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辞职报告范文3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董事辞职报告范文3
篇一:董事辞职报告范文
篇一:董事辞职书
辞职书
董事会、股东会:
首先感谢股东给予我的信任,选举我为公司董事。

但近一年来,由于工作原因,导致自己无法尽到董事的义务,本人自愿请求辞去在董事的职务,希望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篇二:董事辞职信
辞职书
董事会、股东会:
首先感谢股东给予我的信任,选举我为公司董事。

自xx年入职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份工作,但因某些个人原因,我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
的工作.
在我提交这份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
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
祝愿公司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篇三: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
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现因自身原因不能担任执行董事暨法定代表人一职,现申请辞去执行董事暨法定代表人职务。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董事辞职报告怎么写
辞职报告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现因自身原因不能担任执行董事暨
法定代表人一职,现申请辞去执行董事暨法定代表人职务。

申请人:
年月日篇二:董事离职及聘任程序总结i董事离职程序
一、概述:
我根据相关法规的描述,董事辞职有以下程序可循,董事分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辞职原则为:
1.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XX年修订)》规定)。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
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辞职原
因可能涉及公司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不规范运作的,提出辞职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深圳中小板规定);(2)董事因任期届满离职
的,应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离职报告,说明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移交所承担的工作。

2.若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
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深交所主板、中小板规定)、“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
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
人士”(深交所主板、中小板规定),则
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或监事会时生效(未提及交由股东大会审批);
3.若董事辞职导致上述情形发生,则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或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
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或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出现第一款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二个月内完成
补选(深交所主板、中小板规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
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XX年修订)》规定)。

4.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会
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XX
年修订)》规定);董事非因任期届满
离职的,除应遵循前款要求外,还应在离职报告中专项说明离职原因,并将离职报告报上市
公司监事会备案。

离职原因可能涉及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或者不规范运作的,应具体说明相关
事项,并及时向本所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
引》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XX年修订)》规
定)。

5.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
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注释:公司
章程应规定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具体期限。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XX年修订)》规定)
6.关于独立董事的特别规定:(1)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辞职
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本《指
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
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2)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和证券公司应当分别向公司注册
地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股东
会提供书面说明。

二、法规中的规定:
(一)《公司法》规定:
1.股东大会的职权:??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2.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XX年修订)》规定:
1.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2.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会
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3.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
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注释:公司章程应规定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具体期限。

??
4.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和证券公司应当分别向公司注册地
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股东会
提供书面说明。

(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
1.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如因独立
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或监事会时生
效:
(1)董事、监事辞职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2)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3)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
专业人士。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或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或监事仍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出现第一款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二个月内完成补选。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
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辞职原因可
能涉及公司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不规范运作的,提出辞职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
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7)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
者发生变动;??。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规定
1.董事因任期届满离职的,应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离职报告,说明任职期间的履职情
况,移交所承担的工作。

董事非因任期届满离职的,除应遵循前款要求外,还应在离职报告中专项说明离职原因,并将离职报告报上市公司监事会备案。

离职原因可能涉及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或者不规范运作
的,应具体说明相关事项,并及时向本所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三、附网上搜得某论坛分析:“我国公司法虽然对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和替换作出规定,但对其辞职缺没有明确规定,以至于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我国公司治理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董事辞职程
序,一种认为,董事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董事的职务即解除;另一种观点认为,董事
的辞职申请需经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的职务才能解除。

本文依据民法和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对
此问题试做探讨。

一、股东大会与董事、监事的关系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关,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担任的
监事。

这些董事和监事都是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它们与股东大会关系的性质是相同的。

公司和董事的关系属于何种性质,向来有不同主张。

现代大陆法系国家认为
股东大会与
董事之间的关系是民法上的委任关系,而不是代理关系。

股东大会是代表公司与董事建立、
解除这种委任关系的机关。

股东的选任行为与被选任人
的承诺表示构成两者之间的委任关系,
后者处于受任人的地位。

所谓委任,指当事人约定一方
委托他方处理事务,它方承诺处理的
契约。

这种委任关系,与其他委任契约有别,它仅依股
东大会的选任决议和董事答应任职而
成立。

委任关系的特点之是,委任是当事人信赖的基础,
委任人和受任人都对这种信赖关系
的建立和存续负有义务。

委任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除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股东大会与
董事的关系外,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之仍有适用余地。

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合同
就是委任合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监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与股东大会没有
法律关系。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与职
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大关系是委任合同关系。

三、辞职程序
112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