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如何构建政府与媒体之间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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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论文
题目:论新形势下如何构建政府与媒体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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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06行政管理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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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7
论新形势下如何构建政府与媒体的和谐关系
06行政管理米华 06357059
【摘要】在大众化信息时代的背景之下,政府与媒体之间的关系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
媒体作为政府镜鉴,群众喉舌的功能空前加强。
作为政府与公众沟通互动的重要渠道,媒体一方面继续扮演着政府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向工具的角色,另一方面它也是反映社情民意,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力量。
在信息传达日益便捷,媒体功能空前强大的今天,媒体的后一项作用逐步加强,从而深刻地影响到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政府形象的塑造。
政府如何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实现良性互动,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
为此,在本文中,笔者主要分析了新形势下媒体角色以及与政府关系的变化,媒体与政府关系的新特点,并对如何构建政府与媒体之间的和谐关系提出参考方案。
【关键词】政府媒体关系和谐
前言: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管理社会的方法逐步从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转变,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日趋多元化,手段趋于多样化,正在形成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的、开放的公共管理体系,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越来越依靠社会自身的力量。
政府仍然是管理核心,但不是唯一的管理主体,由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和公众所组成的管理体系,共同管理社会事务,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进步。
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媒体的重要性日益凸现,越来越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识,呈现出不同于传统体制下媒体的新的特点。
首先,媒体作为党、政府和人民喉舌的功能得到加强。
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四个文明建设进程中,我国媒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正面宣传和鼓劲的作用。
其次,媒体逐渐增强了信息传播功能,逐渐成为社会最有效的传达、动员和组织的载体和工具,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得到加强和突出。
一、新形势下媒体所扮演的角色
1.媒体传播信息的功能增强
信息传播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信息传播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有效的信息传播可以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可以加速社会变革的进程,也可以减缓变革中的困难和痛苦。
”①大众传播的首要功能,就是向受众连续不断地传播大量的信息。
我国
媒体在经历了长期忽视受众信息需求的误区后,逐渐回到以受众需求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媒体通过持续公开地向大众提供世界发展变化的信息,满足社会的信息需求,成为人们互相沟通的重要渠道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载体。
各种重要的信息,上至十七大的报告,下至生活用品涨价,人们都是通过媒体在第一时间知道。
政府也是通过媒体来搜集社情民意,知晓人们有什么愿望和诉求,对政府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政府管理社会的方式,已经从传统的文山会海下达指令,转变到更多地依靠媒体来传递信息、动员组织社会。
最近我国公布了首部政府信息公开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这不仅是政务公开的需要,也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顺应信息社会人们不断高涨的信息需求。
可以预见,在信息社会,媒体作为传播信息的第一渠道,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 媒体成为公共管理的主体之一
有学者依据与公共权力中心的距离,对我国公共事务中的管理主体作进一步区分,共分为六类:直接掌握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执政党、政治团体、依靠法律和政府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公共部门、在政府指导下由基层群众组成的自治组织、不依靠公共权力来处理公共事务的民间组织。
因为我国媒体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经营活动,但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属于“依靠法律和政府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公共部门”。
我国媒体在参与社会活动中,目的是建立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合理的政治秩序。
