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中青时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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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中青时评”2016年5月号第2辑
1. 革命人永远年轻
2. 食品厂收的死虾只叫“脑死亡”?
3. 不妨让社会力量参与救护转运服务
4. 让“野泳”场所也来场“优胜劣汰”的选择
5. 丁俊晖离拯救斯诺克运动仅“一步之遥”
6. 低价救命药缺货背后的真问题
7. “不让座”的权利,这个可以有
8. 治“低价游”须靠制度与法律的力量
9. 动车上拒让座,错了吗?
10. 实习与毕业挂钩背后到底藏啥猫腻?
11. 传承京剧贵在“润物细无声”
12. 考倒国人素质的并非是迪士尼
13. 戒毒者社会融入要少“标签论”多制度护佑
14. 替765万毕业大学生呼吁杜绝就业“近亲繁殖”
15. 高考机器人成功就反证教育失败么
16. 从“政府盐”到“市场盐”的可喜进步
17. “千万投资4年废弃”探索了啥?
1. 革命人永远年轻
发稿时间:2016-05-04 09:15: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何谓青年?心中有梦,眼中有神,工作中有目标,生活中有激情。
青年是理想化的,有解民倒悬道济苍生之想,有为帝王师兼济天下之志,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青年是现实的,无论居庙堂或处江湖,总是力排众议身体力行,甚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青年是固执的,无论世易时移,心中总有一方净土,心中总有执着不变的追求;青年是变化不居的,浪头弄潮,因时应变,舍我其谁;青年,气宇轩昂得如同一尊惊叹号,更多时候,青年是烈日下的群马,轰隆隆跑过去,留下一片弥漫而壮烈的硝烟。
一个国家无论在任何时候要多一点敢爱敢恨、敢笑敢怒、敢作敢为的青年。
如果中国没有敢于愤怒的青年,岂不总要走“老大中国”的老路?在今天这样一个风云激荡的变革时代,我们怎么能放弃做一个青年呢?"草木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
"青年朋友们,青春万岁!(特约评论员于今)
2. 食品厂收的死虾只叫“脑死亡”?
发稿时间:2016-05-04 09:53: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近日,市民何先生反映,他去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水产区买龙虾时发现,市场上有人专门回收死虾,不知作何用途。
记者连续蹲守后证实,的确有人在市场内集中回收死虾,而后装箱托运。
接着,记者跟踪发现,其中一辆装载死虾的货车,开进了仙桃市一家名为“外婆家”的食品加工厂。
(5月3日《楚天都市报》)
不问不知道,一问真“开窍”。
根据当地市场行情,活的小龙虾按个头大小,其价格每斤在10元至50元之间;而集中收购的死虾,价格则一落千丈地跌到了3元一斤。
食品厂何以大量收进这些不值钱的死虾?面对记者的现场质问,企业负责人却辩称,有些虾只是“脑死亡”,看起来死了,肌肉仍有弹性,可以作为原料使用。
食品厂收的死虾,原来只叫“脑死亡”。
难怪有网友闻之叹道,“脑死亡”的虾已经来了,“植物人”的虾还会远吗?这还不算,针对这些死虾经加工后有可能“复活”为“正宗虾仁”
的担忧,接到记者举报赶来的当地食药监局检疫局相关负责人又称,厂方说将虾煮熟后还要进一步分检,也就是说,这批虾还不是食品的原料,他们也不好检测。
这也真是现实里的“奇葩监管”了,明明知道市场里无人问津的死虾大批运进了食品厂,只是凭着厂家的一面之词,有关职能部门居然仍是束手无策。
3元一斤收购的死虾,到底有多少会如厂家所说,那些不符合标准的会被做成虾饲料,以每斤6角钱的价格卖给养殖甲鱼等的养殖户。
尤其令人感到无语的竟然还有,此后,有业内人士揭示了这类查处的难点所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并非根据动物的死活,而是根据其是否腐败变质来判断是否可作为原料。
由此自然太让人担心,即便如小龙虾这种死后腐败速度很快、且非常容易变质的东西,只要冠上了一个“脑死亡”的名目,就依然可以毫无风险地收进食品厂再做“深加工”。
食品厂收死虾是“难管”还是“懒管”?通过媒体的报道,倒是让人看出了其中“监管短板”。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对原料采购履行验证、检测等程序,不允许采购腐败变质的材料作为原料;企业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那么,记者追踪发现的这批死龙虾,在检疫局工作人员询向企业负责人是否有采购单据而得到否定回答时,为何不当机立断地作出查封处理,并顺藤摸瓜地细究其以往的进货记录?
