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与校准的主要区别
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1、目的不同
(1)校准: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2)检定:
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
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2、对象不同
(1)校准: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
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2)检定: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附件中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
3、性质不同
(1)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2)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
4、结论不同
(1)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2)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
检定和校准的九大区别
检定和校准的九大区别检定和校准,看似相近,实则不同。
两者都属于计量范围内,都需要使用比被计量器具精度更高的标准器具来作对比,以得出示值误差。
换句话说,检定和校准都是实现溯源性的重要形式,是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但是两者又有许多不同,概念不容混淆。
两者区别一、目的不同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
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
校准——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
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
二、对象不同检定——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共59种。
校准——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
三、依据不同检定——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
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
四、性质不同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五、周期不同检定——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
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
六、方式不同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
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七、内容不同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
校准——评定示值误差。
八、结论不同检定——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
校准——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九、法律效力不同检定——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
校准——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结语检定是指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校准指校对机器、仪器等,使其准确。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检定与校准的区别复习过程
检定与校准的区别一、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
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
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
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二、对象不同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
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
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
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
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
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
四、依据不同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
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
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
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
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
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 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 84O2/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2. 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
任何惰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
’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
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
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
一、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的区别一、检定和校准的定义1、检定是以保证量值准确统一、是否满足规程要求为目的的;校准是以保证量值统一、确定计量特征为目的的。
2、检定的特点是具有法制性;校准只要用户认可即可.3、检定具有强制性,而校准是自愿的.4、检定的依据是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而校准的依据是溯源链、校准技术文件、5、检定的对象是强检类计量器具,校准的对象是非强检类计量器具.6、检定所出具的证书为:计量器具合格出具检定证书,计量器具不合格出具检定通知书;校准所出具的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7、检定的结论为合格;校准的结论是给出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
8、检定结果须由已经建标且人员考核合格的进行确认;而校准只需经校准实验室认可即可。
9、检定的归属为量值传递;校准的归属为量值溯源。
二、检定和校准的相同之处⑴都是测量仪器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最重要的方式。
⑵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即都属于计量范畴。
⑶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都是按照相同的测量程序进行的。
三、检定和校准的不同之处⑴法律制约力不同。
检定具法制性,属计量管理的执法行为,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人员应取得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收费执行国家法规的规定,无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都属于法制检定.强制检定具有强制性。
而校准无法制性要求,它是用户的自觉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收费通过双方协议的形式确定.⑵依据不同。
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检定机构须对被检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可以是技术规则、规范或顾客要求,也可以由校准机构自行制定,校准机构一般不需要作出符合性声明,由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根据校准结果对被校准的对象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⑶从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方式上,检定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校准是自下而上地将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可以越级,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提供溯源服务的实验室、溯源时间和方式。
检定和校准的概念与主要区别
一、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和主要区别
由校准和检定的定义,可以将检定和校准的概念与主要区别归纳于表3.3。 后面将由这些基本概念出发来阐明如何在B类标准不确定度评定中正确使用检定 证书和校准证书。
序号 内容表3.3 检定和 Nhomakorabea准的概念与主要区别
校准
检定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
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
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
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
1 定 义 的一组操作。
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
【注】规定条件指参考条件或标准 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条件,由校准规范或检定规
程规定。
2 目 的 (主要是)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全 技面 术评 要定 求测 。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及
校准证书必须给出每一项校准结 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书。
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及其包含因子 检定合格证:适用于依据计量检定规程且
(置信水准或置信概率)。如果对 检定结果符合规程要求的简单型强检计量
校
器具,如:压力表,衡器等。证书加盖检
准结果进行解释(包括符合性声 定合格印章。
明),校准证书还应说明(ISO/IEC 检定合格印(喷印、铅印、漆印):适用
必须掌握,慢慢理解!
