训机构合作,提供实际操作机会。

最后,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推进产业扶贫计划为了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安置,我们将推进产业扶贫计划。

首先,加大对农村发展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转型。

其次,引导农村劳动力参与农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组织,提供就业机会和稳定收入。

最后,加强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三、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的条件,我们将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首先,加强农村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和通讯便利性。

其次,促进农村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提升,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最后,加强农村卫生、教育等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四、拓宽就业渠道为了增加劳动力转移安置的就业机会,我们将拓宽就业渠道。

首先,加强劳务输出合作,开展农民工跨地区就业合作,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其次,推动农村劳动力转型创业,鼓励农村创业者发展农村新产业。

最后,支持农村劳动力参与城市建设和服务行业,提供就近就业的机会。

五、加强政策宣传为了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政策的知晓率和执行情况,我们将加强政策宣传。

首先,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让广大农村劳动力了解政策内容和实施过程。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国发[1981]181号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国发[1981]181号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正文:----------------------------------------------------------------------------------------------------------------------------------------------------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国发(1981)181号1981年12月30日)近几年来,企业、事业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以及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数量都很大。

据统计,一九八0年末全民所有制单位通过各种形式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共有九百三十一万人(不包括招收的固定工)。

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0年,非农业人口增加了一千八百万人(不包括自然增长),平均每年增加六百万人。

这是建国以来非农业人口增加较多的几年。

在增加的非农业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走后门”等不正之风或乱开口子进来的。

非农业人口的大量增加,同当前我国农业提供商品粮、副食品的能力,以及城市的负担能力都很不适应。

这是一件关系到全局的大事,如不注意加强管理,将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城镇就业问题的解决。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农村多余劳动力在乡村搞多种经营,不要往城里挤。

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严格控制从农村招工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从农村招工应加强统一管理,由一位政府负责人“一支笔”审批,不要政出多门。

国务院各部门需要从农村招工,或将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人员等转为固定职工,必须报国务院审批。

矿山井下、野外勘探、森林采伐和盐业生产等四个行业的有关工种,按国家计划增加职工时,应首先招收矿区、林区或本单位所在地的城镇待业青年,招收不足时,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从农村招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07•【字号】海政发[2007]66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发〔2007〕66号)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海淀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已于2007年8月27日经区政府第27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二OO七年九月七日海淀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本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实现全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长期目标,根据《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海政发〔2006〕51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零就业家庭”分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就业家庭”。

其中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区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农村“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区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经营项目,又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第二章认定程序第三条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可到社区(村)就业服务站进行登记,填写《海淀区“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

第四条社区(村)在受理“零就业家庭”申报后,应将“零就业家庭”申报情况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社区(村)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入户访问,核实家庭劳动力就业状况,了解其就业服务需求。

第五条由社区(村)在核实后的《海淀区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社保所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社保所认定后,加盖公章,一份社保所留存,一份交由社区(村)保存。

关于印发《朝阳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朝阳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朝阳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朝劳社就发〔2008〕11号3/12/2008 14:14:16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各用人单位:为了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离土离乡”转移就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根据《朝阳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朝政发[2007]2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朝阳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朝阳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二:朝阳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解释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附件一:朝阳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了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离土离乡”转移就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根据《朝阳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朝政发[2007]2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一、申请符合政策条件的用人单位在每月16日?20日向朝阳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如下材料:(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书面申请(附件1);(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供派遣协议(派遣协议原件审核后退回)、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双方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花名册。

(三)用人单位与被招用的本区农村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审核后退回);(四)用人单位招用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2);(五)用人单位招用朝阳区农村劳动力花名册一式三份(附件3);(六)用人单位招用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附件4);(七)提出申请时的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八)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行号、开户帐号(加盖公章、财务章);(九)区劳动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张上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1999]129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1999]129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1999〕12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事单位:为了贯彻实施《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1999年第38号令),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附件二: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略)附件三:失业人员情况表(略)附件四:档案材料清单(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一: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管理,做好失业保险申报缴费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1999年第3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本办法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按照本办法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失业保险工作。

负责失业保险有关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政策制定,失业保险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监控全市失业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失业保险政策及失业人员管理的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地区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有关法规、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监控本地区的失业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具体负责本地区失业人员及其人事档案的审核接收、管理和失业人员状况的调查、统计、分析,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以及审核、申报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补贴等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

村劳动保障工作总结(精选3篇)

村劳动保障工作总结(精选3篇)

村劳动保障工作总结(精选3篇)村劳动保障工作总结篇1一、基本工作情况1、为了更加准确详实地掌全村的劳动力资源情况,我们以第六次人口普查为契机,全面掌握全村劳动力情况。

通过普查全村共X户,X人。

其中劳动力总数X人。

就业人员总数为X人。

稳定就业X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X人,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X人。

2、完善手工台账,录入电子台账。

XX年就业局给每个村劳动保障服务站都配备了电脑,为了能更好更灵活的掌握劳动力资源,将原有的手工台账全部录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

3、认真抓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每月都会更新信息板上的有关劳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

