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气设施安全规定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本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本一、总则1.1 本规定是为了保障低压电气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维护生产秩序和正常运行,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1 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水源、易燃物等可能造成火灾或电击危险的物品,及时清理。
2.2 在作业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的相关安全装置和保护设备是否完好,如熔断器、断路器等。
2.3 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前,必须确保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仪器是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检测合格。
三、作业时的安全措施3.1 在低压电气作业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防护用具,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等,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3.2 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时,应禁止穿戴金属制品,以免发生电击事故。
3.3 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随意操作。
3.4 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时,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禁止将工具、设备乱放,以免影响作业安全。
四、作业结束后的安全措施4.1 完成低压电气作业后,应及时将使用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行清理和归位,确保下次使用前可以正常运行。
4.2 作业结束后,应检查作业区域是否清理彻底,是否有未拆除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必要时应进行标识和警示。
4.3 作业结束后,应对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依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报修。
五、应急预案5.1 在低压电气作业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5.2 应急预案应包括逃生路线、紧急停电措施、火灾处置方法等,所有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
5.3 各作业区域应设置应急设备,如灭火器、应急照明设施等,以备不时之需。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6.1 所有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
1. 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专业知识考核的人员严禁从事低压电气作业。
2. 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评估和辨识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破坏电气设备和线路。
4. 低压电气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5. 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镊子等,以防止电击事故的发生。
6. 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时,必须确保工作区域通风良好,防止因缺氧导致的事故发生。
7. 在进行低压电气作业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识,禁止随意触摸或操作未知的电气设备。
8. 在低压电气作业中,严禁在有电气设备运行的情况下进行维修、检修或更换电气设备。
9. 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应急处理电气事故的能力,遇到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0. 低压电气作业过程中,禁止聚集杂物、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11. 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2. 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3篇)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低压电力系统是指电压低于1000V的电力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系统和低压用电系统。
为了确保低压用电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安全规定。
在中国,低压用电的安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选择和安装(1)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品质和安全性能。
(2)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3)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过负荷和短路保护(1)低压用电系统应设置相应的过负荷保护装置,当电路负荷超过额定负荷时能自动切断电源,以防止电气设备过载损坏。
(2)低压用电系统应设置相应的短路保护装置,当电路发生短路时能迅速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
3. 接地保护(1)低压用电系统应进行有效的接地保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接地系统的可靠性。
4. 绝缘保护(1)低压用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具备足够的绝缘性能,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确保绝缘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 防电击保护(1)低压用电系统应设置适当的漏电保护器,当电流超过安全范围时能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触电。
(2)定期测试漏电保护器的触发电流和动作时间,确保其正常工作。
6. 进出电缆维护(1)低压用电系统中进出电缆的绝缘、屏蔽和金属鞘应保持完好,以确保电缆的安全使用。
(2)定期检查电缆接头的紧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管理与培训(1)低压用电系统应建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安全要求。
