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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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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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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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7篇
写作文要注意文采和修辞手法的运用,使文章更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优秀的作文能够通过细腻的情感描写和真实的情境让读者产生共鸣和情感共鸣,下面是本店铺为您分享的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篇1
在植物中,我最喜欢小草,小草那意志刚强、勇敢上进的精神把我深深吸引住了,小草虽然没有其他植物美丽的外表、高大的身躯和稀有的价值,但他有其他植物没有的外表、身躯和精神!
小草,它有平和的外表,容易与朋友相处;小草,它有矮小、柔和的身躯,舞蹈比谁都跳得好;小草,它有不怕风雨拍打,继续勇敢生长的精神。
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小草,刚才只是说了一点而已,其他还要从一件事讲起:一天,我跑到阳光姐姐的怀抱里,去感受那温暖的阳光。
突然,我发现小草被阳光照得闪闪发光,很是刺眼,假如不知道它是小草,还以为是金子呢。
我没想到,在阳光姐姐的照耀下,竟如此美丽。
我恨不得马上跑去朋友欣赏这一美景,但我又怕这阳光突然不见了,躲在云朵哥哥的后面,那可怎么办?于是我便留了下来。
突然,一阵风吹来,小草随着风舞蹈起来,就像一位穿着金裙子的姑娘在尽情舞蹈,而我就像一位观众,静静地看着它表演。
风停了,小草的舞蹈也结束了,我拍起了手,小草也好像在对我说:谢谢大家!尽管只有我一个人。
阳光姐姐回到家了,小草也脱下金裙子,换上了
以前的绿西装。
小草啊!假如你听得出我说的话,我一定对你说:小草,你的精神使我感动,我要向你学习!
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篇2
一条老巷,却十分繁华,他每天都会来到这里,和这条老巷、这些人似乎有一个美丽的约定,他——卖凉粉的小哥。
他,个子不高,长长的脸,头发却与众不同的卷曲着,黄褐色的皮肤、黝黑的脸上显出岁月的痕迹。
他常常在耳边挂一支笔,是因为爱好,还是习惯,我就不得而知了。
渐渐的,我成为了他的常客,每次下楼,我都会遇见他,他碰见了我,一个微笑,足以让我消除一切烦恼。
今天正巧又遇见他,不知在什么时候,他的生意变得兴隆起来,本来就不大的小巷,硬生生塞下这么多人。
他忙了起来,但有条不紊。
拿起一个碗,一边洒一边调着各种酱汁和调料,抓起一撮香菜放进碗里,用筷子调味。
他放凉粉时毫不吝啬,不在乎多出的几两几分,但决不会偷工减料。
他每卖出一碗,都会送给客人一个灿烂的微笑。
其实在这条小巷,也有几家凉粉摊,唯独他的,最实在、最筋道,他也成了小巷里有名的凉粉哥。
那天又经过老巷,正是烈日当空,空荡荡的街巷连风拂过的细微声音都历历可辨,巷头只有他一个人在那里,倚在破旧的车上,好像在朗读着什么,走近细听,他在诵读唐诗,一字一句清爽明朗。
他竟然热爱古诗!凉粉哥,居然痴迷于古典诗词。
他拿着的那本古诗词,
书皮已经微微发黄,还有些残缺不全的页数。
也许他文化程度有限,也许他并没上过几年学,也许他甚至识字不多,但是这一切都不能阻碍他对古典诗词的痴迷。
这平凡的生活,这惬意的人生!
休闲的午后,没有客人,他取下挂在耳边的笔,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小本子,在写着什么,我凑近一看,原来他竟然在写诗!一个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凉粉哥,一个身处社会最底层的小贩,也有自己的爱好,也有他向往的生活。
与诗为伴,潜心创作。
我呆呆的站了很久,他才注意到我:又见面了,小朋友,今天想吃点什么?叔叔,你是不是在写诗?我看到你拿着笔一直在写东西呢。
他忙把我叫到身边,小心翼翼的递给我一个本子,自豪的说:你看看吧,这是我这几个月来创作的所有诗歌。
我接过本子,随便翻开了一页,虽然我并没有读懂他写的内容,可看到他自信的神情、期待的眼神,我迟疑了片刻,很坚定的对他说:叔叔,你写得真好!还给了他本子,他竟高兴的像个孩子,似乎我的赞许让他更有了创作的动力。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凉粉哥,是什么让他倾心于古典诗词?也许是他对生活的热爱,也许是他乐观的性格,也许是他本身就是个诗情画意的人。
凉粉哥让我明白了,不管生活有多么苦涩,只要你对它微笑,它就会还你一个灿烂的人生。
平凡的职业,也可以有充满诗意的生活。
这样的凉粉哥,这样的人,值得我细细欣赏,更值得我敬佩!
