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党务工作目标责任及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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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党建工作目标责任
(一)党的思想建设(15分)
1、党组和主要领导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并被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机关党的建设得到保障。
2、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建立和完善学习教育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严格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支部会议活动内容齐全。
3、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状况分析会和谈心活动。
(二)党的组织建设(18分)
1、党(总支)支部定期换届,及时改选、增选、补选支部成员,保证支部健全。
加强党内民主。
党员工作变动后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健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网络。
2、做好后备力量的教育培养。
要把好入党积极分子“两推关”、“培训关”和发展党员的“入口关”以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关”。
3、配齐团干部,制定团的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形成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工作机制。
落实好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团的“推优”工作。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10分)
1、积极开展党纪法规、廉政建设教育,落实责任制,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
若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查处。
2、积极开展提升机关效能“五个一”活动,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四)制度建设(17分)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要有会议记录,党课提倡领导干部和支部成员亲自讲,要有内容记录。
2、坚持党费足额按时交纳制度。
党员每月向支部交纳一次,支部每季度向党工委交纳一次,党费管理台帐规范。
3、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包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党员包股(室)长,党员包群众的工作制度,支部制定出对党员的百分制目标考核办法。
年底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把会议记录评议情况及时报机关工委。
(五)基础建设(10分)
1、注重党员活动室、党建活动中心等阵地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文化娱乐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机关六项文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安排有部署、推进有措施、争创见成效。
2、重视党建信息交流工作,按时向机关工委和组织部
上报信息。
(六)基层组织规范提升工作(10)
1、参加“公推直选”工作的支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公推直选工作。
改选换届和新成立的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好配强支部班子。
2、建立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
根据《关于建立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的实施意见》(东河直工发[2010]3号),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党建工作总体规划,谋划提出具体目标措施。
年底,向机关工委做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七)日常工作完成情况(20分)
按要求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会议、活动、培训班,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包括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党委、总支及支部。
三、考核办法
(一)整个考核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由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实施。
采取平时考核、述职评议、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采取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的形式进行,由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每年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
区直机关党工委将对各单位述职评议结果进行汇总排序,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和通报,并按照40%的
分值折算计入述职人所在单位年度党建目标考核成绩。
(四)综合督查。
机关工委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文件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考评各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60%的分值折算记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成绩。
(五)考核结果纳入区直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列入全区专项督查。
附:2010年度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检查考核计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