(2)对电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低压用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自身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同时,对于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应及时整改和处理,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旨在规范低压用电活动,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与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
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与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一、前言低压电气维修作业是指对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修和保养的工作。
为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程。
二、工作人员要求1. 维修工作人员需持有相关电气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掌握维修作业的安全技能和操作方法。
2. 维修工作人员需了解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基本原理和结构,熟悉设备的维修手册和操作规程。
3. 维修工作人员在维修作业前,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
4. 维修工作人员在维修作业时,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防止操作失误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巡视与维护制度1. 巡视工作要求(1) 按照设备维护手册的规定,制定巡视计划,并进行记录。
(2) 巡视时应注意线路和设备的运行状态,查看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线路过热、设备发出异常声音等。
(3) 巡视过程中,如发现线路和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2. 维护工作要求(1) 定期对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如清洁、润滑等。
(2) 维护时,应按照设备维护手册的要求进行,确保操作正确。
(3) 维护结束后,应对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验收。
3. 维修工作要求(1) 维修前需仔细阅读设备维修手册和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结构和故障排除方法。
(2) 在维修作业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随意拆卸或更换设备部件。
(3) 维修结束后,应对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验收和试运行。
四、应急处理措施1. 发生设备故障或事故时,维修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2. 发生火灾或人身伤害等紧急情况时,维修工作人员应立即进行火灭和急救处理,并及时报警。
五、安全意识与培训1. 全体维修工作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遵守工作规程和操作规范,严禁违章操作。
2. 建立定期的安全培训机制,使维修工作人员了解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维修作业的安全水平。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低压用电是指电压低于1000伏的电力供应系统。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低压用电安全至关重要。
正确、安全地使用低压用电设备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遵守低压用电的安全规定,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事项。
1. 安装合格的电气设备:所有低压用电设备应具有合适的安全认证,并且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正确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应注意正确接线、接地和绝缘等问题,以确保电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检查低压用电设备的状态非常重要。
应特别检查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是否损坏,是否有过热现象。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3. 避免超负荷使用:低压用电设备应按照额定功率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超负荷使用会导致电线过热、短路等危险情况,严重时还可能引发火灾。
4. 使用合格的插座和插头:在使用低压用电设备时,应注意使用合格的插座和插头。
插座应具有过载保护功能,插头应与插座相匹配,以避免电流过大或线路短路。
5. 注意防雷措施:雷电天气是低压用电中重要的安全问题之一。
在雷电天气中,应及时断开所有低压用电设备的电源,并保持设备与地面的良好接地状态,以避免雷电引起的电击事故。
6.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在使用低压用电时,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乱接电线会导致电路短路、过载等安全隐患,严重时还可能引发火灾。
7. 防止水与电接触:水是导电体,低压用电设备遇水会导致触电事故。
因此,使用低压用电设备时应注意避免设备接触水源,尤其是在洗手间等潮湿的环境中更应谨慎使用电器。
8. 不私自改变电气设备结构:低压用电设备的结构是经过设计和测试的,私自改变设备的结构可能导致设备失灵,造成安全隐患。
因此,应禁止私自改变电气设备的结构和线路布置。
9. 学习和遵守低压用电安全知识:了解低压用电安全规定并遵守它们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学习低压用电安全知识,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低压用电设备的使用方式和安全注意事项,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低压设备安全要求
1.5 各种线路走向应合理、排列整齐、美观,横平竖直,线路埋深不小于0.7m,且线路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加盖保护板,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电缆沟应填土分层夯实。
1.6 线路敷设应尽可能避开各种工艺管道,若无法避开时,应平行敷设在管道上、下方,与各种工艺管线交叉跨越距离应为平行距离大于1m,交叉应大于0.5m。
1.7 在穿越道路,穿墙时,应使用镀锌钢管进行穿管保护。
1.8 电缆头固定应牢固、排列应整齐、金属护层应接地良好。
2、配电箱的安装2.1 井场每台抽油机应配有专门的配电柜控制设备启停,且配电箱安装于便于操作的地方。
2.2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2.3 凡是可能产生电器火花的非防爆配电箱安装必须与采油井、采出水注水井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m。