那条老巷,他又开始卖起了凉粉,又开始了他的诗意生活。
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篇3
那是一个冬日的清晨,街上路灯的昏暗光线在微亮的空中晕了开来。
凛冽的寒风透过厚厚的衣服毫不留情地吹到了皮肤上,等待公交车的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路过的人并不多,我便细细观察他们:化着无懈可击的妆,精致的脸上没有任何神情可言,仿佛只有转动的眼睛才能证明他们是活人。
忽然,一个粗粝的吼声从街的尽头传来,瞬间打断了我的思绪。
几秒种后,一个模糊的轮廓从黑暗中渐渐显现。
那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乡下女人,脸色透着不正常的高原红,双眼明亮如清泉。
看起来并不年轻的脸在长久的风吹日晒下,在深深的皱纹下,显现出一种沧桑。
微微发胖的身材,裹着俗气的绣花棉袄,紧贴着只有送报纸才穿的黄马甲。
她双脚飞快地蹬着车子,身子也随着车子左右摆动,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在她每蹬一下后都会发出抗议的叫嚣声。
这种姿势在平时,的确有几分可笑。
她一边蹬,一边用浓重的外地口音唱起了我听不懂的二人转,歌声感情丰富,充满起伏。
在这个繁忙而又寒冷的城市,她的存在实在是格格不入,我心想。
她似乎感觉到了我的注视,在远去之前又回头望了望,向我灿烂一笑。
我呆住了。
多么朴实而生动的表情!城市生活是一个脚链,牢牢拴住了她,她不能动,可她却用另一种方式,唱歌,去表达她对生活的热爱。
她也许有年迈多病的父母,有正在读书的儿女,有同样被生活所困的丈夫。
可是,却默默承受了,去爱,去微笑,去歌唱。
她努力去融入这个城市,努力去生活。
她勤劳,她坚强,她乐观,她自信,她朴实,她为这个繁忙的城市平添了一丝生机。
所以,在众多人物中,我只欣赏她,一个平凡的送报员。
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篇4
闲看花开花落,坐望云卷云舒。
她的气质就是这般恬静,一如她名字中的姝,美好得如一块透亮的玉石,如一朵自矜的白莲,让人不忍玷污。
诗词大会的舞台上,她一出场就惊艳到了我。
濯清涟而不妖,皓月当空的背景下,一袭飘飘然的长裙,微垂着头,轻缓地走到台中央,不食人间烟火,这便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小巧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圆框眼镜,皮肤白皙,两缕发丝从颊边垂下,其余在颈后松松地扎成一股,随意而不失典雅,那袭长裙细看,是一只鸟儿在墨般的夜色中啼啭,似丝纱又似绸缎的质感把图案衬得愈发朦胧,整个人清清瘦瘦。
她屡次从百人团中脱颖而出,直杀攻擂台,在四名选手的角逐中,竟有一次创下了308分的佳绩。
电视机前的我惊呆了,又恍然大悟般鼓起了掌,台上的导师与主持人也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
镜头切换到她,只见她抿着嘴笑,眼角眉梢满是淡淡的笑意,却并无我想象中的狂喜。
她端坐着,又忽然站起来,向百人团和导师的方向各鞠了90°的躬。
又是一次四人角逐,有一名选手于她之后,成绩却直逼本是第一的她,我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汉,心中默默祈祷。
哗,一片唏嘘,她惜败,我不住地叹气,却看到她没有多余的表情,只是那样淡淡地笑,
又站起来,鞠了两次躬。
导师调侃她,她也不过羞涩地笑笑,从容地回答,没有慌张,没有失望,还是那袭云似的长裙,托着她安安静静地下台。
胸藏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
她真如池中莲,不张扬又不落俗,却在万紫千红中那样引人注意。
我欣赏她的淡然与宠辱不惊,像是从山水画中走出的人物,与恬静的自然融为一体;我欣赏她的诗情与才华,像唐宋的文人骚客,品诗论画、赏月抚琴。
欣赏源于喜欢,又转变为钦佩与祝福。
我便也忠实地祝愿,红尘滚滚中,总能守住她的一份初心。
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篇5
我欣赏那种安静的,喜欢数学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思维敏捷.我还欣赏那种个子高,体态匀称,学习成绩比我好的人。
可是,我却碰到这样一件倒霉的事:班主任居然让我和班上的调皮大王—王天宇同桌。
要知道,他的三门学科几乎门门挂红灯,上课经常和老师对这干,下课嬉皮笑脸,油嘴滑舌,作业还经常不交。
座位一经排定,是不能随意变动的,我只好勉强地在凳子坐下,自己背过身去看课外书了。
他呢,呆呆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两三天过去了,我和他几乎没有说上几句话。
因为他完全不符合本姑娘我的要求。
可是,在一次中自习后,我渐渐觉得,他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很大方。
因为。
自习时,正当我到处寻找我的橡皮时,他顽皮地冲我眨了眨眼睛,
从铅笔盒中拿出一个有着粉红外套的小粉猪我打开一看,是一块雪白的橡皮。
他说:你用吧!正当我擦着我的错字时,他说:这是我特意为你买的,就算是见面礼吧!我一笑说:没想到你还有优点嘛!你真大方!他抓了抓头说:没什么!没什么!通过这件事后,我与他的距离拉近了,慢慢地我跟他也有说有笑的了。
虽然他很顽皮,但我还是很欣赏他,因为他非常大方;虽然现在我们已不是同桌,但我仍旧怀念和他同桌的那段日子!
