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技术开发费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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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费用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纳税调整探析

技术开发费用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纳税调整探析
制度解读 l OLC E P E A I N IY I R R T T O P NT
技术开发费用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纳税调整探析
上 海团结普瑞 玛激光设备有 限公 司 阳 青
技 术 开 发 费 是 指 纳 税 人 在 一 个 纳税 年 度 生 产 经 营 中发 生 的用
“ 付职工薪酬 ” “ 应 、银行存款”等 ;借记 “ 管理费用——技 术开 发 费” 贷记 “ 发支出— —费用化 支出” ( ) , 研 。2 开发阶段的 支出。 企业 开发 阶段 的支出 , 分三种情 况进行处理 : 同时符合 以下 五个 条件 ,
进 行明细核算。 记“ 发支 — —费用化 支出” 贷记“ 借 研 , 原材料 ” 、
行 的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 ,找不 到对企业承担雇员部分个 人所得税计哪个科 目。税务公告2 1年第2 号第 四条规定 ,企业 0 1 8 “
人所得税税款。
() 1计算刘某 的应纳税所得额 。 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 0 10 0÷1= 0 0适用税率A为1%和速算 2 10 , 0 扣除数A 5 计算刘某 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 为2 。 根据税务公告2 1 年 0 1
收规定上 已经认可代付税 款是 企业 与雇员之 间的协议或合 同的关 系 ,企业应将代付税 款与雇员 对应 的收入相 同的会计科 目进行会
计核算 ,在会计核算上应遵循 “ 支付纳税人 的净收入 由何项 目负
奖金收入一不含税级距 的速算扣除数A×企业负担 比例 ) 1 ÷( 一不
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企业负担 比例 )即: 10 0 2 , (2 0 — 5×3 ) % 0 ÷
( 理 费 用 )账 务 处 理 同上 。 管 ,

高新技术企业怎么进行会计核算

高新技术企业怎么进行会计核算

⾼新技术企业怎么进⾏会计核算⾼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持的⾼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

下⾯店铺⼩编就带⼤家去了解⾼新技术企业的会计处理。

⼀、⾃购⾃制⽅式的核算(成本核算流程)1、原材料的购进企业在购进原材料时应该填制材料⼊库单,将原材料⼊库。

单到货到:借:原材料(购货发票)贷:银⾏存款(⽀票根或电汇单)在货到发票账单未到的情况下,⽉末应该按合同价格或者计划成本填制⼊库单暂估⼊账,到下⽉初⽤红字做与暂估⼊账相同的会计凭证冲回,发票账单到后按正常的材料⼊库处理。

货到单未到,⽉末时:按合同价格或者计划成本暂估⼊账:借:原材料(暂估⼊账)(⼊库单)贷:应付账款——暂付应付账款次⽉初:借:原材料(红字)贷:应付帐款(红字)单到后付款时:借:原材料(购货发票)贷:银⾏存款(⽀票根或电汇单)2、原材料的领⽤领⽤原材料时填制材料出库单,根据材料的⽤途,按实际成本记⼊相应的会计科⽬。

领⽤材料时:借:⽣产成本、制造费⽤、管理费⽤等(出库单)贷:原材料3、材料、费⽤的归集和分配⽣产成本包括:(1)直接材料。

(2)直接⼈⼯费包括直接参加⽣产的⼈员的⼯资和计提的福利费。

(3)其他直接费⽤。

(4)制造费⽤是指为⽣产产品和提供劳务⽽发⽣的各种间接费⽤。

包括⼯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损失等。

注意:制造费⽤、营业费⽤、管理费⽤的区分:管理费⽤是企业⾏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产经营活动⽽发⽣的管理费⽤。

营业费⽤是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的费⽤。

4、汇总⽣产成本,在完⼯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分配。

5、完⼯产品⼊库⼊库时要填写产成品⼊库单。

6、产品销售时结转销售成本销售时要填制出库单。

⽣产成本包括:①直接⼈⼯。

②直接材料。

③其他直接费。

④制造费⽤。

借:产成品(成本分配表)贷:⽣产成本产成品⼊库:借:库存商品(⼊库单)贷:产成品销售产品:借:银⾏存款、应收账款等(进账单等)贷:主营业务收⼊(销售发票)⽉末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成本出库清单)贷:库存商品⼆、委托加⼯⽅式的核算1、委托加⼯材料的发出在发出材料时要有发出委托加⼯材料清单,设置“委托加⼯物资”科⽬核算。

