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商君书》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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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商君书》研究述评
张林祥
【摘要】20世纪的<商君书>研究在文本校释、成书及真伪考证、思想分析、总体评价等方面都取得了空前的成绩,使人们对<商君书>有了全新的认识,并自觉地加以借鉴.比较而言,真伪考证的成绩大于思想研究;而思想研究中评价又大于分析.强烈的时代特色和政治取向又严重影响了研究的客观性,尤其影响了评价的公正性.今后的研究宜在20世纪的研究基础上有所矫正和加强.
【期刊名称】《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年(卷),期】2006(016)003
【总页数】5页(P10-14)
【关键词】<商君书>;商鞅;商鞅学派;法家;述评
【作者】张林祥
【作者单位】<甘肃理论学刊>编辑部,甘肃,兰州,73007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13
《商君书》是法家的重要著作,在战国后期颇为流行,它代表了商鞅及其学派的主要思想,对中国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起过巨大作用。
但一方面由于“《商君书》精义较少,欲考法家之学,当重《管》、《韩》而已”[1];另一方面由于商鞅背负“刻薄寡恩”的恶名,汉武帝又“独尊儒术”,法家渐趋沉寂
(尽管事实上是外儒内法,以至儒法合流),所以,西汉以降《商君书》一直不受重视,没有得到认真的整理和研究。
直到近代特别是甲午战争后,激于变法图强的现实需求,商鞅及《商君书》才引起学者的重视。
章太炎发表于1898年的《商鞅》是为商鞅翻案的标志性文章,后继者甚至推崇商鞅为“法学巨子”、“政治家之雄”、“中国的锁龙(梭伦)”[2],而《商君书》则成了法治主义的文本。
20世纪
的《商君书》研究就是在这样的形势和气氛中展开的,因此带有深刻的时代烙印。
一、《商君书》的校释
《汉书·艺文志》著录《商君书》五卷29篇,今存24篇。
《商君书》文辞质古,加以流传过程中脱误衍窜,几不能读。
明人归有光,清人孙星衍、严万里(可均)、钱熙祚、俞樾,以及近代以来的孙诒让、于鬯、陶鸿庆等人都做过校释。
其中以严可均的成绩最大,先后完成《商君书校》、《商君书新校正》,使《商君书》“稍稍可读”,其校本遂成为通行本。
但注本尚付阙如。
20世纪最早的《商君书》注本是收入1915年长沙“闻鸡轩丛书”的王时润《商
君书斠诠》,但影响不大。
影响较大的是朱师辙完成于1916年的《商君书解诂》。
朱氏自谓以严本为主,参综俞樾、孙诒让的校释,明以来诸家刻本及《意林》、《群书治要》、《太平御览》等书所引,“稽其同异,正其谬误”,又“博采古籍,为之注释”[3]。
胡朴安称其解诂“精确详核,《商君书》始可读”[4]。
嗣后作者
又陆续增补订伪,至1948年出版了完整详核的《商君书解诂定本》,“最便观览”[5]。
其间又有尹桐阳《商君书新释》、支伟成《标点注释商君书之研究》、
王时润《商君书集解》、陈启天《商君书校释》、简书《商君书笺正》等问世,均在严、俞、孙、陶等人的校释基础上有所增益补苴,同时对朱氏的校诂也多有吸收和驳正,朱氏则采其可取者入《定本》,使之更趋完善。
蒋礼鸿完成于1945年的《商君书锥指》是一本集成之作,作者自称以严万里校本为底本,广采诸家之说,加以辨正取舍,复增其所阙,因而有集解之功,然而“是非不备载,纯驳不俱登,
取是与明,抑有异乎集解之体也”[6]。
《锥指》1986年收入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第一辑出版。
70年代中期出版了许多《商君书》的注译本,用所谓儒法斗争的理论加以曲解附会,于校释训诂无所发明,可置不论。
但高亨《商君书注译》(完成于60年代初,中华书局1974年出版)则是一部严肃而多有创意的著作。
该书还附入了作者的
《商君书新笺》及《商鞅与商君书略论》、《商君书作者考》几篇文章。