看罢这则消息,网上有戏言称,“搞得真相信虾仁是活虾做的似的”。
的确,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见多识广”的消费者,未必不警醒于有些无良企业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但是,见过媒体报道“有图有真相”的“死虾奔赴食品厂”,想必许多人还是会感到瞠目结舌、扼腕叹息。
这当中,作为那些食品安全“守护神”的有关职能部门,若是也抱着“见怪不怪”的心态来看待此事,那就更让老百姓无言以对了。
食品厂收的死虾只叫“脑死亡”?按着理智的思考和理想的状态,人们确实无妨相信于:只要死虾肉没有腐败变质,做原料应该是可以的。
但问题是,现实语境中太多缺乏诚信、见利忘义的负面传闻,再加上“收了死虾不留凭证”的随意“粗心”,又教人如何轻信这些原料会“真没问题”?而实话实说,透过媒体的这次暗访曝光,公众更大的忧心还在于,湖北仙桃大批收购死龙虾的这家食品厂,会不会只是现实里的“冰山一角”呢?!(司马童)
3. 不妨让社会力量参与救护转运服务
发稿时间:2016-05-04 10:25: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从外观来看,黑救护车与普通救护车几乎一模一样,各种急救器材一应俱全。
然而,经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这些黑救护车参与抢救的人员连基本的医师执照都没有,最多也就是会用医疗器械的技师,而在广州各医院,黑救护车反而成为运送在广州就医的病人进行转院、出院的主力军。
(5月3日《南方都市报》)
揆诸现实不难发现,黑救护车的泛滥其实是有着坚硬的现实土壤的。
一方面,正规救护车不能充分满足现有的救护需求,而监管又不能及时跟进,从而给黑救护车“腾”出了生长的空间;另一方面,还在于很多时候黑救护车在经费收取上要比正规救护车便宜,以至于患者家属在选择时往往更倾向于前者。
正如此前诸多评论讲述的那样,要根治这样的顽疾,必须要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增加正规救护车的供给,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避免黑救护车继续图财害命。
但现实的尴尬却在于,类似的谏言及呼吁之前媒体也曾多次提及,可在逼仄的现实面前,它却显示出了诸多的力不从心。
因此,在我看来,要想真正解决这个难题,我们不妨换个角度,通过扩大社会力量的参与方式来解决正规救护车的供求不足。
因为从本质上看,救护服务本就属于公益性事业,而公益事业本身的开放性也决定着它不可能将社会力量排斥在外。
而就当下的情形看,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救助转运服务,不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政府部门的压力,还可以与传统的转运服务形成竞争,从而为当下救护
车在收费、出诊、以及运送病人上存在着的种种问题提供解决的可能,实乃一举多得。
但让社会力量参与救护转运服务,也需要化解两个方面的尴尬。
一者,对民间救护力量的准入要有可供操作的制度规范。
现今语境下,我们对救护车这类特种车的管理都是实行“专车、专管、专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私自配备、挪用……因此,要想让民间力量参与进来,就还得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从制度保障的角度给它们提供合法的生存空间,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其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界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允许社会力量参与救护转运服务,并不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就可以转嫁自己的责任,并将其完全交给市场。
相反,相关部门更应该对社会救护力量进行严格监管,并对其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
与此同时,其也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为社会力量的救护转运服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他们打造一个健康、和谐的运营环境。
正道不彰,乱象自然横行。
同理,正规救护车供求不足,必然导致黑救护的潜滋暗长车并催生其背后的可怕利益链。
过往剜肉补疮式的整治措施也不过是疲于应付的肤浅办法,而要想在正规救护车的供给上实现“开源”,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或许还真是不错的办法,各方不妨一试。
(张剑)
4. 让“野泳”场所也来场“优胜劣汰”的选择
发稿时间:2016-05-04 10:30: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5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山市大涌镇全禄村西江边,发现江边一线至少有十多人在野泳,其中不乏未成年人。
2011年至2015年,中山市发生的溺亡事故近20起。
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试图阻止事故发生,但至今难以警醒野泳人群。
(5月3日《中山商报》)每到夏日,野泳溺水事故就会成为一个沉重的话题。
近年来,中山市已连续发生多起野泳溺亡事故。
然而,即便如此,仍有一些人视若无睹,冒险下水。
“野泳”为何屡禁难绝?
