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修免考说明-课件)ppt讲稿)
免修免考事项说明
2、申请学生证明原件的复印件一式3份
免修免考
类别
1、“网考”免修免考(本科生)
2、“本科”课程免修免考
3、“补修”课程免修免考
4、“专科”课程免修免考
由班主任根据不同类别的申请,进行材料收集、申请表填写,统计造册
免修免考
网考
1、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校本科学历者可免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Ⅱ(2)
4、申请材料由班主任收集整理后交学生科(申请表交接签名后复印件留底)
1.未办理课程注册的不予办理免修免考手续。
2.需分类、完整填写统一规格的“申请表”
证明材料
1、专业毕业证书(学籍证明)
2、单科结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
3、相应课程教材(或课程教学大纲)
4、原学校制发的毕业成绩登记表
5、有关学习成绩证明
4、《开放入学指南》课程,专升本的另作免修免考登记,统一填表盖章省电大办批
所有申请材料由班主任收齐后,逐一装订排列交教务处主办人员
备注:最新免修免考实施办法以省电大下发文件为准
开放教育学生免修免考事项说明
2009年10月版
题项
题解
备注
申请时间
1、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
2、每年的4月5日前或9月30前
3、在期限内将所列相关材料报省电大教务处审核
4、过审办期的类推至下一次
各班主任应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向学生介绍有关网考情况、免考条件和程序
申请条件
1、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原课程成绩(6年有效)
查阅核实各类证明材料
免修免考
专科
1、中央电大考试有关专科成绩证明者可免考专科相对应课程
2、非计算机专业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者可免考课程的计算机文化基础
专升本课程免考说明
课程免考
第十六条课程免考是指学生达到某课程规定的免考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认定后,该课程给予免考并承认其相应学分。
第十七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大学英语》课程: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级别合格证书或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合格证书,其中专科层次获得二级即可免;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4.入学年龄达40周岁者。
第十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2.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四级或以上等级证书者;
3.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一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第十九条已具备某专业方面知识并取得相应的省级及省级以
上资格证书,可申请免考我院培养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第二十条具有同层次或更高层次学历的学生,已经修读培养计划某一课程,成绩合格并且已修读课程与培养计划同一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基本相同,可申请免考该课程。
第二十一条申请免考所需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资格证书
或等级证书等获得的日期与入学注册的日期相隔不能超过五年。
课程免修(含免考)、免听办理程序
课程免修(含免考)、免听办理程序
1.服务对象:申请免修(含免考)、免听的学生
2.办理部门: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
3.办理时限: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流程图
广西师范学院课程免修(含免考)、免听申请表
说明:1.“申请类别”一栏的填写,请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在该项后打“√”即可;
3.未进行课程免修考试者不需填写“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和“课程免修考试成绩”栏;
4.免修(含免考)、免听申请获批准后,此表原件由教务处学籍科存档,以备查核,复印件转回二级学院,相关教学单位依据此表安排、检查学生的课程修读活动。
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
课程免修(含免考)、免听申请表
2.申请人必须提供原所在专科(高职)学校教务处盖章后的成绩单原件,以备审核;3.免修(含免考)、免听申请获批准后,此表原件由教务处学籍科存档,以备查核,复印件转回二级学院,相关教学单位依据此表安排、检查学生的课程修读活动。
(学生用)免修免考政策说明-推荐下载
本科段教育部统考及课程免修免考政策说明一、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一)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A)或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除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2006年1月1日之前颁发)者、2006年1月1日之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0分以上(含420分)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修免考的条件。
5、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已具有英语类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全部网院统考科目。
8、已具有计算机类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全部网院统考科目。
(二)申请免修免考的程序1、学生申请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前,必须先办理课程注册手续,否则,免修免考信息将不能录入教务管理系统;2、由学生填写《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网考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应等级证书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3、上报时间:以班主任通知时间为准。
二、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一)免修免考的原则1、作为免修免考替代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的课程;2、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3、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合格”记载;4、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课程类型替代必修课程总学分比例替代方法电大课程(含注册生)100%免修免考国家自学考试课程40%免修免考合作高等学校课程100%免修不免考其他高等学校课程50%免修不免考(二)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免修免考说明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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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学费:每门课程200元培训费; 书费:按教材实际收取; 补考费:30。
填写要求
“免修免考审核表”中的“原所学专业”按 入学时的专科毕业证书填写; “课程注册登记表”中的“课程名称”填 写时必须与教学计划完全一致; 补修课程的免修免考成绩用“合格”登录 在“免修免考审核表”的成绩栏中。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CET)4级及以上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PETS)三级及以上
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 合格证书者 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 B合格证者 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 A合格证者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 级B及以上 取得全国网考计算机应 用基础合格证者
英语II(1)、英语II(2)
英语II(2)
英语综合实践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成绩单
等级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 成绩单 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A合格成绩
大学英语(A)
成绩单
(四)网考免考
3.只办理网考免考能否毕业?(P10)
不能。如果只办理网考免考,不办理教学 计划中与网考课程相对应的课程免修免考是 不能毕业。
(四)网考免考
4.网考科目和电大课程关系(P10)
(四)网考免考
2.哪些学生参加网考?(P9)