2.4 配电箱应箱盖齐全、开关灵活,防止雨、雪飘入,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3、RTU箱体安装井场数字化信息传送系统安装的RTU箱体安装在抽油机减速箱支靠近电机的一侧,距离地面或抽油机基础不小于30cm,不能妨碍人员上下抽油机。
4、示功图传感器线路安装4.1 示功图传感器线路长短适中,满足抽油机上下运转要求,并留有一定余量,满足后期维护需要,富余线路固定于抽油机支架上。
4.2 示功图传感器线路在抽油机运行至下死点时线路下垂不得低于1.7m,不得妨碍员工正常通过。
55.1 50-80cm。
5.26、穿线管要求6.1 抽油机上安装的数字化信息线路应使用6分镀锌管做穿管保护,镀锌管两端必须螺纹连接。
6.2 每根镀锌管长度适中,中间不得使用焊接方式连接,若需连接,必须使用丝扣连接。
6.3 镀锌管应水平安装于抽油机底座一侧,并在抽油机上焊接支架,采用U型卡固定,管两端必须丝扣连接。
在转角、接头等连接处应使用防爆挠性管连接,防爆挠性管长度应为0.5m,不应过长,对传动部分、可能产生磨损的部分,应使用支撑或支架,确保设备在运转时防爆挠性管不产生磨损。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4篇)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是指对低压电力系统的用电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1. 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2. 电线和电缆必须按照规定的容量和规格进行选择和安装,避免超负荷运行。
3. 电路必须正确接地,确保漏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
4. 避免在潮湿、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大量尘埃的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
5. 避免将电线和电缆随意堆放或暴露在外面,以防止损坏和触电事故。
6. 禁止未经许可进行非法接线和改造电气设备。
7. 严禁违法使用电力,如盗电等行为。
8. 严禁在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保养和维修,必须由合格的电工进行操作。
9.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如医院、学校等,应设立专门的电力管理机构。
10. 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如正确使用电器开关、插座等,不乱拉乱拔电源线。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进行细化和补充。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低压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下范围内的低压用电场所和设备:1. 住宅楼宇;2. 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商场等;3. 办公场所;4. 工业企事业单位;5. 其他低压用电场所。
第三条本规定的用语解释如下:1. 低压用电场所:指供电电压在1000V以下的电力需求场所。
2. 低压用电设备:指用于低压用电场所的变压器、电缆、开关箱等电气设备。
3. 用电安全:指低压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
4. 管理部门:指根据行政权限负责低压安全用电管理的部门。
5. 监督部门:指负责监督和检查低压安全用电管理执行情况的部门。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低压用电场所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电力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低压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标准:1. 设备必须具备国家强制性认证;2. 设备必须对电流、电压和频率具有良好的适应性;3. 设备必须具备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4. 设备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干燥和无灰尘的环境中。
低压配电国家规范
低压配电国家规范4.3.1由建筑物外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总配电箱(柜)的受电端装设具有隔离功能的电器。
4.3.2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4.3.3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
4.3.4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且不得装设断开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的任何电器。
4.3.5供配电系统中,隔离电器不得采用半导体器件;功能性开关电器不得采用隔离器、熔断器和连接片。
4.3.6低压配电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并应在短路电流造成危害前切断电源。
4.3.7对于因过负荷引起断电而造成更大损失的供电回路,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报警,不应切断电源。
4.3.8交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4.3.9当交流电动机反转会引起危险时,应有防止反转的安全措施。
4.3.10当被控用电设备需要设置急停按钮时,急停按钮应设置在被控用电设备附近便于操作和观察处,且不得自动复位。
条文说明4.3.1对于由建筑物外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其总配电箱(柜)通常作为室内分界点,在其受电端装设具有隔离功能的电器,是安全用电和操作、维护的基本要求。
是否装设具有保护功能的电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4.3.2本条文的避难区域是指建筑物内所设避难层内用于人员暂时聚集避难的区域。
特别是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通常救援难度比较大,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状况和安全保障就显得非常重要。
避难层是作为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重要场所。
这里所说的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主要指视频监控摄像机、无线对讲和移动通信设备等。
专用供电回路是指由建筑物内变电所或低压进户配电间的低压配电箱(柜)引出的供电回路直接引至避难区域。
由于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容量较小,不同避难区域在保证线路安全的情况下,经负荷计算确定是否可共用一个供电回路。
4.3.3外露可导电部分是指电气设备上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会带电。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5篇)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在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至少应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在停电设备上工作,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刀闸拉开后应加以绝缘罩,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安装临时电源线应有专人负责,并指定人员禁止乱动乱拉临时线路。