1
表3.3 检定和校准的概念与主要区别(续1)
序号 内容
校准
检定
校准证书仅给出与量和功能性 判断计量器具是否合格。上
有关的测量结果。如欲作出符合某 一级计量标准的测量不确定度(或
规范的声明,应指明符合或不符合 最大允许误差)与被检计量器具的
3
结
检定与校准的主要区别
检定与校准的主要区别检定:在JJF1001-1998中,“检定”定义为: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 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检定通常是进行量值传递、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
校准:在JJF1001-1998中,“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给测量仪器的特性赋值并确定示值误差,将测量仪器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比较链或校准链,溯源到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上。
在国际标准术语中,校准与检定的定义是不同的。
简单地说,校准是把被测仪器或测量系统与已知参考标准的比较过程,并报告比较的结果。
检定属于法制计量范畴,除与校准一样的比较过程外,检定还要对照技术规范——通常是计量器具厂家给定的技术指标,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校准与检定的对象都是测量仪器、测量系统或计量器具。
检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带有强制性;检定结果要给出计量器具是否合格、能否投入使用的结论。
而校准过程,用户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校准项目、校准单位和校准时间间隔。
校准后只需给出初校准计量器具的示值与标准值之间的关系及可信度,不需要做出讲师器具是否合格的结论。
用户可自己选择计量器具能否投入使用。
因此,计量校准比计量检定更灵活、应用也更广泛。
校准与检定的区别和联系我认为我们在讨论有关校准和校准市场时,有关部门在制定管理法规、技术规范时,对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应有明确统一的认识。
根据VIM 的定义,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通俗地讲就是获得示值误差的实验操作。
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对于检定来说,计量器具的法定要求体现在检定规程中,在这些要求中一个必不可少的要求就是示值误差的要求。
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的区别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的区别一、检定和校准的定义1、检定是以保证量值准确统一、是否满足规程要求为目的的;校准是以保证量值统一、确定计量特征为目的的。
2、检定的特点是具有法制性;校准只要用户认可即可。
3、检定具有强制性,而校准是自愿的。
4、检定的依据是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而校准的依据是溯源链、校准技术文件、5、检定的对象是强检类计量器具,校准的对象是非强检类计量器具。
6、检定所出具的证书为:计量器具合格出具检定证书,计量器具不合格出具检定通知书;校准所出具的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7、检定的结论为合格;校准的结论是给出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
8、检定结果须由已经建标且人员考核合格的进行确认;而校准只需经校准实验室认可即可。
9、检定的归属为量值传递;校准的归属为量值溯源。
二、检定和校准的相同之处⑴都是测量仪器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最重要的方式。
⑵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即都属于计量范畴。
⑶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都是按照相同的测量程序进行的。
三、检定和校准的不同之处⑴法律制约力不同。
检定具法制性,属计量管理的执法行为,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人员应取得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收费执行国家法规的规定,无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都属于法制检定。
强制检定具有强制性。
而校准无法制性要求,它是用户的自觉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收费通过双方协议的形式确定。
⑵依据不同。
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检定机构须对被检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可以是技术规则、规范或顾客要求,也可以由校准机构自行制定,校准机构一般不需要作出符合性声明,由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根据校准结果对被校准的对象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⑶从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方式上,检定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校准是自下而上地将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可以越级,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提供溯源服务的实验室、溯源时间和方式。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 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 84O2/DADI—,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2. 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任何惰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一、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的数值;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二、对象不同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这就是: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 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2.计量标准ISO 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质量标准中;b.标准量块;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3.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59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人59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医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医制检定的范围;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为校准的范围;三、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四、依据不同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五、方式不同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为好;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通过以上规定,确保量值准确;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 六、周期不同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七、内容不同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十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检定可以取代核准,而校准不能取代检定;八、结论不同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 九、法律效力不同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的区别一、检定和校准的定义1、检定是以保证量值准确统一、是否满足规程要求为目的的;校准是以保证量值统一、确定计量特征为目的的。
2、检定的特点是具有法制性;校准只要用户认可即可。
3、检定具有强制性,而校准是自愿的。
4、检定的依据是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而校准的依据是溯源链、校准技术文件、5、检定的对象是强检类计量器具,校准的对象是非强检类计量器具。
6、检定所出具的证书为:计量器具合格出具检定证书,计量器具不合格出具检定通知书;校准所出具的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7、检定的结论为合格;校准的结论是给出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
8、检定结果须由已经建标且人员考核合格的进行确认;而校准只需经校准实验室认可即可。
9、检定的归属为量值传递;校准的归属为量值溯源。
二、检定和校准的相同之处⑴都是测量仪器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最重要的方式。
⑵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即都属于计量范畴。
⑶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都是按照相同的测量程序进行的。
三、检定和校准的不同之处⑴法律制约力不同。
检定具法制性,属计量管理的执法行为,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人员应取得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收费执行国家法规的规定,无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都属于法制检定。
强制检定具有强制性。
而校准无法制性要求,它是用户的自觉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收费通过双方协议的形式确定。
⑵依据不同。
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检定机构须对被检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可以是技术规则、规范或顾客要求,也可以由校准机构自行制定,校准机构一般不需要作出符合性声明,由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根据校准结果对被校准的对象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⑶从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方式上,检定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校准是自下而上地将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可以越级,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提供溯源服务的实验室、溯源时间和方式。
检定、校准、校验三者间的区别与联系
检定、校准、校验三者间的区别与联系在与仪器、仪表打交道的日常工作中常会接触到检定、校准、校验这三个名词,三者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检定、校准、校验都是按周期进行的静态计量过程。
其含义分别为:检定----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精度较高的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计量设备对相同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计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得到被计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
校验----在没有检定或校准规程时,企业自行编制的自校规程。
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仪器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
由于这几年校验这名词也很少使用了,所以重点检定和校准进行介绍。
检定和校准的区别:(1)目的不同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
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
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2)对象不同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
2.计量标准。
3.计量法规定列入强检目录的59种计量器具。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
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3)性质不同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于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
校准Calibration与检定Verification的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计量器具分为两类:一类国家计量法“强制检定”的,实施“检定”;二类非国家强制检定的,只需要实施“校准”.检定:根据测量值,判定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检定是一种全面的判定,除校准的全部内容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校准:得出示值误差,可以在实际测量过程中进行修正.“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ISO/IEC指南25—199O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84O2/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2.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任何惰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一、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O.2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O.2mm的数值.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O.2mm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二、对象不同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这就是: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2.计量标准ISO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a.1kg质量标准中;b.标准量块;c.1O0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3.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59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人59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为校准的范围.三、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四、依据不同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五、方式不同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为好.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通过以上规定,确保量值准确.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六、周期不同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 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七、内容不同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十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检定可以取代核准,而校准不能取代检定.八、结论不同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九、法律效力不同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检定与校准的区别
