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补考注意事项
学生补考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学生补考申请常见问题解答近年来,学生补考成为教育领域中一个重要的话题。
考试是评估学生学业能力的重要方式,但每个人都有不顺利的时候,有时我们可能会面临补考的情况。
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补考申请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下面是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补考?补考是指在正式考试后,对于未通过或未参加考试学生,学校提供的重考机会。
通过补考,学生有机会弥补之前的考试失利,取得及格或更高的成绩,进而顺利完成学业。
问题二:如何确定是否有资格参加补考?每个学校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通常,学生在未参加或未通过正式考试后可以申请补考。
具体的条件需要参考学校的相关规定,比如是否需要达到一定的考试分数线或者是否有特殊情况(如病假、家庭突发事件等)需要提交证明。
问题三:如何申请补考?学生需要查看学校相关的补考规定和申请流程,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或指定的教务部门提交补考申请。
申请通常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未通过或未参加的考试科目、原因说明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问题四:申请补考有时间限制吗?补考申请通常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申请。
如果错过了申请时间,一般学校不会再接受补考申请,请学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确的补考申请。
问题五:如何准备补考?准备补考需要学生做到以下几点:1.了解考试内容和考试范围:学生需要知道每门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要求,明确自己薄弱的环节,并集中精力进行复习。
2.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根据补考时间,合理规划每门课程的复习时间,分配时间给不同科目,确保时间充分且合理利用。
3.积极参与学校提供的补考辅导:学校通常会提供针对补考科目的辅导课程或者资料,学生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提高自己的备考水平。
4.保持良好状态:补考期间,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正确认识问题,相信自己可以取得更好的成绩,避免压力过大影响备考效果。
问题六:补考成绩如何计算?补考成绩通常与正式考试成绩一同计入学期总评成绩,具体的计算方式取决于学校的规定。
关于结业补考注意事项的通知结业补考
关于结业补考注意事项的通知结业补考关于结业补考注意事项的通知2011届结业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屈艾结业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要素环节,可以在结业后2个月至学习期限内申请返校补考及换发已过期证书。
为了使您了解关于结业补考及换发证书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合理安排时间,顺利通过考试最终抢得顺利毕业证书,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业补考的形式与申请时间 8月底到9月份的补考,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10日。
面试时间和地点务请在2011年8月25日-27日之间登录现代教务行政管理1.参加系统查询。
2.参加跟班补考,即春、夏、秋、冬各学期期末跟班考试。
申请截止日期为考试周前一个月。
超出学习期限不再给与补考和换证机会。
“学习期限”等于“学制加两年”。
举例说明:某四年制学生,2007年9月1日入学,在校学习四年,休学一年,则年9月其结业后可申请结业补考的时间为一年即6-(4+1)=1,该学生必须在模拟考试结业离校一年之内参加补考并换发毕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截止时间点位:201330日。
二、结业补考的核发与缴费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s://10.10.10.32或https://),在“结业毕业” 栏下选择“结业换证补考”进行申请,打印清单到财务处缴费。
三、其他1.结业生需携带结业证书、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结业补考及格后持成绩单、结业证书、两寸照片2张(需与电子注册图像相同)、缴费凭据,到学籍管理中心办理换证换证证件。
毕业时间按年检时间。
3. 办理时间:每周五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浙江大学本科生院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汕头市卫生学校2011届毕业前补考安排
08护理(4)班、护(5)(19+3)
德育(1)、数学、物理*、病原生物学基础、药物学基础、妇产科护理学
第三教室
08药1、卫保(17+13)
德育(1)、数学、物理*、病原生物与免疫学基础、中成药知识*、有机化学、天然药物学基础、心理学基础*、药物学基础、常见病等中医治疗*
第四教室
08药2(30)
第六教室
07级中专
第八教室
4月24日上午
8:30~11:30
08护理(1)班、助产(19+7)
德育(1)、数学、物理*、病原生物学基础、药物学基础、妇产科护理学、内科护理学(2)、产科学及护理(2)、产科学及护理(1)
第一教室
08护理(2)班、护(3)(13+16)
德育(1)、数学、物理*、病原生物学基础、药物学基础、妇产科护理学
08护理(1)班、护(2)(11+12)
英语(1)、英语(2)、语文(1)、语文(2)、正常人体学、德育(2)、护理技术(1)、护理技术(2)
第一教室
08护理(3)班(22)
英语(1)、英语(2)、语文(1)、正常人体学、护理技术(1)
第二教室
08护理(4)班、助产(12+3)
英语(1)、英语(2)、语文(1)、正常人体学、德育(2)、护理技术(1)、护理技术(2)
第三教室
08药1、卫保(16+12)
英语(1)、英语(2)、语文(1)、语文(2)、正常人体学基础、药剂学基础、预防医学
第四教室
08药2(27)
英语(1)、英语(2)、语文(1)、语文(2)、正常人体学基础、德育(2)、药剂学基础
第五教室
08中药(23)
有关毕业生毕业补考的通知范本
有关毕业生毕业补考的通知范本
有关毕业生毕业补考的通知范本
