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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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规章制度

【篇一:广播台规章制度】

篇一:广播站规章制度

宁远

一中“校园之声”广播站规章制度

1. 全体成员必须对自己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

维护广播站

的荣誉。

2. 凡是广播站成

员必须注意自身形象,举止文明。

3. 广播站成员一

律说普通话。

4.

共财产,站内一切物品不得外借,如有特殊用途,须经站长批

何人不可乱调试机器,以免机器系统混乱。

5.

间进行播音,不得随意改变节目播出顺序及内容。

6.

不许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站内人员不许带非站内人员进

7.

播音员必须将播音台清理整洁,整理好播音文件,并将音乐

8.

曲名称及点歌情况必须做好登记,不许点播“人情歌”,一天最

祝福语必须健康向上,且要书面化,否则不许播出。

9.

歌一律不收费。

10.

员必须按时到位,不许早退;认真值日,保持站内清洁整齐。

及时处理,需叫站内其他人员代替值班,且经站长同意,方可离开。

11.

会及普通话培训都必须按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

席者,违规三次作自动退站处理。

12.

个人要求广播通知,需经校团委同意,通知一律要校团委盖章

方可播出。

13.

把自己的情绪带到工作上来,如造成不良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退站处理。爱护广播站公准,方可外借;任严格按节目时播音时间,站内入广播站。每天播音结束,碟放回指定位置。每天播放的歌多

点播六首歌曲;学生帮老师点站内值班的成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广播

站每次开站长请假;如有缺如有社团或者站内人员不得后果严重者

将给予

出参加活动时,应该服从团组织的安排,如有不按规定行事,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其本人承担。

15. 凡广播站工作

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16. 态度决定一切。

宁远一中“校园之声”广播站

2010年12月8日

篇二:广播台规章制度

广播

台规章制度

一宗旨

二基本要求

1 责任意识

2 时间意识

3 自律意识

4 创新意识

广播台是一片净土,在这里,我们为你提供平台,可以让你变得更

加优秀!

树立广播台的高度,作为院级组织,我们是独树一帜的,每位广播

台的成员都是一张流动名

片,我们与广播台荣辱与共!

篇三:大学校园广播台管理制度

广州

城建职业学院广播台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

广播台的管理,发展广播事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促进

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

建设,把广播台建设成为一个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

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

体,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广播台应

当坚持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坚持正确

的舆论导向。

第三条、广播台是

在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校内宣传媒体,主要负责校内广播、网络音

频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第四条、学院对为

广播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诋毁广播台,不得损坏广播台的设施,不得危害其正常

播出。

第二章组织机构

及运行

院团委的直属机构。广播台在院团委的管理下,进行各项工作。

第二条、广播台英

文名为“voice radio”,口号是“看不见的声音,听得到的精彩”。

第三条、广播台新

一届干部由上一届台长提名,经院团委考核批准,由团委任命。台长、副台长对下属部门进行

相关指导与管理,各部门部长定期向台长汇报工作。广播台干部由

在台内工作满一年以上者

担任。

第四条、为加强广

播台组织建设,提高干事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广播台定期开

展理论及技术培训,正副台

长负责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各部门部长负责培训干事。

第五条、广播台下

设秘书部、播音部、外联部、宣传部、技术部、网络信息部六个部门。

第六条、广播台定

期通过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等形式征询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要

求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

高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三章节目制作

播出准则

第一条、广播台以

节目制作和播出为工作中心,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

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

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节目制作定位在校园文化建设和

校园与社会之间的信息链

接。

第二条、广播台应

该提高节目质量,努力做出贴近校园,贴近同学的高品位的校园广

播节目。禁止制作,播出

有下列内容的节目:

1、违反宪法所规定

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

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

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

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编

发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赌

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诽谤他人,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有违于学院积

极向上的主流文化的,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造成误导的;第三条、广播台对

其播放的时间,应当按照学院团委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能擅

自提前,推后,缩短,延

长节目播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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