“野泳”是很危险的,很多水面看似平静,实则危机四伏。
水里可能会有暗涌、急流,水底还有很多石头、碎玻璃,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野泳”存在的危险,许多“野泳”者都清楚,但却仍然禁不住“诱惑”,因为一方面省钱,许多游泳爱好者收入有限,而市内游泳馆票价较高,承受不了,只能选择“野泳”;另一方面市内游泳馆人太多,游得不爽,不如“野泳”舒服。
“野泳”屡禁难绝,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对“野泳”绝不能放任自流,因为安全事故一起接一起。
如何引导“野泳”?无妨来场“优胜劣汰”的选择。
首先,职能部门对存在“野泳”的场所在进行细致的调查,对于一些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野泳”场所坚决关闭,并且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其次,对于一些条件较好的“野泳”场所进行一些改造,使之更适合“野泳”,也可以利用湖河、公园等地建立天然游泳场。
据报道,2006年9月,成都市重新定位城区的82条河道,其中的34条景观河开放作为市民游泳场,涉及长度近300公里。
2009年,浙江嘉兴市开放了蒋水港亲水河道示范段供市民游泳,政府对河底进行硬化处理、清除淤泥、在河边标注水深等,成为市民最喜爱的户外活动场所。
同时要不断升级安全防范措施。
比如按排人员巡逻,在河边安装一些救生绳、救生扶手、救生爬梯等救生设施,改善河段应急救助条件。
政府可以用告示牌的方式,对水下环境进行说明。
在每年游泳高峰期,可以请游泳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志愿者救生员,保障游泳者的安全。
据了解,南昌市就成立了应急救援协会,这支民间救援队伍由百余名爱心人士组成,每年夏天,他们都会顶着酷暑坚守在赣江边义务值守,为“野泳”者保驾护航。
其实,对于“野泳”场所,“野泳”者的心中都很清楚,哪些是适合自己的,哪些是不适合的,只要不断淘汰不适合的“野泳”场所,不断增加免费的游泳场所,那么“野泳”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会不断被“消灭”掉。
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王军荣)
5. 丁俊晖离拯救斯诺克运动仅“一步之遥”
发稿时间:2016-05-04 11:15: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经过斯诺克世锦赛决赛两天四个阶段的激战,29岁的丁俊晖虽败犹荣:重新书写了斯诺克运动的历史:成为第一位闯入世锦赛决赛的亚洲选手。
对于他来说,略有遗憾也算圆满。
毕竟,重新攀爬到职业生涯的又一高峰,虽然不是“会当凌绝顶”,但也一定是“一览众山小”。
当夜观看丁俊晖和塞尔比巅峰对决的中国观众不在少数,丁俊晖遗憾落败后,大家都扼腕叹息。
玩味的是,这些“倒时差”熬夜看球的粉丝们,很多人都从未在斯诺克球台上打过一杆球。
他们对于丁俊晖的追捧和痴迷,其实是人的成分大于球的因素。
同样抱憾的,恐怕还有世界台联以及斯诺克的相关推广结构。
塞尔比是曾经的世锦赛冠军,这位“老资格”曾公开表示“我宁可不要这次世锦赛冠军,也要莱斯特城获得英超冠军。
”绰号“莱斯特城小丑”的塞尔比是个超级足球迷,在他夺得世锦赛桂冠的同时,家乡小城莱斯特城也如愿获得英超冠军。
塞尔比如此不待见斯诺克世锦赛冠军,却是真实地反映出斯诺克在欧洲江河日下的窘境。
斯诺克在西方人眼中是个绅士运动,穿着得体、规则严谨,让追求复古的英国人痴迷好长一段时间。
然而,在荷尔蒙狂飙的大球类项目和户外运动冲击下,讲究挥杆不温不火的斯诺克在西方遭遇到年轻人断崖式的排斥。
而在海外,分配体育市场的资源向来僧多粥少,斯诺克耗时长、节奏慢,这让电视转播和广告赞助果断地“弃之如敝履”。
不过,丁俊晖在某个时间段扮演了斯诺克的“中兴之臣”。
