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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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鼓励公司所属各单位树立精品意识,争创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优质工程奖,是公司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是申报评选集团股份公司、国家、部、省级优质工程奖的重要依据,获奖项目的施工质量应反映出公司最好最新的施工技术、质量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达到或超过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创优计划,开展创优活动。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公司独立承建或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申报参加评选。

第五条土建工程:建筑安装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枢纽工程或单项工程,一个枢纽工程可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也可按大坝工程、电站厂房工程和通航建筑物单独申报,但同一个枢纽工程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基础处理及堤防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机电、金结安装工程:一个枢纽工程的机电安装或永久性的单项金结制作、安装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交通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独立大桥、特大桥、互通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输变电、给排水、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第九条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科技含量较高、建安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工程开工后制定了质量计划和创优质工程计划,三个月内将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严格按质量体系文件、规程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检验、试验、测量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三检制”,实施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惩,质检记录齐全、真实。

第十三条每月能及时、真实、全面地向公司反馈工程质量信息、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评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水利水电或其他行业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规程进行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的通知【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发文字号】湘建建[2014]115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4.06.23【实施日期】2014.06.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的通知(湘建建〔2014〕115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省质安监总站:经省建筑业协会组织评选,麓谷钰园工业地产项目创业大楼等200项工程获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

为了鼓励获奖单位,推动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工程创优活动,对获奖工程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创出更多的精品工程。