不可用湿手触摸电灯及开关和其他用电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禁止将电线裸露插入插座中或裸露钩挂在电源开关上。
保险丝不得用其他金属材料代替,不允许超过规定的负载容量。
车间、班组220伏的照明灯,悬挂高度应在____米以上,并禁止作行灯使用,室外一般临时架设的低压导线不得低于____米。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应留有带电的导线,若该导线必须保留,则应切断电源,将导线头用绝缘物包好,并提高到距地面____米以上。
各种开关插头、插座的外壳有破损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修理好,否则应停止使用。
现场所有照明电线的绝缘必须良好,灯头、灯泡应予配齐,露天照明应用防水灯头,如发现灯泡残缺,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引起触电。
电扇等降温设备,应设防护罩并定期检查翼片牢固情况,防止其断裂后飞出伤人。
使用电扇、电热器等电器设备时外壳应接地,防止触电。
在工作车间,办公室,宿舍禁止乱拉电线。
若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有关的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2)是为了保障低压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低压用电安全规定:1. 保持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环境:用电设备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位置,并远离易燃物品和爆炸性物质。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 防止过载:不允许将额定负载超过用电设备的承载能力。
使用电器时,应根据其功率选择合适的插座和线路。
4. 防止短路和漏电:使用电线、插座和开关时应注意防水、耐磨和防漏电,避免短路和漏电现象。
5. 预防触电:禁止裸露导线和插头,应使用绝缘材料包裹导线和插头,确保安全使用。
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3篇)
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低压电气维修作业的安全,保护维修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修单位应制定本规程并加以执行。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包括线路、设备、仪表等的维修、检测、调试作业。
第三条维修单位负责人应对维修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本规程的内容。
第四条维修单位负责制定本规程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保证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维修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规程、标准进行,确保作业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作业前的安全准备第六条在进行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前,维修人员应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并检查用具的完好情况。
第七条维修单位应保证维修设备的安全可靠,避免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害。
第八条维修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九条维修人员应了解作业现场的电气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熟悉维修作业内容和工艺流程。
第十条维修人员需要对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章作业执行第十一条维修人员在进行低压电气维修作业时,应按照作业程序和要求进行,严禁擅自更改和省略步骤。
第十二条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专用工具和仪器设备,确保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维修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有效的封控,确保他人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应严禁吸烟、闲聊、打闹等行为,保持专注。
第十五条维修作业时,应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有序,禁止乱放工具、材料和废弃物,防止滑倒和伤人。
第四章事故及紧急处理第十六条维修人员在维修作业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及时报告维修单位负责人。
第十七条维修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处置,保护现场的警示标志和现场的相关证据,确保事故真相查清。
第十八条维修单位负责人应将事故相关情况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维修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尽快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文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文低压电气作业是指在低电压(1000V及以下)下对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检修、安装和调试等操作的工作。
这项工作具有一定风险,因此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规定,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的范文。
1.概述低压电气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要求操作人员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技能,并且遵守严苛的安全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减少作业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的要求(1)只有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从事低压电气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电气设备的特点和工作原理,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3)在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仔细阅读设备的操作手册,并确保了解相关的安全事项和注意事项。
3.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操作人员在开始作业前,应检查所有工具和设备是否正常,并确保其标志清晰可见。
