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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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实施制度
1.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充分挖掘设备潜力,进一步提高我公司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确保设备使用安全和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综合效益,根据国家相关设备管理条例和规定,结合公司设备管理实际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备管理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公司和项目两级管理体制。

公司集中管理的设备(简称:公司管设备),项目工程项目部管理的设备(简称:自管设备)。

即:按资金来源划分属性,公司出资购置的设备均为公司管设备,工程项目部出资购置的设备为自管设备。

公司管设备采用托管的方式,工程项目部管理使用。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遵循“动态管理、科学管理、有偿使用、保值增值”的原则,坚持“五个结合”即:购置、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经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状态检测检修、项目检修相结合;技术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设备管理要按照公司质量体系相关程序文件运行,按质量体系中的施工机械作业文件执行,并做好相应纪录,使设备“管、用、养、修、租、算”一体化管理规范有序,设备管理全过程的质量得以有效控制。

2.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实行总经理、项目责任人、科(队)三级管理责任制。

公司技安部代表总经理行使设备管理权,是全公司机械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具体领导下负责全公司设备的管理和系统业务指导、监督、协调和仲裁工作,承担公司管设备保值增值的管理责任。

工程项目部设备管理工作由项目责任人承担责任,承担自管设备保值、增值的责任。

工程项目部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设备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设备管
理制度,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措施及自管设备购置、使用、修理等方面计划。

第六条公司技安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确定公司设备管理的综合管理目标。

二、负责全公司设备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和健全设备管理体系和制度,制订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贯彻实施。

三、负责组织编制全公司施工设备的使用、购置计划,搞好施工设备的综合平衡。

四、负责组织公司新购设备的选型,招标采购和价格审定及合同签订工作。

五、对机械使用出现的问题进行仲裁,负责协调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部与设备租赁公司的设备使用。

六、协助相关部门作好项目资源配置,随时掌握施工设备在项目上的使用状况。

七、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管设备的大修、项修计划,核定修理费用,并督促贯彻执行。

八、负责全公司设备租赁市场的管理、运作、协调和规范租赁业务,裁决设备租赁纠纷。

九、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负责执行设备更新改造、报废及封存制度,参与企业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的决策,并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按照经营承包合同,对工程项目部年度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考评意见。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公司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各项设备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并切实执行。

二、做好设备投入运行前后的维护、运行中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技术档案,按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种原始记录,上报有关资料。

四、做好托管的公司管设备和自管设备大修、项修工作。

五、做好设备报损、报废和设备封存申报工作并具体监督执行。

六、做好工程车辆管理工作。

七、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工作。

八、搞好安全生产,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开展爱护机械设备和节约活动,严格各级保修制度,经常督促检查,使机械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

九、根据本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职工参加公司机械设备技能培训,制定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3.现场管理
第八条设备现场管理和使用规定
设备的现场管理和使用,应以提高设备综合效益和设备寿命周期的经济性为前提,坚持“遵章管理、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安全第一”的原则,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按设备规定性能使用,严禁超负荷、超机械性能、“掠夺性”地使用而片面追求临时效益的短期行为。

二、必须认真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禁止不合理使用设备,禁止违章操作。

三、坚持定人、定机、定岗,全面推行机长或主车司机责任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制度。

四、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操作和保养,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上岗证和操作证,属于特种机械的,颁发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设备。

五、必须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做好以“十字作业”(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主要内容的日常保养、定期保养、例行保养等维护保养工作。

六、设备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液等,其使用品牌、更换周期及加注方法必须符合规定。

七、加强设备日常维修,并执行“机械设备日常维修卡”制度,保证设备在良好状态下使用,不带病运转,反对只用不修或以修带养。

八、保证机械设备整机及附属装置完整,保证随机备件、工具、技术资料完好无缺,严禁随意拼装设备。

九、新购设备或大修、改装、重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过试验和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并根据使用说明书执行设备走合期的有关规定。

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设备的原始记录。

第九条、机管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
一、设备拥有单位、应有计划、有组织的对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开展分层次、多渠道的技术培训,以提高人员素质。

二、各级设备管理部要密切配合人力资源部,搞好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学习掌握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

三、严格执行操作人员持证上机制度,新工人和转岗人员必须做好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同时进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学习和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才能上机操作设备。

四、新购大型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必须对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包括理论教育和实行操作培训。

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机。

五、建立操作、维修人员技术档案。

对操作维修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对其采取聘任制度,合格人员择优聘任,不合格者下岗并吊销操作证。

第十条、全面推行设备现场管理、使用和保养责任制
各工程项目部在建立和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要建立和实行现场设备管理、使用和保养责任制,并落实到作业队、班组、单机(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的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领导干部的政绩和设备管理、操作及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
挂钩,有奖有罚,在设备管理、使用及维修上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第十一条、强化施工设备现场监管
工程项目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安排责任心强、懂技术的人员对施工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和维修作业经常性地进行监督和检查,强化过程控制和奖惩手段,并对机长或主车司机的工作情况作出公正的评价。

