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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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为便于本单位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各类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确定档案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1、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单位、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本单位一般的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或30年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单位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
材料,为短期或10年保管。
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短期为十五年以下)。
2007年度之后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30年、10年,按省档案局的新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规定执行。
(一)二OO七年度之前的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表
1、本单位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的会议文件材料。
1.1 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提案、决议、选举结果、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简报
(永久)
1.2 贺信、讨论未通过的文件(长期)
1.3 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文件
(短期)
2、本单位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纪委、工、青、妇的全体委员会议文件材料
2.1 决议、决定、会议记录、纪要、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短期)
3、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文件
3.1 主要文件材料(长期)
3.2 其它文件材料(短期)
4、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4.1 直属上级机构针对本单位颁发的文件材料(永久)
4.2 直属上级机关颁发,属本单位主管业务的,和非直属
上级机关颁发的针对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长期)
4.3 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短期)
5、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形成的题词、讲话(永久)
6、本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和重要专业会议文件材料
6.1 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6.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简报(长期)
7、本机关制发的(包括与其它机关联合制发的)文件材料
7.1 方针、政策法规性的,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7.2 一般业务的(长期)
7.3 事务性有参考价值的(短期)
8、本单位各种普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8.1 综合成果、专题成果、方案总结、报告条例、公约、各项制度(永久)
8.2 原始记录(长期)
9、本单位的专题、典型的调查报告
9.1 重要的(永久)
9.2 一般的(短期)
10、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报告与本单位的批复
10.1 方针政策性的重要问题(永久)
10.2 一般事务性问题(短期)
11、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告
11.1 主要职能活动年度和年度以上的、重要的(永久)
11.2 半年的、季度的、一般专题的(长期)
12、本单位计划、规划、控制数字
12.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永久)
12.2 季度、月份的(短期)
13、本单位的统计报告
13.1 汇总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专题的(永久)
13.2 季度的、月份的(短期)
14、本单位工企业立项的文件材料
14.1 可行性报告、协议、章程(永久)
14.2 来往函件、电报(长期)
15、本单位机构设置、撤并、更名、组织简则、工作条例、人员编制、启用印章等文件材料(永久)
16、本单位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16.1 本单位机关领导人,本单位对直属单位党、政领导人的任免(永久)
16.2 本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材料(长期)
17、本单位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17.1 省以上的(永久)
17.2 地、市级以下的(长期)
18、本单位对有关人员处分材料
18.1 影响大的,问题严重的(永久)
18.2 一般的(长期)
19、干部职工录用、转正定级、工资、调资、离退休、退职、职务聘任、复转、抚恤、死亡等文件资料(长期)
20、本单位干部职工调动、吸收、工资、党团等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长期)
21、本单位及属下单位干部、职工名册、党员名册(永久)
22、本单位组织沿革、大事记(永久)
23、本单位区域变化、边界山林纠纷、征用土地的文件
材
料
(
永
久
)
24、本单位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清册(长期)
25、本单位编辑反映主要活动的出版物(永久)
26、本单位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等文件材料(永久)
26.1 有历史意义和长远利用价值的(永久)
26.2 重要的(长期)
27、单位与单位之间协商工作的往来文件(短期)
28、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制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短期)
29、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29.1 有省以上领导人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
29.2 有上级机关或本单位领导人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长期)
29.3 一般的(短期)
30、下级机关报送的总结、报告、统计报告
30.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总结、统计表、重大专题报告(长期)
30.2 年度以下总结、统计表、一般专题报告(短期)
(二)二OO七年度及以后的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二、基建档案保管期限表
重大的建设项目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印发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一般的工程项目可按此执行。
1、可行性研究、任务书文件材料
1.1 立项报告、上级机关批复、批示(永久)
1.2 项目评估、环境预测、设计任务书(永久)
2、设计基础的文件材料
2.1 地质、水文勘测化验、试验报告(永久)
2.2 地形、地貌、建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
3、设计文件材料
3.1 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总体规划设计(永久)
3.2 设计任务书(永久)
4、工程管理文件材料
4.1 征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永久)
4.2 施工合同、协议书(长期)
5、土建施工文件材料
5.1 开工报告、原材料出厂质量鉴定(永久)
5.2 建筑材料试验报告、设计更改、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永久)
5.3 工程记录测试、沉陷、变形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
告
(
永
久)
5.4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评定(长期)
5.5 竣工验收记录(长期)
5.6 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永久)
6、设备、电器、仪表安装施工文件材料(长期/短期)
三、设备仪器档案保管期限表
1、购置设备仪器的请示、批复、订货合同、协议书(长期)
2、设备仪器到货验收记录、随货同行的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保修卡、线路图、部件及安装图(长期)
3、设备仪器安装调试、维修记录(长期)
四、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1、报表类
1.1 会计综合年度报表、报表分析、说明(永久)
1.2 会计季报、月报表(短期)
2、账簿类
2.1 现金账、日记账、(25年)
2.2 总账、明细账等(15
年)
3、凭证类
3.1 会计凭证、工资册(15年)
4、其它类
4.1 会计移交清册(15年)
4.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销毁清册(25年)
五、已故人员档案保管期限(长期)
六、声像档案保管期限表
1、照片档案材料
1.1 本单位党代会、人代会、工会、共青团、妇联会的代表会议形成的主要照片(包括正片和底片)
1.1.1 重要的(永久)
1.1.2 一般的(长期)
1.2 上级领导人视察本单位工作及本单位重大活动形成的照片(包括正片和底片)
1.2.1 重要的(永久)
1.2.2 一般的(长期)
1.3 反映本单位工农业生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的照片(永久)
2、光盘档案材料
本单位党代会、人代会、工、青、妇代表会及上级领导视察本单位工作以及本单位重大活动形成的光盘,形成的文档资料、照片等备份的光盘。
(永久)
3、磁性载体档案材料
本单位党代会、人代会、工、青、妇代表会议、上级领导视察本单位及单位重大活动形成的录像带(永久)
七、专门档案(涉农档案)
1、水田承包合同(长期)
2、林改档案(永久)
都城单位林改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八、实物档案保管期限表
奖牌、奖旗、奖杯、奖状、证书、其他等(永久)
九、婚姻档案保管期限表
1、结婚登记档案材料
结婚证存根,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结婚申请书、离婚又复婚收回的《离婚证》等材料(长期)
2、离婚登记材料
2.1 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离婚申请书等文件材料
(长期)
2.2 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协议、原结婚证书等文件材料(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