各教学系: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将对20**年毕业生进行毕业前的最后一次毕业补考,所有学期期末考试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补考,学校将根据本次补考成绩确定学生是否能够顺利毕业,请各系务必重视,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请各系认真安排好有关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补考时间:20**年5月26日上午9:00开始考试
二、20**年5月26日上午8:40带身份证进考场,登记签名后,领取试卷,准时参加考试,不要迟到。
具体科目及考场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学期补考不及格学生名单一起发到各班级,请参加考试的同学一定要记好自己的'考试学期及科目,考试时,应严格按照安排好的时间、学期、班级、科目等参加考试,如果科目、学期出现错误,则该科没有成绩。
请同学们一定要认真做好记录,准时参加考试。
如名单有疑问,请以班级为单位,做好登记,考试前到教务处查询,过期不再受理。
四、请各系部注意,为保证毕业补考顺利完成,任何学生不得拒考,请及时通知到有关学生,凡不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并提醒考生认真复习,如旷考或考试成绩达不到毕业要求,将不予报毕业生生源,不能按时毕业,如有当兵的学生,确定不能回来考试,需写请假条,后附入伍证明,系主任签字后,送教务处。
五、具体考试科目、地点将于考前1周内在学校教学管理网页上公布。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协商解决。
教务处
20**年5月8日。
学校补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补考管理工作,确保补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的补考工作。
第三条补考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补考工作应确保所有学生都有平等的补考机会。
(二)公正原则:补考工作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公开原则:补考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学生监督。
(四)规范原则:补考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补考工作的规范有序。
第二章补考条件第四条学生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补考:(一)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申请补考。
(二)因疾病、家庭原因等特殊原因,在考试过程中无法继续考试,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申请补考。
(三)因试卷评阅错误,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申请补考。
(四)因课程成绩不合格,需通过补考提高成绩的学生。
第三章补考程序第五条申请补考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七条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补考名单。
第八条教务处通知学院及学生,安排补考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学院组织补考工作,确保补考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补考成绩第十条补考成绩按照学校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定。
第十一条补考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视为及格。
第十二条补考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及格,学生可申请重修。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第十三条参加补考的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作弊。
第十四条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成绩,不得徇私舞弊。
第十五条教务处负责对补考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补考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学生对补考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补考费用的收取第十九条补考费用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教务处公布。
2011届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
11、辅导员于6月26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辅导员于 月 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12、发放、收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凭学生 、发放、收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处或学保科签注“ 处或学保科签注“办理离校手续总结论 ”发放 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17、支持但不组织毕业生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 、 关手续。 关手续。
2011届毕业生 届毕业生 返校时间: 返校时间:2011年6月19日; 年 月 日 离校时间: 离校时间:2011年6月23日—27日 年 月 日 日
获取毕业证书的基本条件
1、各门课程全部及格(是否具备职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由学 院决定);
2、交清所欠的学费、杂费、住宿费、水电费、财产损毁赔偿费 等,或办理有关减、免缓交手续; 3、退还所借图书学习资料,还清借用实训仪器和生活用品等 4、毕业离校前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5、按各系、实训中心、学生处、就业办要求,交清应交的材料; 6、办理了毕业离校手续。
各部门职责
(一)实训中心
1、督促各系及时向毕业生收取和提交文件规定的各 项相关材料 19日前组织人员核查仪器设备财产损失损坏 2、 6月19日前组织人员核查仪器设备财产损失损坏 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送计财处, 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送计财处,在毕业生 完成缴清赔偿损坏财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完成缴清赔偿损坏财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九)后勤处