2005年,丁俊晖举起了中国赛的冠军奖盘,在那之后,斯诺克运动在中国的火种越烧越旺。
甚至在偏远地区,九个球的台球桌也供不应求。
“丁俊晖效应”之后,世界台联也振奋于中国市场的“一夜惊喜”,纷纷把重磅级的比赛移师中国,并寄予了开辟斯诺克“第二战场”的高度期待。
其实,世界台联也清楚,中国人对于斯诺克的追捧,很大程度上源于丁俊晖的个人色彩。
运动能造神,且能够起到市场要素的关键作用。
相同的案例还有网球的李娜。
但成败萧何的背后,是丁俊晖状态和成绩的起伏不定。
在丁俊晖战绩不佳时,街边台球桌的年轻人也成比例的减少。
相比于以前匮乏的娱乐设施,现在的他们更愿意在足球场或者是电脑前找乐子。
假设丁俊晖能够夺得此次世锦赛桂冠,肯定会有一波斯诺克“利好行情”袭来。
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丁俊晖离拯救斯诺克运动仅“一步之遥”。
但即便假设成功,斯诺克运动的未来,依然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毕竟,一个人的肩膀无法扛起一个运动的前行。
(谢伟锋)
6. 低价救命药缺货背后的真问题
发稿时间:2016-05-04 11:23: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这个五一节,赵碧珍觉得特别漫长,她患有心脏病,需要开胸更换心脏瓣膜,因为手术必用药鱼精蛋白缺货,她只能在病房里排队等药。
她的病友们等不及,已陆续离开,她一直在等待,但不知何时能等来“救心”的药。
鱼精蛋白全国性缺货并非第一次。
5年前,也曾经出现过。
(5月3日《华西都市报》)
手术必需药品常常缺货,饱受疾病折磨的患者如何经得起漫长的等待?事实上,不仅像鱼精蛋白这样的低价救命药缺货频率越来越高,其他效果好的低价药也常常面临缺货甚至消失的局面。
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药企和药商除了“挟缺货以令涨价”以外,将一些低价而疗效好的药品改头换面,按“新药”重新定价,早已是医药界“公开的秘密”。
改头换面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的在不改变药品成分及含量的情况下,仅通过改变药品包装或者名称来提高价格;有的在药理作用及临床适应症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通过改变剂型、规格等达到提高药价的目的。
有的干脆给药品改名换姓。
媒体曾报道,罗红霉素有40个名字,头孢三嗪有30个名字,抗菌药氧氟沙星的名字达52个之多……还有常用感冒药快克、感康、太福、永隆的通用名都是复方氨酚烷胺胶囊,不仅药品成分相同,剂量也一模一样。
花花绿绿的“一药
多名”让患者无所适从。
低价药悄悄失踪、“一药多名”的问题,一直是“两会”期间代表、委员议论的热点。
国家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
但是药企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按“新药”重新定价等违规行为并未遏制住。
工人日报曾有报道说,十几年来,药品先后进行了几十次价格调整,每次“限价令”颁布后,都有80%的限价药从医院、药店消失。
发改委一旦宣布某些药品降价,医院、药店就减少甚至停止引进,药企减少或者停止生产降价药,导致降价药从市场上消失。
而价格偏高,同种疗效的“新药”被“开发”出来,迅速上市。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原卫生部长陈竺在说明居民医药费用较重时以医保报销举例说,虽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已达75%,但由于报销目录外用药未得到有效控制,实际报销比只有50%左右。
其中有多少老药品换马甲变成医保目录之外药品,难免让人联想。
面对低价救命药缺货的尴尬局面,政府给予必要政策倾斜,激励药品企业生产救命药的积极性无疑是必要的。