全省施工企业应向获奖单位学习,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名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23日附件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麓谷钰园工业地产项目创业大楼长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周文新湖南航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周正武2旺景园1#~4#栋工程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晓湖南正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朱桦3新城新世界地块一北组团A11#栋长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忠根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李进4长沙市五一路道路恢复提质工程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曹文长沙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洋波5长沙市营盘东路浏阳河大桥工程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文胜长沙市城规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贺志平6华润·凤凰城三期A1标段1~3栋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晓辉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胡伟7金鹰汇大厦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贺旭东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王国云8第一湾(湾居)3#栋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锷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亮斌9蝴蝶谷6#栋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金龙湖南正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周葵10星大花园商住楼及地下室湖南广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宋继寅湖南省益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刘邦卫11“天苗·花样年华”住宅小区2#栋湖南广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田华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聂胜强12盛地·尊域1、3、5商住楼及6、7住宅和地下室工程湖南干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钟克俭长沙升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袁圣杰13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师公寓1#~4#栋湖南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流江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谢飞14望城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望建(集团)有限公司高瑞民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建新15汇达大厦长沙兆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稳湖南正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周胜16芙蓉星苑1#栋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袁凌峥湖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曾文栋17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立库及车间湖南马王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立强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君18旺德府国际大厦湖南马王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国俊长沙市城规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赵斌19红星·嘉和苑1#2#3#栋及地下室建安工程湖南红星建设有限公司王正强长沙升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肖民20高新区公租房一期(麓城印象)1、2、3、4栋及地下室长沙洞井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李建辉湖南航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王剑21谷山庭院二期组团10#、11#、12#、13#栋工程湖南省西城建设有限公司肖勇奇湖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林春辉22岳麓大道辅道一标、二标湖南省西城建设有限公司廖固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刘弛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肖辉乐23富基世纪公园二期30#~33#栋湖南省西湖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王红卫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谭涛24中南大学铁道校区学生公寓新4舍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建辉长沙市鸿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赵亮25枫林家园商住楼建安工程湖南湘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培庚湖南正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正文26兴威·帕克水岸二期4#~6#建安工程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梦清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采凡27中信凯旋蓝岸花园21#、24#栋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明建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严宇峰28远航企业广场2#~5#车间湖南华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勇华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刘波参建(幕墙工程)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李映明29绿地公馆二期14、16#栋及地下室工程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贺仲安长沙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王志刚30湘核科研档案中心工程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旺明湖南核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刘莉萍31三角洲F1区配套小学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王锴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朱炳林32北辰三角洲项目F2中学体艺馆、食堂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郭文星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朱炳林33好莱城1~4栋及地下室工程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袁福兴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孙山河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辉参建(室内装修)湖南沙坪装饰有限公司肖爱明34宜居·莱茵城B7栋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郭文星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孙山河35巡抚路(坪塘大道南延线~潇湘大道景观道南延线)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杨嘉穗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熊自新36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工程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廖立忠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涂智慧参建(幕墙及其附属工程)深圳粤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刘光明37中海国际社区二期15#、16#栋建安工程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邬建希深圳市中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心玲38长沙市口腔医院南院医疗大楼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邹伟平湖南航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陆晓军39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湖南捞刀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韦拥军长沙市城规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王启仁参建(石材幕墙)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范传统40黄金西路拓改工程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丽琳湖南已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夏超41金色溪泉湾A02栋及地下室建安工程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铁强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杨海峰42桔洲新苑二期1、3、8#栋及地下室工程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朱炬上海高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陈中华43谷山庭院二期组团8#、9#栋工程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文奇湖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林春辉44望雷大道(枫林三路~麓延路)道路工程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褚诗恩林义阳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杨萌跃45万博汇名邸二期5#~10#栋及地下室建安工程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郭卫旗王贤金湖南省华誉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刘跃初参建(室内外装修)湖南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罗卫红46长丰集团总部大楼(行政中心)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陈雄辉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长春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李霁参建(幕墙工程)湖南华意建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杨建军参建(室内装修)湖南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范小健参建(机电安装工程)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黄泽书47永祺西京二期6#、10#、11#栋、幼儿园及地下室工程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舒友衡长沙天城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奇兵48克明面业研发厂房、食堂、宿舍、1#地下室生产基地建安工程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向平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孙权方参建(机电安装)湖南四建安装建筑有限公司谢玖桐参建(室内装修)湖南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君49洪山管理局保障住房1、2、3#栋建安工程湖南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三华长沙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尹虹林50四方水岸2、3、4#栋及2#地下室建安工程湖南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曹智钢长沙升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燕51红橡华园5#~8#栋及地下室建安工程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邹元凯湖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莫平强52锦绣航天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雷明强湖南友源工程监理咨询科技有限公司陈江善53力通小区3#栋及地下室建安工程湖南创高建设有限公司刘立明湖南华楚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马宇辉54珑璟台综合楼、商业楼、4#-8#栋及A、B区地下室建安工程湖南创高建设有限公司吕绍安湖南华楚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马宇辉55京投银泰·环球村一期一区南组团8#栋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瞿爱良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李明56湘域熙岸二期7#栋湖南省湘建工程有限公司何勇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海龙57花港小区4#栋酒店湖南省湘建工程有限公司熊象湖南中湘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夏立坤58湖南云箭集团长沙新区联合生产厂房湖南奉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何准越长沙天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波59沙河中心学校风雨操场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建安工程湖南雄新建筑有限公司王正元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王国云60绿地中央广场5#栋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公司闫鹏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谢丰成参建(幕墙工程)上海金浦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胡明军61建发·汇金国际8、9及地下室建安工程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丁钟炜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孙权方62金茂梅溪湖(金茂苑)一期工程高层5栋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军凯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印榕63通用时代·国际社区7#、8#栋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先文深圳市银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易先君64华润·凤凰城三期A4标段13#栋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游杰勇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陈兵65恒基·凯旋门二期工程30~31#栋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裴汉江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姚正云66保利·国际广场A1、A2栋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蔡甫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孙山河参建(水电安装)中建五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陈铭峰。

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规范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0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湖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最高奖项,分为综合工程奖和专项工程奖两类。

综合工程奖分为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包括工业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住宅与住宅小区工程)、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专项工程奖分为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第三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得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工业工程、交通工程除外)可推荐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

获得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的工业工程、交通工程项目可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

第四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适当兼顾中小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第五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年评选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次评选的一、二、三等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40%。

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

第七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办理具体事务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八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1.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设计、治理项目;2.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3.地下水开采达到设计要求,或暂未达到设计要求但有开采性抽水试验(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或经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验证,并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论证)、钻井工程、专门水文地质勘察(评价)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4.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 - 湖南建设网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 - 湖南建设网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确保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公正性和透明度,根据《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由企业申报、市州初审、资格核验、现场考察、综合评定等五个工作环节组成。

第四条市州园林绿化协会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参加优质工程评选的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并于每年7月1日-30日将项目资料上报省园林绿化协会。