6月19日前组织人员到毕业生所在各宿舍查抄水费 月 日前组织人员到毕业生所在各宿舍查抄水费 及核查财产损失损坏情况,并将欠费、 及核查财产损失损坏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 送计财处,在毕业生完成缴纳水电费、 送计财处,在毕业生完成缴纳水电费、赔偿损坏财 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6月19日-22日,办理毕业生所在各宿舍财产(含锁 月 日 日 办理毕业生所在各宿舍财产( 验收工作, 月 日 日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水 匙)验收工作, 6月19日-27日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水 电服务。 电服务。
届毕业生课程补考问题的说明.doc
2016届毕业生课程补考问题的说明2016届的毕业生主要为2011、2012级本科生,根据课程考试策的不同,现作如下说明:
1、必修课程
根据成绩管理办法,必修课程都有一次补考机会,本学期未通过的必修课程可以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出现缺考、旷考、考试违纪、零分等情况的期末考试课程不能参加补考。
2、选修课程
根据成绩管理办法,专业选修课程应该没有补考,本学期未通过的选修课程,到了下学期如果没有开课,这部分课程也就没有重修机会,可能会影响到学生正常毕业,考虑到这种情况,我们酌情对部分选修课程开设补考,这部分课程又分为两类:
一类是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力学、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专业方向选修类所提供的课程是一一匹配的,要求必须全部通过,这些选修课相当于必修,这些选修课程在开学初会统一给予补考机会,与必修课程补考同时进行(仅限大四第一学期的课程,其它学期未通过的选修课请在大四第二学期参加重修);
另一类是专业方向选修或专业选修虽然提供了足够的课程,但由于学分制收费的问题,学生并未多选课程,这部分未通过的选修类课程在大四第二学期没有重修机会、而同类其它课程在大四下学期又没有开课,这类课程也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补考的通知
各系部:
经学院研究,决定于9月17日—9月21日进行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补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集中考试科目
1、集中考试科目的补考由各系负责组织,但务必于9月21日前进行完毕。
EXCEL表格中红色显示的考试时间和科目不得变动,但可以酌情增加其他考试科目。
其他科目各系可自行安排,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考完。
不在校的班级不参加此次补考。
2、各系于9月13日前将本系补考安排(含补考科目、补考时间、考场位置、监考教师等有关资料)报教务处,未经教务处审批,不得擅自公布补考安排。
二、提前考试科目
提前考试科目由任课老师组织,但务必于9月21日前进行完毕。
三、补考成绩录入
补考成绩录入仍为网上录入,录入时间为9月17日—9月28日。
四、特别提醒
1、各系组织集中考试科目时,望做好学生考试时的签到工作。
2、在期末考试中舞弊学生不得参加此次补考。
教务处
2012-9-5。
关于2011届结业生换证考试安排的通知20119261
教务[2011]16 号
关于2011届结业生换证补考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佛科院教[2008]7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现将2011届结业生换证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及地点
2011届结业换证补考于2011年10月19—21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具体要求
1. 开课单位组织有关教师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
2. 请开课单位教务员将《考场情况登记表》交监考老师,监考教师要做好考
场情况登记,并于补考后把《考场情况登记表》交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14)备案。
3.阅卷教师请于补考后三天内把补考成绩和学生答卷送到教务处学务科(行
政楼212)。
三、注意事项:
1. 未办理换证补考申请手续的不得参加考试。
补考学生必须带身份证和结业
证参加补考。
2. 凡安排考试的教室,请不要另作它用。
附:2011届结业生换证补考安排表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本通知电子文档已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欢迎查阅。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2011年9月20日印
2011届结业生换证补考安排表(本部)
2011届结业生换证补考安排表(北院)
2011届结业生换证补考安排表(河滨)
2011届结业生换证补考安排表(同济)。
继续教育补考及有关注意事项
继续教育补考及有关注意事项来源:泉州财政会计信息网访问6933次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2日2011年继续教育补考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有关会计从业人员:综合本网站“网络咨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会计人员留言情况,现就留言热点及继续教育补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当年补考可从“试卷二”或“试卷三”任选其一,任意一卷考试合格即可,60分为合格线。
当年补考不另收取补考费用。
我市会计网络教育系统,是由政府自行开发、维护的,是集会计人员动态信息采集、跨省调转查询等管理功能的会计综合服务管理系统。
根据《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06]79号)第六条:“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规定,为确保我市会计数字化管理基础的完整、真实,泉州辖区个别在国家级、省级有关继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面授机构或其他经营性网站缴费报名的会计人员,应在本系统补报名,报名时可申请免培免考,并凭其已缴费收据到会计证管辖地财政局确认或免费开通培训、考试。
补报名或补考试截止时间至2012年1月31日。