是受党、政府和人民委托,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己任,对公众开展宣传解释和教育工作,以公共利益与宪法为基本的行为准则,这也完全符合对公共管理者的定位,即公共管理者必须是宪法的忠实执行与捍卫者、人民的委托者、明智的少数、解释者与教育者、利益的平衡者的角色。
媒体在社会事务管理中,逐步由被管理对象转变为管理者,与政府、公民和其他非政府公共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体,共同构成多元的社会治理结构。
媒体虽然与政府不是平等的管理者地位,但也是重要的社会协调组织机构,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3.媒体成为社会风险的守望者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既是发展关键期,同时又是矛盾凸显期。
社会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在进行深刻调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
人们迫切需要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提前预警,以便及时防范和应对危机。
公众由于受专业素质、地理位置、生理状况等个体条件的限制,对周围环境变化的信息搜集、处理、分析鉴别能力,对各种潜在威胁的感知和反应能力是有限的。
而政府虽然拥有高度发达的科技手段和众多的信息搜集渠道,但是决策者的注意力是有限的,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公共事务,他们不可能对所有的事务都保持高度的灵敏度和回应力。
媒体由于触角遍布全社会,时刻监视着社会和自然界的风吹草动,并通过新闻报道告知公众,因此成为现代社会名副其实的“守望犬”②。
美国现代新闻之父普利策说:“如果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上的守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
”③美国政治学家拉斯韦尔则认为,社会守望是大众传播的重要功能之一。
这种社会风险的守望者职能,在我国媒体身上越来越清晰地表现出来。
例如2001年银广夏事件、2005年肯德基食品中发现苏丹红、安徽爆发流脑疫情,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等,
媒体对正在发生的或者潜在的危险向社会发出的警告,促使公众和政府注意,采取正确的措施,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避免了危机的爆发或者减轻危机的危害。
4.媒体是政府体制外监督的主要力量
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中,有人大、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等对政府行为加以控制和监督,但是这种控制和监督属于体制内部的自我控制,如果没有外界和公众的监督、约束,仍然可能存在很多漏洞和弊端。
公共权力的行使,必须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而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媒体来实现的,因此当前媒体监督功能不断强化。
近些年国内发生的一系列重大热点事件,例如山西繁峙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安徽劣质奶粉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陕西华南虎照事件等,正是因为媒体监督的存在,才使得这些事件进入公众的视野,才使得官员的渎职行为被曝光。
党和政府越来越认识到媒体监督对于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将舆论监督提升到非常重要的位置。
从1987年的十三大到2007年的十七大,“舆论监督”连续五次出现在党代会的报告中。
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条件比以往有了很大改善,对政府监督力度加大,在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揭露社会弊端、纯洁党的干部队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自1994年开办以来一直报道、分析各种社会热点问题,成为媒体监督政府的一面旗帜。
由媒体作为中介的舆论监督,正在成为我国民主政治中对权力进行制约的重要方式之一。
政府接受舆论监督,如同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一样,逐渐成为一种刚性的要求。
5.媒体成为公众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
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公众参政议政的愿望和意识与日俱增。
但是受到自身条件和能力的限制,公众不可能直接去参与监督公共管理中的政策和措施,同时也无法将自己的思想和意见直接传递给其他社会公众,而媒体提供了沟通交流的现代化工具。
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媒体作为一个提供信息和公共讨论的平台,使得政府、非政府组织、公众三者之间能形成及时的、良性的互动关系,从而推进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修正等环节趋向透明和公开。
因此,人们开始习惯于诉诸媒体,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公开发出呼声,以此影响舆论,影响决策者的决策过程。
媒体对社会各种权力执行情况的报道,也使各种公共事务的管理处于透明状态,防止权力的异化,公益原则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
近几年我国电视的民生新闻、公共新闻受到广大受众的欢迎,也是媒体作为公众参政议政平台的重要表现。
媒体通过日复一日的新闻报道,培养公众对国家、对社会发展的关心和参与,协调公共生活,协调个人与政府、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提高公众应对社会问题的行为能力,同时也成为民众发表意见、建言献策的公共平台,成为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
6.媒体成为各社会主体利益博弈的平台
大众传播媒介是社会有机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通过传播信息沟通上下左右的联系,通过传播社会文化和价值观来凝聚社会的方方面面。
简单地说,媒体对于社会结构平衡起着重要的沟通、协调和维护功能。
现代社会已经形成对大众媒体的高度依赖,掌握了媒体也就意味着掌握了众多的社会资源。
从社会学、政治学的角度看,媒体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权力的博弈场,是软实力的角力场。
各种社会团体、企业、非政府组织为了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更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争取更大的主导权,往往通过媒体进行公关、角逐,争夺话语权,赢得更多的支持力量。
