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
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皖教高[2011]6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12.12
【实施日期】2011.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

(皖教高〔2011〕6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经广泛调研,研究决定,在保持现行高职招生政策稳定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在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现将《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高等职业院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申报试点。

各市、县(区)教育局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高中阶段学校,并
积极支持试点院校做好宣传、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此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和教育部在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精神,经研究,在保持现行高职招生政策稳定的基础上,开展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逐步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

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试点期间,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彰显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

市属高等职业院校侧重通过市级统筹,建立中高职衔接的人才培养通道,招收市(含下辖县、市、区)所属中职学生。

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侧重面向行业、企业和特殊岗位需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
养,实行招生、培养、就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