第五条省园林绿化协会组织对参评项目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进行核验。

将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各市州园林绿化协会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第六条经核验合格的项目进入现场考察程序。

省园林绿化协会负责提出现场考察工作方案。

考察小组设组长1名,联络员1名,组员若干。

相关专家从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联络员由省园林绿化协会秘书处派员担任。

考察工作方案应报厅城建处、监察室备案。

第七条考察小组负责对参评项目的规划设计、绿化施工、养护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评分,并撰写现场考查报告。

考查组长负责牵头组织现场考查工作,对现场考查工作质量全面负责。

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市州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协会及相关企业。

第八条现场考查工作程序:1、听取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介绍、查看工程施工技术资料;2、实地考查,并予逐项评分;3、收集整理工程资料。

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及相关影像资料;4、编写现场考查报告;5、提出综合考评意见。

第九条项目现场考查报告由工程概况、工程特点、主要问题和综合意见四部分组成。

工程概况包括景观特色、施工工艺、植物材料应用及养护管理等情况。

工程特点主要包括工程重点部位、植物配置、园林小品等景观特点,并附彩色照片10张(像素1280×960以上)。

第十条现场考查结束后,考查小组将考察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省园林绿化协会秘书处。

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

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
20
陕西省
长安杯
省建筑业联合会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
21
甘肃省
飞天奖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
21
贵州省
黄果树杯
省建设厅成立黄果树杯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建筑业协会、省建设厅施工处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建设厅施工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部分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协会。
杜鹃花奖、百花奖
房屋建筑工程由建管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城建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建筑装饰工程由建管处、省装饰装修管理站和省质监总站评审。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18
湖南省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19
山西省
汾水杯
山西省建筑业协会
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8
湖北省
楚天杯
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9
宁夏
西夏杯
评审由自治区建设厅并成立“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5
江苏省
扬子杯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市行业(专业)协会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湖南省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优工程)是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评选工作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三条省优工程由我会会员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省优工程工作中应主动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省优工程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为一评选年度,原则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200项。

当申报工程数量超过300项时,按超过工程数的50%增加评选数量。

同一施工企业每年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有省外工程参评的不超过6个。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建设工程,均可申报省优工程。

第六条省优工程评选工程分类和规模为:一、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公租房、公寓、宿舍、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1、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2、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一次建成的,附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或小区内的组团。

二、公共建筑工程。

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古建筑重建或8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古建筑工程。

2、固定座位 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800座以上的游泳馆,6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3、高度120米以上的构筑物。

4、不能按上述规则核定规模的,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工程。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作者:来源:本站原创文章点击数:2136 【字体:大中小】湘建协[2013]10号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根据市州建筑业协会和有关施工企业的建议,结合近几年省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际,我们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省外工程基本信息表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湖南省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优工程)是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评选工作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三条省优工程由我会会员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省优工程工作中应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省优工程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为一评选年度,每年评选的数量不超过200项。

同一施工企业每年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有省外工程参评的不超过6个。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境内的建设工程和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建设工程,均可申报省优工程。

第六条省优工程评选工程分类和规模为:一、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1、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2、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一次建成的,附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或小区内的组团。

二、公共建筑工程。

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建厅优质工程评选方案

住建厅优质工程评选方案

住建厅优质工程评选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成为国人生活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表彰和推广建筑行业的优秀工程,促进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为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贡献力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优质工程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标1、宣传和推广我国建筑行业的优秀工程,展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应用成果,推动建筑行业科技创新。

2、加强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的稳步提升。

3、鼓励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和安全施工,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4、培养和激励全社会尊重和关注建筑行业从业者的文化氛围,提高从业者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尊严。

三、评选范围1、工程类型:包括住宅区、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基础设施、景观工程等。

2、评选标准:工程优质、安全、环保、创新、文明施工等。

3、排除范围:涉及违法行为、低品质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工程等。

四、评选流程1、报名阶段施工单位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指定的报名渠道进行报名,需提供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创新、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等。

2、初审阶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组织专家对报名工程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围工程项目。

3、现场考察对入围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邀请相关专家和行业代表进行评审。

4、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入围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优秀工程名单。

5、颁奖在相关场合举行颁奖典礼,颁发“优质工程”奖项,并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和宣传。