并且每周五将采集来的适合农村劳动力的一些岗位信息进行张贴。

4、每月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并且积极完成镇里下发的任务指标。

5、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帮助村里完成人口普查及新农合的录入工作。

6、今年3月又被借调到就业局基础建设指导科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⑴负责社区劳动保障专干每月报表汇总并对其上报信息进行核对。

⑵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的和上报情况。

今年市里将完成一个创业孵化基地的任务分解到基础建设指导科。

由于是新任务,各方面都不太了解,所以刚开始完成起来确实很苦难。

不过通过不断的学习走访及领导的帮助、企业的支持。

在7月中旬就完成了此项任务。

⑶负责创业培训及创业带头人申报工作。

今年共举行创业培训2期,培训学员165人。

申报创业带头人45人,带动就业282人。

这两项工作也是刚接手管理,同样存在着生疏的问题,这期间也出现过一些小问题:比如前期准备不充足、政策法规理解不透彻等。

但在领导的指导下和同事的帮助下,把这些问题都一一改正。

这为明年的工作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⑷负责就业信息网站劳动保障基础平台建设方面的维护。

就业信息网是就业局XX年开设的网站。

我主要针对的是社区劳动保障专干文章及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上传情况的统计,并且及时上传本科室相关的信息。

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尽管在一年的工作中,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劳动部关于抓紧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5]221号

劳动部关于抓紧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5]221号

劳动部关于抓紧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抓紧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5]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1995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无序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各级劳动部门要把组织民工有序流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好。

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按照《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58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

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尽快建立有关核发流动就业证和凭证管理、服务的各项配套制度,以保证管理和服务工作有章可循。

配套制度应包括:招用外省农村劳动力的指导性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外省农村劳动力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认定办法及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向外省输出农村劳动力的指导性计划;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及认定办法;各类服务组织从事跨省流动就业服务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认定办法及相应的管理办法;跨省流动就业者凭流动就业证享受就业服务及其他社会服务的具体办法;劳动力输入和输出地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的制度和办法;其他相关的标准和办法。

各地制定的配套制度请报我部就业司备案。

二、各地区及早制订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的工作计划,并于1995年6月1日前着手开展流动就业证的核(补)发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地区现已在岗的外省民工,于1995年12月31日之前领到标准式样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并达到证、卡合一。

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

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

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附件1农牧民工实名制登记名册企业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劳动合同期限开户行/银行卡号工资类型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本人签字备案登记日期企业法人。

编制人。

电话。

日期。

改写:以下是农牧民工实名制登记名册,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劳动合同期限、开户行/银行卡号、工资类型、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本人签字和备案登记日期等信息。

请企业法人和编制人认真审核并填写完整。

附件2农民工考勤表考勤月份:年月。

施工单位。

姓名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总数出勤数请假数施工单位负责人。

班组带班。

考勤确认时间。

改写:以下是农民工考勤表,包含考勤月份、施工单位、姓名、日期、总数、出勤数和请假数等信息。

请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班组带班认真审核并填写完整。

附件3农牧民工实名制登记名册(工资表)序号企业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用工时劳动合同期限开户行/银行卡号户籍地址及现住址(月)联系电话本人签字工资发放日期企业法人。

编制人。

电话。

日期。

改写:以下是农牧民工实名制登记名册(工资表),包含序号、企业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用工时、劳动合同期限、开户行/银行卡号、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电话、本人签字和工资发放日期等信息。

请企业法人和编制人认真审核并填写完整。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我们郑重承诺:1.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2.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3.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4.在工程款结算或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争议纠纷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协调解决;5.分包单位及时提供以下资料:1)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名册(每月提供)2)农民工月度考勤表(每月提供)3)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工资表(每月提供)4)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代发工资银行卡复印件(新进场农民工提供)5)银行代发工资协议书6)为农民工缴纳社会工伤保险凭证7)按时提供为农民工支付工资的银行流水(每月提供)6.每月未及时提供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名册、农民工月度考勤表、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工资表和银行流水的分包单位,将被罚款5000元。

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与结构变化分析

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与结构变化分析

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与结构变化分析摘要:本文利用多种计量方法,对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与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研究发现,2009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在1亿人左右,较2005年减少约1500万人。

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的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只有不到3500万人,较2005年减少约3000万人,而40岁以上的比例较2005年增加了22个百分点,达到65.2%。

从性别结构看,25岁以下年龄段的女性劳动力基本全部转移出去,未来城镇非农产业女工短缺的现象将更加突出。

从地域结构看,河南、湖南、四川、安徽、广西、江西等乡村劳动力供给大省的外出务工人员数量继续增长,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的空间差异非常明显。

这种情况表明,我国乡村劳动力总量过剩与结构短缺的矛盾更加严重,必须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促进各地产业转型升级。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工;劳动力结构一、引言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与结构既关系到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目前大概有多少农村剩余劳动力?他们的数量和结构有什么变化趋势?是否可以继续满足中国经济增长所需要的廉价劳动力需求?本文利用《中国统计年鉴2010》、《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10》、《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10》、《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0》的最新统计数据,对此进行了跟踪分析,以期为相关的政策制订提供研究依据。