(2)操作人员应确保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并经过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3)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对所要进行作业的电气设备进行彻底的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4.作业期间的安全措施(1)在作业期间,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
(2)操作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遵循安全操作程序,并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改电气设备的接线。
(3)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保持专注,并严禁进行任何与作业无关的活动。
5.作业后的安全措施(1)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进行彻底清洁和保养,并进行标识,以便下次使用。
(2)操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作业的情况,并对作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反馈。
(3)操作人员在离开作业地点后,必须关闭电源和断开电气设备的电源连接,并确保电气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6.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1)一旦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2)在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照公司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3篇)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1在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力求在停电情况下进行。
若因生产需要不能停电工作时,必须经电气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做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后进行。
2带电工作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对地短路的隔离措施。
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长袖衣裤、戴绝缘手套,选好工作位置,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在专人监护下,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进行工作。
身体部位不准与周围接地体接触,严防人身接通二根导线。
3在计划检修期间的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必须事前办理工作票等手续;平时也允许根据电气技术负责人的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的内容进行,但必须将工作项目、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情况记入工作日记中备查。
4检修电机和电器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刀闸,用专用把手取下熔断器,并在电源侧刀闸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工作前必须验电或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如电容器回路必须先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等。
5在禁火区使用喷灯或电焊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动火制度。
进入有毒易爆场所工作,应取得当班调度或所在车间负责人的许可,工作时应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具。
6检修工作结束后,应清扫现场、清点工具和材料,有否遗留在设备上,检查绝缘电阻是否达到规定值。
恢复送电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
7图面及设备数据为确保电气(机)人员维修、保养顺利,厂区各电路系统及电气设施的图面、设备数据(包括各控制回路、设备零件型式、规格及相关连数据),均应整理归档,并置于总经办,方便查阅。
8安全自主检查低压受电盘及分电箱(含各种电驿、仪表及其切换开关等)的动作试验,用电设备绝缘值、接地电阻、保护装置及变压器、低压配线电路等项目,机电(保养)部门应实施定期(低压电气____年/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予以记录并保存三年。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2)低压电气作业是指对电压不超过1000V的电气设备及其线路进行安装、操作、检修和维护等工作。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文(三篇)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文根据中国国家标准《低压电气安全规定》(GB 4981-2006)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低压电气作业的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低压电气作业指电压低于1000V的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维修、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严格遵守本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低压电气作业应以安全第一原则为指导,遵守科学、规范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低压电气作业应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低压电气作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第八条低压电气作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保证作业的安全和效果。
第二章低压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第九条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身体健康,无影响作业的疾病或残疾。
(二)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程。
(三)具备必要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完成相应的作业任务。
(四)熟悉相关的电气安全法规,了解作业环境,能正确判断和处置突发事件。
(五)遵守作业程序,正确使用和保管工具、设备。
第十条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应接受岗前、在职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能熟练掌握作业技能并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应按照安全规定佩戴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静电鞋、防护面具等。