《新笺》对严、俞、孙、于、陶、朱等人的校释有增益,有驳正,解决了许多疑难问题。
《注译》则充分利用前人的校释和自己的《新笺》,做了简洁明白的注释和通俗晓畅的翻译。
稍觉遗憾的是作者对蒋氏《锥指》没有征引。
同一时期出版的章诗同注《商君书》也值得注意。
后来山东大学在《商君书选注》和《商君书新注》基础上修订增补成了《商子译注》。
台湾也先后出版了贝远辰《新译商君书》、张觉《商君书译注》、贺凌虚《商君书今注今译》等注译本。
还有一些单篇文章对朱、高等人的校释进行商榷,如阮廷焯的《朱师辙商君书解诂定本补正》、牛致功的《对商君书注释中一些问题的商榷》等。
二、《商君书》成书及真伪的研究
20世纪以来,成书及真伪问题成了《商君书》研究的焦点之一。
胡适、吕思勉、
傅斯年、刘汝霖、黄云眉、陈启天、钱穆、罗根泽、容肇祖《商君书考证》、郭沫若、蒋伯潜、齐思和、顾实、熊公哲、杨宽、杨向奎、高亨、郑良树、曾振宇、李存山等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除吕思勉比较含混地肯定《商君书》“要为古书,非伪撰”外[5],其他各家的说法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两种。
(一)全部伪托说
持此说者主要据《商君书》多载商鞅身后事等明显破绽立论。
胡适以《徕民篇》称魏襄王谥及载述长平之役断言:“乃是商君死后的人所造的假书”[7];钱穆据《更法篇》称孝公谥、《弱民篇》因袭《荀子》、《靳令篇》雷同《韩子》、《错
法篇》有秦武王时人乌获、《徕民篇》言及“今三晋不胜秦四世”和“周军之胜、华军之胜、长平之胜”等事实,认定“非出鞅手,明明显甚”。
[8]刘汝霖推断书成于前260年至前251年间;容肇祖逐篇分析后认为全属后人伪托,且“大体约成于秦昭王晚年”。
二人都认为首末二篇为后来加入,而末篇《定分》成于秦统一后[9]。
齐思和亦根据上述破绽认为“乃后人伪撰,不足信据”,而且“其全书一致,殆出于一人之手”。
[10]罗根泽断定是商鞅间接徒属或赞成商君之说者,“采摭其遗言遗教而加以阐发以成者也。
”书成于前260年至前233年间[11]。
郭沫若除对《境内篇》稍有保留外,断定“其余均非商鞅所作”,并推测作伪者“就是韩非的门人,乃韩非死后留仕于秦者,揣摩商君之意而为之,文多槁瘠,意杂申韩。
”[12]熊公哲也有类似观点,认为乃韩非死后,其徒杂取二家(韩非子、慎子)之言托诸商鞅[13]。
傅斯年说,“商君决不会著书,此书当是三晋人士因商君之令而为之论”。
[14]他如蒋伯潜、黄云眉、杨宽等人也都推断此书为伪托之作,理由也大体不出以上所述。
(二)部分伪托说
全部伪托说显然有以偏概全之嫌,刘咸炘、陈启天等早已指出了这个问题。
有鉴于此,陈在其《商鞅评传》第六章中逐篇作了分析,认为《垦令》、《境内》、《慎法》等篇为商鞅亲著,《去强》、《徕民》、《错法》、《外内》、《定法》等为战国末甚至两汉初“法家者流掇鞅余论以成”,《开塞》、《壹言》、《战法》、《立本》、《兵守》、《修权》、《赏刑》、《画策》、《君臣》、《禁使》等篇难以断定,但“就其主旨来说,也可视为商鞅所作”[15]。
郑良树称赞陈启天打破了“一书作于一人”观念的束缚,避免了以偏概全的弊病,又批评他的论述过于简略,不够深入,也没有充分利用已有成果[16]。
高亨认为《更法》、《错法》、《徕民》、《弱民》、《定分》作于商鞅死后;《算地》、《错法》、《徕民》、《赏刑》、《君臣》、《禁使》、《慎法》属献给秦君或他国国君者;《去强》、
《弱民》、《靳令》语言风格不一,文字重复歧异,非出一人之手;《垦令》、《靳令》确为商鞅手著;《外内》、《开塞》、《农战》疑为商鞅所作。
结论是“今本《商君书》是商鞅遗著和其他法家遗著的合编。
”[17]高氏的分析富有启发性,结论也堪称公允,但大部分篇章的真伪并没有论定。
郑良树《商鞅及其学派》在史实、用词、思想发展脉络之外,又以“简峻朴质”
和“浅白流畅”两种行文风格、“重刑厚赏”和“重刑轻赏”两种观点,以及对“国害”的鉴定、界分的前后变化等为依据,认为24篇分五期完成。
其中《垦令》、《境内》、《战法》、《立本》四篇可能是商鞅亲著,其余为商鞅门徒或后学所作。
《商君书》是“商鞅及其学派的集体著作”,对这个学派来说,当然是“真著”[16]。
郑氏所划各篇作期基本可从,惟把《更法》定在商鞅死前是个明显失误,商鞅与孝公死于同年,而《更法》中有孝公之谥,所以只能是后学追记。
