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认定细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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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认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____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____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报酬等),难以支付其在学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我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家庭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困
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关工委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第四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
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开放式管理。

第二章
____
第五条电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年级为单位,成员包括:各年辅
导员、班主任、年级委员会委员、学生代表,其中学生代表人数应占学生总人数的____%以上。

第六条认定工作组负责____实施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对各班
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____进行____。

建立各年级和整个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
认定标准
第七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如下三档: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b)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c)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第八条困难级别认定标准。

1、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____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或父母一方无工作,并不能完全缴纳学习或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____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

(1)父母双亲中有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
(2)属于单亲家庭,抚养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
(3)父母双方下岗;
(4)因特殊情况或____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者。

“特殊情况或____”是指。

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直系亲属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因遭受其他灾难造成直系亲属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因直系亲属伤亡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锐减或丧失。

下同。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____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本人系烈士子女、孤儿;
(2)父母双亲均长期患重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劳动能力,家庭经济
收入微薄,无其他亲友资助者;
(3)属于单亲家庭,抚养一方因患重病、或残疾、或年迈而失去全部劳动能
力,家庭经济收入微薄,无其它亲友资助者;
(4)家庭被当地乡镇民政部门列为特困户的;
(5)因特殊情况或____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自行购买高档通讯工具者;
(2)自行购买或长期租用价格昂贵的电脑(特殊专业需要除外)者;
(3)自行购买高档娱乐产品、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超出经济许可能力的用品者;
(4)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餐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消费者;
(5)有其他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者;
(6)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在____元以上者。

第四章认定流程
“贫困生窗口”领两表准备和提交材料认定小组____困难级别认
定并公示安比例分配各类困难补助的名额和勤工助学名额建立贫困生
资料库监察小组审核、跟踪调查、抽样资料库不断更新第十条个人申请。

学生按要求填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书》,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

①所在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据的贫困家庭证明
或县、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贫困户”、城镇“低保户”证书等;
②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军、烈家属证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
遭受天灾、____证明;兄弟姐妹是在校大、中学生证明;其他相关证
明材料。

第十一条学院评审。

学院困难生级别认定工作小组召开会议,根
据本办法的规定和有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对申请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者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____和档次并将结果在各年级
学生中公示____个工作日后,将无异议____上报校学生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认定。

校学生工作对个二级学院上报的____进行审核,将无异议____公布。

第十四条学生监察工作组(学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及各年级委员)负责____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调查与监督,对全体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____,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随时____
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掌握和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变动的新情况。

如发
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金,并视情节给予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分级建立、完善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据库。

第十六条被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者方可申请本学年提供的有关资助。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有权取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一)有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者;
(二)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在各类考试中有____行为者;
(四)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者;
(五)家庭经济情况已经好转,本人学习和生活费用有保障者。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____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贫困生认定细则(2)
是指用于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符合贫困生资格的规定和程序。

各个地区和机构在贫困生认定方面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别,但一般都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
1.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通常需要填写一份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调查家庭的收入、负债、固定资产等情况,以评估家庭的经济状况。

2. 收入标准:设定一定的收入标准或贫困线,根据家庭年收入是否低于该标准来决定是否认定为贫困生。

收入标准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和生活成本进行调整。

3. 资产和负债评估:综合考虑家庭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包括房产、车辆、债务等,以评估家庭的财务状况。

4. 家庭人口情况:考虑家庭的人口数量和家庭成员的经济情况,如是否有特殊困难群体(如残疾人、单亲家庭等)成员。

5. 其他特殊情况评估:考虑家庭的特殊情况,如因自然灾害、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

根据上述几个方面的考量,经审核确认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一些特殊的教育资助政策,如助学金、就业培训支持、家庭补贴等。

具体的贫困生认定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和机构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贫困生认定细则(3)
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确定家庭或个人是否符合贫困生的身份,并享受相应的政策和帮助。

下面是一般来说的贫困生认定细则:
1. 家庭经济状况:通常根据家庭的年收入、财产和生活水平等指标来评估家庭的经济状况。

一般来说,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或相应指标,则可以认定为贫困生。

2. 家庭成员状况:考虑家庭成员的数量、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判断家庭的承受能力和生活水平。

特别是弱势群体如残疾人、单亲家庭、孤儿等,可以得到特别关注和照顾。

3. 教育背景:考虑贫困生的教育背景和学习成绩等方面,通过学校、社会组织等渠道了解贫困生的教育情况,并据此进行综合评估。

4. 居住状况:考虑家庭的居住条件,包括住房面积、居住环境、基础设施等,评估贫困生的居住状况和生活条件。

5. 社会评估:通过社会调查和评估,了解贫困生的家庭情况、生活方式以及社会支持等情况,全面了解贫困生的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贫困生认定细则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或机构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认定细则应根据当地有关政策和标准进行操作。

贫困生认定细则(4)
,简称《细则》,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帮助贫困生获得教育机会,弥补贫困生的经济困难,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贫困生认定细则。

下面,就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贫困生资助政策,切实发挥资助政策的保障和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贫困生认定标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贫困生是指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需要得到资助的学生。

第三条贫困生认定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的选择和使用费用的透明化。

第四条贫困生认定的结果应得到学校、教育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第二章认定标准
第五条贫困生认定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种,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认定。

第六条国家标准应参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结合地方实际进行适度调整。

第七条地方标准应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水平、就业情况、教育资源等因素制定,并报教育部门审批。

第八条贫困生认定标准主要从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负债情况、住房条件、父母或监护人就业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第九条家庭人均年收入是贫困生认定的核心指标,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低于一定标准的家庭可以认定为贫困生。

第十条家庭负债情况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指标,应综合考虑债务总额、债务来源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住房条件是贫困生认定的参考指标,应综合考虑住房面积、住房类型以及住房安全等因素。

第十二条父母或监护人就业状况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依据,应综合考虑就业稳定性、稳定收入来源等因素。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十三条贫困生认定的程序从申请、审核、公示、复核、通知等环节进行。

第十四条学生和其家庭应向学校提出贫困生认定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贫困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并进行实地核查。

第十六条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贫困生认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学生和其家庭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申请,学校要及时组织复核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应将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及其家庭,同时将认定结果报送教育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贫困生认定后,学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资助方案。

第二十条资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减免、生活费补助、奖学金资助、课程补习、教材补贴等。

第二十一条资助措施的执行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资助对象得到真正的帮助。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贫困生资助制度,保障资助措施的顺利实施。

第二十三条教育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经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三年,逾期需要重新修订。

贫困生认定细则(5)
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确定哪些学生符合贫困生的身份,并有资格享受相应的帮扶政策。

在中国,贫困生认定细则一般由教育部门制定,并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以下是常见的贫困生认定细则的一般原则和考核指标:
1. 家庭经济困难指标:通常通过评估家庭的年收入、家庭人口数量、就业情况等来确定。

2. 生活环境指标:包括家庭住房条件、基本生活设施、居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

3. 学业成绩指标:学生的学习成绩、班级排名等方面也会作为认定指标的一部分。

4. 其他特殊情况指标:如特殊家庭情况(单亲家庭、孤儿等)、残疾状况等也可能会被纳入考虑范围。

具体的认定细则可能因地区的差异而有所变化,但以上指标大致是常见的参考标准。

同时,为了保证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家庭状况证明、学业成绩证明等材料作为依据。

贫困生认定细则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更多的教育机会和资助,从而推动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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