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篇6
夏日午后,一缕金色的阳光穿过教学楼,被一排排笔直茂盛的松树过滤,形成大小不一的光束,穿过教室的窗户,暖洋洋的,风吹过阳光,追逐着风。
一年后,我又见到了她。
她几乎没有什么特点。
三言两语概括就是相貌平平,相貌平平,相貌平平。
但就是这样的人,我却很欣赏。
我钦佩她的诚实。
我偶然成了她的同桌。
经过一次小测验,试卷发了出去。
我拿着自己的试卷,把错误改正后,拿着她的试卷,顺便看了看。
不下80分,但仔细看,意外发现有一个明显的错误没有改正。
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把她的卷子又悄悄地放在了桌子上。
自习课上,她发现了这个错误,没有用黑笔改成正确答案,而是站起来毫不犹豫地走到老师面前,纠正了错误。
所以,她刚过了及格线没有抄课文,却突然失败了。
事后我问她:为什么宁愿被惩罚也不愿意改成正确答案?她停下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臂,看着我说,嗯,你说得对,我能行。
但是我
得不到本不该属于我的一份。
我也看着她,久久不能说话。
我从她那里学会了诚实。
我感谢她的承诺。
天,用的没有一丝嫌疑,树,晃的没有一丝休息。
雨像银色的箭,射向每一个角落。
学生们头顶着大书包冲出学校大门。
她站在空荡荡的教室里,手里拿着扫帚,看着几个应该一起打扫的学生,拿起书包逃跑了,默默地叹了口气。
一个人扫整个教室多难啊!然而,她看着满是垃圾的教室,没有太多抱怨。
我看到她轻轻摇着扫帚,垃圾轻轻落在簸箕里。
反复重复。
这个过程似乎很容易。
路灯亮着,外面的雨也渐渐停了。
她看着整洁的教室,非常高兴。
把用过的工具放回去,关上开着的窗户,刚要拿起书包关灯,就看见我飞快地冲进教室门。
我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震惊了。
她为什么不回家?但是我说了一句简短的再见就走了。
去值班,环视一尘不染的教室,恍然大悟。
从她身上,我学会了承担责任。
我钦佩她的独特性。
当落叶飘落,一缕微风轻拂下微黄的枫叶,就像一只蝴蝶翩翩起舞,寻找自己的归宿。
可惜没人欣赏。
就在我叹气的时候,一个人小心翼翼的拿起一片枫叶,拿在手里。
走近一看,原来是我同桌。
我想问她在收集这些枫叶做什么,但我想起来我平日和她不太熟,她也不常和人说话,我就一直看着她。
过了几天,我看到她的铅笔盒里静静地躺着几个枫叶书签,上面写着人生如梦,得失易。
当时我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但是现在我知道了,这大概就是她所追求的吧!从她
身上,我学会了独一无二。
我站在窗前,看着刀的身影渐渐与夜色融合。
我突然醒悟,在那个花开的季节,我们永远分开了。
可惜,我再也不会忘记你了。
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篇7
XX,一个不折不扣,让人欣赏的傻大个。
说他傻,决不是指智商方面,因为他的学习虽算不上优异,但还算差强人意。
之所以叫他傻大个,一方面是他的身高在我们班确是鹤立鸡群,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看似如坠梦中,另一个原因嘛,就是他沉迷进一件事情时说话就如痴如醉,像个傻子。
比如说在数学课上,老师每次讲到比较难的题,他听懂时,就大声说一句我悟了呀!话音落下,就像几颗碎石搅扰了一汪幽静的潭水。
而他呢?丝毫没察觉到自己的话在寂寂无声的教室里显得多么突兀。
当他没听懂时,就忍不住双手轻拍脑袋,皱紧了眉头,嘴里不止地发出叹息声,再用他各种微表情诉说一万个为什么。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还不深谙他的傻劲,只觉得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又因他长得太像我小学时玩的很好的同学,于是和他交往渐渐频繁起来。
开始会误以为他痴傻得不近人情,等慢慢了解后才知道他痴傻中也不忘兄弟仗义。
他开始足不下楼的学习时,一般是叫不动他的,那感觉颇有点董仲舒三年目不窥园的意思,他至少也会有大半天目中无人。
但有一次,学校通知我去拍照,我一直找不到拍照的地点,心里在那干着急,不想这时正在做数学题的他居然会主动来问我为什么事着急,等我把事
情告诉他后,他居然放下了手里一大堆作业,带着我去各个办公室打听询问。
我是个特别腼腆内向的人,若不是他帮我去问到了地点,当时肯定会错过拍照的时间,当时内心非常感激他。
XX,这样一个仗义的傻大个,我眼中的学霸,让我发自内心地欣赏!
我欣赏这样的我作文7篇终于写完毕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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