李存山持论比较谨慎,认为《垦令》、《境内》系商鞅自撰,《战法》、《立本》、《兵守》、《外内》、《修权》等篇疑为商鞅自撰,其余17篇均系商鞅后学所作[18]。
张觉对此书成于商鞅后学之手的观点提出异议,说如果出于后学之手,则应改称商鞅为“子”。
他认为,书编成于前260年至前233年之间,“编定者当是主管秦国图书档案的御史,所以才会把档案性质的《更法》编在开头第一篇”。
他还对陈启天所谓刘向编订又经隋唐人重编的推测做了辩驳[19]。
曾振宇把成书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认为完成于第一阶段(孝公元年至二十四年)的《垦令》、《农战》、《壹言》、《算地》、《境内》、《战法》、《立本》、《兵守》、《开塞》、《赏刑》、《慎法》、《君臣》、《靳令》、《修权》、《更法》等十五篇,“极可能是商鞅亲著”[20]。
他的分期明显牵合历史事件,论证亦多牵强比附,不足信据。
三、《商君书》思想的研究
尽管在《商君书》的成书和真伪问题上存在争议,但大多数学者还是把它作为研究
商鞅变法和商鞅思想的主要资料。
如杨向奎所说:“我以为这虽然不出商君手,但它可以适当地代表商君的思想。
”[21]不过,相关研究或围绕商鞅及其变法展开,或依附于《韩非子》为中心的“法家思想”而稍有涉及,真正以《商君书》思想为中心的研究并不多见。
关于《商君书》的中心思想,胡朴安早在给朱师辙《解诂》初印本写的序中就有精要的概括:“以法为体,以刑为用,以农战为目的。
君主守法以用刑,严刑以督民,则农战之事,可以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胡氏又曾撰文“条贯商君学说”,发挥此义[22]。
吕思勉以为“《商君书》之所论,则‘一民于农战’一语足以尽
之”[1]。
的确,《商君书》的所有思想都是围绕“农战”展开的,农战思想、历
史观、人性论、法治主义、刑赏理论、经济政策、反文化主张、愚民政策、军事理论等是全书的主要内容。
梁启超的《先秦政治思想史》、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及晚年的《中国哲学史新编》、萧公权的《中国政治思想史》、杨鸿烈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侯外庐等主编的《中国思想通史》、萨孟武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任继愈的《中国哲学史》、刘泽华的《先秦政治思想史》以及前述郭沫若、杨向奎等人的思想史著作都对这些内容做了各有侧重的概述和评析,唯独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是个例外。
他既已断定《商君书》为假书,又认为“商君是一个实行的政治家,没有法理学的书”,不配称为“法家”[7],所以对其思想不予论列。
20世纪下半期,专门讨论商鞅及《商君书》思想的论著比较多。
这些论著对《商
君书》思想的概述大同小异,主要分歧在评价上。
一般来说,持唯物主义立场的学者都高度评价商鞅“历史进化论”的进步意义,并用“战国封建说”和商鞅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观点解释其思想;主张法治主义的学者都肯定商鞅的法治思想,突出其有关法律公开、平等、明白易知的观点,并且多与西方的法治主义相比附;对其人性论、农战思想、刑赏政策、教育思想、军事理论等则有赞有弹,但多从战国时代的形势出发予以“同情之理解”;对其专制主义、愚民思想和文化政策则多
持批判和否定态度。
“评法批儒”运动中的文章则充斥着不容置疑的肯定和赞扬,但多非由衷之言,可置不论。
高亨还专门论述了商鞅对人民的态度,即愚民、弱民、胜民,政治上反对人民的好恶,“不重视人民,不同情人民,只考虑如何统治人民,如何役使人民来达到国家治与富强的目的”,认为这是应予以抨击的[23]。
冯友兰、郭沫若等也都曾说过,在先秦诸子中,唯有法家是明确以国家为本位、以国君为本位的。
但李存山却认为,“在理论上,商鞅学派的君主集权思想是与民本思想结合在一起的,‘利天下之民’是立君和立法目的。
”[18]其实民本是以民为本位、为目的,仅仅“利民”是不足以称作民本的,况且商学派的所谓利民不过是“兴国行罚则民利”。