但是药企、药商“挟缺货以令涨价”的问题应予以足够重视,对药企、药商生产经营成本进行核算、审计,督促药企、药商利润血管里流淌道德血液,还原药价成本很重要。
为了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国家发改委不仅要发布降价令,而且要完善监督措施,严防低价药换上新药名继续维系药价暴利。
当然,要防止低价药被失踪,仅靠发改委监管远远不够。
相关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因为相关部门人力、物力有限,当考虑从新药注册源头抓起,建立新药报批公示制。
把药企上报的新药和正式注册前的新药,在媒体与互联网上公示,发动公众参与监督,严厉问责产销伪新药的药企与经销商,并奖励举报人。
从药品定价层面来看,药品零售指导价可以考虑按药品成分确定,不以药名确定,保证药品性价比,留住患者欢迎的廉价药。
培养药企、药商养成不追求新药数量,追求药品疗效与药名稳定性的风气。
另一方面,要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铲除流通环节腐败,挤干药价水分,药品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一旦超标,就要坚决问责、降价。
此外,还要紧盯药品质量,防止无良商家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使用劣质药材,让毒胶囊事件重演。
只有多管齐下,管住虚高药价,管好药品质量,增加医疗投入,克服“以药养医”的弊端,才能保住百姓急需的救命药、低价药,防止医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
(叶祝颐)
7. “不让座”的权利,这个可以有
发稿时间:2016-05-05 08:22: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5月3日,达州八旬老人李某坐动车到成都看病,因只买到达州到营山的座票,老人在南充站被所坐座位的主人请了起来。
该座位主人也拒绝了老人女儿提出的“挤着坐”的请求。
之后一中年男子为老人让了座,老人女儿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
”座位主人委屈道:“坐自己位置错了吗?”(5月4日《华西都市报》)
电影《搜索》中,高圆圆饰演的都市白领叶蓝秋,在一个如常的早上没有为公车上一位老大爷让座,此事被互联网人肉后,彻底改写了自己的人生命运。
电影中,人们都聚焦叶蓝秋没有让座的这个事实,但是没有注意到她没有让座的实质——当天早上被查出淋巴癌。
电影演绎一定是高于生活,但几乎相同的“剧情”被活生生搬到高铁上时,其走势却和电影《搜索》大同小异起来。
从道理上说,年轻女孩为八旬老人让座,应当是情分上的事情。
当然,作为购买高铁服务的当事人,女孩不让座也没偏离本分之外。
毕竟,尊老爱幼是社会美德,大家都要推崇,不过这并非法律制度。
况且,即便女孩不存在像叶蓝秋那种身体疾病或者不方便等抱恙情况,她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也是应当受到天然保护。
如果仅仅是对自己位置“被点名”而说不,就要因此遭到素质或者涵养上的指责,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正常的情况是,老人家属应该在上车后马上找到列车长主动补票,并说明老人身体情况,
列车长一定会帮忙解决,最起码会让她坐到餐车里。
铁路部门对上了年纪的老人会区别对待。
但老人家属走的是“就地取材”的路径,虽然问题最终得以解决,有一位中年男子让座,但须知,不给人添麻烦也是一种素质。
更不应该地是,老人女儿最终还对之前的年轻女孩隔空喊话“年轻人,应该多学学”。
这种“补刀”,着实不该。
“年轻人,应该多学学”的语境,是老人家属碰到道德反馈低于预期的不满。
其实,这种道德反馈,更多地是主观上的自我感知,而非真正的道德标尺。
认为自己天然正确,却忽略了辩证判断。
