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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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鉴于甲方与乙方在用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获得的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补偿依据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二、补偿金额
1. 甲方承认自用工之日起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未与甲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甲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补偿。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实际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自用工之日起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共计______个月,甲方应支付乙方二倍工资补偿人民币______元。
三、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上述补偿款人
民币______元。
2. 甲方支付补偿款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确认收到上述款项。
四、协议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终止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协议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