2004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电大开放教育本科 学生必须参加网考。
(四)网考免考
2.免考网考条件(P9)
免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可免考全国网考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英语(A) 大学英语(B)
学生需提交的 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 等级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
分学期开设的课程指的是,在现教学计划 中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
免修免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免修免考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免修免考是指学生因已掌握某门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已取得相关证书,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可以免修该课程或免考该课程的考核。
第三条免修免考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免修免考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生。
第五条免修免考课程范围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四)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第七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的证明材料包括:(一)课程成绩证明:包括课程成绩单、课程考核合格证明等;(二)证书证明:包括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级证书等;(三)其他证明材料:如课程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等。
第四章申请程序第八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免考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教务处;(三)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免修免考名单,并予以公示;(五)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办理免修免考手续。
第五章审核与评审第九条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免修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一)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免修免考条件;(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第十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一)学生是否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二)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免修免考管理办法(2010版)
免修、免考管理办法(2010年制订)对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部分必修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习经历,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
课程免修:是指对于学院教学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入学前已经达到了我院对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即依据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内容一致的原则),可以在入学后申请免修。
免修只对新生适用,新生需在第一次选课之前提出申请,免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学生直接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不扣除该门课程的学分费用。
课程免考:是指学生选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部分课程,参加课程学习,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申请免去课程考试而取得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
免考虽无需参加课程考试,但仍需按照教学要求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环节(根据教学安排进度学习课程、参与课程论坛及答疑等活动,在线作业达到及格以上),方可获得学分,并扣除该门课程相应的学分费用。
免修、免考的课程不记原考试分数,该门课程成绩栏内记“免修或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
本科学生的免修、免考课程成绩,申请学位时,不计入课程总平均成绩。
一、免修、免考申请条件(1)免修、免考课程,只限于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现代远程教育入学指南除外)和专业必修课,对于选修课、实验、实习及论文等一律不准免修、免考。
(2)入学前已通过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课程,第一学期未选课操作之前,可以申请免修与我院在读层次相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一致、学分相当的课程,已经进行选课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从第二学期开始只允许办理课程免考。
(3)专升本学生,符合国家网络统考免考资格的,选课后可以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本科层次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或《大学英语》相应课程的免考。
(关于统考的免考条件请详见本手册《考试管理办法及统考有关规定》中的统考部分)。
(4)高起专学生,在入学注册时年龄满35周岁的,选课后可以申请《大学英语》课程免考。
二、免修、免考相关规定(1)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30%,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一律按照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本科免修免考相关说明和学位条件
免考均在开 课当学期第 四周前办理
英语II(2)(大学英语B) 免考条件: 1.具有06年1月1日之前 的CET-4或CET-6证书。 2.具有PET-3或PET-4证 书或笔试成绩单。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可以免考全国统考但 需要报考和参加学校课 程考试并且通过。
报考地址: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网址为:) 每年有三次考试机会,分别是4月、9月、12月。报考方式和时间QQ群通知。
二、学位条件
必修课平均分 不低于70分 学位条件
学位课土木工程力学 和混凝土结构设计原 理单科不低于70分
通过学位 英语课程
毕业设计达到良好, 不低于80分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程地质、
工程数学、土木工程力学、土木工程CAD、工程经济与
管理、建设监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设计
参加高校网络教育部统一考试科目
网考科目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免考条件: 1.具有盖有“教育部考 试中心”公章的全国计 算机等级一级及以上合 格证书。 2.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可免考全国统考但需 要报考和参加学校课程 考试并且通过。
本科免修免考相关说明
L/O/G/O
一、课程介绍
课程基本情况: 科目:共21科。 课程性质:统设和非统设 课程类型:理论课和实践课 理论课考核方式: 形考和终结性考试
地域文化、毕业设计 英语II(1)、英语II(2)、建筑结构试验、混凝土结构设计 原理、高层建筑施工、专业证书课程、实用法律基础、 生产实习、毕业实习
补修课考试
凡原毕业专业非土建类的同学需要第10周、11周在校 园网报考建筑结构、建筑力学和建筑构造三门课并参 加面授和期末考试。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 不需要参加终结性考试,只需要在“国家开放大 学学习网”学习测验完成即可,具体方法待可以 开始完成后公布在QQ群。
关于新入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的说明
关于研究生申请第一外国语、《实验动物学》、
《医学研究中的学术规范、安全防护与相关法规》课程免修的说明
一、申请免修第一外国语
硕士研究生申请第一外国语其免修条件请参见《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外国语学习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符合免修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免考一外公共英语部分,并获得相应学分。
二、申请免修《实验动物学》