第十二条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应遵守禁止饮酒和吸烟的规定,不得在作业现场喧哗、嬉闹或进行无关活动。
第三章低压电气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低压电气作业应按照安全措施进行,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环境安全。
(二)作业现场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防止其他人员靠近或触碰作业设备。
(三)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戴好个人防护装备,避免瓦斯、粉尘、静电等因素对人身安全的威胁。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定(5篇)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定1、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的组织工作,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并明确分工。
2、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工作,低压设备(400伏以下)遇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做好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3、在作业旁边有裸露的带电体,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进行作业。
4、对电气设备或线路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指定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制度进行。
5、对电气设备或线路停电检修时,1、断开相关的电源开关;2、验明工作部分确无电压(对电缆、电容器组,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停电后须先放电);3、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标示牌;4、根据具体情况是否需要设三相短路接地线,需要时(如检修电缆),则装上后,方可进行工作。
4、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下面的基本原则:停电时先断开断路器(如接触器、空气断路器、油断路器等),后断开闸刀(如刀开关、隔离开关);送电时则先合刀闸,后合断路器。
5、检修具有两个以上电源的环形供电系统时,应先熟悉线路来龙去脉。
当需要拔下配电箱或电板上的保险以断开线路电源时,必须在无负荷电流的情况下进行。
6、高空作业时必须先检查所用工具(梯、踩板、绳子、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并检查杆(特别是根部)情况。
严禁无安全带登杆作业。
工作结束不准沿杆滑下。
高空作业传递工具、材料严禁抛掷。
使用梯子时,梯子脚处应有专人监护。
7、夜间或雷雨天禁止露天登高作业,特殊情况必须有妥善的安全措施。
8、拆卸、更换、安装具有两路或多路电源供电的线路时,在工作完成之后,一般应该用仪表校对相系无误后,经通电正常,才能交付生产单位使用。
9、新安装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及金属配线管,必须做好接地、接零保护。
设备及线路绝缘水平应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
10、检修弱电设备时(如硅整流或其它电子设备),当情况不明或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禁止拿常用的摇表检查其绝缘。
11、若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就立即停止工作,先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低压电气设备安全工作基本要求范本
低压电气设备安全工作基本要求范本一、安全工作责任制度1.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低压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2.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3.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安全设施与设备1. 保障低压电气设备的安全工作场所,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2. 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护接地、漏电保护等。
3. 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压电气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标。
三、设备日常维护1. 制定低压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计划,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四、电器安全操作规程1. 制定低压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要求。
2. 建立安全作业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3. 制定设备使用手册,标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1. 制定低压电气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和处理程序。
2. 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3. 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和治理。
六、安全信息交流与宣传1. 建立低压电气设备安全信息的收集、交流和共享机制。
2.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交流经验和共享安全知识。
3. 利用宣传栏、广播、内部通知等方式,宣传和弘扬电气安全文化。
七、外部安全合作与管理1.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合作,共同推进低压电气设备安全工作。
2. 参加电气安全的会议、培训和宣传活动,不断学习和更新安全管理知识。
3. 及时了解和掌握电气安全的最新要求和技术标准,做好安全工作的整改和改进。
八、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1. 建立低压电气设备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对设备安全工作进行评估。
2. 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总2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1在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力求在停电情况下进行。
若因生产需要不能停电工作时,必须经电气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做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后进行。