二、研究方法(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计算方法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的计算公式为[1]: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业劳动力数量-农业劳动力的实际需要量其中关键是计算农业劳动力的实际需要量。

本文主要采用如下研究方法计算农业劳动力的实际需要量。

1.农户收入最大化法该方法对于剩余劳动力的定义为:农户的生产行为是农户将根据经济环境以及自身的资源禀赋的状况配置其各种生产要素,使得其生产收入达到最大化。

26144793_发挥平台作用_创新工作举措——安县开展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入库工作侧记

26144793_发挥平台作用_创新工作举措——安县开展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入库工作侧记

发挥平台作用创新工作举措———安县开展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入库工作侧记本刊记者雷露王问津九月,又是一季丰收时,安县黄土镇政府政务大楼外的空地上晒满了附近村民们刚收获的稻谷,黄橙橙的煞是耀眼。

而此时,黄土镇劳保中心的3名工作人员也刚忙完一件“大事”———完成对各村上报的20322名农村劳动力信息的登记录入任务。

在劳保中心主任贾荣看来,自从3月底接到安县就业局关于开展这项工作的通知以来,这是近半年以来,中心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但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也充分检验出乡镇劳动保障基层平台这一人社系统最前沿部门的重要性。

充分准备,明确目标任务“其实很多省份都在做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这项工作,为了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前期我们在网上也查询了一些资料,下载了其他省份的统计表格,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把表格进行简化和重新设置。

”安县就业局劳动力就业管理股股长陈镜达表示,正因为前期准备工作做得扎实,后面各乡镇的工作开展起来也就顺利了。

今年3月底,绵阳启动了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工作,要求将具有农村户籍,年龄在16—60周岁全部纳入统计范围。

接到通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4月3日召集各乡镇乡镇长、分管领导,各劳保中心主任参加工作会议,作为一项要求提出,常务副县长分别与各乡镇乡镇长签定目标责任书,下达登记入库目标任务。

会后,黄土镇立刻开展动员大会,由镇长挂帅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虽然上级要求重点登记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情况,但我们仍坚持扩大登记范围,将所有未转移劳动力也纳入此次登记录入工作。

”贾荣告诉记者,通过对全镇18个行政村近半年的摸底调查,将全镇所有农村劳动力一并进行了登记统录,共登记录入农村劳动力20322人,其中已转移农村劳动力12360人,未转移农村劳动力7962人。

此外,为保障数据的准确率,黄土镇还坚持一边登记信息,一边查漏补缺,实施“地毯式”普查,做到应登尽登,全面摸清全镇劳动力构成情况,为今后开展求职就业工作奠定基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6•【字号】朝政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朝政发〔2016〕14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现将《朝阳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3日朝阳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进一步稳定农村劳动力“离土离乡”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坚持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就业和保障并重的原则,由区、乡、村共同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补贴,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安置本区农村劳动力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仅适用正在享受原本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政策的用人单位,在按《朝阳区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朝政发〔2013〕18号)享受完社会保险补贴后,与招用的本区农村劳动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可连续申请享受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在政策享受期间实现转居的,用人单位可继续按要求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至享受期满。

第五条用人单位每招用1名本区农村劳动力,每年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给予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9%,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0.8%。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5.12.07•【字号】青劳社厅发[2005]103号•【施行日期】2005.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5〕103号)各州、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管理促进劳务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05〕41号)精神,落实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州(市、地)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初、中级工职业技能的鉴定。

各地要按照省上统一要求,分工负责,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必须由省内有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具体实施。

所有职业技能鉴定理论与实操试题均从国家题库青海分库中提取;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或不采用国家题库的试题进行的职业技能鉴定均为无效。

三、职业技能鉴定采取考培分离的办法。

即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机构不得对自己当期培训的人员直接进行技能鉴定,必须由当地县以上(含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该培训机构之外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参加鉴定的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人员的,鉴定结果通报同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并报州(市、地)劳动保障部门和阳光工程办公室,作为各地考核培训效果的依据,同时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农村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试点进行半年至一年职业培训的学员,其技能鉴定合格率按以上程序单独统计上报。

四、农牧民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一)农牧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参加统一培训的,由各培训机构持农牧民技能鉴定花名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照片等资料报当地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未参加统一培训的,个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照片等资料直接到当地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报名。

劳动保障所岗位职责

劳动保障所岗位职责

劳动保障所岗位职责【篇一: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等】一、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数据库、收集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并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三)建立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登记管理辖区劳动力资源,组织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和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求职登记和用工单位的用工登记,组织动员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四)负责社区就业实体的审核、认证、发证和管理工作,为就业实体提供政策指导服务、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五)负责审核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手续。

(六)协助劳动社会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七)协助审核和办理失业登记、《再就业优惠证》发证等工作,并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八)掌握辖区内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参保情况,代办社会保险手续,代缴社会保险费。

(九)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十)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十一)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所长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所长负责全盘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三)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苏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以及具体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领导所内工作人员各尽其责开展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力性,充分发挥作用。

(五)严格管理事务所的人、财、物,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六)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内部管理水平。

(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基层优质服务窗口和微关服务形象建设。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副所长职责(一)协助所长抓好业务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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