浅议技术开发费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浅议技术开发费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应税劳务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2 2条补充规定 , 如果 已经抵扣进
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有条例第 1 0条规定的 ( ) 2 至
( 项所列情况的进项税额应转出”。 6) 据此规定 ,税务机关有必要仔细甄别技术开发费支出产生 的
结果 中是否存在进项税额转 出的可能 , 以避免国家税 收的流失。 第
企业 的技术创新 和技术开发提供了诸多 的优惠政策 ,其 中包括 了
税收优惠。税收上对技术开发费的优惠是在税前加计扣除 。原来 规定 了技术开 发费支 出必须 环 比增长 1%这一加 计扣 除的前置 0
用 , : 1 研究活动直接耗用 的材料 、 包括 ( ) 燃料和动力费用。 ( ) 2 企 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 、 、 奖金 津贴 、 补贴 、 社会保 险费 、 住房公积金 等人工费用 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 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 () 器、 设备 、 房屋等固定资产 的折 旧费或租赁 费以及相关资产的运行 维护、 维修费用 。( ) 4 用于研发活动 的软件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 ) 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 、 工艺 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设备调整费及检验费 , 样品 、 样机及一般测试手 段购置费, 试制产品的检验 费等。( ) 6 研发成果的论证 、 评审、 验收 、 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 费、 注册 费、 代理费等 费用 。 ( 通 过外 7)
包、 合作研发等方式, 委托其他单位 、 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 支付的费用。( ) 8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 的其他费用 , 包括技术图书 资料费, 资料 翻译费 , 会议费 , 差旅费 , 办公 费 , 外事费 , 研发人员培
训费, 培养费, 专家咨询费 , 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浅谈企业技术开发经费的会计核算问题

浅谈企业技术开发经费的会计核算问题

作 中

有些 企 业 特 别 是
文 件 中对 200 6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企 业 新 购 进
螳 老 企 业

由于 在技 术 开 发 经 费核 算 方 法 上 存

的用 于 技 术开 发 的仪器 和设 备的折 旧 问题 也 做 出 了相 应 的规 定

在 着
些 较 大 的 统 计偏 差
致 使 在 财 务 账 目上 的
资 扩 展 到 技 术 开 发 机 构 人 员 的 劳 务 费 等 , 计 入 也
到企 业技 术开 发经 费支 出 中 。
用 或 者 产 品 材 料 成 本 ;咨 询 费 中 的 技 术 咨 询 费 , 企 业 一 般 计 入 管 理 费 用 下 的 咨 询 费 ; 研 人 员 的 科
福 利 费 支 出 ,部 分 企 业 列 入 管 理 费 用 下 的 福 利

程 制定 费


设 备调 整 费


原 材 料 和 半成 品 的 试 制
前 加 计扣 除政 策进 行 了调 整
调 整后 允 许氽 业 按
15 0 %
费 技 术 图书资料 费


未 纳入 国 家计 划 的 中 间 实 验

当年实 际 发 生 技术 开 发 费用 的
税税 前加计扣 除

~ 企业 所 得

(1 )企 业 用 于 技 术 开 发 的 仪 器 和 没
30 万 元 以 下 的

技 术 开 发 费小 于 实 际 支 出 的技 术开 发 费
业 技 术 开 发 费偏 低

造 成 企

浅谈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务政策与会计核算

浅谈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务政策与会计核算

2019年17期总第902期一、研发费用相关财税政策我国的税收政策经过了多年的完善和优化,国家税务总局在2017年对企业运行中的研发费用做出了具体的完善,其中最具有指导性的规定为《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这一制度中规定,在2018年的1月1日起,到2020年的12月31日止,企业中的研发活动产生相应的研发费用,并且还未形成当期损益的无形资产时,则在扣除规定要求扣除费用的基础上,按照以扣除金额75%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而对于已经形成了无形资产的情况下,则要依照形成总成本的175%比例,完成税前分期摊销工作。

另外要求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来说,要求对产生的研发费用要践行单独核算、准确归集、特殊账户管理以及如实申报工作。

二、研发项目的管理企业一般应对研发项目过程中,实行的措施为项目管理制度,这为企业建立独立的技术研发部门带来了契机,要围绕我国的科技发展路线确定企业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研发项目和升级的各项技术,此外要建成相应的辅助体系,并提高研发工作流程和工作体系的科学程度。

此外对于研发中的任何暂停活动和研究项目的起始工作,都要处于研发项目筹划体系的管理下,经过专家组对提交报告分析和明确的情况下做出批示,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中涵盖“六明确”内容,明确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发模式、研发目标、研发人员、研发费用和研发费用。