王晓波把商鞅和《商君书》分别处理,把商鞅的历史观称作“变古的历史观”,还专门论述了《商君书》的社会观和价值观[24]。
郑良树研究了商鞅思想的建立和商鞅学派的形成发展过程,分为开拓、发展、定型、后劲等四个阶段[16]。
徐进的文章对商鞅的法治理论进行了尖锐而中肯的批判[25],有助于人们认识商鞅法治的真义。
曾振宇的文章提出了一个颇有新意的观点:商鞅“重刑主义的终极理想社会却又是政治道德化社会形态,商鞅本人实质上是一个法伦理化的思想家”[26]。
李存山文章的观点也新人耳目,他认为汉初的尊儒思想渊源于《商君书》的《开塞篇》[27]。
四、反思与展望
20世纪是个急剧变革的时代。
对中国人来说,救亡图存、独立富强、实现现代化
始终是这个时代的主题,而竞争观念、进化思想、民族主义、集体主义、国家主义、阶级斗争、法治主义等是这个时代的主要思潮。
法家清醒的时代意识、竞胜观念,强烈的变革欲望、富强诉求,极端的尚力主义、功利主义,明确的国家本位,偏激的法治主义等等,都与这个时代的主题和思潮高度契合。
因此,法家学说自然成为20世纪的重要思想资源而受到重视和研究。
具体到《商君书》来说,又因其政策性、操作性等特点,加以商鞅变法致秦富强以至统一天下的有力佐证,商鞅及《商
君书》研究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就显得非常突出。
二三十年代于此用力最勤的陈启天就是青年党的骨干、国家主义和新法家理论的鼓吹者,研究商鞅及《商君书》无疑是其政治活动的组成部分。
除前述二书之外,他还著有《中国法家理论》。
发生于70年代的“评法批儒”运动则纯粹是一种阴谋政治的丑恶表演,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学术研究。
就学术上来说,《商君书》的真伪之所以一度成为关注的焦点,与当时盛行的疑古思潮肯定大有关系。
胡适等人以偏概全的考证显然怀疑过当,而一旦断为“伪书”便弃置不论的做法尤属轻率。
好在大多数学者还是认识到,“非一人之作,非一时之作”乃是先秦典籍的一个共同特点,不能据此定其真伪。
近年来对疑古思潮的流弊有所检讨和矫正,但似乎已出现矫枉过正的苗头。
其实疑古和信古也不纯粹是个学术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是民族自信心低迷或虚骄的一种折射,依然有政治的影子。
无论《商君书》与商鞅的关系如何,研究商鞅的学者大都毫不迟疑地取资于它,而忽视了一个问题:商鞅是前期法家的代表,而《商君书》包含了大量战国末期的内容,有待仔细分梳。
因此如果笼统地说来,则《商君书》反映了商鞅学派的思想才是合乎实际的。
由于商鞅的身后评价存在巨大争议,也影响了《商君书》的命运,而且往往以评价左右甚至取代研究,许多人急于做出结论,而没有耐心研究文献。
这可能就是《商君书》思想研究的成果中评价大于分析和批判的一个原因。
另一个现象是研究思想的人常常只管说自己的话,而不重视文献研究的成果。
例如,文献研究已经证明《禁使》和《慎法》非商鞅手著,但仍然有人根据其中有关势、数(术)的论述,证明“事实上商鞅已较全面地论述了法术势的思想,并用来指导秦的变法运动,获得了成功”,而韩非所谓商鞅“徒法而无术”,“无术以知奸”,则“显然是指商鞅没有运用阴谋权术而言”[28]。
对《商君书》的所谓历史观和法治观的研究则存在比附和拔高的问题。
例如,《商君书》固然强调历史的变和对种变的必须适应,但这是否可称为“历史进化论”,还有讨论的必要。
又如,朱师辙说:
“方今崇尚法治,远则西欧,而不知商君已倡于二千年前。
”[3]《定分篇》主张
设立专主法令的官吏,艾力农认为“这就有点司法独立的性质”[29]。
周密甚至认为,“以刑去刑”、“以杀去杀”这种所谓的“辩证施治”,“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办法”,在秦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反映了治理社会的一定的规律性”。
“商君刑法思想在理论上的正确性,是其变法实践证实的,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是可以为后世借鉴的”[30]。
这样的论证很可怕,而后世如果按商君的辩证思维施治,人民的苦难正不知伊于胡底!
