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西南新军之冠——云南新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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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西南新军之冠——云南新军(2)
锡良虽然剖析问题明确,看问题也颇具眼光。但是要编练新军,仍然面临很严重的问题,分别是经费、人员和军备。
关于经费,锡良指出,开办经费需160-170万两,工程辎重等尚不包括,不敷120余万两;常年经费需140余万两,不敷70余万两。光绪三十四年(1908 年)六月二十四日,清廷谕令外务、度支、陆军、农工商、邮传各部对云南练兵给予大力支持:“云南系西南各省安危,强邻逼处已久,现值地方初靖,若不亟图善后,兴办一切要政,后患何堪设想? ……所有开办及常年经费、军装、器械等项,著该部商明云贵总督核实确数,分别筹拨,务须源源接济,毋误要需。”各部协议滇省练兵经费由川、鄂、湘、粤4 省从应解部款中划拨,常年经费从云南土药统税和应解洋款中拨付。锡良得此信后随即致电相关省份督抚以及统税大臣,促其迅速汇解协济款项,其中尤其强调了四川理应速予汇解以为各省表率之意。这些经费来源分别是:
四川:盐厘津贴京饷银 20 万两;
湖北为51万两:地丁京饷银 15 万两、厘金京饷银 7 万两、盐厘京饷银 4 万两,江汉关洋税京饷银4 万两、四六成洋税筹备饷需银 15 万两、厘金边防经费银 4 万两、江汉关洋税边防经费 2 万两;
湖南为23 万两:地丁京饷银 12 万两、盐厘京饷银 11 万两;
广东为26 万两:地丁京饷银5 万两、厘金京饷银5 万两、盐课京饷银 10 万两、筹备饷需银 6 万两;
常年经费70万两由土药统税按年拨给银50万两、云南应解洋款20.7万两。
与此同时,云南亦将练兵及学务作为本省专项财政开支项目。光绪三十四年(1908),云南将善后局改为通省财务处,将收发公帑及各衙署岁入岁出列表预为决算,仅留练兵、学务开支分别由督练公所、提学使专款支销。总的看,各省协饷仍是锡良督滇时期练兵经费的主要来源。这也是无奈之举,云南当时收入有限财力匮乏,只能依靠协饷。
而人员方面:云南缺乏训练有素的将弁,“各营管带颇少翘楚”,以致新军纪律散漫、训练废弛,“军情尤为困惫”。鉴于此,锡良一面商请陆军部选派将弁入滇,一面和相关省份联络,咨调军事学堂毕业生赴滇。锡良又致电陆军部请派崔祥奎来滇担任新军统制。崔祥奎曾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被陆军部派至云南考察新军,滇中将校对其军事素养“极佩服”,锡良亦称其阅历有年,“于外省情事甚属熟悉,检查虽极精核而平正通达”。陆军部接受请求,同时允诺将随时遴选遣派其余不敷官佐。锡良曾任职四川总督,他由川赴滇时即随带陆军毕业生 20 余人,又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二十八日致电赵尔丰,请调四川武备学堂速成毕业生国安以及军事研究所速成毕业生赵兰森来滇。后又调取四川武备学堂毕业生曾鹏程、胡忠亮等21人来滇。此外,锡良与两江总督端方交好,亦曾致电端方请调军事毕业生数人来滇。请外省派人协助,只能是暂时缓解燃眉之急,最主要的还是本地培养。锡良入滇前云南开办的军事学堂,如新操学堂(1901年开办)、陆军小学堂(1906年开办)、陆军速成学堂(1906年开办) 等,其师资力量普遍不强、课程设置不合理、办学规模偏小。对此,锡良予以严格的整顿,使得面貌焕然一新。但是最主要的还是新设学堂,最主要的就是开办了讲武堂、学兵营及测绘学堂等军事学堂。不过因为师资力量缺乏,云南讲武堂开办7个月后就停办了。
关于装备方面,云南地处内陆,不像南北洋和广东进口武器那么方便,而且云南财力也不允许大批量的进口。同时云南本省的机器局开办时间是光绪十年(1884),二十多年间没有更新设备,生产数量和质量都有严重的问题。当时云南新军极为缺乏军械,锡良上任之际仅有曼利夏新式步枪3000 杆可供使用,而弹盒等零件则均未购备。对于装备的问题,锡良还得依赖外援,尤其是四川。四川兵工厂在锡良任川督时得到了一次较大的扩充,产能和质量方面有所进步。故锡良致电川督,请求四川支援。锡良也曾向两江等地兵工厂购置军械。但是国内的兵工厂当时产量和质量普遍匮乏,锡良还得筹措资金外购。他督滇后不久,即派员分赴南北洋以及湖北等处调查各国新出枪炮情况以预备订购,并致电端方请其联络购买德国小口径毛瑟枪、奥国曼
利夏步枪、日本卅年式步枪以及德国克虏伯、格鲁森等厂所出新式枪炮。锡良强调,购械合同须写明由精通军械之德国厂员亲到云南交纳,并限该员于到滇后6个月内教授完所授军械结合、试验之法及其应用学理,但不能雇请外国厂员至滇任职。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 )四月督滇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 )七月,锡良陆续从国外购置大批军械。如通过礼和洋行购买了克虏伯75过山快炮36门,炮弹10800发,侣佛厂6.8毫米步枪3000支,马枪450支,圆头子弹345万发,6.8毫米机关枪12挺,尖头弹100万发。通过瑞记洋行订购侣佛厂步枪3300支,子弹330万发。通过维昌洋行订购十响毛瑟手枪680支,子弹47.6万发。为节省经费,一方面,锡良指示,诸如工程队架桥材料以及土工器具、辎重车辆等耗资大且难于运输的装备,只准从国外购置样本而由滇仿造;另一方面,鉴于“事事购之外洋,利权未免外溢”,锡良指示根据云南实际条件自造某些附属设备。而在云南机器局方面,鉴于机器局一时难以改观,他提出暂停枪支生产,重点仿造外洋子弹、军刀等件,“庶造成一项有用之物品,藉省一分外溢之利权”。同时在军队其他方面,在昆明和蒙自等地为新军修建营房,至宣统元年(1909)初,驻省新军之步队、炮队 5 营,均已建成营舍;其余步、炮、马队、工程营以及临安、大理步队营舍,则竣工在即;辎重、交通等营亦开始择地修建营舍。为保障新军官兵就医,各营均配有卫队,内设军医官、患病室等。为整肃军容,锡良饬令远赴上海购置布料,按照陆军部厘定的礼服样式制作陆军官佐服饰。
除了以上三大方面外,锡良设立督练公所和整顿军纪,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体上看,锡良在督滇一年多时间内,在中央和四川的支持下,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实属难得。在宣统元年,成云南新军一镇,按全国陆军序列被定为暂编陆军第19镇,“滇省盖自是始有陆军”,并且“较之南方及西南各省为早且多”。第19镇下设第37和38两协,每协设两标,即步兵第73-76标,另有炮兵1标、马兵1标、工程兵1营、辎重兵1营、机关枪1营、宪兵1营、军乐1部,号称万人,实际人数七千余人。上述不少兵种,是锡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而创建的。如锡良鉴于云南新军素缺军乐,早在由川赴滇之际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