硕士研究生如果在自己所读专业的培养方案中没有规定需要选修该课程的或在自己所做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课题不需要做动物实验的,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读硕士期间已修过该课程并已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有效期5年)的或做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课题不需要做动物实验的,可以申请免修该课程。
三、申请免修《医学研究中的学术规范、安全防护与相关法规》
申请免修该课程只针对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其在我校攻读硕士期间修过该课程并成绩合格(有效期5年)。
凡符合申请免修以上课程的研究生需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免考第一外语申请书》、《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免修课程申请表》并提供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免修申请于2016年9月19日前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的申请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主管部门在免修申请结束后于2016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培养办公室。
符合免修条件的同学还应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培养管理→免修申请管理中提交免修申请,审核通过者,予以免修。
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未达到外语免考条件,参加上课并取得成绩的,不论成绩是否通过,不再接受办理免考。
关于教育部统考课程免修免考的规定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省校教[2005]11号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及课程免修免考等相关规定》的通知各市电大,省直、郑铁、中原油田、工商、项城、永城电大: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中央电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考试的实施办法》(电大教[2005]7号)及中央电大《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级秋季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各专业教学计划调整的说明》(电大教[2004]64号)的相关要求,河南电大特制定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网考)及课程免修免考等相关规定.一、全国网考科目及相关要求(一)全国网考科目根据教育部《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全国网考的科目如下:英语类专业统考: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艺术类专业统考: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他各类专业统考: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为配合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网考,中央电大已对“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2004年秋季及以后的教学计划作了如下的调整:1、在本科各专业中增设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4学分,与全国网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相对应,第三学期开设;同时取消各专业教学计划选修课中相应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2、在英语专业必修课中增设英语综合实践课程,2学分,与全国网考课程中的大学英语(A)相对应,第三学期开设。
3、将金融、法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教学计划必修课中的英语Ⅱ(1)(2)拆分为英语Ⅱ(1)和英语Ⅱ(2)两门课称,各3学分,分别在第1、第2学期开设。
免修免考申请的原则
免修免考申请的原则:
1、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学历教育同层次、同课程和相近学时单科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2、专科就读计算机专业,专升本为非计算机专业,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基础》或《计算机基础及办公自动化》课程;专科就读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为非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可申请免修《大学语文》课程。
3、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MS-OFFICE、一级B)、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For Windows 98)和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新二级、三级者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基础》或《计算机基础及办公自动化》课程;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可申请免修相应语言课程。
4、非英语专业通过CET-3、PETS-3及以上等级或通过PRETCO(A级)者,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本科层次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
5、专科应用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通过CET-3、PETS-3及以上等级或通过PRETCO (A级)者,可申请免修《综合英语》课程。
6、专升本英语专业通过CET-3或PRETCO(A级)者,可申请免修《中级英语》。
通过CET-4或PETS-3及以上等级者可申请免修《高级英语》,并可申请学士学位。
7、会计类课程,若有自考合格证,以现在时间往前推,五年之内的相同类别的可以申请免修,超过五年的就不能免修。
如有一专科学生在08年4月考出会计学原理,那他可以申请免修专科的会计学原理,若是08年1月及以前考出的就不能免了。
8、每位学生最多只能免所有学分的三分之一。
如总学分为76分,那最多只能免25分。
9、会计类的课程,除了自考外,其他一律不得办理免修免考。
免修、免考规定
免修、免考规定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11年8月修订)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 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1)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1)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 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1)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 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北京交通大学自考成教课程免修办法说明
北京交通大学自考成教课程免修办法说明
一、课程免修条件
1、学生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与所学专业公共基础课或者专业基础课要求相同的单科合格证书,本人提出申请,经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免修所学专业相同课程。
原北京交通大学自考成绩作为该课程成绩记载,并注明“自考”。
2、参加省级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修英语,且成绩记为“80”分。
3、以第二学历形式入学的学生,现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如在第一学历中学过,且第一专业与现专业为同一科类,间断学习时间不超过四年,本人提出申请,经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免修此课程。
该课程成绩记为“免考”,计算平均分时按“60”分。
学生不能免修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4、学生在其它院校通过政治理论课程,本人提出申请,经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免修该课程。
该课程成绩记为“免考”,计算平均分时按“60”分。
上述成绩有效期均为四年。
即自取得成绩之日起,至开设本门课程之日止,不超过四年。
5、不论何种情况,专业课均不办理免修。
二、免修申请
办法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学生向所在教学中心提(函授站)出免修申请,填写《免修申请表》,并提交已修课程的原始成绩单及毕业证明,由教学中心(函授站)汇总后于每学期开学四周内交远程学院审核,经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由学院教务部记入学生成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