三、研究开发费用的适用范围和开发成本1.研发费用(1)课题研究与设计费、外包开发费、系统开发费、原型(试验装置)试制费、工业试验费、试验费、实际(试验)材料费等费用。

(2)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涵盖的内容包括研发过程中的所有项目,包括研发中所有已储备知识的情况、对于项目的注册费用、研究过程中所要用到的知识产权申请费用、人员的差旅费用、数据采购费用、相关材料的翻译费用、相关代理费用、专家咨询费、高技术研发保险费等。

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的10%。

研究开发费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

研究开发费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

研究开发费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深刻地改变着经济社会的面貌。

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成为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助推器,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的核心和竞争焦点。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速度不断加快,造就新的追赶和跨越机会。

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

国家鼓励创新扶持创新政策的导向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吸引了大批的企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到研发创新中来。

国家各级政府在给予研发投入资金补助的同时,也对研发费用的管理、核算、涉税处理作出了很多规定。

但是有些规定不甚具体,很多企业的实际操作人员和部门的政策执行人员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理解大相径庭。

通过科技经费管理培训,仔细研读经浙科发计〔2009〕159号文件印发的《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和相关的文件规定,并与财务税务方面的很多专家交流探讨,笔者对下述有代表性的问题理解和认识总结如下:一、研究开发费的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从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财税[2009]87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浙财教〔2010〕382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9]159号《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都明确要求对财政科技拨款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对研究开发费要求专账管理、单独核算。

但是,对单独核算,在相关文件明确之前一直有不同的理解:如单独制作凭证;专项科目列账;专项科目列账结合台账核算;专项科目分研发项目单独科目列账核算。

在浙科发计[2009]159号《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的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企业应按照制度或准则要求,合理设置二级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并与本单位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区分。

【会计实务】高新研发费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差异点

【会计实务】高新研发费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差异点

【会计实务】高新研发费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差异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1.人员人工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5.设计费用,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8.其他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1.人员人工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3.折旧费用,4.无形资产摊销,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其他相关费用。

差异点一:研发活动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对于研发活动形成产品对外销售,无相关要求。

案例:甲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销售的,此产品成本中,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为10万。

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此10万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而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此种情况,并没有特别要求。

差异点二:委托境外研发所发生的费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2018]64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本通知所称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分析: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直接规定没有。

但是根据政策,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核算
(4)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 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 费用。 ① 采购研发材料: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②研究耗用材料: 借:研发支出-XX项目-自筹(或科技)经费 支出-直接费用-材料费 贷:原材料等
企业会计核算
(四)研发费用会计核算范例 A、企业会计核算 1、收到省科技厅下拨的项目经费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XX项目 或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XX项目
企业会计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XX项目)
2、递延收益按项目完工进度分期结转到“营 业外收入”科 目 借:递延收益-XX项目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
图书资料议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办公费、外事费、 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 险费用等。
(二)研究开发费用归集
企业应当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 ,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1、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核算
②如果该设备除用于“XX项目”的研发外,尚有其他用途 ,则此项购置支出应当先计入 “固定资产”账户;再按每 年计提的折旧作为研究开发成本计入研发成本账户。
购买研发用设备、仪器:
借:固定资产-XX设备
贷: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核算
③用于研究实验的模具等制造费用: 借:研发支出-XX项目-自筹(或科技)经费支出-直接费 用-设备费(模具) 贷: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固定资产—模具 (3)租赁费:指项目实施需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 、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 借:研发支出-XX项目-自筹(或科技)经费支出-直接费 用-租赁费 贷:银行存款

【税会实务】研发部门的差旅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税会实务】研发部门的差旅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税会实务】研发部门的差旅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由于上述列举可加计扣除的项目不包括差旅费,故对研发部门发生的差旅费支出不可加计扣除。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
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税会实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的会计处理

【税会实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的会计处理

【税会实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的会计处理虽然我们关注的是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问题,但是技术转让的标的是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同时在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中还涉及技术转让成本的确认问题。

因此,我们就需要关注企业在取得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时是如何确认他们的成本的;企业在转让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时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注:这里对会计处理的讨论基于《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一、专利、非专利技术成本确认的会计处理(一)外购专利或非专利技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无形资产》规定: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其中,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包括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等,但不包括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也不包括在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

对于企业通过外购方式取得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一致,只是《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购入成本的规定更为详细。

其中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企业如果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企业会计制度》是按支付支付的价款作为购入资产的实际成本,而《企业会计准则》是按照购买价款的现值确认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二)企业自行研究开发取得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的会计处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的会计处理