校准记录信息充分,校准数据或结果报告准确; 报告被校准量值的测量不确定度及包含因子。
自校规程中应包含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一、检定与校准
4.4 自校准 4.4.2 问题探讨
4.4.2.1明确需进行自校准的仪器 我所开展自校的部分仪器设备 血小板聚集仪 细菌内毒素测定仪 渗透压测定仪 融变时限测定仪 脆碎度仪 钠、钾、氯分析仪 单通道凝血分析仪 其他 溶出度仪 自动定氮仪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毛细管电泳仪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规定:计量特性、校准条 件、校准项目、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处理、建议复校时 间间隔) 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
一、检定与校准
3 检定与校准的不同之处
3.5 方式不同
检定—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单位进行。 校准—外校、自校或两者结合。
一、检定与校准
二、期间核查
5 期间核查的实施 5.1 建立规程(质量文件)
确定仪器 确定方法 确定效期
5.2 制定核查计划 5.3 实施核查 5.4 汇总记录 5.器,回溯检测结果(对仪器设备造成的 影响进行评估)
5.6 记录归档
二、期间核查
6 我所仪器期间核查的做法
计量仪器的检定、校准与期间核查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高立勤
2009年10月15日
一、检定与校准
1 定义—JJF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 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首次检定:对未曾检定过的新计量器具进行的一种检定。 后续检定:计量器具首次检定后的任何一种检定。 强制性周期检定:按时间间隔和规定程序进行 修理后检定 周期检定有效期内的检定:由用户提出或由于某种原因使 有效期内的封印失效而进行的检定。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校准(Calibration)与检定(Verification)的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
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
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计量器具分为两类:一类国家计量法“强制检定”的,实施“检定”;二类非国家强制检定的,只需要实施“校准”。
检定:根据测量值,判定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检定是一种全面的判定,除校准的全部内容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校准:得出示值误差,可以在实际测量过程中进行修正。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 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 84O2/DADI—,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2. 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
任何惰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
仪器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仪器检定和校准的区别一、定义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即检定通常是进行量值传递、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
而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给测量仪器的特性赋值并确定示值误差,将测量仪器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比较链或校准链,溯源到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上。
二、相同之处1、都是计量器具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重要的方式。
2、都属于计量范畴。
三、区别1、目的不同检定—对测量仪器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校准—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仪器示值的准确性,同时可将校准结果(修正值或校准因子)用于测量过程中。
是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过程。
2、对象不同检定—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校准—强制性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
3、性质不同检定—为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于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
校准—非强制性,为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4、依据不同检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规定:计量特性、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检定结果的处理、检定周期),为法定技术文件。
校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规定: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处理、建议复校时间间隔),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
5、方式不同检定—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单位进行。
校准—外校、自校或两者结合。
6、周期不同检定—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进行。
校准—可根据使用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
可定期校准、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
7、内容不同检定—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对计量器具全面评定。
校准—项目少于检定,主要针对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一般仅涉及定量试验。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
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
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 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 84O2/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2. 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
任何惰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
’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
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
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
一、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校准(Calibration)与检定(Verification)的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
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
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计量器具分为两类:一类国家计量法“强制检定”的,实施“检定”;二类非国家强制检定的,只需要实施“校准”。
检定:根据测量值,判定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检定是一种全面的判定,除校准的全部内容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校准:得出示值误差,可以在实际测量过程中进行修正。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ISO/IEC指南25—199O《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84O2/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2.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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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与校准的主要区别
关于检定的概念
ISO/IEC指南25—199O《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84O2/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
注:
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2.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
任何情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
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
关于校准的概念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
注:
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
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
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
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
4.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和检定有本质区别。
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
(1)目的不同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
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O.2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O.2mm的数值。
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O.2mm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
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
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
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
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2)对象不同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
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因此,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
这就是:
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
2.[计量]标准ISO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a.1kg质量标准中;b.标准量块;c.1O0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
”
3.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动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
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59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这就是要求列人59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对虽然列入了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为校准的范围。
(3)性质不同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
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
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
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
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
(4)依据不同
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
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
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
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
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
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
(5)方式不同
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
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
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
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
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为好。
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
通过以上规定,确保量值准确。
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
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
(6)周期不同
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
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
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
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
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
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
(7)内容不同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
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
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检定可以取代核准,而校准不能取代检定。
(8)结论不同
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
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
(9)法律效力不同
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