毕竟,让座与否,可以看成是道德的一个加分题,却并非必选题。
但面对这种社会考题的时候,其实很多人是“你必须,我随意”。
一旦别人做得不到位,自己却眦睚必报起来。
这种用道德来对他人的指指点点,背后很容易看出自己的“小”来。
(谢伟锋)
8. 治“低价游”须靠制度与法律的力量
发稿时间:2016-05-05 08:29: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九寨沟黄龙门票观光车的价格为510元,但与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九寨黄龙四日游合同,价格却仅为440元。
近日,央视《消费主张》栏目曝光,“低价游”的背后,隐藏着消费陷阱:三只银碗一只手镯共花一万二、高原蚕丝被6998元一床、一把牦牛角梳子卖到千元等等。
不少人就在导游与导购的耍奸使诈、坑蒙拐骗下上当受骗,而一旦要退货,则会困难重重。
(5月4日央视)
这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人旅游的诉求与愿望日益强烈。
在这样的背景下,旅游市场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据统计,2000年,我国旅行社数量不到9000家;2008年,旅行社数量增加到20691家;2013年,则有有26054家。
旅行社数量的不断增长,不仅引发了“生意难做”的感慨,也引发了一些非合作的博弈,甚至形成了囚徒困境,让“低价游”应运而生,成为一些旅行社抢占先机的砝码。
客观来说,“低价游”没有原罪,如果是合理理性的“低价游”,还是可以倡导“薄利多销”的。
但遗憾的是,一些旅行社之间的非合作竞争,已经完全步入非理性的境地,甚至到了“零团费”、“负团费”的境地。
此次曝光的“低价游”,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你报团时价格很低,但你消费时却被痛宰了,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正所谓“买家没有卖家精”嘛。
除了这样隐性的消费陷阱,一些导游甚至就是赤裸裸地要挟与恐吓,最终让“低价游”成为众矢之的。
事实上,对于“低价游”,国家的法律规定与制度足够完善。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就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就此来说,“低价游”无疑是违法的。
此外,2015年,针对屡禁不止的零、负团费旅游团及其所带来的强制购物、消费等问题,国家旅游局提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这样的“双罚制”,同样是有力的震慑。
遗憾的是,法律与制度的规定是一回事,现实的落实与执行则是另外一回事。
若是《旅游法》的相关规定真能落到实处,当前这样的“低价游”事件,又怎么可能发生呢?可以说,“低价游”之所以层出不穷,就说明对法律的执行、对制度的遵循,还远远没到位。
具体来说,就是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异地监管等没有跟上,对一些违规旅行社和导游的处罚偏弱。
有这样的现实,“低价游”屡禁不止便不难理解了。
如今,我国已经是旅游大国,净化旅游市场,让游客放心出游,让旅游行业从业者规范经营,显然是保障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对于“低价游”等旅游乱象,旅游主管部门应该认准“打蛇打七寸”的原则,将重点工作落在对法律与制度规定的落实与执行上,确保制度与法律的公信力。
也就是,只有依靠法律与制度的力量,才能从根本上根治“低价游”之类的乱象。
(龙敏飞)
9. 动车上拒让座,错了吗?
发稿时间:2016-05-05 08:35:00 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