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是指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抠除到应纳税所得额中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研发费用加计抠除作为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也有一定影响。

下面,我们将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抠除后的相关问题。

一、研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1. 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发生的经济利益流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研发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的支出额为计量基础,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

2. 对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政策的企业,需要在确认和计量研发费用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记录。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研发费用确认和计量制度,确保对研发费用的全面、准确和及时核算。

二、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会计处理1. 对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政策的企业,应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进行相应的处理。

具体包括:(1)确认和计量研发费用后,将其及时纳入企业的成本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明细披露。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金额纳入税务成本,在纳税申报过程中予以抠除。

2. 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对研发费用及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财务报告披露1. 对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政策的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对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金额进行明细披露,包括计入成本费用的研发费用金额和享受加计抠除的金额等。

2. 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应当对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披露,包括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条件、享受加计抠除的金额、享受加计抠除的税收优惠等。

四、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税务申报1. 对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政策的企业,应当在税务申报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享受加计抠除的金额纳入税前损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加计抠除。

研发费用操作指南

研发费用操作指南

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及相关税收政策操作指南一、企业进行研究开发活动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具体为: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中,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具体为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有何区别两者均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但由于适用政策的不同,在以下几方面又有所区别:目的、用途不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于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高企研发费用于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高企条件.归集口径不同:虽然两者均为同一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但两者归集口径不同.总体来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口径小于高企研发费口径,即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必然可以归入高企研发费,但归入高企研发费的费用不一定可以加计扣除.两者之间归集口径的差异详见问题四的研发费科目、归集内容对照表.管理要求不同:两者对应的研发项目均需办理确认、登记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归集.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前需履行备案手续,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等相关资料;而高企研发费在高企认定或汇缴申报前需报送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等相关资料.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研发范围以及适用对象有哪些研究开发范围: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项目领域范围:研究开发活动必须是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适用对象范围: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未按规定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核率征收企业不得享受.四、研发费在会计核算方面有什么要求需要如何设置科目,分别归集哪些内容核算要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支出,应与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并设立“管理费用——研发费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专账进行明细核算;涉及多种研发形式的,应分别归集研发费支出.科目设置及内容归集:“管理费用——研发费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科目下设三级级到六级科目:根据研发形式设置三级子科目:1、自行开发;2、委托开发;3、合作开发;4、集中开发.研发形式为自行开发和合作开发、集中开发的,应设置四到五级科目见下表,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设定六级科目.研发费科目、归集内容对照表四级子科目五级子科目归集内容人员人工工资薪金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其他研发人员等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包括:企业缴纳的研发人员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公积金补助费,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直接投入材料燃料和动力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动力费用.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注:五级子科目中,带的“其他”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归集范围,但不得作为加计扣除研发费归集范围.五、研发费如何分阶段进行归集一个研发项目从规划到投产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市场调研与设计;立项;实验室试验;小试——小规模试验,一般是指针实验室规模的工艺而言,也就是根据试验室效果进行放大;中试——中试就是根据小试结果继续放大,是在大规模产量前的较小规模试验;批量生产.一般认为,上述1—5阶段为研究开发阶段,在研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研发费的归集;从第6阶段起,即从产品批量生产时点起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六、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成经营任务的,如何进行费用分配企业应按规定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成立专门的研发小组.不具备成立专门研发机构条件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按合理方法将实际发生费用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进行分配,并按月编制相应的分配表;涉及多个研发项目的,再按合理方法将研发费分配至各研发项目,并编制相应的分配表.合理方法包括按实际工时等比重进行分配.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因为合理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对纳税人在研发费和生产经营费用间、或各研发项目间划分不清的支出,不得归集进研发费用科目.七、研发费账务处理应提供何种凭证企业应当提供证明费用实际已经发生的足够、适当的有效凭证.研发费明细账要与有效凭证一一对应,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准确归集:研发人员工资薪金等,以职能部门研发或财务部门按月单独编制的工资清单或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为研发项目直接耗用的原材料,以领料单需注明领用的研发项目作为有效凭证;燃料、动力等间接费用,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租赁费以租赁合同、发票及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折旧费等,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有效凭证进行归集.八、企业将研发费计入管理费用核算后,形成试制产品如何处理企业可于月末,对按规定已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科目并形成试制产品的支出,按正常财务处理转入相应会计科目.年末,以该科目及子目的借方发生额进行研发费的归集、计算.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优惠备案时的研发费如何归集、计算哪些研发费不得作为高新技术口径研发费的计算依据按上述规定设置、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管理费用——研发费”借方发生额,一般均可归集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优惠备案时的研发费用,即根据研发费四级子科目相关内容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口径进行归集填列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但下列情况除外:“人员人工”科目中的“其他”,不包括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中,全年在企业累计工作不满183天的人员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四级子科目中的“其他费用”在高新技术口径归集时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如何归集、计算哪些研发费不得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按上述规定设置、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管理费用——研发费”借方发生额,除五级子科目为“其他”外,一般情况下可归集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即根据研发费五级子科目按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归集后,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但下列情况除外: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不得填入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加计扣除.