根据以上的回顾和反思,我们对未来的《商君书》研究有如下的期待:第一,校释工作前虽已取得很大成绩,但仍有一些问题未得正解,某些词语的解释还嫌勉强,不得谓“定诂”,尚须参酌其他文献特别是出土文献逐步解决。
第二,作者和作时问题仍有讨论的余地,从“商鞅学派”的视角,用内证和外证以及多层面分析比较的方法逐篇考察作者和作时,则可望有所收获。
第三,在充分利用文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思想研究。
但应该摆脱社会形态、阶级斗争、儒法斗争等方面的教条的束缚,从文本出发,结合史实和人物的形迹心理,进行分析的、批判的研究,特别要对其历史观、人性论、法治思想予以清理和批判。
第四,商鞅及商鞅学派思想源流的研究有待加强,与儒、墨、道、名及管、申、慎、韩的关系也需要进一步厘清,这将有助于整个法家学派的研究。
最后,商鞅和《商君书》的评价应努力与现实政治拉开适当的距离,尤其应避免以功利主义的标准来评价一种学说,又以顺应历史潮流或历史规律为由为这种学说的实践后果辩护。
[参考文献]
[1] 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90,98.
[2] 麦孟华.商鞅评传[A].诸子集成[M].上海:上海书店,1986.
[3] 朱师辙.商君书解诂定本·初印本自序[M].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
[4] 朱师辙.商君书解诂定本·初印本胡序[M].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
[5] 吕思勉.经子解题[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169,168.
[6] 蒋礼鸿.商君书锥指·后叙[M].北京:中华书局,1986.
[7]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268.
[8] 钱穆.商鞅考[A].先秦诸子系年[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9] 刘汝霖.商君书考[A].周秦诸子考[M].文化学社,1929.容肇祖.商君书考证[J].燕京学报,(21).
[10] 齐思和.商鞅变法考[A].中国史探研[M].北京:中华书局,1981.
[11] 罗根泽.商君书探源[A].诸子探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12] 郭沫若.前期法家批判[A].十批判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
[13] 转引自宋淑萍.论商君书的成书时代[J].书目季刊,13(1):59.
[14] 傅斯年.战国子家叙论[A].民族与古代中国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15] 陈启天.商鞅评传(第六章)[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5.
[16] 郑良树.商鞅及其学派·自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17] 高亨.商君书作者考[A].商君书注译[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8] 李存山.商鞅评传[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7.77,101.
[19] 张觉.商君书杂考纠缪[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4,(5):12.
[20] 曾振宇.前期法家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36~48.
[21] 杨向奎.中国古代社会与古代思想研究(上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451.
[22] 胡朴安.商君学说[J].国学周刊,(1)~(8).
[23] 高亨.商鞅与商君书批判[A].文史述林[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4] 王晓波.商君与《商君书》的思想分析[J].大陆杂志,1974,(1):13.
[25] 徐进.商鞅法治理论的缺失[J].法学研究,1997,(6):131~137.
[26] 曾振宇.由法返德:商鞅社会理想之分析[J].中国史研究,1997,(1).
[27] 李存山.商君书与汉代尊儒——兼论商鞅及其学派与儒学的冲突[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报,1998,(1):35~40.
[28] 杨鹤皋.商鞅的法律思想[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7.94.
[29] 艾力农.商鞅[A].辛冠杰,李曦.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评传(第一卷)[M].济南:齐鲁书社,1980.
[30] 周密.商鞅刑法思想及其变法实践[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