二、根据《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06]79号)第十一条:“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可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归口管理的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至以后年度完成”的规定,同时,考虑到我市2008-2010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集中闭卷形式,为公平服务,维护绝大多数遵守规定的会计人员权益,对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无纸化集中闭卷考试,而参加其他形式考试或事后参加经营性开卷补考者均不予认可。
对个别确因客观原因缺考或已参加我市组织的2008年-2010年度考试及补考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21--27日(上班时间)到各级财政会计服务窗口申请补考(2011年当年继续教育考试已合格者应先打印成绩单备存,向会计服务窗口申请取消当年度报名后,方可重新选报补考科目)。
毕业大补考没过怎么办
毕业大补考没过怎么办面对毕业大补考没过的情况,我们应该承认自己的失败,然后从失败中汲取经验教训,并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为今后的发展做好准备。
首先,我们需要正视失败,接受自己没有通过毕业大补考的现实。
失败是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我们不应该否认或逃避它。
相反,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失败,并且对自己的不足进行深刻的反思。
分析自己在备考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是否存在学习方法不当、时间管理不善、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以便能够更好地调整和改进。
其次,我们需要从失败中学习。
回顾备考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反思自身的不足,并总结失败的原因。
找出自己在备考中的弱点,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比如寻求老师、同学或专业辅导机构的帮助,补充自己的知识漏洞,改进学习方法和习惯,提高学习效率。
同时,要坚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能够克服困难,取得更好的成绩。
另外,我们需要制定合理的目标和计划。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时间限制,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学习目标和详细的学习计划。
将目标分解成具体的每日、每周的任务,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到学习中。
同时,要保持好的学习习惯,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诸如熬夜等不良习惯的影响。
有计划地进行复习和巩固,将重点放在巩固弱项和理解重点难点上,确保备考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此外,我们还要学会调整心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
失败并不意味着万事皆无可能,相反,它是一个重新出发、翻身的机会。
要相信自己的潜力和能力,坚持自己的目标,相信通过努力和不懈的奋斗,一定能够取得下一次的成功。
最后,要为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
大学毕业可能只是人生的一个节点,我们要更加全面地思考未来的发展方向。
考虑继续深造、就业或创业等不同的选择,制定清晰的职业规划,并为之做好准备。
这包括继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或考证,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打造个人竞争优势,为未来的职业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面对毕业大补考的失败,我们不能气馁和放弃,而是应该从中学习经验教训,勇于面对挑战,制定目标和计划,调整心态,为未来做好准备。
补考申请须知
1.凡总成绩介于D-至D+之间者(即分数介于50-59分者),即可申请补考。
而总成绩考获F者(即分数低于50分以下)则不得申请补考。
同时,期末考已被禁考的学生也不得申请补考。
2.补考为选择性。
同学们可选择补考或重修。
3.补考费用为每学分RM30,学生需缴交所有费用后才能参加补考。
4.凡已呈交补考申请表格或通过网上报名者,需在补考申请截止日期前缴费,并将缴费后的有关单据交回给教务处,本处才列为补考生。
若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教务处联系。
5.学生总成绩公布的同时,将公布申请补考的手续及截止日期。
补考通常选择在加/退选截止日期之前进行。
6.各科目的补考时间将在补考的前一天公布。
7.补考只限在一天内进行。
对于各科补考之时间安排,教务处为最后的决定者。
申请补考者不得提出异议(两科或两科以上不及格者,若补考时间有冲突,只能选择其一,另一科需重修)8.如因个人疏忽或因病而不克出席补考等,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费或再补考。
9.补考成绩将在新学期加/退选截止日期之前通过网上公布。
10.补考成绩为该科之总成绩计算。
惟补考及格者,无论成绩高或低,成绩单上只显示“C”,不注明“补考及格”。
11.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平均学分积点(GPA)将以原来的成绩为标准。
12.补考考试范围将涵盖整个学期所教授之范围。
13.学生们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补考,若逾期将不受理。
14.补考后成绩为最后之成绩。
补考后仍不及格,学生不得提出重审阅卷。
15.平时的期末考试规则也完全适用于补考,成为补考的规则。