五、评选标准1、施工工艺:施工单位采用了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提高了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

2、环保措施: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

3、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注重文明施工,做到了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减少了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4、安全管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了工程施工的安全。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54129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54129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湖南省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优工程)是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评选工作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三条省优工程由我会会员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省优工程工作中应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省优工程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为一评选年度,每年评选的数量不超过200项。

同一施工企业每年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有省外工程参评的不超过6个。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境内的建设工程和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建设工程,均可申报省优工程。

第六条省优工程评选工程分类和规模为:一、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1、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2、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一次建成的,附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或小区内的组团。

二、公共建筑工程。

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

2、1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1500座以上的游泳馆,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3、高度120米以上的构筑物。

4、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工程。

三、市政园林工程。

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气、给水、排水、水处理、园林等工程。

1、桥面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互通立交桥,长度2000米以上的市政道路,跨度500米以上的城市公路桥。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9)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9)
5、上述1-4项未列入的,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市政工程。
四、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码头、港口、机场道面、水坝、水闸、堤防等工程。
1、连续长度5000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长度3000米以上的地铁和城市轻轨;连续长度300米以上的隧道。
第八条下列工程不得列入评选范围。
一、竣工后被隐蔽或有保密要求以致无法查看的。
二、在原工程地基基础上进行局部改造(含加层)的。
三、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
四、已参加过省优工程评选的。
第三章 申 报 条 件
第九条申报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
二、申报省优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签订专业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要求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且合同额应在500万元以上。
三、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省优工程。两家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施工合同,每家完成工程的规模均满足本办法规模要求,且工程边界清晰,能体现完整性和连续性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也可由建设单位会同承包单位共同申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若发现省优质工程有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申报条件或纪律规定,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湖南省优质工程”称号,并收回证书奖牌。
第二十九条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省优工程奖牌、文件和证书。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省建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印发的湘建协[2016]16号文同时废止。

湖南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分标准

湖南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分标准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分标准年月日项目名称序号内容评分标准评比方式分值扣分考核得分1 工程资料1、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和程序。

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等;(2分)2、工程竣工图包括工程总平面图、绿化种植图、道路硬质铺装图、各景观节点详图等;工程验收合格;(5分)3、能反映工程整体感观效果及主要局部质量情况的景观照片或图片资料10张及电子版(其中从不同角度和方位展示该项目整体效果的不少于2张,每张照片不小于1M),工程竣工总平面图(CAD格式)电子版一份。

外省工程还需提供能反映工程整体感观效果及主要节点质量情况的视频资料(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一份。

(3分)文件审查10分2 景观设计1、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导则。

(5分)2、紧扣绿地性质实际,定性准确,布局合理、功能到位,有特色。

生态优先、节约、海绵城市建设等绿色理念得到体现。

(10分)3、以植物造景为主,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本地树种≥90%。

植物配置体现复层种植、季相变化、混交群落、多样性等因素,植物配置科学合理。

(5分)4、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植物和人文景观等基址资源,自然、人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5分)文件审查现场考查25分3 施工管理1、工程施工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和规范,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10分)2、立体绿化、垂直绿化等工艺科学合理,没有安全隐患。

(5分)3、园林建筑、小品、园路广场等园林附属设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设施配置、体量、色彩合理,与周围环境协调具有较高园林艺术特色。

(20分)文件审查现场考查35分4 养护管理1、养护管理到位,养护精细。

(5分)2、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植物密度符合自然生长要求;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5分)3、植物生长茂盛,无病虫害,修剪造型块面饱满分明,绿化景观效果较好。

关于优质工程评选方案

关于优质工程评选方案

关于优质工程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工程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和国家进步的重要标志。

优质工程的建设不仅可以提升城市形象,也可以改善市民生活质量,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因此,对于工程建设者来说,如何评选出优质工程并对其进行充分的肯定与奖励,已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提出一套全面、科学的优质工程评选方案,旨在为各类工程项目的评选提供指导和支持,为促进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评选范围优质工程评选的范围应包括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农村建设和文化教育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在并且应考虑到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地域、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确保评选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三、评选标准(一)技术创新性工程项目是否具有技术创新性是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工程项目是否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性。

(二)建设质量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质量控制、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工程项目是否具备较高的建设质量。

