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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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职⼯⽣育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职⼯⽣育保险待遇标准
⽣育保险待遇包括⽣育医疗费⽤、⽣育津贴和⼀次性营养补助。
其中,⽣育医疗费⽤包括⽣育的医疗费⽤、计划⽣育的医疗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费⽤。
⽣育的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住院分娩期间医疗费⽤、因⽣育⽽引起的流产或引产的医疗费⽤。
参加⽣育保险的职⼯发⽣的产前检查费⽤,符合⽣育保险规定的,由⽣育保险基⾦按限额⽀付,限额标准为1000元/⼈。
参加⽣育保险的职⼯在⼆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因⽣育⽽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育⼿术的医疗费⽤,符合⽣育保险规定的,由⽣育保险基⾦全额⽀付。
参加⽣育保险的职⼯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期间发⽣的医疗费⽤,符合⽣育保险规定的,4200元以下部分由⽣育保险基⾦全额⽀付,4200元以上部分由⽣育保险基⾦⽀付90%(个⼈承担10%)。
参加⽣育保险的职⼯在三级医疗机构因⽣育⽽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育⼿术的医疗费⽤,符合⽣育保险规定的,由⽣育保险基⾦全额⽀付。
此外,职⼯⽣育或妊娠满7个⽉引产的,发给⼀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年平均⼯资的2%。
⽣育津贴按照职⼯产假或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除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