教务处启1.Referral examinations are only allowed for students whose final result marks arebetween 50 to 59 or grades “D-”to “D+”. Students with final results below 50 marks or grade “F”are not applicable. Students who are barred from taking regular final examinations shall not be qualified to take referral examinations.2.The referral examination is optional. Students can choose either to sit for it orretake the subject.3.Referral examination fee is RM30 for each credit hour. The referral examinationfee must be paid prior to sitting for the examination.4.The Department of Academic Affairs/Registration shall announce the timetable ofthe referral examination with its’application and the deadline together with the announcement of final results of the semester. The referral examination date shall take place before add/drop deadline.5.Referral examinations shall be held for one day only. The timetable of theexamination announced by the Department of Academic Affairs/Registration is final. Students who fail more than 2 subjects shall decide for themselves to take any one subject should there be a clash on examination times. The rest of the subjects shall be retaken.6.Students who fails to turn up for the referral examinations due to personal reasonsincluding sick leaves shall not be refunded for the fee paid and shall not request to reschedule the referral examinations for any reasons.7.Referral examination results shall be announced prior to add/drop deadline for anew semester. Students shall check their results through internet or at the Department of Academic Affairs/Registration.8.Results of referral examinations shall be the final results of the whole semester.A grade of “C” only shall be shown on the transcripts should a student passes thereferral examination. No indication shall be shown on the grade to indication ita referral examination result.9.Students who fail the referral examinations shall maintain the original grades oftheir regular examinations. The GPA calculation shall be based on the original grades.10.Referral examinations shall be comprehensive to cover all materials studied forthe whole semester.11.Qualified students shall apply for the referral examinations within the specifiedapplication deadline. Late applications shall not be accepted.12.Students who fail referral examinations shall maintain the original results ofregular examinations and prohibit to appeal for reexamination of referral examination papers.13.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final examination shall be applied to the referralexaminations.Registration Office。
学生补考工作办法20111221
东明县职业中专学生补考办法补考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保证教学质量,加强对补考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实际情况,对我校的补考工作做如下具体规定:一、补考范围确定1.对于前一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
具体补考课程以教务处公布的补考安排表为准。
2.有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学校将视其表现在毕业前最多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3.对于毕业班学生,到毕业学期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学校提供一次毕业前补考机会。
4.毕业前仍有不及格学科的学生,一年后回校补考,及格后补发毕业证。
二、补考信息的公告与通知1.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新学期开学的第1-2周内完成。
及格率低于90%的,补考人数按本专业(科目)在班内本专业(科目)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及格率高于90%的,班内该科目补考人数最少2人。
2.具体某课程的补考时间、考场教室、考场名单等补考信息将在开学报到时通知各班班主任,参加补考者可前往查询。
3.各班班主任接到补考安排信息表后,需及时敦促本班补考学生缴补考费并按时参加考试。
4.教务处负责通知各主考教师编制、领取补考试卷,并组织相关监考事宜。
三、补考的考试纪律凡应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补考,对于旷考者一律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补考时,如发现有考场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阅卷及成绩的提交1. 补考的试卷由主考教师负责带到考场。
考试结束后,试卷由主考教师负责移交到补考学生授课教师手中。
2. 补考的试卷评阅工作由补考学生原在教学班授课教师负责,于考后三天内完成并将成绩报到教务处。
补考成绩按两级制“及格”/“不及格”评定。
六、本办法自2011-2012学年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制度:补考管理规定