(三)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程度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工程项目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程度。

(四)社会效益工程项目对社会的效益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社会效应、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工程项目对社会的效益。

四、评选程序(一)提名阶段在评选的第一阶段,设立专门的提名评审委员会,确保被提名的工程项目符合评选标准,并非常对公开透明。

被提名的工程项目应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二)初审阶段在评选的第二阶段,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工程项目进行初审,并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项目,进入评估阶段。

初审过程应特别重视工程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建设质量、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考量因素。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质量兴业”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使广大施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意识,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消除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优工程)是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荣誉奖,由湖南省建筑业协会颁发。

省优工程由我会成员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市(州)建筑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择优推荐,评审工作由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各级建筑业协会和其它有关部门在组织申报省优工程工作中必须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省优工程每年评选一次。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年评审的省优工程总数不超过160项。

一个施工企业每年申报省优工程奖省内工程数额不超过4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我省境内或我会成员施工企业在外省施工的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办理有关手续,本年度内竣工验收备案并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可投入使用的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含构筑物)、二次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和工业、交通、能源、水利工程、管线、设备安装工程均可参加评选。

主要包括: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1、工业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2、公共建筑(含综合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3、住宅建筑面积(单栋),省会城市须4000平方米以上,其它市(州)须3000平方米以上;4、高度180米以上的构筑物。

二、投资额1千万元以上的二次装饰工程(不含家具购置费用)。

三、市政工程1、日供水10万吨以上的水厂;2、单跨40米以上的人行天桥;3、桥面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立交桥;4、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5、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工程。

四、安装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并具有特殊意义的大中型工业、交通、能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其管线、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下列工程不得列入评选范围:一、保密工程;二、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三、在原工程地基基础上进行局部改造(含加层)的土建工程。

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规范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0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湖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最高奖项,分为综合工程奖和专项工程奖两类。

综合工程奖分为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包括工业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住宅与住宅小区工程)、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专项工程奖分为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第三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得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工业工程、交通工程除外)可推荐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

获得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的工业工程、交通工程项目可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

第四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适当兼顾中小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第五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年评选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次评选的一、二、三等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40%。

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

第七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办理具体事务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八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1.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设计、治理项目;2.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3.地下水开采达到设计要求,或暂未达到设计要求但有开采性抽水试验(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或经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验证,并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论证)、钻井工程、专门水文地质勘察(评价)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4.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湖南省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优工程)是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评选工作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三条省优工程由我会会员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省优工程工作中应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省优工程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为一评选年度,每年评选的数量不超过200项。

同一施工企业每年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有省外工程参评的不超过6个。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境内的建设工程和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建设工程,均可申报省优工程。

第六条省优工程评选工程分类和规模为:一、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1、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2、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一次建成的,附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或小区内的组团。

二、公共建筑工程。

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

2、1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1500座以上的游泳馆,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3、高度120米以上的构筑物。

4、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工程。

三、市政园林工程。

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气、给水、排水、水处理、园林等工程。

1、桥面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互通立交桥,长度2000米以上的市政道路,跨度500米以上的城市公路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评选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评选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
工法评选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湘建科[2012]12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2.06.27
【实施日期】2012.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评选结果的通知
(湘建科〔2012〕12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为提升我省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我省工程建设工法的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关于开展省级优秀工法评选的通知》(湘建办函〔2012〕33号)要求,我厅在全省开展了工程建设优秀工法评选活动。

经专家、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及省专家评选委员会综合评选,对综合得票数前40项的工法进行评审,择优选出“大型方形沉井施工工法”等31项省级工法为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名单附后)。

希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大对优秀工法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时总结施工经验,开发出更多的优秀工法,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施
工技术水平。

附件: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名单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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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湖南省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优工程)是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评选工作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三条省优工程由我会会员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省优工程工作中应主动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省优工程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为一评选年度,原则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200项。

当申报工程数量超过300项时,按超过工程数的50%增加评选数量。

同一施工企业每年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有省外工程参评的不超过6个。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建设工程,均可申报省优工程。

第六条省优工程评选工程分类和规模为:一、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公租房、公寓、宿舍、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1、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2、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一次建成的,附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或小区内的组团。