第十二条、实行单机(车)核算制度
作业班组要建立单机(车)月核算账(卡),内容包括:
当月单机(车)完成的产值(产量),各种消耗(油料、配件、材料等)和发生的修理费用,根据单位责任制职工个人收入的分配及当月单机(车)的盈或亏,并要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有书面的成本分析资料。

第十三条、实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各工程项目部每季度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含托管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公司将一年一次组织检查考核小组,对施工现场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同时对平时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检查和考核的结果纳入对工程项目部的责任制考核内容。

对于设备管理和使用较好的作业队、班组、单机、以及个人,将在全公司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对设备不按规定使用、保养及维修,造成设备状况很差的作业队、班组、单机,将通报批评和给予适当的惩罚。

特别是造成失修严重而损坏设备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为保证机械安全可靠运行,必须进行相应检测和验收,凡投入使用后的机械均应符合下列主要技术条件:
1、机械外观整洁、装备齐全、各部连接、紧固件安全可靠。

2、发动机(电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无漏电、漏水、漏油、漏气现象,燃润料消耗正常。

3、运转机构及工作装置等应符合技术要求,性能良好,无异常响声,各润滑部位不缺油。

4、安全部件可靠、灵活、性能良好,制动效能符合有关规定,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气设备应齐全可靠。

4.设备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第十五条对机械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懂得维护、保养技术,严格按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做到懂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会操作、保养、排除故障。

2、认真做好例保工作,使机械经常处于整洁、完好的状况。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听从指挥,正确操作机械,充分发挥机械率,降低消耗,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定额指示。

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前检查、工作中观察、工作后保养的制度,按“清洁、检查、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十二字进行例保工作。

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才能操作机械,严禁无证驾驶或操作。

第十六条机长对整台设备的运转、保养、修理等全权负责。

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正确使用、安全操作、精心保养、及时维修,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十七条机长的职责
一、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操作技能,达到“五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用油知识);“三会”(正确操作、保养、排除故障)。

二、带动机组人员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生产指挥,保证安全生产,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确保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保证机械设备整机及附属装置、随机工具、技术资料、有关证照的完好无缺。

四、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换油和维修,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五、设备使用的燃油、润滑油和液压油按生产厂的规定更换和加注,不同品种的油料,不得掺、混使用,具体按公司颁发的《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六、严禁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要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有效保护措施)。

七、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并真实地填写运行保养、维修等各项记录,以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档案。

八、搞好单机核算和经济成本分析。

九、设备由于使用、维修、保养不当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起非正常性损坏,均为机械事故。

无论设备出现了何种故障甚至事故,机长必须诚实地、实事求是地讲明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并有书面记录,不允许隐瞒实情,推卸责任。

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行为向项目部或设备租用单位索取不合理的个人待遇。

十一、机长每月要将工作情况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交送主管单位备案。

十二、机长因故短期离开工地,应经其管理单位同意后指派一名有责任心的机组人员负责,代行机长职责。

第十八条机长和机组的管理及考核
1、机长由工程项目部通过竞争上岗,择优选聘,并由设备管理单位统一管理。

2、机长及机组人员在项目点施工中,编入项目部作业层,应与项目部其他职工一样接受项目部领导,由作业队统一管理调度,遵守项目部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项目部应制订详细的考核办法定期对所聘机长和机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完成任务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单机核算情况、服务态度、遵守纪律情况、运转记录填写情况等(具体标准见附表一),机长和机组人员的工资待遇应与考核结果挂钩,并制订具体的奖罚标准。

公司工程管理部应协助做好管理考核工作。

4、对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不服从项目部指挥,严重影响项目部
正常生产的机长或机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机长职务,取消操作工资格,触犯刑律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5.设备的检修管理
第十九条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日常保养与定期保养(一、二、三级保养)的方法和具体内容
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定期检查、按需修理。

为便于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按月编制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对于一、二级保养应尽量安排在施工间歇时间或非生产作业时间进行。

机械设备预防检修制要实行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更好适应施工生产需要。

日常保养即为每班保养或例行保养,由操做人员班前班后对机械设备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一级保养:除日常保养作业内容外还应检查润滑油面,添加润滑油,清洗机器。

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全部作业内容外,增加检查和调整内容,检查和调整传动装置、机械运行状况。

二级保养需要有专业修理人员配合进行。

三级保养:除二级保养全部作业内容外,还需要进行某些总成的解体、清洗、调整,以消除隐患。

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进行。

第二十条维修改造
1、设备大修、项修的申报批准程序:公司管设备的大修或项修,由设备使用单位按年度提出报修申请表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上报公司技安部,公司技安部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技术状况作出评价,对技术档案进行确认,并根据公司年度修理资金安排、确定年度修理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自管设备的修理应比照公司管设备的申报批准程序,当年修理计划报公司技安部备案,公司授权公司技安部进行管理。