教学管理制度:补考管理规定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教学管理制度:补考管理规定)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教学管理制度:补考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补考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考试管理,特对学生补考作以下规定:第一条成绩考核为平时成绩占30%、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40%(即总评 = 平时成绩×30% + 期中成绩×30% + 期末成绩×40%);如遇外出生产实践等特殊原因该课程没有期中考试成绩的,则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即总评 = 平时成绩×40% + 期末成绩×60%),凡总评不及格的学生则必须参加补考。
第二条每学期期末总评不及格率原则上不超过本班实考人数的20%。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其正常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考核成绩以“0"分记,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的资格:1.不论何种原因,某课程缺课学时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本学期学时的1/2者;2.累计缺交或未完成该门课程作业总量的1/2者;3.未完成该门课程所属的课程设计、大作业、实验、实训或社会实践等。
取消正常考核资格的学生申请补考资格,须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任课教师审核其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补考,并将学生的书面申请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正常补考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5周进行,主要面向上一学期补考学生,其中公共体育课、实操、实践课程不统一安排补考,由任课教师安排时间补考。
理论补考时间、考场及考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学生补考成绩于考试后一周内分别报送教务处.第五条如第一次补考未通过,学生可在补考成绩公告一周内书面向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部申请自学重修,各方审核其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第二次补考并将学生的书面申请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汇总后在下一学期安排补考时再统一安排其第二次补考.第六条学生毕业前凡是所修课程(含实操)有不及格(补考及格者视为及格)者,则暂缓发放毕业证。
毕业年级补考注意事项【模板】
毕业年级补考注意事项
一、补考资格
1.毕业年级学生。
2.参加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但在1分~59分者。
3.办理缓考手续学生。
二、证件要求
补考考生需已签订考试承诺书,且已发回学院。
参加试卷类、口试和答辩等考核的学生,在参考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以便让监考教师检查。
三、考试时间
相关考试时间详见《毕业年级补考课程考核安排》内表格。
四、其他
1.考生一定要仔细查看《毕业年级补考课程考核安排》,由于表格较长,建议使用电脑查看;
2.考试一定要主动与监考教师(或任课教师)联系,再次确认考试形式、时间及论文(大作业)的内容等。
建议于本周末(5月10日)之前跟教师联系完毕;
3.若有补考时间冲突的同学,请尽快与监考教师联系,进行考试调整;
4.本次考试为上学期期末的补考,因此不办理缓考。
考务中心。
关于毕业生补考的补充通知【模板】
关于毕业生补考的补充通知
各院系:
对于毕业生补考的问题,在原通知的基础上现做以下补充说明:
1、2006届学生中有因课程不及格未取得毕业证的,可申请参加本次补考。
2、公共数学课和公共物理课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报送“2007届毕业生补考信息表”时,在“备注”栏内将公共课标注“公共英语”、“马列课”、“公共数学”、“公共物理”、“体育”、“道德与法律”。
课程名称要规范,分册的要标出册数。
体育要在课程名后标出项目,比如“体育(2)篮球”。
教务处
200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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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班学生补考工作注意事项
各班主任、辅导员:
毕业班毕业前补考主要有两个阶段,辅导以及实践性课程考试(具体时间见附表),请督促本班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辅导以及补考,并提醒同学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核对不及格课程信息, 如对成绩有疑问,请先到学生所在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员处查询原始成绩记载表,确实有误凭管理员证明加盖系部印章后到凤凰路校区行政楼二楼227办公室更正。
2.大学英语(二)课程是以国家英语三级B成绩代替,三级B 成绩在36分(含36分)以上的同学不需要参加补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部分班级成绩是由国家一级B成绩代替,参加校外考试的同学需要将原件送到凤凰路校区行政楼二楼227办公室更正,如果未参加或参加国家一级B成绩不合格的同学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课程补考。
3. 10-11-1学年不及格的课程免收考试费用,以往不及格课程(含实践性课程)收取相关费用50元/门,学院统一组织辅导。
4. 班主任、辅导员指派一名学生负责组织毕业前补考报名等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主要有填写报名表;在准考证上贴上相应学生照片;按班级统一到财务处交费(需将所收费用存入银行,统一到财务处刷卡);凭财务处发票到各二级学院、系审核盖章后再发给相关同学。
5. 参加考试者须持注册的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将不得入场考试。
考试时须遵守考场纪律,若违反考场纪律,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本次毕业生补考,不再分校区进行,考试地点统一在凤凰路校区。
请迎宾路校区的学生到凤凰路校区参加考试时注意交通安全。
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