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凡由国家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入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不得加计扣除.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应纳入研发费用.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规定的相应资料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十一、研发形式为委托开发的研发项目,其研发费用如何归集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的项目成果应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研发形式为委托开发的研发项目,由委托方按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按上述规定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的归集.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进行高新技术口径的归集.十二、研发形式为合作开发的研发项目,其研发费用如何归集研发形式为合作开发的研发项目,合作方直接参与研发发生的研发费的,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按上述规定进行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的归集.合作方按合同约定实际承担的研发费与直接参与研发发生的研发费存在差额的,在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第34行增加“合作集中开发研发费收付额”.差额大于0为企业支付的费用,用正数表示;差额小于0为企业收到差额部分,用负数表示.十三、研发形式为集中开发的研发项目,其研发费用如何归集研发形式为集中开发的研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并按上述规定进行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的归集.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 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应当按照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分摊方法.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分摊表应根据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进行归集分摊.十四、2010年度已经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需要按以上规定进行归集2010年1月1日后发生的研发费用,已作相关会计及涉税处理的,按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对使用财务软件无法及时调整会计科目的,按上述规定建手工调整辅助账.十五、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哪些环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一般包括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三个环节.项目确认是指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需经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审核,并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项目登记是指企业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登记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加计扣除是指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企业对已经登记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履行备案手续后享受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2010年1月1日后企业发生的研发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研发项目确认、登记的,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研发项目确认、登记并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十七、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发生变化,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研究开发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研究开发项目变更的情形,企业应办理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变更、登记变更,重新取得研究开发项目登记号:项目开发方式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发生改变的;原申报的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内容发生调整,或者研究开发费预算发生改变超过10%的;需要变更登记的其他情形.十八、企业办理研究开发费用的项目确认手续有什么时间要求企业当年立项或变更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应自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企业跨年度开发的研发项目,在首次立项研发的年度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以后年度不再报送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和登记资料.2010年1月1日后企业发生的研发项目,均需办理项目确认手续,并且原则上应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十九、如何办理研究开发费用的项目登记手续研发费项目登记手续由相关部门内部流转,不需企业另行办理.由研发费项目确认部门完成项目确认后,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连同企业申报的其他资料一份转交同级税务部门.市级税务机关收到资料后,按各企业所属区级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配,各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项目登记,并自行进行登记项目的统一编号.各级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和企业其他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管理平台”,制作并打印企业研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告知纳税人项目登记号或不予登记的原因.二十、预缴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有些企业由于研发投入较大,按实际利润额预缴当年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有何政策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按规定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后,可在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除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的企业外,对本年度发生项目登记且上年度按规定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规定,按实际利润额预缴当年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平均额预缴当年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二十一、如何办理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备案手续已取得税务部门发放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的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按规定进行备案.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按照研究开发项目类别,分别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根据研发费五级子科目按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归集后,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委托开发项目,同时报送受托方提供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集中开发项目,同时报送研究开发费决算表、费用分摊表根据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进行归集分摊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二十二、研发失败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当年度亏损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研发失败,当年度实际发生并符合规定的、按研发费加计口径进行归集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当年度亏损的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并符合规定的、按研发费加计口径进行归集的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增加的亏损额可以按税法规定进行弥补.二十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减免税备案时,研发费方面有什么要求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前办理减免税备案时,应同时附报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该表应按年度分研发项目,分别将实际发生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根据研发费四级子科目相关内容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口径进行归集填列.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包括研发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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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技术开发费会计核算
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提出了“研发费用”的概念,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1)研究活动直接耗用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费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新会计准则对技术开发费计入管理费用这一原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了修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研究阶段的费用可以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费用支出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应该资本化。

即企业可以根据研发项目成功的可能性以及最终成果的体现形式,研发费用既可能资本化也可能收益化。

换言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发生的研发费用列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而技术开发费的投人,可能产生以下几种结果:(1)购买或自创形成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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