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09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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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09年普及高中
阶段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正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09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09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09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确保2009年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普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粤发〔2007〕19号文)及市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口素质为根本,按照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全面实施的方针,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加速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2009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
(一)学校招生目标。
2009年全县高中阶段教育人口6943人,根据省的毛入学率要达到85%的普及目标要求,今年全县需要招生2250人。
目前全县初三毕业生招生只有1700人,需要扩招550人,扩招部分从农民工培训项目中招取。
2009年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5910人,比2008年增加848人。
(二)师资队伍目标。
按足额完成招生计划,到2009学年我县共需要增加1489个学位,需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教师90名,其中普通高中需要增加教师50名,中职学校需要增加教师38名。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与时俱进,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重要职责,抓好“双高普九”,提高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落实教育各项“优先”政策。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社会氛围。
宣传部门、宣传媒体、中小学要大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提高人口素质和发展社会经济所起的重要意义;各镇、村、校要悬挂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永久性标语,让社会、家长、学生真正理解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
(三)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高中阶段的生源情况,进行招聘和调配高中阶段教师,保证高中阶段教育的教师队伍稳定与学历达标。
同时,对中职学校的现有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争取更多的现有中职教师达到“双师型”要求。
(四)建立健全助学体系,保障困难家庭子女能就读高中阶段学校。
对经济困难学生要认真做好国家中职学校的助学金补助发放工作;学校要努力争取各方支持,积极筹措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奖学和学费减免;县中职学校要加强与珠三角企业合作,认真抓好“顶岗实习”管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通过“顶岗实习”完成学业。
(五)成立机构,加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组织领导。
县成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教育、人事、财政、劳动保障、宣传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教育局。
各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本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六)落实责任,确保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县政府责任:
1积极营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氛围,督促宣传部门及媒体大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有关政策和规定。
2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招生、宣传、建设和奖励资金经费落实。
划拨一定经费对完成任务的镇给予奖励,对超额完成任务的镇进行加奖。
划拨一定经费用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宣传活
动和联系外输生源工作活动。
3建立以“奖、助、补、减”为主体的高中阶段教育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保证及时落实解困经费。
4将此项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内容。
2.镇政府责任:
1建立健全“镇-村(居委会)”二级“防辍控流保生源”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
防辍控流保生源目标:小学阶段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2%以下;初中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在96%以上。
2积极营造有利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环境,保证每个机关单位、每个自然村制定和悬挂至少一条“普高”宣传标语,形造人人关心教育、人人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氛围。
3对流失或面临流失学生,及时调动干部到学校开展调研,到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动员入学。
4禁止向应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少年开具劳务输出证明。
5将此项工作列入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内容。
6积极宣传农民工返乡职业培训工作,落实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各项任务。
3.学校责任:
1完成“防辍控流保生源”目标。
小学阶段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2%以下;初中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在96%以上。
把“防辍控流保生源”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任。
2完成年度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招(送)生源任务。
3落实家访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师家访制度。
班主任每学期要对二分之一以上学生进行家访,每年对全班学生家庭普访一次。
4开展初中生人生规划专题教育,加强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引。
宣传中职学校的资助政策和就业前景,指导初中毕业生选择报读高中阶段学校。
5加强学籍管理。
规范学生休学和转入、转出的审核程序。
对转学手续不齐备的学生,学校不得擅自接转学生。
4.其他部门责任:
1县科技教育局:负责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及总体管理。
2县人事局:负责落实教师队伍编制和招聘工作,保障教师队伍的基本稳定。
3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各项宣传、建设和奖励资金经费落实。
4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督促各级劳务输出单位,禁止向应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少年开具劳务输出证明。
5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负责每年1-2月和7-8月教育宣传活动月期间电视宣传片的制作和播放,做好普高的电视宣传工作。
6县工商局:负责督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是否有招用应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少年,对招用单位和个体户依法予以制止。
——结束——。