二、公共建筑工程。

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古建筑重建或8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古建筑工程。

2、固定座位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800座以上的游泳馆,6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3、高度120米以上的构筑物。

4、不能按上述规则核定规模的,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工程。

三、市政园林工程。

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气、给水、排水、水处理、园林等工程。

1、桥面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互通立交桥,长度2000米以上的市政道路,跨度500米以上的城市公路桥。

2、日供水5万吨及以上一次建成的水厂,日供气量10万立方米及以上一次建成的煤气或液化石油气厂,日处理污水能力2.5万吨及以上一次建成的污水处理厂。

3、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4、不能按上述规则核定规模的,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市政工程。

四、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码头、港口、机场道面、水坝、水闸、堤防等工程。

1、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

2、高度150米及以上的烟囱。

3、长度5000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长度3000米以上的地铁和城市轻轨,跨度800米以上的铁路桥,跨度500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连续长度300米以上的隧道。

4、不能按上述规则核定规模的,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得列入评选范围:一、竣工后被隐蔽或有保密要求以致无法查看的。

二、在原工程地基基础上进行局部改造(含加层)的。

三、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

四、已参加过省优工程评选而未获奖的。

五、省外工程未按时提交“湖南省优质工程省外申报工程基本信息表”的。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工程必须符合的条件有: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

二、工程项目已投入使用且未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程季度(阶段)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均合格。

省外工程获相应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称号。

四、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还要求具备独立和完善的功能,其各项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省先进水平。

五、对已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申报工程须获得该地区结构质量最高奖。

六、住宅工程入住率20%以上。

七、省外的申报工程,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填写“湖南省优质工程省外申报工程基本信息表”,在工程基础施工阶段报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第九条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有:一、申报省优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要求:1、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2、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3、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

二、申报省优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要求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且合同额应在500万元以上。

三、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省优工程。

对于投资额8亿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每家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1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也可由建设单位会同承包单位共同申报。

第四章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第十条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省优工程时,根据工程监管部门和工程地点不同,分别按以下程序申报:一、受市州、县质监机构监管的工程,申报资料报相应市州建筑业协会,由市州建筑业协会负责推荐。

二、受省质安监总站直属站监管的工程,申报资料报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由省质安监总站负责推荐。

三、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施工的工程直接向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申报。

第十二条推荐单位应主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推荐的参评工程须在当地公开媒体公示不少于7天。

第十三条申报省优工程需要提供以下申报资料:一、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的推荐函。

二、《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表》。

三、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消防验收资料和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资料。

四、联合申报的提供联合承包合同,有参建单位的提供分包合同。

五、能反映工程全貌和主要部位质量情况的彩照。

第五章评选程序和要求第十四条评选程序包括资料审查、现场复查、评审和公示。

资料审查、现场复查和评审均由我会组织专家施行。

第十五条专家根据有关文件对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完成后抽查部分项目的资料原件。

第十六条符合性审查完成后即进行现场复查。

复查专家从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中抽取,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十七条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质量情况和施工过程情况的介绍。

二、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复查小组听取使用单位意见时,受检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三、实地检查工程质量。

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四、复查专家现场查看有疑问而提出查验资料的,申报单位须按要求提供。

五、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第十八条复查结束,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复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上好”、“好”“一般”三类评价,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或“不推荐”意见。

第十九条省优工程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若干,评审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

委员从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中抽取,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评审委员连任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条评审委员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图片、质询、讨论、评议等方式,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工程。

评选结果在“湖南建筑信息网”公示。

第六章表彰第二十一条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向获奖工程颁发奖牌和证书,向获奖工程项目经理颁发证书。

市州建筑业协会和获奖企业可根据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纪律第二十二条省优工程评选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凡参与省优工程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

第二十三条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十四条推荐单位必须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对报送复印件的资料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和经办人的签名。

第二十五条工程复查和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的申报工程。

第二十六条各有关方面接待复查组的安排从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赠送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工程复查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复查、评审专家取消复查或评审资格,并不再入选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将取消“湖南省优质工程”称号,并收回证书奖牌。

第二十九条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省优工程奖牌、文件和证书。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湖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2013年8月26日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印发的湘建协[2013]10号文同时废止。

湖南省优质工程省外申报工程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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