2带电工作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对地短路的隔离措施。
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长袖衣裤、戴绝缘手套,选好工作位置,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在专人监护下,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进行工作。
身体部位不准与周围接地体接触,严防人身接通二根导线。
3在计划检修期间的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必须事前办理工作票等手续;平时也允许根据电气技术负责人的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的内容进行,但必须将工作项目、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情况记入工作日记中备查。
4检修电机和电器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刀闸,用专用把手取下熔断器,并在电源侧刀闸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工作前必须验电或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如电容器回路必须先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等。
5在禁火区使用喷灯或电焊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动火制度。
进入有毒易爆场所工作,应取得当班调度或所在车间负责人的许可,工作时应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具。
6检修工作结束后,应清扫现场、清点工具和材料,有否遗留在设备上,检查绝缘电阻是否达到规定值。
恢复送电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
7图面及设备数据为确保电气(机)人员维修、保养顺利,厂区各电路系统及电气设施的图面、设备数据(包括各控制回路、设备零件型式、规格及相关连数据),均应整理归档,并置于总经办,方便查阅。
8安全自主检查低压受电盘及分电箱(含各种电驿、仪表及其切换开关等)的动作试验,用电设备绝缘值、接地电阻、保护装置及变压器、低压配线电路等项目,机电(保养)部门应实施定期(低压电气1年/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予以记录并保存三年。
(电力安全)主要低压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主要低压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低压电气设备主要包括低压保护电器,开关电器和电动机等。
一、低压保护电器保护电器主要包括各种熔断器、磁力起动器的热断电器、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和失压(欠压)脱扣器、低压断路器的热脱扣器、电磁式过电流脱扣器和失压(欠压)脱扣器等。
继电器和脱扣器的区别在于:前者带有触头,通过触头进行控制;后者没有触头,直接由机械运动进行控制。
1.保护类型保护电器分别起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失压(欠压)保护的作用。
短路保护是指线路或设备发生短路时,迅速切断电源。
熔断器、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和脱扣器都是常用的短路保护装置。
应当注意,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当设备碰壳接地时,短路保护装置应该迅速切断电源,以防触电。
在这种情况下,短路保护装置直接承担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两方面的任务。
过载保护是当线路或设备的载荷超过允许范围时,能延时切断电源的一种保护。
热继电器的热脱扣器是常用的过载保护装置;熔断器可用作照明线路或其它没有冲击载荷的线路或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
由于设备损坏往往造成人身事故,过载保护对人身安全也有很大意义。
失压(欠压)保护是当电源电压消失或低于某一限度时,能自动断开线路的一种保护。
其作用是当电压恢复时,设备不致突然起动,造成事故;同时,能避免设备在过低的电压下勉强运行而损坏。
2.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电机和低压电器的外壳防护包括两种防护,第一种防护是对固体异物进入内部以及对人体触及内部带电部分或运动部分的防护;第二种防护是对水进入内部防护。
外壳防护等级按如下方法标志:其中,第一位数字表示第一种防护形式等级;第二位数字表示第二种防护形式等级,仅考虑一种防护时,另一位数字用“X”代替。
前附加字母是电机产品的附加字母,W表示气候防护式电机、R表示管道通风式电机;后附加字母也是电机产品的附加字母,S表示在静止状态下进行第二种防护形式试验的电机,M表示在运转状态下进行第二种防护形式试验的电机。
如不需特别说明,附加字母可以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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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气设施安全规定5.2.1电气室(中控室)设置在厂房内或其它建筑物内设置电气室(中控室)时,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5.2.1.1构成材料:墙壁、屋顶、门斗、天花板及地板应以钢筋混凝土或其它防火材料建造,且对爆风等的机械性影响有充分的抗力。
5.2.1.2出入口:A.通至厂内或建筑物内的出入口,应备有能防火的封闭门,且应上锁管理仅限工作人员进出,但经常有工作人员值班者,应不上锁。
B.出入口应设二处以上,且人员进出门口应可往外推开。
C.设备出入口应便于最大设备进出为原则。
5.2.1.3照明及空间配置◆电气室(中控室)内设备的配置,应考虑平时运转维护替换作业的适当空间,并设有充足之(紧急)照明。
◆电气室(中控室)内开关箱配置,应考虑管线出入及施工容易,且相关控制设备应尽量放置同一区域。
5.2.1.4空调及通风◆为确保可经常取得新鲜安全之空气,送往电气室(中控室)空气的取气口,应考虑与危险源的距离、高度、风向等,设置在安全位置。
◆为防止室内的温升,应使用空调系统调整室内温度;其空气的风量、风压及吹出口位置,应考虑室内的空间及电气设备之配置。
5.2.1.5配线、配管及电缆槽◆凡与电气或防火无关的管道(如蒸汽管路、污水管等)不得经过或进入电气室(中控室)。
◆电气室内的配线、配管、导管等与室外的出入口,应使用耐燃性填充绝缘材予以密封。
◆电缆槽应尽量为隐藏式(置于高架地板下)或力求电缆槽为沿壁式,并避免设置于开关箱操作面,使固定容易且美观。
◆电缆槽内的电缆数量不可过多,并应考虑通风、散热良好。
5.2.1.6消防设施◆电气室(中控室)内其天花板、地板及隔离用墙壁等,应装设火警探测器,并依消防法令相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电气室(中控室)没有中央空调系统时,风管进入室内前,需加装防火阀。
5.2.2低压受电设施安全规定5.2.2.1配电(控制)箱◆材质及密闭性:配电(控制)箱的设计,应以耐热性及不燃性的材质制成(如钢板),能防止水及外部异物掉入断路器、电磁接触器等带电部份及接点;配电(控制)箱安装或接线的出入口,应使用适当的防火填充材料加以密封。
◆箱内空间及照明配电(控制)箱因操作及维护需接近的部份,应保留有适当的工作空间,并配备有充足的箱内照明。
◆安培(电流)容量配电(控制)箱内各分路导线的线径,应按设备负载计算,最小应符合断路器之额定电流;干线(分路以上的配线)之最小线径,其安全电流量须能通过此线路中最大电动机或电热器额定电流的1.25倍及其它分路配线额定电流之和。