2、对年度修理计划已安排的大修或项修设备,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力量进行必要的检查、
测试和鉴定,认真核实修理内容和修理项目,制定完整的修理方案,并为大修、项修做好配件资金的准备工作,做到设备大修理基金专款专用。

3、设备大修、项修应由具备一定修理能力(包括修理场所、设备和人员)的单位来承担,以确保修理质量和工期。

必要时,可进行招标或议标,选择承担修理任务的单位,并与其签订修理合同。

4、严格设备大修、项修过程质量控制,包括严把“拆检”和“回装”工作关,作好拆检修理记录,搞好修理配件的管理和使用。

认真实行自检,专职检验和出厂检验的“三检”制度,如实作好大修、项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5、认真做好设备修理竣工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应到现场严格检查、试机,合格后进行验收和签证。

6、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修理,大修、项修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结算时应予留5%-10%的质保金,质保期三个月。

质保期满,无修理质量问题,财务部门对修理单位进行最后结算。

6.设备转场前的整修
第二十一条设备转场前的整修
1、完建工程的施工设备或在建工程中需要转场的施工设备,在进行工地转移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鉴定,并制定合理的整修方案。

需要进行大修或项修的设备,根据公司管和自管设备的划分,由相应设备主管单位安排修理补充计划,并尽快作出修理安排。

不进行大修或项修的设备,在转场前要进行全面的保养和整修,使施工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外观处于良好状态。

2、施工设备转场前的保养和整修,由原设备使用单位承担费用,并组织力量实施,限期完成,经工程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能转移到下一个工程。

3、设备转场时,接收单位与提供设备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试机,并办理移交手续。

转场后,继续发生双方认可的修理费用,由提供设备的单位承担。

设备转
场后不能运转而退回时,其往返运输费用由提供设备的单位承担。

7.设备的采购、租赁管理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项目施工中,需要某些设备,而公司内尚无该设备来源时,经公司技安部批准,可从社会资源中租入设备,租赁费的计取应根据设备租赁实行市场价格,随行就市,由双方协商定价。

第二十三条在转移设备使用权的条件下,可选择以下租赁方式:
1、由承租方自行配人操作运行和进行维修的,简称干租方式。

2、由承租方自行配人操作运行,出租方进行维修的,简称准干租方式。

3、由出租方配人操作运行,承租方自行维修的,简称准湿租方式。

4、由出租方配人操作运行和进行维修的,简称湿租方式。

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承租方安全合理使用设备的能力、使用条件、租赁时间长短和是否便于管理等情况,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

第二十四条设备租赁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协议),并严格执行。

在合同(协议)执行中有争议时,由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仲裁和决断。

第二十五条出租设备的维修责任及费用承担:
1、连人带机设备,租用期内的设备经常维修、保养均由出租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带人设备因台班费中未计入维修保养费,故在租用期内发生的维修保养均由使用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8.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对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级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机械设备的安全意识,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健全和完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事故。

把事故损失率列入工程项目
部负责人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

2、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当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时,现场指挥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3、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改进和补救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应有教育和处罚不放过。

第二十七条机械事故的定义和等级
一、设备凡由于使用、操作、维修、保管不当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起的非正常性损坏,均为机械事故。

二、机械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损失价值在(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00元至5,000.00元以内)由二级单位负责处理,事故发生一个月内,将机械事故报表及事故责任处罚意见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2、大事故机械设备损失价值在(直接损失价值5,000.00元至30,000.00元以内)在24小时以内上报。

在事故发生15日内查明原因,总结教训,订出改进或补救方案,填写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并要求工程项目部拿出事故责任处罚初步意见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损失价值在(直接损失价值在30,000.00元以上),必须在8小时内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

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视事故情况,必要时赴事故现场组织调查,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事故工程项目部在15天内作出详细的书面调查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4、租赁的设备发生大事故,重大事故,出租方会同租用方共同分析事故原因,确定责任。

第二十八条事故的处罚
一、对于大事故,重大事故。

公司技安部根据事故原因、性质、事故责任及直接损失等因素,审核事故发生工程项目部上报的处理结果,提出最后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签发“机械设备(大、重大)事故处罚通知单”,予以执行。

任何工程项目部不得以任何
理由拒付罚款。

二、对直接责任者的处罚,原则按事故直接损失的5%至15%予以罚款,罚款的封顶金额为一万元。

并要对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处以罚款。

三、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大事故、重大事故的罚款先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依据罚款单从工程项目部中扣款。

同时,工程项目部要责令事故被罚款人向本工程项目部交罚款。

绝不允许工程项目部包办代替,明扣暗补,大事化小的作法,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公司财务管理部是催扣罚款的责任部门。

五、对于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不按期上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工程项目部,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设备安全管理的奖励
公司每年对事故损失率低于0.3‰的单位和末发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故罚款列入设备安全管理奖励资金来源之一。

第三十条交通事故的处理
凡涉及工程车辆机械损伤的交通事故,也必须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车管部门裁决的意见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机械设备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
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
械设备。

3、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4、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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