因此在公共事务中,媒体往往作为一种权力资源放大器,折
射出各种社会力量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不同影响力。
这种作用突出表现在危机事件中。
危机发生后,政府及主管部门、危机责任方、社会大众等利益团体会出于各自不同的目的展开角逐,形成复杂的关系网络。
出于消除负面影响,减轻社会要求承担责任的压力等考虑,事故各方都想方设法通过媒体表达自己的意愿,充当自己的喉舌,争取得到公众的信任,将危机给自己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而媒体因其强大的公众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事件的进程,不可避免地与各方力量发生种种联系,而成为危机事件各方利益的角力场。
二、政府与媒体关系的新变化
随着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媒体公共管理职能的强化,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管理与被管理已不能反映两者的关系,政府越来越多地受到媒体带来的挑战,必须寻找到一条处理与媒体关系的新途径。
1.属地管理的格局被打破,政府与媒体的管属关系复杂化
长期以来,我国的媒体一直是行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管理上按照国家行政系统组织来进行,媒体被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行政体制内,强调的是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
改革开放后,媒体进入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双轨制模式,开始参与市场竞争,媒体除了要发挥党和政府喉舌功能,还有发展壮大自身实力的要求。
媒体的触角逐渐打破地域的概念,中央级媒体可以在各地设立记者站、创办都市类媒体,开展地方的新闻报道,参与地方媒体市场的竞争,这就使得地方媒体结构多元化,行政隶属关系复杂化。
媒体多层次的隶属关系,打破了原来媒体属地化管理的格局。
地方政府与这些媒体之间不是上下级的关系,不能以行政领导的方式管理这些媒体。
处理与这些媒体的关系,更多地要考虑横向的协调,调动这些媒体为地方的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积极性。
因此,应对这些媒体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媒体管理工作中不可回避的新课题。
2.市场化增加了媒体管理的难度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媒体作为事业单位,“帽子”和“票子”都是党和政府给的。
对于媒体出现的问题,政府只需要一个指令,媒体就会立即执行。
现在媒体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帽子”是党和政府管的,“票子”是市场给的,媒体会在党和政府的要求与市场利益的驱动之间摇摆。
当媒体成为市场的竞争主体时,媒体的活力焕发出来,显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
但与此同时,一些媒体在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下,往往把经济效益作为自己的首要追求,忽视了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
过分强调以受众和市场为导向,为了达到吸引受众的目的,不惜降低品位,以媚俗、低俗、庸俗的内容来吸引“眼球”,从原来的“引导”受众走向“迎合”受众。
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坚持为公众利益服务,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新闻伦理道德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公众质疑媒体逐渐为市场所左右、成为赚钱机器的同时,也质疑党和政府管理媒体的能力,各级党委宣传部也遇到了空前的压力。
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让媒体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既发挥好信息传播工具和耳目喉舌功能,又为公众提供大量、丰富、健康的娱乐产品,这是党和政府管理媒体必须应对的新问题。
3、新闻自由度依然不足,政府与媒体缺乏良性互动
“舆论监督和突发性事件报道往往是政府与媒体产生龌龊的环节”④。
对于政府而言,
既然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自然而然应当以“正面报道”为主,所谓“忙不添乱”。
即使对于灾难性事件,也强调负面信息正面报道,受灾不是新闻,救灾才是新闻。
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强调新闻的宣传价值,或者将新闻等同于宣传(宣传意在说服,信息传播则强调客观公正)。
当新闻宣传压制了信息传播,整个社会将处于一种信息生态不平衡的情况下。
既不利于培养整个社会以及公众的理性精神,也往往使公众对传媒的公信力产生怀疑,“正面宣传”的效果也大打折扣。
在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方面,主管部门往往采取新闻管制的方法不予报道,或者等突发性事件的原因得以查明,处理结果出来以后才允许报道。
但对于新闻媒体来说,只要在不危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则要求对事件予以快速、客观、公正的报道。
对于政府而言,舆论监督就意味着要揭示政府行政行为不规范的地方。
一些政府官员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不强,害怕因此而丢掉官帽,另一方面也是害怕记者的捕风捉影和失实报道。
对于新闻媒体来说,由于媒体与政府的所属关系,因而往往存在着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4.网络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管理媒体的方法
网络是当今发展速度最快的传媒。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6月,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已经超过美国,居世界首位,约占世界网民数量的24%,并且网民数量以每年百分之二、三十的速度递增。
网络的发展,直接冲击了传统的管理媒体的方法。
在网络时代没有到来之前,突发事件发生后,传统的新闻管理办法非常有效,宣传部门一个指令,就可以让报纸、广播、电视对事件不报道、不转载。
但是网络出现以后,我们无法再像以前一样进行指令式的管理。
代理服务器的存在使得对境外网站无法完全屏蔽,要做到对信息的完全封堵已不再可能;每个网民都是记者,他们不需要通过记者资格审核,发布信息也不需要编辑把关,即时性、全时性、互动性都前所未有,网民发布的信息迅速传递。
现在很多地方的突发事件和问题,都不是由媒体报道出来。