◆仪表、控制电源配电(控制)箱的仪表、讯号灯、比压器及其它附有电压线圈的控制电源,应由另一电路供电,该电路过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不得超过规定值。
◆设备数据配电(控制)箱内的电路及接线线号,应与设备数据(包括各控制回路、设备零件型式、规格及相关连数据)相同;所有现场变更的连接线,均应在两端分别套入线号,并更新设备数据。
5.2.2.2电动机电动机为用电设备的主要负载,装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操作盘位置:用以操作电动机运转启动、停止、反向或变速的操作盘,应尽可能装设于邻近电动机旁,以便操作人员能监控电动机的运转。
◆过电流保护:每一分路以装设一具电动机为原则,各分路应装设过电流保护器(如无熔丝开关)以保护配线及电动机的短路故障。
◆过载保护:每一具电动机(或每一分路)应装设过载保护器(如积热电驿),以保护**公司管理体系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0.6-201版本/状态:A/0页次:11/29配线及防止电动机本体因电流过载而烧损。
◆低电压保护:凡连续运转的电动机,应有低电压保护装置,避免因电流过大而烧损。
◆配线、控制组件安培(电流)容量:电动机的负载电流应以铭牌上的额定电流为准,各分路的过电流保护器、电磁接触器、导线安培容量均不得低于电动机的额定容量。
◆电动机之铭牌:每一具电动机均应装设铭牌,显示其额定电流、额定电压、马力数等相关资料。
5.2.2.3电热器电热器主要使用于加热及烘干的用途,依作业用途及特性可区分为电阻式加热器、红外线灯及高、低周波加热装置,装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操作开关位置:用以操作电热器启动、停止的操作开关,应尽可能装设于邻近电热器旁,以便操作人员能监控电热器的状况。
◆配线方式:a.电热器所属回路的配线,应采独立配线(专用回路)及装设漏电断路器,并依配线安全规定配设。
b.转接箱以下的电热器近接导线及绝缘措施,应采用耐热材质,避免因电热器本身散发的辐射热破坏绝缘,使导线过热短路或引发接地异常。
◆过电流保护:每一分路以装设一组电热器为原则,各分路应装设过电流保护器(如无熔丝开关)以保护配线及电热器的短路故障。
◆过载保护:每一组电热器(或每一分路)应装设过载保护器(如积热电驿),以保护配线及电热器本体因电流过载而烧损。
◆配线、控制组件安培(电流)容量:电热器的负载电流应以设备数据上的额定电流值为准,各分路的过电流保护器、电磁接触器、导线安培容量均不得低于电热器的额定容量。
◆安全防护:a.电热器本体与周围邻近物体及设备,应有充分的安全间隔或适当的隔热装置,避免直接受热。
b.电热器安全装置,应考虑设备异常或停电时,被加热或烘干物品可能(因电热器余热)过热燃烧,应采取适当的防制措施(如将电热器移位或以隔热板阻绝辐射热)。
5.2.2.4照明设备◆灯具型式的选择**公司管理体系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0.6-201版本/状态:A/0页次:12/29灯具的选用应考虑照明场地的楼层高度、作业用途及保养作业方便,选择适当型式灯具安装:a.白炽灯泡:白炽灯泡的中央装有钨丝,照明时热辐射多,灯泡周围温度较高,不可接触易燃物品;一般使用于较小的场所或重点式的局部照明。
b.荧光灯:荧光灯(日光灯)需装设启动器及安定器(或称为稳压器),且其规格应与荧光灯(日光灯)功率相互匹配;因其效率高、热辐射少且使用寿命长;使用于一般的室内照明。
c.水银灯:水银灯是将水银和少量的氩气装入石英玻璃发光管中提高灯管效能,当水银灯关掉后,需待数分钟(水银蒸气压降低)才可重新点灯;因其亮度高(白光)、使用寿命长,适用于室内厂房照明、投射照明及道路照明。
d.钠气灯:钠气灯是将金属纳装入发光管中提高灯管效能,发出橙黄色的单色光,灯关掉后可瞬间再点灯;因其在烟雾中的透视性很好、灯管效率高,主要用于道路照明及投射照明。
◆点灭分区与开关位置a.点灭分区:照明设备应依灯具的型式、安装位置及使用上的目的予以适当分区,分别设置开关或回路,以便迅速地关掉不需要的部分,达到省电的目的。
b.开关位置:照明开关安装位置应配合照明设备的点灭区分,选择适当的位置与开关方式,为考虑使用上的方便性,尽量设置于通道入口或明显易见处所,开关安装高度通常在1.2-1.3M左右。
◆灯具安装:灯具安装要考虑灯管(泡)的更换、维护,再决定安装位置(避免安装于大型设备的正上方),应采用适合灯具大小、重量的支撑方法(如悬吊、吸顶或灯杆),安装后不会因震动而脱落。
◆配线方式:照明设备的配线回路,应采独立配线(专用回路)及装设漏电断路器,并依配线安全规定配设。
◆安全防护:棉絮、尘埃或昆虫繁多处及高辐射热的灯具,灯管(泡)的构造应加装灯罩保护,防止异物沾粘及沾粘物过热燃烧。
◆自动点灭器:光电式自动点灭器一般使用于屋外照明设备,安装时位置应设置于不会受本身照明影响的地方(如水银灯座之侧面)。
5.2.3低压配线安全规定**公司管理体系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0.6-201版本/状态:A/0页次:13/295.2.3.1金属管配线◆导线在金属管内不得有接头,若导线于金属管中连接时,应使用接线盒或连接盒,且接线盒与连接盒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装设于容易更换导线或连接的处所。
b.接线盒与连接盒应有充分的容积,避免导线因过度挤压而破损。
c.接线盒与连接盒内不得受湿气侵入(覆盖处应设有衬垫),潮湿处所须采用防水型。
d.须有足够的强度,使其配装在混凝土内时,不会造成变形。
◆两连接盒间(或接线盒)不得超过四个转弯。
◆交流回路同一回路的全部导线,原则上应穿在同一金属管内,以维持电磁平衡。
◆金属管弯曲时,其内侧半径不得小于管子内径的六倍,若管内导线为铅皮包线者,内侧半径不得小于管子内径的十倍。
◆管路应避免造成U型之低处,在配管中较低处的适当位置,须设排水孔,在垂直配管之上端应使用防水接头。
◆金属管间或配件之连接须具良好的电气接续(为确保金属管之电气接续,应于衔接的牙口涂抹导电膏),并予以接地。
◆埋设金属管时,须与热水管路或其它发散热气之物体保持5公尺以上的距离,或以适当的隔热材隔离。
◆暗管工程竣工后,应绘制详细图面,指明金属管、连接盒及其它配件位置,方便检修。
5.2.3.2导线槽配线◆超过600伏特(高压)之电缆不得与600伏特以下(低压)的电缆装于同一导线槽,即高压与低压电缆应分开配置。
◆装于导线槽内的有载导线数不得超过二层。
◆导线如有作为讯号线或控制线的无载导线,于配置时应与动力线分开配置,避免讯号线或控制线受干扰而误动作。
◆交流电路使用导线槽配设时,应将同一电路的全部导线装于同一导线槽内,以维持电磁平衡。
◆水平装置的导线槽应每隔 1.5~2公尺加一固定支持点,若导线槽为垂直装置者,其支持点距离不得超过5公尺。
5.2.3.3绝缘电阻**公司管理体系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0.6-201版本/状态:A/0页次:14/29A.新配设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M奥姆以上。
B.既设电路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规定电路电压最低绝缘电阻(MΩ)300 V以下对地电压150V以下0.1对地电压150V以上0.2 300V以上0.4C.低压电路的绝缘电阻值测试应使用500伏特或250(220伏特以下电路用)伏特的兆欧表测定。
5.2.3.4接地装置A.接地线以使用铜线为原则;接地导线的绝缘皮应使用黄绿色,以资识别。
B.接地导线应以各别装设为原则,不可作为其它电路配线或因多条接地线混接而构成回路。
C.接地导线的接地特性应保持连续,在接地在线不得加装开关及保护设备使其导电特性中断。
D.接地极应为埋设管、棒或板等人工接地极,接地引接线连接点应加焊接,或以特制的接地夹子妥善连接。
E.接地管、棒或铁板之表面以镀锌或包铜为宜,不得涂漆或其它绝缘物质,使其保持良好的接地性质。
F.低压电源系统应依下列原则装接系统接地:a.电源系统经接地后,其对地电压不超过150伏特,该电源系统必须加以接地。
b.电源系统经接地后,其对地电压不超过300伏特者,建议亦加以接地。
c.电源系统经接地后,其对地电压超过300伏特者,不得接地。
d.电源系统供应电力用电,其电压在150伏特以上,600伏以下而不加接地者,应加装接地检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