事件或问题发生后,地方主流媒体在宣传部门的“招呼”下没有报道,但是网民没有人接到招呼,也不会听招呼,会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这些网络消息被外地媒体转载,最后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迅速产生社会影响。
因此,现在新闻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不是传统媒体而是网络媒体。
党和政府迫切需要用新的眼光去重新审视新兴媒体,改进传统的新闻管理方式。
5.媒体的舆论监督力度加强,向政府管理提出了考验
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正是因为媒体的曝光而使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导致不合理不合法但却实施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终止。
2001年广西南丹矿难事件,地方政府采用各种手段试图隐瞒消息,但事件最终还是被中央电视台记者报道出来,死难矿工的冤屈得以伸张,事故责任人受到严惩。
这些事件说明,舆论监督的力量非常巨大。
但是在传统的体制下,各级媒体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舆论工具,这种关系使得媒体难以开展舆论监督,即使中央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有时也举步维艰。
2004年,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把舆论监督定性为社会发展的要求、新闻工作的职责、人民群众的愿望、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要重视舆论监督工作,支持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为采访报道提供方便。
基层单位不得封锁消息、隐瞒事实、干涉舆论监督,不得以行贿、说情等手段对舆论监督进行干预。
有关地方和部门应当对舆论监督作出积极反应,对媒体揭露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通过
媒体公开处理结果。
这些规定,以制度的形式对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权利加以保障。
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承认媒体在促进地方“良政”上的作用,进一步保证了新闻媒体对地方政府进行舆论监督的空间。
现在,政府虽然是媒体管理者,但又是媒体的监督对象,这是媒体舆论监督向政府管理提出的新挑战。
如何应对舆论监督环境的变化,利用媒体的舆论监督来推动工作开展,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做好的新文章。
6.突发事件的处理给政府带来了新挑战
中国目前处于突发事件高发期,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越来越受到广泛重视。
过去我们有“报喜不报忧”的习惯,政府对于突发事件往往只处理不报道,或者先处理后报道。
政府在舆论引导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不直面媒体、压制消息传播、封杀传播渠道等等。
这些问题所造成的后果,不仅是影响整个事件的处置,引发危机的连锁反应,还会损害政府的形象。
危机处置中舆论引导不当,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例如,2003年SARS发生,直接导致国家卫生部长和北京市长引咎辞职;2005年吉林石化厂大爆炸,导致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辞职。
这些高官的辞职,并不是因为他们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而是因为应对媒体不当,没有及时发布信息,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败坏政府形象,最终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
分析原因,其中虽然有体制缺陷、责任人缺失等客观因素,但是官员对媒体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应对媒体的本领也是其中重要的主观因素。
可以说,突发事件处置,对政府应对媒体的能力、水平和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和政府必须尽快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提高应对媒体的能力,不断增强舆论引导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这也是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
6.开放境外媒体给我们带来了新难题
2006年12月公布的《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放宽了我国对境外媒体的采访限制。
根据此规定,外国记者在华采访不再有所谓“开放区域”的限制,可以在“中国境内”任何地区进行采访,也不需要经过“有关外事部门”的同意。
同时,外国记者可以通过外事服务单位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
这不仅方便了外国记者在中国的采访,实际上也是扩大了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增加了中国公民向媒体提供信息、行使表达权的范围和途径。
外媒报道的主题可能涉及我国政府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无疑是一个新的挑战。
实行这一规定也是政府的一次试验,目的是寻找既能与国际接轨,自身又可承受的新闻开放尺度。
各级政府在与境外媒体,包括与境内媒体打交道的过程中,不能沿用传统的管理思维,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做好媒体的接待和服务工作,与之建立起“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关系。
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转变思维,改进方法,应对新的媒体环境带来的挑战。
三、对构建政府与媒体和谐关系途径的探索
当前,政府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推动新闻立法,为政府与传媒良性关系的确立提供法制保障
构建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要依靠法制的力量。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同时在报告还首次写入了公民的“表达权”。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新闻法》,政府对传媒的管理主要还是以行政手段为主,依据的主要是行业协会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